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在政府出资产业基金中的应用研究
——基于提升基金运营效率的思考

2019-10-16 09:08靳志伟
财政科学 2019年7期
关键词:出资区块基金

靳志伟

内容提要:政府出资产业基金存在多角色参与、信息不对称、以及权益难以流转等现实问题,导致政府出资产业基金运营效率低下。区块链多中心化,全网验证不可篡改、智能合约等技术特点可以有效应用在政府出资产业基金领域。为提升基金投资效率,本文结合区块链的技术特点,提出了基于区块链的政府出资产业基金交易签约及档案存证、权益交易和供应链投资等方案设想,旨在提升基金信息披露、拓宽退出渠道和拓展投资方式来提升投资效率,并针对区块链技术在政府产业基金应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一、引 言

伴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府出资产业基金(包括产业基金、引导基金、基础设施基金等)逐步成为了各级政府强有力的金融手段,在贯彻产业政策、招商引资、引导民间投资、稳定经济增长、促进科技转化、推动产业集聚以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着愈益重要的作用。政府出资产业基金从2002年起步,截至2019年3月,包括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引导基金乃至政府出资纾困基金等在内,中央及各地方政府设立的基金数量达到2100多只,总募资规模达到4万亿元,总目标规模12万亿元。政府出资基金以灵活的方式,庞大的资本参与到了产业转型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中。在新常态下,如何进一步提升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的运营效率对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意义重大。

区块链技术近几年来越来越受社会各行业关注,其被认为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重要驱动力,是构建价值互联网的重要基石。业界和学界普遍认为区块链技术有其独有的优点和应用前景,有可能带来各个产业乃至社会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当前在金融领域(包括银行、保险等)和财政(包括税收、审计、国库)等领域,有关区块链的应用研究也在积极展开。但是在政府出资产业基金方面,由于缺乏主管部门牵头主导,还没有出现区块链的应用。结合政府出资产业基金自身的特点,借助区块链的优势,有可能在基金“设立—募集—投资—管理—退出—评估”全流程带来全新的应用,因此有必要将两者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文献回顾及当前存在问题

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的内涵是由政府设立并与社会资本共同发起的政策性基金。广义上看,政府出资产业基金可以是政府直接设立产业基金或引导基金、创投基金、创新基金,也可以是政府牵头,联合金融资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产业资本(上市及非上市企业等)共同设立产业基金等。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的模式灵活,概念也更广泛,可以综合运用参股基金、联合投资、融资担保、政府出资适当让利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基金在贯彻产业政策、引导民间投资、稳定经济增长、促进科技转化、推动产业集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根据私募通相关数据,政府出资产业基金从2002年起步发展至今,单产业基金、创业基金、PPP基金达到2087只,总目标规模为16971.18亿美元。其中大多数基金都是省级和省级以下政府设立的,如表1所示:

一般认为,私募基金运营包括“募集—投资—管理—退出”全流程,鉴于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的特殊性,运营流程为“设立—募集—投资—管理—退出—评估”。学界针对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的研究,早期主要集中于设立政府产业基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方面,因此主要关注基金运作的国内外经验、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的引导及运作模式、政府出资产业基金对产业发展、促进供给侧改革的作用等方面。2014年8月,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本质上是私募基金的政府出资产业基金一并纳入证监会监管。2015年11月财政部发布《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下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则分别对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的设立、运作、风险控制、预算管理做出规定。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学界对政府出资产业基金运营的监督管理研究也越来越多,主要集中在政府出资产业基金“设立—募集—投资—管理—退出—评估”全运营流程的效率、监管、潜在风险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

在基金募资效率方面,相关研究主要从资金来源方面进行了分析。比如2017年后受资管新规影响,政府出资普遍面临募资难的问题,曹勐等(2018)提出2017年之前银行理财资金参与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的模式在新规下难以为继,容易形成高杠杆和高隐性负债,资管新规正本清源,打破了资金和项目之间的层层通道。周博(2019)以吉林省域为例,提出证监会关于私募股权投资者适应性制度的严格落实及银保监会资管新规对政府出资基金社会募资影响较大。

