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慧
1980年9月,我还在上大二。一天中午,我在操场上散步,忽然听到学校广播里在播出一篇名为《从“国际歌”和“东方红”谈起》的文章。文章大意是:“国际歌”告诉全世界无产者“从来也没有什么救世主”,可是我们同时在唱的“东方红”却说“他是人民大救星”。这是显然相反的两种观念。“救星”观点,是带着封建烙印的小生产者农民的观点,与无产阶级的革命民主观截然相反。文章一针见血地指出:“个人迷信必将造成个人的绝对权力。对于一个革命者,个人的绝对权力绝对不是一种好东西。”
对于亲身经历过“文革”的我们,对于刚刚从个人崇拜的疯狂中摆脱出来的年轻人来说,这些文字不啻是滚滚春雷,所造成的思想震撼是难以言表的。我听到这篇文章是出自《民主与法制》杂志。从此,这本刊物就深深地印在了脑海里。
两年以后,我大学毕业了。当时大学生是分配工作的,在我们政法系毕业生的分配去向中,有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律师)、大专院校和政府部门等,其中还有两个《民主与法制》杂志社的名额。当时《民主与法制》已经发表过《遇罗锦离婚案》大讨论文章;刊出了长篇报道《林昭之死》;前所未有地在刊物上进行修改宪法的大讨论,还为大量冤错案的受害者发声。在国内的发行量达到80万份,影响很大。这自然成了同学们意向所属的焦点,最终因为我在校期间积极为校报撰稿而成为“幸运者”之一。
1983年过完春节,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上海淮海中路622弄7号社会科学院大楼内的《民主与法制》编辑部报到。本以为马上就可当上风光无限的记者,谁知被安排在信访室工作,主要任务是接待读者来访和回复读者来信,心中一时不免失落。当时杂志社有个规定,凡新来的大学生,一律先到信访室锻炼一年。
但随后的工作却让我感慨良多,获益匪浅。首先,当时全国读者的来信如雪片似的飞来,每个月达7000多封,大部分是来咨询法律政策和申诉冤错案的,可谓字字惊心,篇篇血泪。其次,也有发表对本刊文章的意见和社会热点事件的看法的,读者个个如未曾谋面的良师益友。我们当时的宗旨是每信必复,为了做到这一点,编辑部还聘请了十多位已经离退休的懂法律的或有过政法工作经历的老同志,专门处理回复这些来信。他们有些本人就在“反右”和“文革”中遭受过磨难。因此,他们那种急读者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认真对待工作的负责精神,成为我一生的榜样。更令我难忘的,是在接待来访的工作中,面对的大多是冤错案受害者,他们的血泪控诉,甚至屈膝下跪,每每撞击着我的心灵,让我重新认识这个时代。使我从此懂得了作为一个政法记者所要面对的社会现实和承担的责任道义。
在信访室工作的一年多时间里,我还跟随一个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曾经在民国时期法院做过推事(法官)的前辈,负责杂志4个版面的“法律顾问”栏目编辑工作。这不仅让我提高了运用法律知识的技能,也为我后来参加组织全国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1984年4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在人民大会堂召集首都新闻界人士举行座谈会,讨论加强和改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问题。彭真说:“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要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全国范围内掀起了第一个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法制宣传的热潮。
当年夏天,国内盛行各种有奖知识竞赛,受此启发,为了以更生动活泼、通俗有趣的形式宣传法律知识,进一步扩大本刊影响,经总编辑批准,我跟政法部主任凌河一起开始策划和组织首届全国法制知识有奖竞赛。1984年第8期《民主与法制》刊出了《法制知识学习竞赛活动》通告及具体办法。通告中说:“本刊根据广大读者的建议,从下期起举办群众性的法制知识竞赛活动,聘请全国法学界著名专家、学者审定命题及答案。全部试题连载于1984年第9、10、11期本刊,答卷由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运用计算机批阅(这在当时亦属创新之举),竞赛设一等奖十名、二等奖二十名、三等奖五十名、纪念奖一千名。杂志将公布标准答案和得奖者名单,答对一半试题者即获得法制知识学习竞赛合格荣誉证书。”
1984年第9期本刊刊发了以中顾委常委王首道为首的“全国法制知识学习竞赛活动”顾问团名单。同期发表的本刊评论《祝愿“法制知识学习竞赛”成功》中有这样一段意味深长的文字:“编辑部每月收到七千多封读者来信,这是本刊的‘源头活水’,就是这次竞赛的二百道试题,大多数也是来自读者来信中提出的问题。我们希望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扩大和加强刊物与读者的联系,进一步打开刊物的大门,不仅读者有更多的机会到刊物上发言,而且要邀请读者参加到本刊举办的这类社会交往中来。编读双方,携手合作,为民主与法制的宣传作出更多贡献。”
现在回头再看,这何尝不是一本杂志能风靡全国甚至洛阳纸贵的重要秘笈?这次由本刊独家举办的活动,共收到随刊发送、由读者填写后寄回的竞赛答卷304750份。1080名参赛读者获奖。有数万名读者获得了参赛证书及纪念徽章。1985年春天,在上海展览中心举行了隆重的颁奖仪式,夏征农等市领导出席了颁奖大会。
由于这次竞赛活动的圆满成功,在全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1985年年底,中央电视台派专题部制片兼主持人孟广嘉专程赴上海,联系和商讨共同举办第二次法制知识竞赛事宜。
1986年1月开始的第二次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初赛由本刊书面进行,收到了20多万份答卷。这些答卷中除读者个人填写外,有的是各单位根据试题自行组织了比赛测试后集体填写的,还有从中越边境老山前线部队寄出的。第二阶段则由参加初赛者中成绩最优秀的前20名至中央电视台参加决赛。当年6月,来自全国各地的20位参赛者汇集北京,在中央电视台进行了决赛并向全国播出,他们中有法官、检察官、纪检工作人员、军人和机关干部,也有大学教授、中学教师、学生甚至医生和工人。活动从特等奖到纪念奖一共有5300人获奖,奖品为彩色电视机、立体声收录机、单反照相机、缝纫机、电子琴以及《公民法律顾问手册》不等。我在完成了上海第一阶段的相关工作之后,提前进京,作为本刊的联络代表在中央电视台专题部“上了整三个月的班”,协助他们组织协调竞赛活动相关事宜,还为决赛找了一个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的女主持人,直至决赛录制拍摄全部结束。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活动,再次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支持。王首道、曾志、刘英、张友渔等领导同志亲自到央视演播大厅出席授奖仪式。
这两次史无前例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国直接参加者总共达55万人之多。带动《民主与法制》杂志发行量也由此达到了每期258万份。1986年之后再也没有超过这个顶峰。
竞赛活动结束之后,我留在了当时的《民主与法制》北京办事处,当起了驻京记者。后随着编辑部的迁京,又在北京总社工作了四年。
这本杂志的巨大成功,也给我们每一个参与者带来了难以忘怀的荣誉和成就感。我有幸全程经历了在中国新闻史上具有独特地位的这样一本杂志的全盛时期,借此也洞悉了国家民主与法治建设的艰巨历程。在我的人生经历中,这无疑是笔巨大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