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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整个文学艺术范畴而言,有人做过统计和研究,儿童文学创作与作品,一直以来,始终处于青黄不接、不温不火的尴尬境地。不仅作品数量少,而且质量也乏善可陈,更别说有像样的大师级作家的出现。相比较于我国庞大的作家群体,及多达几亿数量级少年儿童人口,不能不说,这种局面令人困扰,且让人担忧。
造成这种局面的因素多种多样,有体制原因,有思想原因,也有市场原因,等等,但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则是作品的成人化和低智化,甚至弱智化。两个极端,一个结果:儿童作品不儿童,或太儿童,对儿童文学作品创作均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故尔有人大声疾呼,要重视儿童文学作品的创作,要根据儿童心理特点进行创作,这岂是一个呼吁一声,就能解决了的问题?
我们知道,大凡优秀的儿童作品,均是全年龄段的,也就是说是老少咸宜的。例如安徒生的童话《海的女儿》、美国的动画片《猫和老鼠》《狮子王》、中国的《宝莲灯》等等。这些面对儿童的文学和影视作品,实际上也同样适合成年人观看与欣赏。但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的儿童文学作品都是低智化的,基本上是“喜洋洋”和“黑猫警长”般的水平,这就进入了创作的上的误区:不仅少年儿童产生恹烦情绪,成年人也是不屑一顾。其效果必然不会好。
从生理和心理学上来说,儿童的心智发育水平,特别是他们的脑沟回的生长发育水平与成年人比较,有相当大的差距,因而他们的认识世界的能力也有所不同。特别是他们分析与综合能力,逻辑与判断力无法企及成年人,但是,他们“感知”事物的能力并不比年人有多少差别,尤其是对“真善美”的热爱,与对“假丑恶”的憎恨,会即时毫不掩饰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在这一点上,他们比成年人更真实、更有水平、更有辨别力。因为成年人,由于人生经历的事情太多,顾虑也就多,许多事情麻木到“见怪不怪”,在观赏与阅读同一作品时,反而不如儿童有更真切的感受。因此,一部好的儿童作品,其一定是考虑到儿童心理特点的,也一定是适合全年龄段的。
由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的陶立群先生的长篇小说《狐乡》,就是近年来难得的一部优秀作品。其思想性、艺术性及其商业价值就目前我国儿童文学创作而言,均达到了一定的高度,不可等闲视之。
首先我们来看它的思想性。
思想性是任何一部文学作品的灵魂,儿童文学作品亦如此。《狐乡》描写的是少女天喜与一群狐猴反贪官并为父亲报仇雪恨,为民除害的故事。作者把故事的发生时间放在了明朝,但明眼人一看就知,书里的故事适合于任何朝代和社会。书里描写的贪官数量之多,贪腐之深,及百姓对贪官的仇恨均是空前的,故尔此书就有了非常强烈的时代意义。
传统复仇,或为民除害等绿林侠客小说,一般而言,作者喜欢泼墨式的突出主人公的形象,颂扬主人公的个人英雄主义精神。作者会赋予主人公以超人的力量与智慧,直白地彰显正义必胜,邪恶必败。例如美国电影《超人》、英国民间传说《罗宾汉的故事》及中国的《孙悟空大闹天宫》等,这样来描写,痛快是痛快,却是过于简单化,并极易使主人公脸谱化,作品的感人效果和震憾力也会往往有所失分。《狐乡》则不同,当然少女天喜是本故事的主角,作者笔墨用得也最多,并赋予她些许超人的力量与智慧,这都没有问题。重要的是,作者还用大量的笔墨给天喜“添置”大量的同道者,其中有“蓝鼻头”、“疤儿猴”、“白尾狐”、“笑面狐”等大量的动物们。也有戴先礼、左春以及广大的受害民众,甚至还有同样被欺凌的官兵、狱卒等等。作者深知,贪官污吏的权力是强大的,任何阻止他们贪腐行为的人,都会被毫不留情地予以清除。揭露他们,清算他们,把他们打倒,绝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同时作者也深知,贪官污吏基本上都是说谎者与盗墓贼,他们的行为是见不得阳光的。他们的落败并不是必然的结果,我们所说的多行不义必自毙,只是我们另类的阿Q式“精神胜利法”,要打倒他们就必须有所行动,就必须联合所有主持正义的人一起来揭露和清算。即便如此,他们的正义行动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作者与书中的主人公、主持正义的狐猴及广大群众感同身受,与他们一道,一波三折,不断遭遇困难与挫折,并取得最终的胜利。这一点,书中有非常好的描述,故事情节没有简单化处理,真实性和必然性让人信服。