在基金投资效率上,吕晓晖和赖少宗(2017)研究发现政府产业基金存在有隐情、花不完、不敢花、可投资项目匮乏等问题,并指出关键原因在于管理体制束缚、缺乏有效激励机制、子基金管理人招募和募资难三个方面。

在基金退出效率上,针对“基金进入容易退出难”的问题,陈述和韩冬梅(2018)提出重要原因在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尚未成熟,股权转让、并购重组等空间较小,建议地方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周博(2019)提出研究建立省域PE二级市场,即组建地区PE份额流转交易网络体系,构建机制完善、功能健全、风险可控的交易平台,吸引国内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促进政府出资基金份额转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在基金监管效率上,邓冰和何小锋(2016)提出引导基金多头管理现象严重,财政、发改、金融、国资等部门都有管理权限,但又只能负责各自领域内事务,难以形成有效的统一管理;此外,对于引导基金的内部监督机制还没有形成有效的专业闭环,当前仍然依靠传统的审计、纪检和巡视体系,现有的监督人员难以理解和掌握私募股权投资的理念和逻辑,出现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建议重视股权投资协会的作用。

此外,基金的潜在风险缺乏有效的应对方案也降低了基金的运营效率。余波和赵杰(2017)研究发现,由于相关信息披露及监管不完善,缺乏统一规划管理导致政府基金在全流程环节均面临较多的风险。此外风险还包括:(1)信号误导风险,主要表现在:政府引导基金静态和动态的真实规模无从统计和预测,社会资本实际出资人的最终穿透,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的杠杆率也没有透明的披露。(2)财政隐性负债风险,主要表现在地方政府对社会资本的各种风险兜底和担保。(3)由于委托代理问题带来的权责利不匹配导致资金沉淀风险。为应对这些风险,作者提出需要完善政府引导基金的顶层设计和风险监管机制,加快相关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基金备案制度,完善引导基金会计报告体系和审计;提高政府引导基金从设立到退出全过程的信息透明度,加强信息披露,并设立科学合理的引导基金绩效考核和奖惩措施。

章彰(2017)提出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的风险还包括政府职能部门公职人员的廉政风险和投资决策的失误风险,要加大制度建设及定期不定期的巡视巡查力度。在机制建设上,政府产业投资基金需要理顺政府常务会、基金管理办公室、母基金管理公司和子基金管理公司的权责关系。其中基金管理办公室由多个政府部门组成,包括财政局、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国资委等,主要负责基金监管、招投标、基金考核办法制定及汇聚本地项目信息,为基金提供信息服务等。浙江省财政厅课题组(2017)总结了省内的优秀经验,比如宁波设立了独立专家评审,对重点企业项目提供评审意见;在基金监管上,突出财政部门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性。

综上所述,从既有研究和业界实践来看,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的运营效率存在一定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

(一)“设立—募集—投资—管理—退出—评估”环节多期限长,参与主体多元化,监管主体多元化,缺乏统筹

(1)环节多期限长:相较一般的私募基金而言,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由于有政府出资,需要履行程序较多,基金从设立到退出评估环节很多,期限往往为5年以上。每个环节需要监管的重点都有所不同。(2)参与主体较多:在基金出资主体上,除了政府出资代表,还可能联合金融资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母基金等)、产业资本(上市及非上市企业)等共同设立。(3)监管主体较多:主要体现在省级以下的基金中。国家级基金的管理机构基本是由发起单位自管或由国有背景的管理机构直接管理,而地市级基金采用公开的竞争性磋商或申报等机制选用社会机构来进行管理,因此国家级的基金管理权限比较清晰。地市级基金往往由主管部门牵头设立,由财政拨款,国资平台代为出资,因此在实际中包括财政、发改、经信、国资委等均可能参与到基金的日常监管中,从而导致多头管理,统筹管理难度加大,影响基金的实际投资运营效率。

(二)信息不对称,信息披露不健全,缺乏专业第三方机构参与

当前政府引导基金虽然已经有一定的备案制度,除“基金业协会备案”“国家发改委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外,个别地区也建立了自主的类金融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比如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但是相关信息部门割据较为严重,只有相关主管委办局才可能获取相关信息;同时鉴于基金业务的复杂性,相关备案平台所采集的信息无法涵盖交易主体之间达成的所有协议,从而给抽屉协议等灰色区域留出了空间。基金监管也往往以政府意见为主导,缺乏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比如政府一般不会邀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股权投资协会等参与基金监管,普遍存在外行监督内行的问题。

