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有40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贡献了中国60%的GDP、50%的税收和80%的城镇就业,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对我国稳定和发展经济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然而近年来税负重、融资难等问题使中小企生存异常艰难。其中,税务支出成为中小企业一项必须执行的巨额支出。基于如此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小企业开展有效的筹划活动迫在眉睫。而国家税制的进一步改革,税收法制逐渐完善,为税务筹划的可行性提供了条件和保障。
关键词: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政策建议
正所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如何在历史洪流中抓住机遇顽强求生,是中小企业应该慎重考虑的问题。税费作为企业的强制性支出,其将直接影响企业的成本利润以及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伴随着近几年税制的频繁改革,税收已成为现代生活的焦点,因为税负分配决定了经济社会的再分配公平问题。交税虽是义务,但作为理性人都希望减轻自己的负担,并且该想法在各项税收优惠下也是可行的。例如世界首富——微软集团主席比尔·盖茨的父亲老盖茨通过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披露,盖茨计划捐出微软20%的财产——1000亿美元,协助世界各国解决艾滋病、疟疾等疾病问题。这将是迄今为止全球最大一笔以个人名义的慈善捐款,此善举本应值得歌颂,但偏偏有人提出“此项捐款,将使他在美国享有大笔的免税权”。此种说法并非空穴来风,这种既可以赢得社会公众的赞许,提高自身名望,又可以使自己摆脱沉重税负的“善举”,受到许多政客们的抨击。这件事我们不从道德的角度来剖析,因为作为理性人这种做法并没有什么过错。但从税务角度来看,这位商人的大智慧则被展露的淋漓尽致,也让我们见识到税务筹划的魅力和力量。税务筹划与企业之间就好比是杠杆与地球间的关系,“借力思想”的存在使得微不足道的杠杆在地球面前瞬间变得强大起来。这样看来,在夹缝中求生存的中小企业还能忽视纳税筹划的重要性吗?
一、相关概念界定
1.中小企业界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迅速发展,在调动市场积极性、改善就业状况、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维护中小企业发展使其能继续服务社会成为了国家乃至全社会的责任。兵法里有句话: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所以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就要对我国中小企业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对症下药才能根除顽疾。
中小企业有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广义的中小企业,一般是指除国家确认为大型企业之外的所有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狭义的中小企业则不包括微型企业,通常认为微型企业是指雇员人数在8人以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在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人或家庭经济组织等。由于经济发展的情况不同,世界各国对于中小企业的具体确认标准和办法也不同,但一般都是选用雇员人数、营业额、资产总额中的一项或极限来划分中小企业。
2011年6月18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中小企业概念重新做了界定。文件中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2.税收筹划界定
税务筹划活动是一项与时俱进的经济活动,所以不同的时期对于税务筹划内涵就有不同的见解。以下是对税收有较为全面理解的论述。
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DF)在《国际税收词汇》中将税务筹划界定为“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对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该定义明确指出了纳税人进行筹划的手段以及目的。
我国税务专家唐腾翔、唐向在《税务筹划》一书中将税收筹划定义为:“税收筹划指的是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過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税收收益。”这一观点指出税务筹划具有合法性和事先性的特征,强调税务筹划为节税服务,结合今天税务筹划的服务对象,我们可以看出该定义适用的对象较少。
在《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一书中,会计学者盖地将“税务筹划”称为纳税人的纳税筹划,并将其定义为:“税务筹划是以不违法国家的现行税法为前提;税务筹划的目的是纳税人税收负担最低化或税后财富最大化,争取实现“纳税最少”、“纳税最晚”。此观点突出强调其“非违法性”,不仅包括节税,还包括“非违法性”的各种避税行为,其所包含的范围就大得多了。
3.税收筹划与避税、偷税的区别
西方盛传一句名言:人生只有两件事是任何人都无法避免的——死亡和纳税。作为一个自由法人,生与死是自由个体可以进行选择的,而交税这件事我们却左右不了,这是每个生存在这个社会上的人所必须履行的义务。
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运用合理的手段获取最大的收益是税务筹划存在的意义。然而其与逃税偷税等违法行为仅有一线之隔,一个大意可能就会触到红线。对寻求发展和生存的小企业来说,思考如何实现效益最大化固然重要,但明确合法与非法才是真正的立身之本。
在实际工作中,避税分为正当避税和不正当避税两种。正当避税,也叫合法避税,属于税收筹划的范畴,法律上不予反对。狭义的避税一般是指不正当避税,纳税人通过投机取巧的方式来实现税额的缩减,虽然没有违反国家有关的法律条文,但却是一种有损道德的行为。而不违反法律条文并不意味着可以一直游走在法律的边缘。相应的,国家通过对纳税情况的审查,可以快速地发现实务过程中的漏洞并进行及时弥补。从此种角度看来,一定意义的避税行为对完善国家税制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偷税则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或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故意少缴或不缴应纳税额的行为。偷税行为则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该行为是国家严令禁止的,对于违法者,国家决不姑息,所以对偷税行为我国税法制订了相应的处罚办法,严格惩戒此种不良作风。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1.国外税收筹划的研究成果