其次,是它的艺术性。
承继狐鬼文学的民间传统。
中国文学与西方文学不同,尤其是小说体裁,其源头发端于古代神话与传说,及至后来的传奇,志怪等。令人奇怪的是,虽然传奇小说自汉魏以降,香火也还算兴盛,但在我国古代正统文学史里,它却是一直不受待见,难登大雅之堂,即使是再大的作家,再了不起的作品,绝大多作者均不敢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基本上是以怪异的笔名来署名,甚至干脆以无名氏聊以附会。究其源,原因很多,例如书写工具的局限、汉语言初始阶段不够丰富等等,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可能是我们的大多数小说一开始即以怪异示人,不食人间烟火,与正统而固化的儒教正统文化相违背,因而遭到文人及官方的不认可和唾弃。虽则如此,那怕我们已经有了非常成熟备受朝廷和官方重视的包括诗经、楚辞、汉赋、唐诗,宋词,元曲等艺术形式,民间的狐鬼文学依旧兴盛不衰,如山间溪流,及至明清而形成小说蔚为大观的汪洋大海。而集大成者,当推有清一代的蒲松龄及其《聊斋志异》。
《狐乡》承继狐鬼文学的传统,汲取了当地民间传说故事的精华,进行了艺术化再加工,提升了这一狐鬼题材的内涵,拓展了更广阔的视野,和表达诉求,更好地为当下服务。应该说是较为成功的,书中狐猴群像丰富多彩,有血有肉,利用这群狐猴作为另一主角,其表达方式更自由,空间更大,也更少忌讳和禁区,也更让人感到可亲可信。相反,如果完全用人间社会正剧来写反腐,政策性和局限性会非常强,甚至有些地方无法深入下去。《狐乡》就没有这些顾忌,它所表现出来的喜剧效果,和感染力是其它表现方式所无法企及的。
巧妙的情节安排。
我们说,叙事性作品是通过人物形象的刻画与塑造,来表现作者心底里的那份情愫的。人物形象生动与否,故事真实与否,是否能打动自己并进而打动读者,关键处是围绕人物形象而展开的情节安排。《狐乡》的情节,汲取了大量民间文学养分,迭荡起伏,百转曲笔,一波三折,许多情节发展看似意料之外,却往往在情理之中,常常给读者以惊喜,并会心一笑,勾起人们阅读的强烈欲望,有不一口气读完不能掩卷的冲动。故事里,主人公天喜因与狐猴们在一起,人们就有了非常强烈的误判,以为天喜就有了神功,有了法力,有了战胜邪恶的超级力量。但作者让她第一次复仇,却是以非常狼狈的失败而告终。在其后的复仇战斗中,作者也是让天喜及其小伙伴们数度陷入困境,甚至处于绝境之中,当然,最后总是巧妙而合理地又让他们绝处逢生,并在逆境中,不断学会战胜仇敌的本领,因此而使得故事显得特别好看。
成功的情节安排,不仅引导了矛盾冲突,刻画了人物性格,延展了故事发展,塑造了天喜、蓝鼻头及其小伙伴们机智与勇敢的形象,也完成了作为人民群众和正义化身的他们,在与贪官污吏进行殊死的斗争中,一种必胜的历史必然性。在贪腐猖獗,反贪腐也毫不含糊的当下,《狐乡》在非常恰当的时机切入社会最为普遍关心的问题,无疑对反对贪腐起到了一定的摇旗呐喊的作用,这种文化担当和文学关怀,带给人们一丝精神上的安慰,并给予人们以尽扫贪官污吏,廓清天下的希望和信心。
讽刺手法的大量运用。
讽刺是喜剧性叙事必备的手段之一。其极致的表达方式,即是蔑视与嘲弄,运用得好,会收到意想不到的艺术效果。《狐乡》对贪官及贪腐的描述,并没有走空心化的路子,只是用口号漫画式的谴责,或骂大街式的诅咒了事,而是采用“黑色幽默”的手法,极尽挖苦嘲笑之能事,其讽刺与蔑视的效果,轻拿重放,四两拨千斤。本书里最大的贪官是邵九久,但最让读者感到兴趣的则对三个知县的着墨。水阳县、湖县及清水县三县呈鼎足之势,乃兄弟县,三县知县均是了得的贪官,不同处在于三人的不同身份及为人处事的方式。水阳县的王三魁,是大贪官邵九久的心腹,坏事干得最多,狡诈多谋。湖县知县高八斤,是皇亲国戚,故尔胆大妄为。对三个贪腐知县的描写,从头至尾,始终运用讽刺的手法,对他们嗜脏银如命的的特殊癖好进行了无情的嘲弄。例如他们对贪脏的窝藏方式,各有特点,甚至到了让常人无法想象的地步。如清水县知县把脏银埋于茅坑:把自己认为最重要而宝贵的东西,好不容易搜刮来的视之如命的财富,由于担心失去,竟然藏于人人避之不及的茅坑里,致使有嗅觉特异本领的蓝鼻头也失去嗅觉功能,让人忍俊不禁。再如,被天喜和蓝鼻头搜尽银子的知县,衣食无着,也干起了偷鸡摸狗的勾当,遭人追打的狼狈相等等,故事对群贪形象的刻画入木三分,刀刀见肉,字字滴血,“活龙活现”。对于是非分明,疾恶如仇的读者,尤其是儿童读者来说,亦是拍手称快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