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易
摘 要 现代体能训练对健康体质的训练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随着近年来我国人口身体素质有所下降,学生的身体素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如何在学校的体育课教学中融合现代体能训练,帮助学生提高身体素质,需要体育教师不断調整教学策略。
关键词 现代体能训练;初中教学;体育教学
中图分类号:G804.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9)23-0096-01
由于现在的初中生大多是独生子女,因此家长们在教育上大多关注学生们的学习成绩,而对他们的身体素质有所忽视,学生的活动量较少,这直接导致了学生们身体素质的下降。本文将从教师的角度入手,融合现代体能训练,帮助学生关注自身的健康素质,改善体质。
一、适当提高体育课程的难度
在初中体育课程安排中,因为场地和年龄的限制,大部分体育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会进行简单的跑步热身运动和拉伸运动,然后会进行简单的运动讲解,但是一般难度都较低,学生们在自由活动的过程中常常会比较散漫,缺乏体育训练的专业性。
教师可以在课程的安排上进行各种体育项目的划分,在体育授课期间将基础体育知识进行分类进行,既要避免枯燥的体育知识会带来学生心理上的反感,也要注意拔高训练的难度,使学生能够锻炼身体素质的同时学习到基础的体能知识。教师可以首先将整个学期的学习进行划分,将二十个教学周进行篮球、足球以及跳远、跳高等项目的划分,然后每三周更换一项体育的训练,丰富学期的课程内容,当结束篮球、足球以及其他的体育运动的短期学习之后,教师可以安排学生进行体能测试。与以往的课程安排不同的是,教师需要制定一定的标准。例如:篮球需要进篮xx次;足球需要掌握基本的颠球技巧;排球需要双人对打xx次,在制定这样的秩序之后,教师需要有目的地帮助学生跨越教师设置的学习障碍,这样既能够提高学生对待体育锻炼的紧张性,也能够帮助学生完成挑战收获自信。
二、激发学生兴趣,帮助学生掌握体能技巧
体能的训练需要一定的技巧作为训练内容,但是体能的训练需要介于学生的兴趣之上,只有学生产生兴趣了,才能够积极主动地进行运动,亲身锻炼身体的协调性,提高身体的素质水平。
例如:有的学生会因为家庭环境中家长观看世界杯,对足球运动产生兴趣,教师在进行体育锻炼的时候,就需要将足球知识有针对性进行教学。首先,教师可以示范基础的颠球、入门和基础的对战规则,通过将动作分组进行单元化的训练,帮助学生们在学习的第一周快速建立起运动的运动要领。其次,在学生对运球的方法得到了基本的认识之后,教师需要就学生动作不规范的地方进行改正,例如在进行拦球的过程中不能用手臂去接触足球,除了脚部的运动之后,教师还可以帮助学生们利用胸部、肩部等部位进行控球的训练,同时注意保持身体的运动重心,避免在运动过程中重心不稳,出现摔伤情况。最后,足球是一项集体的训练,教师可以将对这项运动偏爱的学生组建起来进行班级足球队的训练,帮助他们学会判断足球的运动轨迹和旋转情况,促进学生们足球运动技术要领的不断进步。通过这种三步走的策略,教师可以在短暂的教学内帮助学生们提高对体育锻炼的专业性知识,进而借助运动项目提高学生们的体能素质。
三、养成学生们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
体育锻炼是一项技能性的训练,因此教师要进行的不仅仅是一项或者几项运动项目的教学,还要培养学生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制定一定的锻炼目标,进而培养学生们终生锻炼、持续学习的目标,使学生们可以从初中的义务教育阶段就可以树立起体育锻炼的习惯。
教师为了帮助学生进行体育锻炼习惯的树立,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首先,教师需要根据教育学理论和学生身体报告,制定合理的体育锻炼目标,例如心肺功能、跳跃能力以及耐力等方面,并通过一定的体育运动项目进行体现,为锻炼肌肉运动能力,教师可以锻炼学生的长跑能力。其次,教师需要坚持以学生为主体,在体育课程的开始逐渐进行体育项目的教学,将难度从浅入深逐渐增加,将跑步的米数由一开始的400米逐渐增加到800米、1000米,在学生都能够列队完成跑步之后,教师要开始制定一定的目标,鼓励学生在跑步的过程中逐渐提高速度。为了帮助学生能够清晰自己的运动能力,教师还可以定期进行记录,把学期开始的学生长跑的时间和学期中旬的成绩进行对比,帮助学生发挥自身意识,设定一定的跑步目标,激发学生们的体育意识。
总的来说,在中学的体育教学中,教师要增加体育课程的专业性知识含量,逐渐帮助学生树立起体育运动的习惯、帮助学生了解运动项目,同时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需要注意方式方法,及时鼓励肯定学生取得的成绩,以激发学生的运动热情。体育教师对于初中生的体育课程教学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每一位教师都应该且需要探索新兴的教学方式,帮助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参考文献:
[1]王爽.现代体能训练在中小学体育教学中的运用策略研究[J].中国校外教育,2019(04):14-15.
[2]孙露茜.现代体能训练在中小学体育教学中的运用[J].体育世界(学术版),2017(08):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