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师队伍建设之路

2019-10-28 01:50李廷洲王秋华吴晶
人民教育 2019年17期
关键词:师德教师队伍建设

李廷洲 王秋华 吴晶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在曲折中稳步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从国家繁荣、民族振兴大局出发,深刻阐释了教师的极端重要性,提出“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标准,为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新的时代要求。70年来,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一系列历史性成就:规模不断壮大,师德素养和专业水平不断提升,教师教育体系逐渐走向开放灵活,教师管理体制更加规范有序,逐步探索出一条以师德建设为核心,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障,不断提升质量和岗位吸引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师队伍建设之路。

一、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历程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大致经历了以下六个发展阶段。

1949-1965年,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处于扩大规模阶段,以满足各级各类学校师资需求。新中国成立初期,各级各类学校师资严重缺乏,师范学校的设置与发展极不均衡。1951年,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初等教育会议和第一次全国师范教育会议,认为在其后五年内,全国至少需要增加数以百万计的教师,提出“要为培养百万人民教师而奋斗”的目标。1954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师范学校今后设置发展与调整工作的指示》,对师范学校的规模、初级师范学校停止招生的条件、师范速成班、小学教师轮训班的学习年限与待遇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1962年,教育部党组发布《关于全国师范教育会议的报告》,重申迫切需要补充合格的新教师。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我国教师队伍得到了有效补充。

“文革”期间,许多师范学校被迫停办、撤销,教师培养的专业性被否定,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处于停滞甚至倒退阶段。

1977-1984年,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处于恢复发展阶段,逐步构建起教师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文革”结束后,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教育事业重新回归正轨。1978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的意见》,标志着教师政策开始恢复调整。同年10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的意见》,对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的要求作了具体规定。1979年《教育部关于教育部门教职工升级问题的通知》初步构建了教职工专业发展的制度框架。1980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在职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和1983年《教育部关于加强小学在职教师进修工作的意见》建立起教师进修考核制度。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我国初步构建起教师管理的基本框架,形成了教师队伍建设制度的坚实基础。

1985-2011年,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处于内涵建设阶段,主题是推动教师质量提升。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提出争取在5年或者更长一点时间内使绝大多数教师能够胜任教学工作。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建立“教师资格考核制度”。1991年,《关于开展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意见》印发,对中小学教师在职培训方式从补偿性的学历培训转向提高性的继续教育。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颁布,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工作,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等。1998年,《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要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以不同方式对现有中小学校长和专任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2000年至2007年,《(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相繼颁布,在入职条件上为我国教师队伍质量提供保证。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2012年至今,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迎来了全面提升的新阶段。2012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为教师队伍建设绘制了一个系统的政策蓝图。吲此后国家层面密集出台政策文件,初步形成了国家宏观设计、协同促进改革、教育部门为主的教师队伍建设制度体系。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党中央的名义发布针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具有里程碑式的战略意义。2018年11月和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对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建设分别作出顶层设计。系列文件的出台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标志着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标志着教育事业发展重心转向重视教师发展,教师队伍建设迎来了新时代。

二、新中国成立70年来教师队伍建设的历史成就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和国家对教育事业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始终把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取得了巨大成就。

(一)建成全世界体量最大的教师队伍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建成了全世界体量最大的教师队伍,有力支撑起全世界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专任教师从1949年的93万人增加到2018年的1672.85万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专任教师973.09万人,是1949年规模的10.95倍;普通高中阶段学校专任教师181.26万人,是1949年规模的129.47倍;普通高等学校专任教师167.28万人,是1949年规模的102.06倍。这样一支队伍为我国建设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了坚实的根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教师队伍配置情况得到较大改善,小学生师比由2012年的17.71降至2018年的16.97,初中生师比由13.59降至12.79,普通高中生师比由15.47降至13.11,教师数量更加充沛。

(二)全面提高师德素养和专业水平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坚持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摆在重要位置,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加强。一是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1984年,我国颁布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并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多次修订。2018年出台《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系列规范文件。至此,我国建立了基础教育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二是形成师德培育长效机制,将师德置于教师培养、专业发展、评价考核等环节的核心。2013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2014年,教育部出台《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系列规范文件,划定师德红线,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贯穿日常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为加强师德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三是教师专业水平大幅提高。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受教育人数快速增加,与此同时,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也越发突出。这期间中小学生师比居高不下,小学尤其突出。到1956年,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不足50%,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基本保持在50%左右,小学甚至没达到15%。随着师范教育和教师职后培训的规范发展,教师专业水平大幅提高。截至2018年底,全国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97%,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86%,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41%。

