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路径研究

2019-11-26 12:07戴小涛温一帆汪浩
体育师友 2019年5期
关键词:均等化城乡

戴小涛 温一帆 汪浩

摘  要:经过多年的努力,广东省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由于城乡体育公共服务的相关政策难以落实,对体育公共服务的认知偏差,监管不足,目标模糊等,造成广东省城乡体育公共服务供求结构的失衡。针对这一情况,广东省应加强顶层设计,健全体育公共服务社会组织,完善体育公共服务的评价体系,在服务模式上进行创新,探索广东省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衡发展的道路,促进体育公共服务资源的城乡流动,从而推动广东省城乡体育公共服务的进一步均等化。

关键词: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6-1487.2019.05.028

1 前言

黨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1]。体育公共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可见,落实好、发展好、完成好体育公共服务势在必行。学者们非常关注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如张利[2]等学者对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状进行了详细剖析,较为全面地认识了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刘亮[3]以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为视角,为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另外,学者[4-8]从不同学科视角深入浅出地探讨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路径。众所周知,前人在体育公共服务方面成果颇丰,为后续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前期研究主要从国家层面展开,忽视了不同省份的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而各省市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改善将是实现国家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路径。因此,本研究试图以广东省为例,探讨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困境与实施路径,以期促进广东省城乡体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从而为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提供参考。

2 城乡体育公共服务的理论阐释

2.1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

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内涵复杂,学者对这一概念的理解也是莫衷一是。刘玉[1]对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分为“体育公共服务”和“均等化”两个概念进行理解,认为体育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共体育需求而提供产品和行为的总称,均等化不等于平均化等含义,最后将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提炼为政府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体育公共产品和体育公共服务。周良君[9]将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归纳为公共组织根据公民生活娱乐的需要,按照全国的一般和一致的标准,为公民提供相应的体育产品和服务,认为均等化包含公共体育资源和服务机会的均等,公共体育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的均等。综上,均等化主要是城乡公民在体育资源、体育服务等方面享有的均衡。我们应清晰地认识到,均等化并不是指城乡公民享有绝对均等的体育公共服务,而是在尊重城乡经济、文化水平的基础上,保障公民享有不同评价标准的体育公共服务。

2.2 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要求

2.2.1 以公平为基础的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城乡体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必须以公平作为基础,加强监督机制,保障体育公共服务的公平性。从享受体育公共服务的人群来说,儿童、成年人、老年人及特殊人群等均有权利享受城乡体育公共服务,这是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体现。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公平地享受体育公共服务的政策,尤其是在财政投入上,更需要注重公平,以均衡地发展城乡体育公共服务水平。但是,在追求体育公共服务公平的历程中,允许地区间在不同时期存在一定的差异,但要保证平均水平在全省范围内的均等。

2.2.2 相对性均等的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不同区域均等地享有体育公共服务,但这种均等应是相对的。推行体育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力求做到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但从研究数据可知,很难做到城乡体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显然,这种均等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在一定的均等底线上实现城乡体育公共服务的均等。追求均等的过程中,效率是必须要考虑的因素,允许有条件的,体育需求相对较高的地区得到高水平的供给。从供给力度来说,源于不同地区所承受的使命不同,体育公共服务理应有所区别。同一地区享受体育公共服务个体之间的均等化也是相对的,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同等地享有体育公共服务,这主要受个人的兴趣爱好和体育习惯有别等因素的影响。

2.2.3 标准多样性的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随着人们对体育利益的认识理解和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标准是波动的。从横向来看,城乡体育公共服务的标准是建立在城乡体育发展现状的基础之上,依据公民的体育需求,因地制宜地制定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评价标准。这有利于科学客观地反应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水平,还有利于城乡体育公共服务的协同发展。从纵向来看,城乡在不同时期对体育公共服务的需求是不同的,因而不同时期应呈现不同的均等化标准。社会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城市居民越来越倾向于现代化的体育活动,而农村居民还很难参与到现代化的体育活动,对现代化的体育项目还不甚了解。因此,城乡体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应着眼于不同时期公民的体育需要。

3 广东省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实困境

3.1 城乡体育公共服务政策难以落实

广东省体育公共服务水平虽处于全国前列,但在政策的落实程度上尚有一定的欠缺。调研过程中了解到,广州市部分公民对体育公共服务相关政策的知晓高达90%,而清远的农村居民基本不了解体育公共服务政策。可见,城乡体育公共服务政策落实的差距。一般来说,由于城市财政投入等各方面有利因素使城市体育公共服务政策落实较好。另外,随着物质生活的提升,为满足公民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城市非常关注体育公共服务,相关体育公共服务政策执行力强。而农村则不一样,一方面源于政府对体育公共服务的宣传不够,另一方面,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居民还在为追求小康生活而奋斗,对体育服务的需求相对较低。城乡体育公共服务政策落实的差异性是导致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出现差异的原因之一。

3.2 城乡体育公共服务认知存在偏差

城乡体育公共服务的认知主要从公民对体育公共服务重要性方面研究。城市公民生活条件改善,健康需求强烈,97%的城市公民认为体育公共服务非常重要。而农村公民认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田间劳作就是最好的体育锻炼,并未意识到体育公共服务的重要性。具体来说,受教育程度可能会影响公民对体育公共服务的认知。大多数城市居民受教育程度较高,具有终身体育的认识,热爱体育活动,且乐于参与到体育活动中去,对体育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使得体育公共服务供不应求。而农村居民大多时间忙于繁重的农业生产,较少参与体育活动,对体育公共服务的需求较少,还没有认识到体育活动的重要性。

