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清辉 冯绍华
摘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遵循。本文旨在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研究,探索在新形势下,运用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实践创新成果,为挺纪在前、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关键词:运用;四种形态;探索
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意义
第一,“四种形态”是挺纪在前的行动指南。《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七条指出: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纪委监察机关要立足“常态”,积极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善用谈话、约谈、函询等方式;要立足“大多数”,实现挺纪在前。
第二,“四种形态”贯彻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四种形态”真正实现了在“全面”与“从严”两个方向的需求。“全面”即指在每个党员、每个党组织上都进行纪律的约制,把管党治党在只看少数往管住大多数的方向改变;“从严”即指真正的做到严起来,将纪律放在前面,展示了在监督执纪问责方面的更高要求。
第三,“四种形态”体现了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统一。“四种形态”并不属于对纪委一家的要求,恰恰相反,“四种形态”一般是属于党委的事,体现出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任务。党委书记作为纪律建立的主要责任人,各级党委书记都需要建立这种观念,做学习纪律、遵守纪律、执行纪律的模范代表。
二、当前影响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发挥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对企业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随着纪检监察工作的不断深入,多数企业已经认识到了党风廉政工作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但也在具体执行中仍然存在不足和误区。如:重效益轻监督,只做表面工作,敷衍执行纪检监察监督任务。
二是纪检监察管理体系和制度没有健全完善。根据综合的分析,部分企业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党风廉政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存在“上紧中温下松”的问题;相关企业职能部门对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三是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方式的专业性存在欠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素养参差不齐,能力不足。日常监督力度不足,方法不新,同级监督往往出现意愿不足的情况,造成纪检监察效果不明显。
三、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探索
本文将以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工程公司)为例,探索“四种形态”的运用。
(一)坚持挺纪在前,从严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健全责任机制,拧紧监督“总开关”。近年来,电力工程公司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党委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党委、纪委责任,组织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压实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扎紧纪律的“笼子”。近年来,电力工程公司结合工作实际,修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党风廉政诫勉谈话制度》等制度。充分发挥职能的业务监督和职工的群众性监督,聘请了8位群众担任2019-2020年度党风廉政监督员,充分发挥党风廉政监督员的“探头”作用。
(二)坚持教育在前,严守党员干部思想底线
一是“抓早”,打好拒腐防变“疫苗”。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促进党内关系正常化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做到早提醒、早打招呼,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电力工程公司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督”的技术,加强重要节点的廉政教育提醒,提前打好“预防针”,防止“节日病”。
二是“抓小”,注重“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电力工程公司每年结合廉洁教育月活动,明确关爱谈话提醒的主体、内容与要求,据统计,2019年党纪党规宣传月期间,电力工程公司开展关爱提醒谈话189人次。通过把关爱谈话提醒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对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有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三)坚持从严执纪,推进精准规范发力
一是把握责任属性,注重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严字当头,抓住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监督重点,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把纪法约束的硬度、批评教育的力度、组织关怀的温度统一起来。今年以来,电力工程公司纪委加大对党(企)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突出抓好“三重一大”決策、选人用人、领导人员履职待遇等事项的公开监督工作,切实抓住监督的“关键少数”。
二是把握同心合力,规范精准执纪。把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与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问责的程序、标准,切实做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高度重视做好问责工作“后半篇文章”。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坚定不移地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环节,以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实际成效,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