(三)监管难,权责利不匹配导致募资难、资金沉睡和退出难

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由于存在多层委托代理,相较于一般的私募基金,政府会采用传统的审计、纪检和巡查巡视机制来进行监督,相关政府部门为避免承担责任,投资决策往往需要层层汇报和审批,政府行政干预严重导致基金投资效率低,资金沉睡。再加上在地域约束、产业约束条件下,优质项目难以获取,导致社会资本不愿参与,基金难以完成募资,基金投资后难以从被投项目退出,基金有限合伙份额也难以转让。根据私募通相关数据,2087只政府出资产业基金中,“已募完”的基金仅有456只,仅占21.85%;“首期募完正在募集”的有1372只,占65.7%,如图1所示:

图1 基金募集完成情况—基于数量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研究虽然都提出了自己的政策建议,但在实践中缺乏具体的工具和抓手,从而导致建议难以落在实处。相关问题无法得到实质性的解决,亟需寻求可落地的技术手段,而区块链可能就是适当的技术手段。当前除了信息技术领域,在财政金融领域也已经有很多学者对区块链技术进行了系统介绍和应用研究。王劲松等(2018)提出了基于区块链的股权交易全产业链解决方案;许文和施文泼(2019)研究了区块链在税收征管中的应用;曾雪云(2019)简述了区块链的特性及其在财政资金追踪、财政收支、预算编制及绩效评价,财政信息公开披露等领域应用的可能;黄冠华(2016)研究了区块链在联网审计中的应用途径,这些研究均基于区块链的技术特点来解决各自应用场景中的现实痛点,有助于提高各自场景中的信息透明度,便于实时监管,提高支付和交易效率等。对于多角色参与、信息不对称以及权益难以流转等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的现实问题,区块链也可以有相应的解决方案,但是尚无相应的研究和具体方案。

三、区块链技术特点及其提升政府出资产业基金运营效率的价值分析

当前相关文献对于区块链的技术特点有较多的介绍,因此本文只做简单概述。区块链是一个开放式的、多方参与、可靠地分布式数据存储系统,它融合了P2P网络、密码学、共识机制、智能合约等技术,实现了去中心化交易过程中节点间信息可靠传递、交易账户安全、节点间信息不被篡改等功能。概括来讲,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化存储”“全网化验证”和“自动化执行”三大特性。其中“去中心化”随着区块链的发展,逐步被认为向“多中心化”演进。多个“中心”多方记录,共同维护;“全网化验证”是指区块链网络依托其对等网络架构优势、链状数据结构优势、密码学技术优势以及共识算法机制,除非对全网进行攻击,否则无法通过攻击个别节点而篡改数据;“自动化执行”即“智能合约”,是指以代码形式封装预定义的触发条件、转换规则及应对行动等,定下“承诺”;一旦满足预设条件时,智能合约自动执行相应的业务逻辑,进行“兑现”,无法人为干预和抵赖。

从政府出资产业基金行业特点及其当前存在问题来看,区块链的“多中心化”带来的信息透明,“全网验证”支持的不可篡改,以及“自动化执行”带来的交易成本下降极度契合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现实需要,有助于提升基金运营效率。区块链技术提升政府出资产业基金运营效率的应用价值可能有:

(一)“多中心化”有助于加强信息披露,提升监管效率

借助于“多中心化”可以应对政府出资产业基金参与主体多元化、监管主体多元化的特点;各参与主体,包括投资人、管理人、各监管部门、第三方专业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可以实时查验相关数据甚至在平台完成电子签约,降低信息不对称的交易成本;各监管主体可以“平等节点”的身份共同参与到区块链平台中,打破原有多头监管时必须以一方为主,其他部门退居为配角,而导致部门利益和关系不畅通、统筹管理难度大、内部沟通协调成本高的低效局面,提高基金运营效率。

(二)“全网验证”的不可篡改性有助于减少基金不合规风险

区块链的不可篡改可以提升基金不合规操作的成本,从而在源头杜绝不合规的抽屉协议、明股实债、暗保兜底等行业灰色操作。如果各交易主体之间,比如投资人(LP)和管理人(GP)之间、社会资本和政府资本之间、托管人和基金之间、基金和被投企业之间的交易都可以在区块链平台进行交易签约确认和交易材料存档,区块链平台的不可篡改会使相关信息披露更为健全,灰色操作空间会更小。

