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社区参与中的权力-空间关系

2019-09-17 01:57杨继荣朱海彬
旅游研究与实践 2019年4期
关键词:权力主体空间

杨继荣,朱海彬

(中山大学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广东 广州510275)

0 引言

旅游社区参与经历了从缺失到凸显的过程[1]。面对社区参与实践在发展中国家遭遇到的普遍困境,学界产生了广泛的社区参与反思[2],认为仅将社区参与视作一个经济和技术过程,缺乏关于政治和权力关系的分析是当前社区参与旅游发展在实践中不能取得真正进步的原因[3]58。在此反思潮的推动下旅游社区参与研究转向社区权力和社区参与之间关系的探讨[4],其中最为核心的当属社区增权研究。增权的最终目的是增强社区居民对旅游发展的控制能力[5]。增权研究将社区参与从经济、技术层面推进到政治层面[6]19,深化了对于旅游社区参与的认知维度。

社区参与旅游发展是与外部力量的抗衡而取得某种控制权的实实在在的政治过程[7],社区参与的实质是实现权力的再分配[8],因此,“权力”对于旅游社区参与实践与理论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增强相对弱势的旅游社区参与主体的能力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策略指导,同时也为分析旅游社区参与中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复杂博弈过程提供了有效的切入视角。

在此认知前提下,本文在梳理目前我国旅游社区参与中权力问题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指出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和认识层面的误区,进一步指出如何更加全面深入地理解旅游社区参与中的“权力”,同时提出对旅游社区参与中“权力”进行具体分析的“权力-空间”框架,最后论述此框架下旅游社区参与涉及的分析要点。

1 关于旅游社区参与中权力问题的研究综述

旅游社区参与对权力问题的系统性研究始于增权理论,权力或权能是增权理论的基础概念,其实质是增强当地社区在旅游开发方面的控制能力和利益分享能力[3]61[9]。由此可见,增权理论直接面向的是如何培育社区居民权力的问题。这样就将社区居民的权力从包含政府、旅游公司等多方利益相关者的旅游社区权力关系体系中抽离出来单独探讨,仅就社区居民的权力论述其权力,易导致对旅游社区参与中权力关系的片面理解和分析。

其次,我国学者普遍认为社区权力的失败主要源于制度性权利的不完善,相应的,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促进形成新的均衡的权力关系[10]29-30则是社区增权的主要途径,具体体现在社区参与的法律依据[11]、土地权属关系[10]23和旅游吸引物权法[12]等方面,其核心是强调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发展的正当合法权利[3]62[10]23。多层次的法规制度无疑是增强社区居民权能以促进社区参与实践的极其重要的保障。但是即使将正式制度扩展到非正式制度[6]20-21,制度性增权仍然强调权力由权利产生[10]62[13]125-126,而权力更多地体现在政府公权力中,对于旅游社区居民强调的则是参与旅游的权利;公权力侵占了社区居民参与的权利,因此主张通过制度权利限制公权力,这样就将权利视为权力的核心来源。由此将社区参与导向较为单一的制度权利的探讨,制度权利分析代替了对权力问题本身的分析,对权利的强调脱离了旅游社区增权理论中权力的既有内涵,从而阻碍了在理论分析和实践层面更具丰富内涵的权力的深入研究。

此外,我国社区增权的实证案例研究主要采用斯彻文思[14]提出的政治、经济、心理和社会四维增权框架[15-18],这个框架主要充当社区权力的定性判定标准被使用,即对照增权框架和特定旅游社区参与状况来大体评估增权程度,同时为社区权力培育提供了基于这四个维度的策略指导。但是在实践过程中,通常无法清晰识别这四个维度的确切内容,而且它们之间有可能相互抵消(如经济增权是通过放弃政治增权而获得的);同时,这个框架偏向于对社区居民权力状况的静态分析,因此也无法深入分析旅游社区参与各权力主体之间多层次的博弈过程。

通过以上梳理可以发现,目前对旅游社区参与中的权力的认知主要停留在单纯的社区居民权力和制度性权利两方面,缺乏更加系统的对旅游社区参与中的权力关系的理解,同时从现有的分析框架出发也无法动态深入地解析社区参与中的权力关系。

2 旅游社区参与中的权力

2.1 对权力的理解

作为社会生活中的一个普遍现象,权力已经成为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一个关键维度。英国学者安东尼·吉登斯对各种权力理论进行了总结分析,他认为主要存在两种对立的权力理论[19]96-98:一种是主体主义权力观,即把权力看作行动者实现其目的之能力,也即一种能够改变事物的转换能力,一种以人类能动性为基础的权力实践行为,集中体现了韦伯、马克思、霍布斯等人的权力观,这种权力观是一般增权[20-21]及旅游社区增权理论的核心思想基础[3]59,其缺陷是无法处理权力的结构性问题;另一种从集体层面来看待权力,把权力看作是社会结构或社会系统的制度性特征,也即一种源于系统的支配力量,这种支配权力依赖于系统,他将帕森斯、福柯、阿尔都塞等人的权力理论归为这一类,这种权力观集中体现在旅游社区制度增权理论中,其缺陷是过于强调结构的决定性而无法反映权力与行动者之间的关联。

