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国明
秋十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胜利召开,全会审议通过的《中
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既有理论上的新概括又有实践上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党支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文件”“悟精神”“谋贯彻”,力求把《决定》学深学透,把贯彻落实全会的决策部署与履行协会的职责使命结合起来,推动内部审计和内审协会工作在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伟大实践中作出更大贡献。
深入学习贯彻《决定》关于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重要部署,确保党组织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
《决定》在“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部分指出,要“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完善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健全各级党委(党组)工作制度,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作为全国性、职业性社会组织,肩负着“现代内部审计理念引领者、职业代言人、实践推动者、智力支撑者”的重任,协会党支部是党在协会这一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我们贯彻落实《决定》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健全协会党支部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党组织在协会各项工作中有效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建立健全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党支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党组织生活的质量,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加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协会党支部将以建立“政治坚定、团结有力、担当尽责、规范高效”的过硬支部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引领,推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确保协会章程中规定的党组织“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得到有效落实,不断巩固和加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推动协会持续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我们要积极推动《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第11号令)的贯彻落实,推动党组织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在各单位建立健全起来,提高内部审计的政治站位,在促进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治理、实现目标,推动党的各项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发挥内部审计的更大作用,从而为实现国家制度建设和治理体系、能力建设方面“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作出内部审计的更大贡献。
深入学习贯彻《决定》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的重要部署,构建协同高效的内部审计自律管理体制机制
《决定》在“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部分指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内审协会是内部审计的职业自律组织,具有一定的自律管理功能。我们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是要通过构建协同高效的职业自律管理的体制机制,引领内部审计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要从适应内审工作发展趋势、推动审计事业科学发展的大局出发,认真研究今后一段时期内部审计和内审协会的发展思路和重点工作,不断探索构建协同高效的职业自律管理体制机制新路径,通过完善协会治理,充分发挥理事会、监事会和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调动广大内审人员参与协会活动的积极性,通过加强业务交流、理论研究、标准制定、职业培训、职业宣传等工作,实现内部审计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规范、自我发展的目标,不断提升内部审计职业化水平,扩大内部审计的职业影响力,提高内部审计参与国家制度建设和治理体系、能力建设的层次和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决定》关于推进社会组织协商的重要部署,充分发挥内审协会联系政府和内审人员的桥梁纽带作用
《决定》在“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部分还指出,“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
内审协会作为社会组织,要发挥好联系内审人员直接广泛、反映情况迅速这一优势,当好党和政府联系内审人员的桥梁纽带,发挥好“上通下联”的作用。通过加强与审计机关和广大内部审计机构的联系,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审计工作的政策措施,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业务指导监督的要求,向广大内审人员宣传好、解读好,积极引领內部审计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将广大内审人员的思想和行动,凝聚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奋发有为、积极工作,奋力开创内审事业的新局面。同时,协会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和一线内审人员的声音,及时反映内部审计发展状况和问题以及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的合理诉求,积极向审计机关建言献策,促进审计机关指导监督内部审计更加科学精准,发挥好社会组织协商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独特优势作用。我们要贯彻落实审计署党组成员、审计长胡泽君在全国内部审计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要求,“成为协助审计机关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的重要力量”。
深入学习贯彻《决定》关于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要部署,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决定》在“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部分指出,“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决定》还提到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早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顶层设计时,就把“审计监督”纳入党和国家需要加强的八大监督制度之一,此后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审计监督的制度措施,对“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提出明确要求。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审计工作全国一盘棋。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胡泽君审计长在全国内部审计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内部审计作为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既是各部门、各单位强化内部控制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又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立健全内审机制,能够摸清真实情况、反映突出问题、揭示风险隐患,并推动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通过学习贯彻《决定》,进一步深化对审计监督职能、特别是内部审计职能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党中央、国务院和审计署对内部审计工作指示精神的理解和把握,积极履行内审协会职责,推动内部审计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我们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决定》,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实际行动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