税务筹划研究产生于西方,最早起源于1935年英国上议院在审理“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一案中,议员汤姆林首次提出了税务筹划这一概念,他指出“每个人,只要他有能力,他就有权在恰当的法律之下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减少纳税”。在此我们可以看出早期的英国人思想还是非常开明先进的。所以他这个观点一经提出,立刻受到法律界的赞同,并且被西方各国所推崇。经过不同社会背景的塑造和完善,西方各国已形成各自独特的适合本国发展的税务筹划方案,并在实践过程中得到广泛的运用,税务筹划已经进入一个比较成熟的阶段。
2.国内税务筹划的研究成果
正所谓,发展的道路总是坎坷的,国内税务筹划改革的漫漫征途,同样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对税务进行规划的初期,国内企业迫于理论知识的不健全以及缺乏该方面的经验,税务筹划并没有受到该有的重视。直到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正式确定之后,我国的税务筹划之路才算是走上正轨。我国税务筹划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税务筹划与偷税分离阶段。在这一阶段,人们渐渐认识到,自己可以不必采取偷税等高风险手段来降低税负,相反的纳税人可以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合法的手段来规避税收负担。这一时期的经验大多都是从别国借鉴过来的,对我国企业适应性较差,所以纳税人对税务筹划的认识还只是浅层次的。
第二阶段是税务筹划与避税相分离的阶段。在这一段时期,人们对筹划有了些接触,开始意识到税务筹划与避税并不是一个概念。国内学者也开始对税务筹划与避税的含义进行了进一步的区分。因此这一时期人们对税务筹划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升华,但仍然停留在概念阶段,还没有将其充分地运用到实践中去。
第三阶段是税务筹划系统化阶段。所谓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有了对筹划的需要才有了其发展。所以这一阶段,是人们将束之高阁的筹划理论转为实践使用的工具的阶段,是税务筹划真正得到发展的时期。
三、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政策建议
1.税收筹划的外部环境建议
(1)关注国家的相关政策,据以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调整
近几年来国家对税额的频繁调整,给企业注入了新活力。尤其是在增值税方面,增值税由最初的四档税率变成今天的三档,分别是13%、9%以及6%,降幅最高达到四个百分点。这不是终点,国家的目标是优化增值税的改革,最终实现两档税率。所以对企业来说吃透国家的政策并将其应用到实践中去才是税务筹划存在的意义。国家对中小企业是有特殊的扶持力度的,例如税法规定对符合条件可确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采取3%的征收率,但事实上企业选择什么身份纳税不能仅仅看税率,要在进项税额可抵扣原则和税率低上进行權衡。这充分说明了只有对国家的相关政策有充分的了解,通过人为的干预,才能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2.税收筹划的内部环境建议
(1)提高管理者的知识素质培养,避免认知上的误区
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这种现象:为了节约人工成本,没有设立独立的税务部门。主要是因为管理层对税务筹划有认识上的偏差。所以管理层应树立正确的税务筹划理念。对筹划活动给予更多的支持,为企业税务筹划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2)提高税务筹划人员的能力培养
理论知识的匮乏是税务筹划失败的必然原因,所以一支专业的税务筹划队伍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强大的助力。打造优秀的团队,首先要让成员具备深厚的知识储备,企业可以通过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理论修养;其次有了知识要灵活地运用起来,为避免做空想主义者,企业可以通过开展座谈会的方式,请具有丰富实操经验的专家对员工进行指导也可以让有成功案例的员工进行经验分享。企业可以设立一个奖励机制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发员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3)建立正确的税务筹划目标
在任何情况下,企业的战略目标都要服从于整体目标。税务筹划活动作为企业众多活动中的一支,自然不能独立于企业之外,它同样需要以总体目标为指导,做出相应的决定。确定一个正确的税务筹划目标,对实现企业总体目标大有裨益。
(4)树立税务筹划风险意识
任何活动都是有风险的,筹划行为当然也难逃定论。在筹划过程中,合法与违法仅一线之隔,所以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营才是长期发展之道。
四、结语
中小企业作为带动我国经济的中干力量,它的稳定发展对国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近几年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增强,中小企业应该抓住机遇,顺应国家的支持,为中国的GDP贡献力量,也为“中小企业”这一身份带来荣光。
参考文献:
[1]2017-2022年中国企业经营项目行业市场深度调研及投资战略研究分析报告.
[2]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392页.
[3]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4]IBFD:International Tax Glossary,Amsterdam:IBFD,1988,p.67.
[5]唐腾翔,唐向.《税务筹划》.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14页.
[6]盖地.《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394页.
[7][美]罗伊.罗哈吉,林海宁等译.《国际税收基础》.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474页.
[8]黄丽.企业税务筹划的风险分析及规避措施[J].现代经济信息,2013(17).
作者简介:刘欣(1996.09- ),女,汉族,安徽省宿州市人,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