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颖梅 谢萌
【摘 要】 选取2010—2017年沪深交易所属于技术密集型的产业作为样本,对税收优惠政策、产品市场竞争是否影响企业创新投资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了企业的研发成本,刺激企业增加研发投入;HHI指数越大的行业,产品市场集中程度越高,创新动力不足,研发投入越少;进一步研究发现,产品市场竞争程度增加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效果,行业竞争越激烈,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越明显。此外,不同地区的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反应也不同:市场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反应强烈,创新投入强度较大。基于此,提出实行差异化的税收优惠和优化金融市场环境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税收优惠; 产品市场竞争; 企业创新; 技术密集型产业
【中图分类号】 F812.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9)19-0122-06
一、引言
20世纪末,我国将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确立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目标,其中,企业是微观主体中的核心环节[ 1 ]。为了实现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政府出台各种产业政策以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其中,税收激励是最为常见的重要的政策手段。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扶持政策以鼓励企业提高创新投资,推动产业转型,如: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依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申请享受减至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普通企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加计扣除,即以实际发生费用的150%扣除。但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对政府而言意味着将要放弃部分财政收入,在资源稀缺、税收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放弃这部分税收能否真正刺激企业加大创新投资的力度?
针对这一问题,学者们的研究并未达成一致结论。国外学者如Hall[ 2 ]以美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为背景研究发现该政策增加了企业的R&D投入;Wu[ 3 ]对美国的研究发现,税收减免政策刺激了私营企业的研发投入,而公共领域创新投资补贴则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国内研究如李维安等[ 4 ]、王德祥和李昕[ 5 ]证明了我国制定多层次的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能够增加企业创新投入,提高创新能力;张信东等[ 6 ]通过对中国企业调查分析发现,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与企业投入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即税收激励政策刺激了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王玺和张嘉怡[ 7 ]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分析稅收优惠政策对研发支出的激励作用。而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税收优惠政策并未对企业研发创新投入产生显著的激励效果,如Bloom[ 8 ]、Harrisa[ 9 ]认为难以判定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创新投资支出的影响。黎文靖等[ 10 ]认为企业为“寻扶持”而增加创新“数量”,提高创新投入,但创新“质量”并没有显著提高。此外,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和创新意愿还受到产品市场竞争程度和所处竞争地位的影响。已有研究发现,在高竞争程度的行业,企业表现出更强的研发创新能力与创新意愿。鉴于此,本文试图讨论以下问题:企业所得税改革前后,我国上市公司的创新投资是否发生了变化?产品市场竞争程度不同是否会对税收政策调整与企业创新投资变化之间的关系产生影响?
基于以上考虑,本文选取2010—2017年沪深交易所属于技术密集型的产业为样本,结合行业竞争背景实证分析新税法施行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以期丰富技术创新相关领域的理论文献,并探究产品市场竞争程度如何影响税收激励,以期提高我国税收资源的利用效率,为政府政策层面相关工作的完善与改进提供理论指导。
二、文献回顾与假说提出
(一)税收激励政策与企业创新投资
