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娟
【摘要】本文对不动产登记制度下的房产经济发展进行了讨论,详细地介绍了不动产登记制度对房价、二手房以及房产行业的影响,并给出了在该制度下的发展策略,如平衡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之间的关系、以土地登记为核心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以及减少政府部门在不动产交易中的参与度等。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制度;房产经济;信息平台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人们对于房屋的需求越来越高,传统的制度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市场经济的要求,不动产登记制度应运而生。不动产登记制度可以将公民名下的所有不动产进行登记,有效保障产权拥有者的权利,并对房产市场进行了规范,提高了房产交易的安全性。
1、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影响
1.1对房价造成的影响
近些年来,我国房价一直在不断地增长,这种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影响房屋价格的因素有很多,包括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城市的发展水平、小区内部的绿化及安保等等。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对市场进行规范,维护市场的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对房屋的价格进行限制,能够极大地提高人们进行房产交易的安全性。虽然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能直接对房价进行控制,但是这项制度的实施可以为之后征收房产税打下良好的基础,为了避免缴纳房产税,持有大量房产的家庭就会选择出售房产,这样可以对房屋价格的上涨进行抑制。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方法达到的效果是暂时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房价依旧会上涨。
1.2对二手房的影响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就是为了对房屋的产权等一系列问题进行规范,因此,该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地促进二手房市场的发展。因为对房屋产权等相关信息进行了明确,有意向购买二手房的人能够在系统中搜集到相关信息,从而更快的找到心仪的房源。同时,相关的部门可以在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统一的平台来进行二手房的交易,官方平台的建立能够有效地简化房屋交易过程中的手续办理程序。对于一些较大城市来说,不动产登记制度可能会对一手房的市场造成冲击[1]。因此,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能够使房产市场更加安全稳定。
1.3对房产行业的影响
在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的初期,会对房价造成短暂的影响,提高房产交易的数量,这些现象会对该项制度的落实造成一定的影响。不动产登记制度是一项新制度,想要在全国范围内完全落实,势必需要几年的时间,因此其在短时间内是无法影响房产经纪的。目前不动产登记制度本身存在着一些问题,制度的制定并没有充分的考虑市场环境,因此并不能很好的适应市场。但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能够对我国房产市场进行有效地规范,提高房产交易的安全性,使房地产行业获得长期的、稳定的发展。
2、不动产登记制度下房产经济的发展策略
2.1平衡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的关系
虽然我国开始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但是相关部门需要对被登记的信息进行保护,防止隐私泄露的现象发生。
第一,建立统一的网上平台。相关部门应该在网上建立统一的平台,使得工作人员能够在平台上进行信息登记工作,并在信息登记平台上实现一定程度上的信息共享,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使信息的交流更为密切。同时,信息登记平台上应该设有查询服务的功能,这样可以使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时能够随时查看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在工作中出现错误,促进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展开。
第二,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会记录大量的私人信息,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限制登记信息的查询、复制权限,尽可能的保护公民隐私。登记信息的查询和复制权限仅开放给房屋所有人和利害关系人。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登记信息的保护,相关工作人员应该对登记信息进行保密。
2.2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
我国目前实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以土地登记为核心的,这种体制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应用,说明体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从2015年起,全国各地开始陆陆续续地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部也设立了不动产登记局,正式开始实行以土地登记为核心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在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过程中,各个部门应该通力合作,做好档案交接工作;保证所有的登记产权都能够保存良好,不出现丢失、遗漏、损坏等现象;对各个部门的登记信息进行梳理,确保产权资料中不存在重复现象;以土地登记为标准,做好产权登记信息的归类;统一登记信息中的各项数据,确保各地区、各部门之间信息交流不存在障碍,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效率。
2.3建立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信息网络技术已经深入到各行各业,不动产登记工作也应该合理的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来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有许多好处:第一,能够有效地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效率,同时对登记工作进行规范;第二,使不动产登记部门之间能够进行信息交流,让行业内部能够进行业务联动,更好的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减轻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第三,使各个部门之间能够实现信息共享,这样可以有效地提高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效率,使不同部门之间都能够进行信息查询,提高服务质量;第四,为公民提供一个信息查询的平台,可以让公民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来了解相关的信息,并为具有查询权限的公民提供信息查询和下载服务。
2.4淡化产权交易和登记中的行政色彩
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是由国家认定的,因此与土地相关的交易基本都会有政府的干预,导致我国土地市场的活力不足,发展缓慢。同时,我国实行权利登记制度,导致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需要较高的专业能力,需要在办理业务时进行大量的审查工作,在审查时要格外注意工作的准确性,一旦审查工作出现问题,政府承担主要责任[2]。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进行行政管理工作,我国政府应该向先进国家学习,淡化产权交易和登记中的行政色彩,减少政府部门在不动产交易中的参与度。如在进行不动产交易时,将契约签署的公证交给相关的公证机构,将审查工作中的错误登记赔偿交给保险机构,政府部门只要负责登记工作即可。
2.5转变房地产的运营的方向
房地产开发的顺序是先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然后对土地进行规划建设,最后销售。在没有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时,房地产开发商在进行开发的过程中是以自身获得更大的經济效益为主要原则的,当利益与客户的要求有所冲突时,往往会选择以利益为先,使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收到阻碍。开发商在进行开发建设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客户的要求,并将其作为规划建设的标准之一,同时也会提高顾客对房产的满意度,提供更加高质量的服务,使得房地产开发商自身能够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并促进房地产行业的持续性发展。
结论:
综上所述,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能够对房地产行业进行有效地规范,保障产权拥有者的合法权益。但是这项制度本身还并不完善,相关部门应该积极进行探索和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提高我国的管理水平,促进房产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洪世昌.不动产登记制度下的房产经济发展措施简析[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19(06):253.
[2]江珊珊.不动产登记制度下的房产经济发展策略[J].价值工程,2016,35(23):8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