(三)构建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

一是形成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非师范院校参与的中国特色师范教育体系。20世纪90年代之前,我国采用一个相对封闭、精英化的师范教育体系来培养教师,包括培养小学教师的中等师范学校,培养小学和初中教师的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培养初中和高中教师的师范大学。与此相对应建立“三级培训体系”,即省级教育学院或教师进修学院、地市级教育学院或教师进修学院、县级教师进修学校。随着中国高等教育走向大众化,原来的师范大学逐步演变成综合性大学,高等师范专科学校逐步被整合,中等师范学校被合并。发展到今天,初步形成了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非师范院校参与的中国特色师范教育体系,在部分发达地区还出现了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硕士、博士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的可喜现象。二是制定系列教师专业标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后,我国开始探索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教师专业标准,先后颁布系列教师专业标准、校(园)长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等规范文件,明确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方面的要求,成为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以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

(四)建立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不断深化教师管理改革,教师管理体制机制逐步规范。一是建立和完善教师资格制度。1995年12月,《教师资格条例》颁布。2011年开始实施国家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对在编在岗教师实施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制度。2019年1月,出台港澳台人员在内地申请教师资格证政策。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完整体系逐步形成。二是加强教师编制保障。1984年,我国启动实施《中等师范学校和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参考表》,初步确定了以班师比作为核定教师编制的标准。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从当时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的实际出发,对城市、县镇、农村中小学规定了不同的基本编制标准。2009年和2014年先后出台规范文件,将原来的县镇、农村中小学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进一步统筹城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三是完善教师职称制度。1986年,原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文件的通知》,建立了以职务聘任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2009年,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启动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5年9月,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中学和小学两个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合一,最高职务等级设置到正高级,破除了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的“天花板”,对于完善中小学教师评价机制、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具有深远意义。

(五)持续提高教师职业吸引力

一是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1993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并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1985年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确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教师节的设立进一步提高了人民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教师队伍建设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历年教师节期间优秀教师代表都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慰问。二是持续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新中国成立以来,伴随着我国几次工资制度改革,中小学教师工资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1985年,《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颁发,开始实行教师教龄津贴制度。1987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将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现行的工资标准提高10%。2006年修订颁布的《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2009年,我国率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務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教师工资水平的提升和结构调整吸引了一批优秀人才进入中小学教师队伍,为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我国教师队伍建设的发展前瞻

进入新时代,我国建设教育强国、经济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任务都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正面临战略机遇期,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如高水平大学参与教师教育程度低;县级教师培训体系薄弱;在贫困边远的乡村地区,教师队伍在数量、质量、结构、社会地位等方面还相对薄弱;保障教师专心从教、激发教师队伍活力的相关制度尚未完善,教师的自主性、创造性受到束缚等。未来,我国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聚焦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

第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保障教师政策有效落实。教师政策的有效执行需要政府各部门通力合作,需要强有力的体制保障。在教师队伍建设任务艰巨且复杂的背景下,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应强化组织保障,在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问题上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将其纳入各级党委的常规议事日程,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找准教师队伍建设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解决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中的关键问题。在党的领导下,有效开展跨部门合作,形成合力,从根本上破解制约教师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第二,继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提高教师岗位的吸引力。一是完善教师收入结构,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合理确定标准班班主任的津贴标准,提高超课时津贴,建立针对校长和中层管理岗位的津贴制度。二是营造校内外协同配合的制度环境,减少非教学事务对教师的干扰,保障教师专心从教。严控面向学校的检查、评估,减少对学校教学的干预,建立统一备案制度。明确班主任岗位职责和工作边界,减少班主任的工作负担和身心压力。

第三,继续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专业水平。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习近平总书记先后用“筑梦人”“引路人”“大先生”等形象的词汇表达教师对于学生成长的引领和表率作用,号召广大教师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继续提高师德素养仍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内容。另一方面,随着我国教师队伍规模的扩大,应继续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在经费保障方面予以倾斜,在学科专业评价上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标准。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和教研员队伍建设,提高本地化、校本化培训的实效性。

第四,积极推动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参与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关键。提升教师质量,除了必须发挥师范院校的主体作用、加大对师范院校的支持力度外,还应推动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积极参与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充分发挥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强大的学科优势,开设厚基础、宽口径、多样化的教师教育课程,造就学科知识扎实、专业能力突出、教育情怀深厚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除此之外,还应积极吸引各行业的专业人士和能工巧匠兼职从事教学工作,或退休后进入教师队伍。

第五,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补齐薄弱地区教师短板。目前,乡村地区和中西部边远贫困地区仍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的薄弱环节。应继续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在教师补充、待遇保障、专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更加精准的支持。关注乡村教师的居住環境、生活状态和精神需求,为乡村教师创设良好的发展条件与环境,设计有针对性的专业发展路径,让乡村教师体会到职业的荣誉感与成就感。

(李廷洲系华东师范大学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副研究员,王秋华系华东师范大学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科研助理,吴晶系华东师范大学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博士后)

责任编辑 刘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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