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颖
【摘要】: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创新教学方法不断涌现,极大的促进了教学理念与教学模式的发展,也有效丰富了课堂教学的内容与形式。微课便是众多创新教学手段之一,它依托网络教学资源优势,弥补了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的局限,使课堂教学空间获得有效拓展。本文以微课在小学数学教学为基础,对微课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优势与劣势进行阐述,并结合课堂教学对其进行应用探索。
【关键词】:微課 小学数学 教学应用
1 微课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优劣分析
1.1微课的教学优势
微课作为目前的一种创新教学内容,在较短时间内便获得了广泛的关注与认可,可见其必有诸多可取之处。微课的主要改变就是将传统的教学内容利用影像、声音等方式进行呈现,将传统数学中的生硬概念、公式、方法等进行影像化融合,有效激发了学生的好奇心理与探索欲望【1】。同时其在制作的过程中,全面考虑了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的融合,为学生理清了知识脉络,使课堂教学效率与学生的学习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1.2微课的教学劣势
微课虽然在现阶段的课堂教学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其在教学实践的过程中仍然具有局限性,还无法全面发挥其既有的教学特点。微课的最初应用目的大部分是为实现翻转课堂而设,但在实践中表明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当前的微课还只能作为教学中的辅助手段,无法真正发挥其最大效能。再者,微课优质教学资源数量比较有限,无法全面的涵盖学生的学习内容。
2 微课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应用
2.1强化课堂感知,引导学生的思维
传统的小学数学教学模式,以言传为主要形式,不仅缺乏教学氛围,还无法使学生形成有效的思维,严重制约了学生对于数学知识的获取【2】。而微课则是利用教师精心制作的教学成果,有效拓展学生的思维。例如,在进行《直线、射线和角》的课堂教学时,要让学生对“把线段的一端无限延长就得到一条射线,把线段的两端无限延长就是一条直线”概念进行理解,传统的教学模式难以对这些内容进行最直观的展现,而微课则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通过微课视频动画的生动展示,演示利用激光器发身激光束,并根据演示内容不断向学生提出思考性问题,让学生边看边想,增强学生的发散思维,从而将教学内容形象化、具体化,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又如在学习《三角形的高》内容时,通过课前的预习与网上微课的先期讲解,学生掌握了锐角三角形的高,但对于钝角和直角三角形的高还不太了解,由此教师利用微课的讲解过程,在微课讲解的过程中通过课堂实践操作进行印证,并让学生参与讨论与猜想,实现“提问-讨论探究-验证”的完整教学过程。
2.2利用微课进行新教学内容的导入
微课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数学课堂教学的要求,它通过图像化的表现形式,让教学内容“动”起来、教学概念“活”起来,不仅在基础的教学上得到了提升,还能够实现新内容的导入,从而极大改善了传统的教学现状。例如,在小学的加减法的学习上,学生对于凑十法等内容难以理解,而此时教师则可以利用微课的动态教学功能,利用学生感兴趣的动画效果进行展示,以具体的事物作为展示元素,帮助学生理解与记忆,并以同样的方式还可以拓展更多的简便运算方法,让学生进行比较性的学习,从而帮助学生拓宽眼界。又如学生学习了关于“公顷和平方千米”的内容后,根据知识拓展的连续性特征,可以制作关于《面积》的微课,并以“如何计算某地的地域面积?”为导引,再通过微课对于面积计算的教学演示,让学生结合平方千米这个概念进行讨论,从而不断进行知识的深入,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并促进已学内容的吸引和应用。
2.3积极发挥微课的复习强化功能
微课除了能够发挥其实时的教学功能以外,还具备了窗口式学习的辅助能力,微课是通过网络进行传播与存储的教学资源,这样一特点也表明了其具备重复使用的作用。同时微课内容精炼、结构合理、重点突出,很容易受到学生的接受,通过微课的教学模式,更能够让新旧知识进行完美的衔接,提升数学的系统教学效果。例如,在进行“平行四边形”的面积计算教学时,利用微课进行讲解后,再根据其计算方法向学生进行解析。主要采取剪拼法将平行四边形进行同面积矩形的转换,而此时则需要用到最初的矩形计算公式,为避免知识点的遗忘,则利用微课对矩形的计算方法进行复习,通过微课的动画效果将剪拼法进行生动示范,从而在学习新知识的同时,又能够使已学知识得到强化,增加教学的连续性和系统性,促进课堂教学效果的提升,也使微课教学的易用性、便捷性得到全面彰显。
3 结语
总而言之,微课虽然在当下还处于重要的发展时期,但却显现出了极大的实践价值,利用创新的学习模式,不仅有效改善了传统的教学氛围,还能够全面促进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促进小学数学课堂教学质量的发展,在丰富了教学方式与资源的同时,更将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向了更高层面。
【参考文献】:
【1】吴松明.浅谈小学数学教学的微课开发策略[J].都市家教(下半月),2016(2):104.
【2】赵金焱.试析小学数学教学中微课资源的应用[J].华夏教师,2016(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