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兆雪
摘 要:在初中英语教学阶段,写作教学是英语教学过程的一个重点。但随着教学工作的开展,在教学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因此,需要教师转变过去模式化的教学方法,重新思考定位教学目标,将写作教学推陈出新,在教学过程中,要努力丰富学生的写作经验,多让学生参加一些具有实践经验的写作挑战,积累写作经验。
关键词:初中教学;英语教学;写作教学
在初中英语教学阶段,写作教学可谓是当前的重点教学工作,但在当前,由于教学模式僵化,方法落后,已经影响到了对学生写作能力的提升,而且固有写作教学思维,不仅固化了写作教学方法,也容易让学生对写作产生一种厌恶感,学生的写作成绩也难以提升。对于教师来讲,学生不积极的学习状态,对于中学期间的写作教学工作的开展,也会形成极大的阻力。因此需要教师改变传统模式化的教学方法,适时地做出改变。
一、转变传统教学方法
在传统的教学观念中,对于中学生的写作教学通常都是按每周或每月的考试进行训练,然后在考试结束后对作文进行评分,按分数将学生作文划分“三六九等”,但对于学生作文中出现的问题也只是简略阐述,并不能进行有效的针对性指导。久而久之,许多英语老师逐渐将作文指导当做一种模式化的处理方式,对于一些学生的作文指导没有专业性的评析,对于学生而言,他们很难提升自身的写作水平。学生面对这种类似于“敷衍”性质的评价指导,无法提起写作兴趣,对写作这件事情也难以提起兴趣,因此分数也就更加难以提升。对于教师来讲,学生这样不积极的学习状态,对于中学期间英语写作教学工作的开展,只会产生消极影响,甚至是阻碍作用。
例如,在每周可以由写作老师开设一节写作训练课,系统的教授学生如何写好英语作文,指导学生进行规范写作训练。在学生写完之后由课代表将本周作文收起来交给老师。在收集起来后,老师可以先进行阅览,但不做出评价,在下周的时间将学生的作品随机的分发给班级里的同学,由学生互相给出评价,然后在每一位同学拿到自己的作文之后,老师再对学生的作品进行专业性质的指导评价。通过这种方式,改变传统模式化的评价方式,由学生互评。通过阅读别人的作文在分析别人作文问题的同时,也能找出自己的不足。再通过老师的评析,给出专业性的指导意见,帮助学生提高写作水平。
二、培养学生的写作情感
都说情感源于兴趣,而学生写作情感的培养自然也离不开学生興趣的投入。在现阶段的初中英语写作教学过程中,学生们对于写作的兴趣很淡,而教师对于学生写作兴趣的培养教学工作也不是很重视,因此学生在日常的学习与生活的过程中,很少进行写作训练。因此学生们基本上是通过月考的方式接触到写作,或者说,学生是为了考试而写作的。因此,学生在进行写作训练时,会有种做任务的感觉,导致学生的情感体验极差,又何来兴趣之说呢?久而久之,学生对于英语写作就容易产生一种厌恶感、排斥感。因此在英语写作教学过程中需要教师让学生认识到英语写作的重要性。逐渐将写作转变为一种习惯。
例如,在每周可以通过让学生写日记的方式进行写作训练,让学生观察周围的事物,对发生的事件进行思考,在日记中写下自己的感受。这是因为有的学生之所以会写出一些优秀的文章,是因为这些学生在写作时加入了自己对生活的思考和感悟,在写作过程中进行了情感表达,而这种情感让学生对写作不再处于一种“做任务”的状态。因此需要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多读、多看、多思考。对于学生来讲,“日记训练法”其实也是一种有效的提升写作能力的一种渠道。学生在写日记的过程中,会运用到大量的日常词汇,对于初中生而言,有相当一部分的词汇是陌生的,因此,学生通过日记训练,一方面抒发了情感,培养了写作兴趣;另一方面,也让学生积累了词汇量,有助于学生写作能力的提升。
三、让阅读丰富写作内容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初中英语教学过程中,老师如果让学生只是一味的注重写作,而不注重阅读,势必会造成写作教学的局限。因此,在写作教学之余,还要让学生通过阅读增长见识,积累写作经验,学习优秀作文的句式和词汇运用等等。
例如,在每周的阅读课里,老师可以推荐学生阅读《老人与海》、《狮子、女巫和衣橱》等书籍,也可以让学生阅读《英语周报》、《21世纪报》等报刊,来学习写作手法,培养自己独有的写作风格。在每周的写作训练课里,老师也可以让学生通过阅读一些学生的优秀作品,来借鉴优秀学生的写作手法,通过学生之间交流沟通的方式,让学生找到自身所面临的困境和问题,找到解决自身写作问题的办法。
综上所言,在初中英语写作教学的过程中,需要教师改变过去模式化的教学观念,重新定位思考教学目标,在教学过程中,要努力丰富学生的写作经验,培养学生的写作情感,多让学生参加一些具有实践经验的写作挑战,积累写作经验。在写作教学之余,还要丰富学生的阅读内容,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
参考文献
[1] 王凤敏. 初中英语写作教学策略初探[J].中国校外教育,2017(01):92
[2] 陈海珍. 浅谈“以读促写”法在初中英语写作教学中的应用[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17(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