企业在研发创新过程中往往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主要原因在于企业研发投入的不确定性、外部性和溢出效应。已有研究发现,技术创新的成功率较低,企业在进行创新投资项目时只有约20%的研究项目最终可以转化为产品投入市场[ 11-12 ]。为了降低企业的创新成本以提高整个国家的技术水平,许多国家采用税收激励的方式刺激企业创新。企业研发投资的税收激励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企业发生研发费用的所得税抵减,二是企业发生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两者都是通过降低研发成本来刺激企业对研发的投入。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产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由于税收减免直接降低了企业税负,为企业节省了额外净现金流,从而间接增加了企业的资金供给,降低了企业研发活动的风险,激励企业进行研发,增加企业创新产出[ 2,8 ];其次,税收激励具有信号传递作用,政府通过减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私人投资者发出利好的投资信号,有助于企业获取金融市场以及私人投资的支持,从而增加创新产出[ 4,6 ]。通过上述分析发现,税收激励政策能够使企业的创新成本降低,促进企业进行创新投资,因此本文提出假说1:
H1:新税法的出台,将刺激企业增加研发投资,即税收激励政策与企业创新投资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二)产品市场竞争与企业创新投资
企业创新行为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产品市场竞争作为一种外部治理机制,在企业创新决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资源基础观”认为,企业的竞争优势来源于有价值、难以模仿的资源。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增加创新投入有利于提高资源异质性,增加企业的竞争优势。汪金祥等[ 13 ]的研究中也提到,激烈的竞争环境会促使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通过创造有价值的产品以获取更大的竞争优势。从清算威胁视角来分析,激烈的产品市场竞争环境将加大企业面临破产清算或者被兼并的可能性,企业管理层也会因此而遭受解聘风险或薪酬损失,此时管理层将更加努力来改善企业业绩[ 14 ]。同时,从产品市场竞争的制约作用看,竞争强度的增加降低了企业获得超额利润的水平,企业因此面临更高的流动性风险,必须通过技术创新获得核心竞争力,免遭淘汰。Arrow[ 15 ]的研究指出企业面临的破产和低利润威胁将随着竞争的加剧而增加,而产品市场竞争能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这将鼓励企业通过创新降低风险。由以上国内外学者的分析可以看出,行业的集中程度越高,市场越容易被行业内少数大企业所垄断,导致行业内缺乏竞争,企业越缺少创新投资动力,因此本文提出假说2:
H2:产品市场竞争程度与企业的创新投资呈正相关关系,即竞争越激烈的行业,企业越倾向于增加创新投资。
(三)税收激励政策、产品市场竞争与企业创新投資
税收优惠政策能否促进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取决于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与研发创新意愿。根据熊彼特创新原理,企业面临的产品市场竞争程度对其创新投入的意愿与能力均会产生影响,即较高的行业竞争程度增加了企业生存的压力,为了保证现有的市场份额,企业必须通过加大对技术创新投入的方式提升产品竞争力。Al-Najjar and Ding[ 16 ]的研究也发现,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会促进企业加大R&D投入。新税收政策出台后,税收激励政策大幅度降低了企业的创新投资成本,又因为行业竞争程度越高,企业的创新投资过程受市场竞争驱动的可能性越大,企业越倾向于进行新产品的研发,所以处于高竞争行业的企业对税收政策的变化更为敏感[ 17 ]。因此,对于高竞争行业的企业而言,由于创新投资额度较大,可以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降低了企业创新成本,此时,创新投资成本的降低会使企业创新动机增强。相反,对产品市场竞争度较低的企业而言,由于市场竞争压力小,创新投资规模较小,优惠政策没有给企业带来更多的优惠[ 18 ],因此,对处于该类的企业而言,尽管税收优惠降低了企业的研发成本,但由于缺少市场竞争的激励,企业并没有创新投资的动力。由此,在假说1、假说2的基础上可以提出假说3:
H3:产品市场竞争程度的加剧将会增强税收政策变化对公司创新投资的影响,即处于高产品市场竞争度产业的上市公司,税收优惠政策能增加其创新投资。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以2010—2017年作为研究区间,因为技术密集型企业在技术研发和企业创新方面的需求更为迫切,所以以沪深交易所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航空航天器制造业,医药、生物制品,电子及信息技术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此外,汽车制造业由于竞争激烈,近年来研发投入增长较大,所以把汽车制造业也纳入本文研究范围。在剔除部分ST公司后,共筛选出披露研发费用的上市公司152家,总样本1 216个。其中,研发费用数据、员工素质等资料通过翻阅财务报告、万得数据库获得,产品市场竞争数据通过计算获得,融资环境数据来自樊纲等编著的中国市场化指数,其他数据来自色诺芬数据库(CCER)和巨潮资讯网。数据处理运用Stata13.0和Excel统计软件。
(二)变量说明
1.被解释变量