(三)“智能合约”即“自动化执行”有助于提升基金的退出效率

区块链在交易平台应用方面的优势,有利于提升基金份额、基金所投标的权益的流动性。“智能合约”及信息透明、不可篡改可带来交易成本降低,可以在满足交易条件时实时完成交易,有助于政府出资产业基金在募资上、退出上都进一步深入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也可帮助政府出资产业基金深入到所投企业的供应链,降低政府出资基金投资风险。

四、区块链技术在政府出资产业基金中的应用研究

针对政府出资产业基金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区块链技术的优势,可研制建设基于区块链的签约及档案存证平台、基金权益交易平台、基金供应链投资平台等应用。

(一)基于区块链的基金交易签约及档案存证方案

基金业务流程较为复杂,涉及到大量的法律文书和业务凭证等档案。传统的管理方式往往为纸质存储,也会将纸质材料以扫描件存储在电子媒介上,这种传统方式存在以下缺陷:一是安全保障难度较大,纸质或电子档案通常是集中保存,需要配备较为完善的备份机制,数据易丢失。二是转移交接困难,面临审计或资产转移时,需要将档案一并交接,容易造成遗失或损毁。三是有效监督困难,为了全面掌握所有档案,杜绝抽屉协议等,防止篡改和删除档案,需要中心权威机构进行强力监管,难度较大。

引入区块链技术,让各参与主体在链上协同,共同形成一份不可篡改的交易档案,可以有效解决上述几个问题。基于区块链的共识算法和交易加密,档案和交易记录不可更改,有效地支持了基金的全生命档案管理。

如图2框架所示,政府出资产业基金各主体,包括监管机构(发改委、财政、基金业协会等政府部门)以及各参与主体(管理人、投资人、托管人、被投标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等)通过身份认证后可以访问电子合同存证区块链平台。各参与主体之间可以在平台上实现业务认证和合同签订,合同文本及其签署主体认证信息、业务认证信息、签署时间和签名都将加密存储在平台上(注意:加密存储原因在于相关信息往往涉及商业机密)。各参与主体可以根据权限设置在平台上完成相应的业务认证,调取相应的档案文件并根据权限来查阅。

图2 基于区块链的交易签约及档案存证方案

该平台可以获取基金全流程的业务档案,通过广泛吸引各方参与,深入基金业务链条,也有助于实现基金业务数据的全维实时采集;通过按需分域共享、防篡改保护等技术,为监管机构、审计机构及时准确了解基金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也可以进一步促进基金运营提效降本。

(二)政府出资产业基金权益交易方案

在影响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运行的因素中,“退出问题”是关键因素之一。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是否可以实现退出,如何良性退出是很多基金在设立及投资中考量的重要问题,也是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在面临绩效评估和审计时无法逾越的问题。但是现实中,鉴于政府出资产业基金往往带有政府产业发展意志,有区域、行业投资限制,同时避免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所以往往投向政府重视的仍处于发展期的项目,较少投向成熟期即将IPO的项目。同时,由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健全,除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外,包括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由于信息披露不健全且企业资信较差,投资者活跃度很低。其中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尤其如此,往往带有较强的行政干预色彩,缺乏市场认可,极度缺乏流动性。因此政府出资产业基金所形成的权益资产(股权为主)希望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退出,往往成为一个“美丽的梦想”,无法实现。而场外交易方面,只有头部的产业基金机构有可能通过私募二级市场基金(PE secondary fund)打包转让基金份额,或者依托基金机构及本地政府的产业资源,实现所投优质标的股权等权益退出。鉴于场外交易的交易透明度,交易难度更大,难以作为普遍性的退出方式。

基于区块链平台构建“基金权益交易平台”系统方案,有助于提升基金权益的透明度,利用防篡改特性提升权益信息的鉴权并溯源,并通过区块链“自动化执行”交易实现权益的转让。在此基础上,通过引入监管机构进行监管,通过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进一步规范市场,逐步增加投资者活跃度,为政府出资产业基金退出提供一个流程化、标准化的平台。最后,可通过此平台进一步对接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进一步提升退出效率。