3.3 城乡体育公共服务监管依然不足

广东省非常重视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监督,但地方性的相关政策法规较少,故呈现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难以实现的现状。在体育公共服务实际发展中,各级政府应負担哪些项目,负担的比例是多少,缺乏明确的规定,省和地方政府在广东省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中职责不专、事权不明,存在着“职责同构”现象。

3.4 城乡体育公共服务目标仍然模糊

广东省目前对体育公共服务的问题尚处于研究阶段,城乡体育公共服务的目标也较模糊。比较而言,城市的体育公共服务目标相对明确,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城市体育公共服务需求高;二是城市体育公共服务监管严格;三是城市体育公共服务投入充足。而农村则不然,由于农村地区长期以种养业等传统产业为主, 自然风光、农耕文明等先天优势并未形成新产业转化为经济效益,农村公民对体育公共服务的现实情况的态度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目标的明确。

4 广东省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路径实施

4.1 注重顶层设计

广东省在《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的指导下,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了系列成果,因而有必要继续坚持各级人民政府发挥主要作用,分阶段逐步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最终建立覆盖全省农村、城市社区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另外,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进入到一定的发展阶段,推出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的框架是十分重要的。从实现广东省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角度看,顶层设计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是,顶层设计的重要性不应过分夸大,顶层设计的过程中应尊重客观规律,从广东省城市和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的实际出发,合理发挥主观能动性,优化广东省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顶层设计。此外,注重顶层设计并不是否定地方创新,在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农村面对的问题更具体,更直接,因而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可能更有效率。地方创新的不足主要体现在适用范围小,可持续性差。

对于广东省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而言,顶层设计和地方创新是相辅相成的。地方创新往往可能是顶层设计的源头,反之,顶层设计可以作为地方创新的基础和目标。两者的互补和相得益彰是最大程度地实现广东省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要条件之一。

4.2 健全社会组织

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社会组织力量是基础,建立社会组织制度是保障,完善社会组织治理结构是关键。加强社会组织力量主要是建设合理、指导思想明确、服务群体多样的体育社会组织,形成公益性、慈善性、服务性强的体育社会服务组织,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社会组织制度,尤其是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组织制度的建设十分必要,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决策层、监督层和管理层的职责,制定议事、选举、机构、财务、人事等各项制度,为体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保驾护航。此外,建设规整的社会组织治理结构,体育公共服务社会组织应是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内部制度、民主管理事务、公开财务管理等,提高能力建设, 规范社会组织活动,提升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发挥体育公共服务社会组织的功能。

4.3 完善评价体系

明确定义体育公共服务相关内容,在综合分析城乡现实能力、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现状的基础上,建立多维度的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厘清城市和乡村的体育公共服务导向,多角度评价政府、个人对体育公共服务的认识与需求,通过指标遴选、权重建立、单项评分与综合评价,合理制定符合城乡的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体系。具体步骤为:首先,通过调研,初步诊断城市和乡村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并了解城市与乡村对体育公共服务的要求;然后,明确城市和乡村体育公共服务目标;其次,结合城市和乡村的发展现状,因地制宜地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最后,对项目实施的情况、进度、效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将验收效果公开,积极推进评估工作,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

4.4 创新服务模式

众所周知,政府包揽一切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是一种传统的体育公共服务模式,对于推动体育公共服务具有重大意义。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体制的不断完善,新的命题也不断涌现,导致传统的体育公共服务模式与现代体育公共服务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广东省体育公共服务的发展现状也不例外,为进一步促进广东省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广东省体育公共服务模式势在必行。西方发达国家多采用公私合作模式作为公共服务模式。这一模式中政府摈弃了传统的资金投入式供给,代之以政府特许或招投标的方式,赋予社会组织及私人商业机构等一定期限的投资收益权,鼓励他们参与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该模式的优点一方面体现在大幅减少了政府公共财政开支且实现了公共服务的高效供给,另一方面可以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分配的积极性[10]。新西兰等国家采用这一模式,对国家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和公共责任的实现都有所贡献。我国已经开始借鉴这一公共服务模式,广东省作为改革的“排头兵”,加之大部分农村有限的公共财政资源无法满足体育公共服务的发展需要的现状,在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及群众体育活动的举办等项目上采用公私合作模式是极为合理的。

5 结语

广东省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取得了较大进展,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也得到了稳步推进,但不均等程度普遍存在。其主要原因是城乡体育公共服务政策难以落实,认知存在偏差,监督依然不足,目标仍然模糊等方面,因此实现广东省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仍然任重道远。建议通过加强顶层设计与下层创新的结合,健全体育公共服务社会组织,完善城乡的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体系,创新体育公共服务模式,最终实现民生意义上的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参考文献:

[1] 刘玉.发达国家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及启示[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0,34(03):1-5.

[2] 张利.我国公共体育设施的发展及改革路径研究[J].中国体育科技,2017,53(02):88-92+99.

[3] 刘亮.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模型与实证分析[J].体育科学,2013,33(01):10-16.

[4] 蓝国彬.实现城乡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路径思考[J].体育与科学,2010,31(02):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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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郑志彬,董雪莹.我国城乡体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目标及实现路径[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17,36(04):12-18+24.

[8] 花楷,刘晓宇.基于公众评价的体育公共服务财政投入现实困境与提升路径[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8,52(12):18-23.

[9] 周良君.广东省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现状与路径选择[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1,35(03):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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