创新投资的强度R:用R&D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来衡量。目前,评价企业研发投入及创新能力的指标主要有研发经费投入数额和研发投入强度。其中,研发投入强度指标因其可以消除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之间的差距而被广泛采用。基于此,本文采用研发投入强度指标进行衡量,用企业的研发支出总额与营业收入的比值来度量企业的创新强度(R&D)。
2.解释变量
(1)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T):税收优惠政策仅对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产业和领域做出规定,但是,一个企业是否享受优惠政策还受到企业“自选择”行为的影响。企业在决定是否增加创新投入,享受税收优惠的过程中还要考虑到企业的盈利情况、规模、结构等多种因素。基于此,本文根据研究需要,运用0/1表示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如果企业当年度享受了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政策,则T为1,否则为0。
(2)产品市场竞争程度(HHI):参照学者们以往的研究方法,采用以主营业务收入为权重的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来定义产品市场竞争程度。HHI越小,表明行业内的集中度越低,企业间的竞争程度越激烈。本文以证监会的行业分类来界定公司所处的行业。
(3)税收政策与产品市场竞争程度的交互项(T×HHI):用来衡量产品市场竞争程度对税收政策效果的影响。
3.控制变量
(1)融资环境(Fin):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为企业提供了创新投资所需的资金,对技术创新起到了促进作用,所以金融中介的发展情况影响企业的创新能力。本文以企业所在地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来衡量融资的难易程度。
(2)员工的素质(Hum):借鉴王娟[ 19 ]的研究,把员工的人力资本状况作为控制变量。
(3)企业规模(Size):借鉴吴娜和于博[ 20 ]的研究,将企业规模作为控制变量。
(4)营销力度(Mar):借鉴Audretsch[ 21 ]的研究结果,以营销力度作为控制变量。因为财务报告的销售费用中广告费用占的比重较大,所以以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作为替代变量。
(5)企业所在区域(D0-2):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差距较大,所以企业的创新能力存在差异。D0-2表示企业所在区域,用虚拟变量表示。
变量定义见表1。
(三)模型设定
综上所述,针对上文的三个假说,本文建立如下模型进行检验:
其中:?琢为常数项;?茁1—?茁6为回归系数;?滋为残差项; T×HHI为税收政策虚拟变量与产品市场竞争程度变量的交互项。
四、实证分析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
表2列示了有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特征。从表2可知,企业研发投入的均值仅为2.946%,说明样本企业研发投入的总体水平较低;最大值为19.39%,最小值为0.017%,两极差异较为明显。HHI指数平均值为15.76%,最大值为97.37%,最小值为4.1%,数据的分布较为离散,说明不同行业间的竞争激烈程度具有较大差别,其中HHI指数最大的为汽车制造业,最小的为医药制造业。
(二)单变量分析
表3是各变量之间的Pearson相关分析结果。从表中可以看出,各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均小于0.8,说明各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能够較好反映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其中,研发强度的指示变量开发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R)与税收政策、员工的素质和金融环境呈正相关,并且分别在5%和10%的水平上显著;研发强度与HHI指数呈负相关,并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这说明行业内企业间的竞争程度越激烈,企业的创新投资强度越高。
(三)多元回归分析
表4报告了模型(1)—模型(3)的回归结果。从整体回归结果来看,模型(1)—模型(3)的F统计量分别为7.235、8.679和9.146,显著性水平均为1%,说明模型整体是有效的;调整后的复相关系数R2分别为0.154、0.169和0.199,说明3个模型自变量的选择较为恰当;D.W值分别为1.797、1.826、1.954,均接近2,表明模型不存在自相关问题。
由模型(1)的回归结果可以发现,税收政策变量(T)与企业创新投资强度呈正相关,其t检验值在1%的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这表明新的税收刺激政策实施后企业增加了研发投入,该项回归系数为0.164,即国家每增加1元的税收补贴,企业多支出0.164元的研发投资,假说1得到验证。
模型(2)的回归结果显示,产品市场竞争程度(HHI)与企业的创新投资强度呈负相关关系,并在5%的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在激烈的行业竞争环境下,企业为了保持其现有的行业地位,必须要进行新产品的研发,因此企业创新投资水平较高;在HHI指数较大的行业,少数大企业垄断着市场,这些大企业通过较高的市场占有率获得了高于平均水平的利润率,创新动力不足,假说2得到验证。