在图3所示的平台中,母基金、直投基金以及企业的相关权益都可以在此平台上认证。其中母基金主要权益为母/子基金份额;直投基金权益包括基金份额及所投标的企业股权;企业权益则包括自身股权及所持公司股权。由于权益信息复杂,因此需要监管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介入来规范这个市场。

图3 政府出资产业基金权益交易方案

相对于以交易股票为主的资本市场来说,基金权益所属资产较为复杂,投资难度大、风险高,因此合格投资者准入门槛必然远高于其他资本市场。使用区块链技术并不必然降低投资者门槛及提升投资者活跃度,仅在于依托区块链可以有效减少传统交易模式中的不透明甚至欺诈信息,降低基金权益的信息不对称性,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活跃度。

(三)政府出资产业基金供应链投资方案

政府出资产业基金主要目标在于提升本地产业发展及转型升级。依托本地核心企业,打造产业集群是产业发展屡试不爽的模式。在各个地方政府的产业园中,围绕核心企业往往有数十到数百个中小型企业。核心企业的转型升级会自发带动周边企业的发展。在当前经济下行中,中小企业面对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时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而面对核心企业时,又往往没有议价能力,被迫垫资压货,进一步造成资金瓶颈。为解决这方面问题,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的一种类型即为“产业供应链基金”。当前在私募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供应链基金有193只,应收账款基金有163只。各地政府也积极参与出资设立供应链基金,2017年至今,河南、杭州等地供应链基金纷纷设立,并且个别基金目标规模达到一千亿人民币。

供应链是传统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很早即关注的领域,但是鉴于供应链业务的复杂性,虽然银行都有个别场景和案例,但是并未能广泛拓展。本文认为主要在于以下原因:一是供应链本身深植于实体产业中,面对的交易对象多、流程长、交易频率高,且不同产业的供应链千差万别。供应链的产业特色对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金融机构的运营组织能力要求极高,传统金融机构无法深入理解不同产业的供应链。二是供应链涉及环节较多,融合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金融机构擅长于资金流的管理分析,但是对于需要“四流合一”进行多维度验证的贸易真实性,金融机构往往鞭长莫及,供应链上的企业也不愿意将核心的业务数据同银行分享;三是供应链企业中核心企业的信用虽然被银行等机构认可,但是其上下游的中小企业,难以获得核心企业的信用支持。尤其是银行固有的信贷思维可以给与核心企业授信,但是并不适用于供应链,因此无法支持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四是对于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由于整体信用环境较差,中小企业经营中也存在大量的不规范及作假行为,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很难得到保证。

将区块链的点对点动态组网、共享账本、共识机制、智能合约等技术引入供应链金融业务,可以有效解决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多方信任、信用的传递和拆分以及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效率问题。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金融投资方案,可以为政府出资供应链基金创新发展,降低投资风险,为提升本地产业提供有力保障。

图4以核心企业对其供应商的应付账款为例进行说明。基于区块链供应链平台,核心企业与其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各企业可以通过区块链节点生成债务凭据并进行债务确权。当核心企业和供应商分别确认了应付和应收账款后,形成债务凭据单并在链上进行广播。政府出资供应链基金及基金托管银行根据区块链平台中的确权信息,给核心企业签发投资额度。基于投资额度限额,核心企业根据应付一级供应商的账款给一级供应商签发应付额度,一级供应商可以将这笔额度进行拆分支付给二级供应商,二级、三级供应商等可以循此往复,从而将核心企业的应付账款在整个供应链进行流转。同时,各级供应商在应收账款确权后,可以将其提交给基金托管银行自动获取应收账款融资。

在该平台中,可以凭借区块链“不可篡改”特性有效形成供应链应收应付的确权资产,解决传统供应链的确权问题;同时依靠“智能合约”实现应收账款的融资。在此基础上,政府出资供应链基金可以联合托管银行,深入到整个供应链体系,实时监控相关应收应付的形成和基金投资的流向,提升投资安全性的同时,也支持了供应链上相关企业的发展。

