彭导荣
内容提要:经过新一轮国防和军队改革,我军体制、结构、格局、面貌一新。与之相适应,国防动员领域党管武装政策制度也必须进行重大改革。要分离军队与地方“建”“用”职责,按任务分配使用国防动员经费投入,全部使用军费保障省军区系统,确保党管武装原则焕发新的生机活力。
党管武装,作为我党的一项根本制度,对于保证党指挥枪、人民武装的发展壮大、我军创建发展和夺取战争胜利,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国防动员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原则。经过这次国防和军队改革,我军体制一新、结构一新、格局一新、面貌一新。但是,较之于军队其他领域,国防动员工作党管武装政策制度依然沿用多年老做法,军地共建共管,与这次改革战建分离总基调不相符不合拍,导致目前存在不少矛盾和困难,体制优势无法继续转化为工作优势。新时代,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党管武装政策制度改革,进一步给国防动员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增添强大动力。
多年来,落实党管武装原则的两项主要制度是双重领导和双向兼职,要求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省军区系统(省军区、军分区、人武部)第一书记和同级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与省军区系统共同负责国防动员工作。然而,目前存在这样的现象,即要么都想管,要么没人管,或者是谁管得多,以后就都由谁管。主要表现为:一是地方挂名当领导实际上不领导,省军区系统负责抓落实实际上难落实,军地双方主体责任区分不清。二是地方越主动,投入就越多;省军区系统越主动,任务就越重,致使军地双方工作积极性越来越低。三是地方不愿主动担当责任,省军区系统干工作一头热,军地双方难形成合力。四是地方挤牙膏式地出人出钱出装备,省军区系统低三下四地要人要钱要装备,军队干工作受制于人。五是地方动用民兵需求多,省军区系统批准权限含糊不清,民兵指挥权统一不够、权威不够。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军地国防动员工作职责区分不明确。鉴此,应按照“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总原则,在目前军委国防动员部与战区关系的基础上,将战建分离要求进一步向军地延伸,明确规定地方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建设与管理;省军区系统承担指挥控制职责,负责下达任务与检查指导。这样,既有利于军地各负其责、便于问责,也有利于缓解省军区系统人少事多的矛盾,便于现役干部集中精力备战打仗。至于地方承担国防动员主体责任如何落实问题,可结合成立应急管理部门,探索研究有关制度机制。
在现行国防动员工作体制下,征兵、民兵预备役建设和国防动员潜力调查等工作,都需要地方党委、政府协助配合,并提供部分资金支持。如征兵工作,需要地方提供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新兵启运以及后续的优抚安置等费用。这样,哪个地方征兵多承担的费用就多,也就是征兵越多出钱就越多,征兵越少出钱就越少。近些年,经济发达地区征兵越来越困难,经济欠发达地区则逐渐成为出兵大户。按照目前体制,欠发达地区由于征兵人数多财政支出大,后续安置退役士兵任务也越重,由此导致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对征兵工作不热心、不积极,甚至当成负担,以至少数地方领导把征兵工作当成纯粹是军事部门的事。民兵预备役建设和国防动员潜力调查等工作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根据我国国防法、兵役法等法律法规,公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地方党委、政府都有国防工作职责,在承担国防义务方面,理论上每名公民、每个地方都是同等的,只存在岗位任务不同,不存在职责不均的问题。相反,应在全社会形成对国防贡献越大奖励越多,成绩越大收获越多的氛围。鉴此,可将国防动员费用作为国家预算单列(不算作军费),不再由地方政府逐级分担,而与各地承担的国防动员任务挂钩,按照统一标准统计下拨地方政府,多付出多得,任务重多得。单列国防动员费用并不会增加国家负担,是将目前由国家、地方分担的费用,统一到国家层面,实际上是“左边口袋”与“右边口袋”的问题。
当前,省军区系统实施两条线保障,除军费外,部分费用由地方各级政府承担,特别是县(区)人武部,除军人工资和服装由军队保障外,兵员征集、民兵训练、装备设施和器材场地建设,甚至住房、车辆、生活等保障,都要协调地方党委、政府解决,对地方的依赖性很强。我军是“战斗队、工作队、宣传队”,首位的是战斗队。人武部越依赖地方,就越不能以我为主开展工作,就会将大量精力放到参与地方工作之中,谋战备、练打仗的精力容易分散,导致战斗队时不时从首队让位成末队,战斗队首队地位难以始终置首。另外,地方提供的经费也没有统一标准,军地关系好就多一点,否则就少一点,主要依军地领导个人关系而定。这些情况在省军区、军分区层面也不同程度存在。这次我军体制编制调整改革,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把“军是军、民是民”区分开来,军队是吃“皇粮”的,各类支出应全由军费保障。否则,“有奶便是娘”,“军”就难以是“军”。鉴此,可考虑省军区系统不再接受地方政府提供的经费,而应根据各地国防动员任务,参考地区差异,由军队统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