从模型(3)的回归结果可以发现,T×HHI与创新投资强度之间呈负相关关系,但显著性检验并未通过。为了进一步检验假说3,本文根据HHI得分将样本企业划分为低竞争行业和高竞争行业两组分别进行检验(如表5所示)。具体划分规则为:当HHI小于均值时,为高竞争行业;当HHI大于均值时,为低竞争行业。低竞争行业的样本企业数量为654家,高竞争行业的样本企业数量为562家。
从表5的回归结果可知,低、高竞争行业T×HHI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063和-0.483,其中低竞争行业的回归结果并不显著,而高竞争行业的统计结果在10%的水平上与创新投资显著负相关,并且该系数的绝对值大于低竞争行业以及全样本的该系数绝对值。由此可见,在产品市场竞争程度不断加剧的情况下,税收政策的调整更能够刺激企业进行创新投资,即产品市场竞争程度的加剧将会增强税收政策的效果,假说3得到验证。
控制变量回归结果发现:(1)员工素质与创新投入强度呈正相关关系,这在三个模型中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与以往的研究结论一致;(2)金融环境与创新投入强度呈正相关关系,并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这表明金融市场发达程度越高,企业越容易获得创新投入所需的资金,所以研发投入强度越大;(3)广告密度与研发投入强度负相关,t检验值在1%的水平上显著,这说明广告费用支出越多,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越弱,可能的原因是在资金预算约束较严格的企业,广告费用支出多必将导致研发投入减少;(4)企业规模与研发投入强度呈负相关,但是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5)地区变量与研发投入强度存在正相关关系,但是代表中西部地区的变量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能的原因是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财政收入有限,政府没有积极性去执行激励政策,另外由于中西部地区法律制度环境欠佳,直接影响了政策的落实程度。
(四)稳健性检验
本文采用随机效应模型又进行一次回归,结果与以上的一般OLS回归一致,表明本文的模型比较稳健(限于篇幅并未列出),研究结果具有稳健性。
五、研究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文选取2010—2017年技术密集型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对税收优惠政策、产品市场竞争是否影响企业创新投资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1)税收优惠政策增加了企业的研发投入,政策达到了预期的效果。(2)HHI指数越大的行业,产品市场集中程度越高,创新动力不足,研发投入越少。进一步研究发现,产品市场竞争程度增加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效果,行业竞争越激烈,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越明显。(3)在同样的税收政策下,不同地区的企业反应不同,经济发达地区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要高于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企业。
(二)政策建议
对于同样的税收激励政策,行业特征和企业的外部环境等因素均影响政策的实施效果。基于此,本文根据以上研究结论,提出如下三点建议:
(1)不同的产品市场竞争程度使企业有不同的研发投入程度,因此国家在制定刺激政策时应该特别针对垄断竞争行业和完全竞争行业出台不同的细则。对于完全竞争行业,应当给予更大力度的税收扶持,可以在减免一定税收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税收返还,更好地发挥政策的激励效果。此外,政府应加强简政放权,适当减少对市场的干预,以破除行政垄断,提高研发市场的竞争程度,激发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力,推动企业的创新产出得以增加。
(2)创新投入是一项风险大、投资额高的经济活动,企业往往缺乏创新资金,因此应完善金融市场环境,对研发投资的贷款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同时,全面推进金融体系的改革,缓解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并通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企业创新活动的正常收益,以期为我国政策的有效实施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提高税收优惠的实施效果。
(3)地区是影响政策实施的因素之一。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不利于各地区的均衡发展,应当实行差异化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中西部地区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支持力度,以弥补地区财力不足,缩小地区差异。同时,加强地区法律环境的建设,保证政策得到落实。此外,应当逐步拓展使用研发投入所得税政策的领域,扩大受众范围,形成多层级、体系化的鼓励研发投入的税收政策,使更多企业受益,形成“普惠性”的激励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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