五、区块链技术局限性在政府出资产业基金应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分析

如前文所述,区块链应用于政府出资产业基金所依托的主要是区块链的“多中心”“全网验证”“智能合约”等特点。这些特点是区块链广泛应用于金融、财政等领域的基础。但是区块链本身也有自身的局限性,在思考其应用的同时也需要正视这些局限性,才有助于提出系统性的解决方案,而不至于流于单纯的技术概念。

(一)技术上的“多中心”,仍无法避免初期标准制定和推动的中心化

区块链在技术上实现了多中心,可以让多个机构共同参与记录、运营和维护。但是政府出资产业基金作为一个既有事物,虽然在具体运营中存在诸多问题,然而毕竟已有相关的管理办法和管理部门,并且相关部门也建设了一定的信息化平台来进行管理。相对于当前的信息化平台只关注关键节点关键信息的“粗线条管理”,区块链技术更是一种“实时的精细化管理”,因此应用区块链技术不可避免地会冲击部分管理部门利益,而且区块链技术的应用需要众多部门共同参与,可能额外增加相关部门的工作成本,从而在推动过程中遇到抵制。因此为推动区块链平台在政府出资产业基金中的应用,初期仍然需要关键部门牵头,联合多个机构形成工作组,共同推出区块链应用的示范性成果,然后进一步推动全面落地。

(二)数据全透明不可取,需结合其他技术保护数据的隐私权

一般认为,区块链各节点参与者可以有平等的权利访问和查看分布式账本上的每条交易记录。如果交易信息以明文形式记录在区块链上,那么区块链可以确保数据未被篡改,而隐私方面能保护的仅是参与者的身份信息。但是在政府出资产业基金中,由于相关交易信息很多涉及商业机密,而参与者往往是合格合法的组织机构,因此更需要对交易的敏感信息加以保护。当前区块链技术在保护数据隐私方面结合相关技术(比如:姚期智院士提出的安全多方计算技术)已经有了一定的解决方案,可以在保证各方数据安全的同时,联合使用各方数据来进行特定的计算验证,从而充分发挥数据的价值。

(三)链上数据不可篡改不等于数据真实,应加强打击虚假信息,同时业务层面应注重数据的“历史沿革”审计

区块链基于分布式账本和共识机制,可以保证的是链上数据难以篡改,但是无法解决链外数据上链的真实性。如果数据从一开始就是虚假的,那么区块链的防篡改性反而可能是助纣为虐。因此对于使用区块链的相关机构,监管机构应严厉制裁初始即发布虚假欺诈信息的参与者,从源头上确保信息真实,并且应加强第三方机构监督,及时应对参与者举报。同时,在区块链相关平台上的参与方,不应只关注当前节点的相关交易信息,而应加强交易信息的“历史沿革”审计。因为区块链可以大大提高作假者的机会成本,对于作假者来说,要想在区块链平台做足“证据链”,必须蓄谋已久做长期准备。

六、结 语

针对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现实运作中存在的多角色参与,信息不对称以及权益难以流转等导致运营效率低下的问题,结合区块链技术的特点——多中心化、全网验证、智能合约等,可以发现,区块链技术对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的现实痛点有良好的解决方案。区块链技术被认为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重要驱动力,是构建价值互联网的重要基石。政府产业基金作为稳定经济增长、促进科技转化、推动产业集聚以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的财政金融工具,也需借助科技的力量促进自身的发展。区块链平台可以加强政府出资产业基金“设立—募集—投资—管理—退出—评估”全流程的管理,提升政府出资产业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和效率,实现基金“募投管退”循环正向发展。

然而区块链作为一个技术,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政府出资产业基金作为政府强力主导的金融工具,要想应用区块链技术,在标准制定、技术选型、应用推广、监管处罚措施等方面依然需要发挥政府相关部门的主导作用。而当区块链技术在政府出资产业基金中应用后,有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性,降低政府监管成本,加强政府部门及第三方机构之间的统筹协调,提升基金权益的流转,增强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和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

综合来看,尽管目前还无法准确量化区块链技术对政府出资产业基金领域会产生多大的影响,但显而易见的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解决方案有助于提升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的运营效率。因此未来应进一步加强区块链在政府出资产业基金领域的应用论证,广泛吸引相关基金管理人、第三方机构、区块链技术公司等共同参与,群策群力,为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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