吉登斯在批判性反思的基础上提出了弥合上述两种权力观的二重性权力理论[19]101-103,他认为这两种权力观是一种互补的关系,转换能力的实施与支配的存在都以资源作为媒介,资源在社会行动者之间的分配形成了结构性支配能力,权力的转换能力必须以相应的资源作为媒介才能得以实施,也正是在权力实施过程中实现了资源分配格局也即自主与依赖关系的再生产。因此权力行为与结构性权力交汇于资源,行动者的权力都是转换能力与支配能力的有机统一,两者共同构成了权力的两个方面。

吉登斯进一步将这种资源分为权威性资源和配置性资源两种类型,权威性资源指人们对人类所创造的社会世界本身所具有的控制能力,主要包括社会组织关系等,如亲缘关系;配置性资源指人们对于客观世界的控制能力,主要包括物质性资源和生产工具,如资本、土地等。同时,权力的实践资源还与合法化规则密切相关,合法化即权利的现实应用和义务的落实[19]95,如土地制度规定的所有者的权利。

吉登斯将行为权力和结构性权力融合进二重性的权力理论之中,这对于我们重新审视旅游社区参与中的权力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以下结合其权力理论阐述旅游社区参与中权力关系的理解问题。

2.2 旅游社区参与中的权力和权利

我国学者对于旅游社区参与中权力关系的研究体现了权力的两种类型,即强调转换能力的权力行为和以制度为核心的结构性权力,但这两种类型权力之间的关系是相对模糊的,缺乏结构性的有效关联,将社区居民的权力视作转换能力,而将政府的权力视作一种制度性权力。可以借鉴吉登斯的二重性权力理论,利用资源这一媒介将旅游社区参与中两种类型的权力连接起来。首先资源的动员能力决定了旅游社区参与中相关主体的转换能力,资源的分配结构决定了相关主体的支配能力以及形成的自主与依赖关系;其次结构性自主与依赖关系及相应的资源分配格局通过权力行为获得了再生产。这样对旅游社区参与中权力关系的理解重点从单一的权力界定转向对权力的媒介资源的分析,同时也从两种对立类型转向结构性关联。

依此可以对旅游社区参与中的权力和权利进行结构性的阐述,旅游社区参与的权利旨在通过制度重构变革既有的资源分配结构,以此强化相应主体动员资源的能力,进而增强他们参与旅游发展的能力。从这个层面来说,旅游社区参与的制度权利构成了相应权力主体转换能力的一种重要资源类型。另一方面,制度调整发生于既有制度所维系的资源分配结构之中,和既有的权力关系格局密切相关,关键在于如何突破既有资源分配结构的再生产,这种再生产是通过权力行为互动过程来完成的。因此制度调整不仅仅是文本层面的一种规定性,而是要通过旅游社区参与相关主体的权力互动去突破既有的自主与依赖关系并重构资源分配结构。所以对于社区参与权利的考察不能脱离具体情境下旅游社区中的权力实践过程,我们应该将旅游社区参与的制度性权利视作权力的一种资源,并将其纳入权力的实践过程来考察其对旅游社区参与的作用。

2.3 权力的控制辩证法与旅游社区参与的可能性

旅游社区增权理论主要面对的是弱势群体的问题,但必须明确的一点是社区居民的弱势地位是相对的,而注重权利的制度性增权尤为忽略这个问题,容易产生社区居民无权状态的静态假设并将其作为理论分析的一个重要的先存性条件[22]。旅游社区居民在微观实践层面上具有多种方式去应用“弱者的武器”,一方面他们可以利用自己的土地资源等争取权利,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自己的“一无所有”进行合法的或“踩线但不越界”的对抗,甚至还对强势群体的怠慢产生情感上的疏离[23]。这个问题集中体现了吉登斯所认为的权力的控制辩证法[24]64,即不论某些行动者能对他人实施多么广泛的控制,弱者总是具有使用某些资源来抵抗强者的能力。

权力的控制辩证法源于权力的双向性,即所有的权力关系都是相互的自主与依赖关系,这也同时表明了权力在社会生活中的运作既是解放性和生产性的,又是压制性和破坏性的。这种权力的双重性表明权力是一个面向未来的开放过程,其中蕴含的变革的可能性正是社会生活中弱势群体摆脱边缘性地位的希望之所在,这也是权力理论对于旅游社区参与最有价值的思想内核。至此本文主要借助吉登斯的权力理论阐述如何系统性地理解旅游社区参与中的权力关系,即借助资源,从相对静态的结构性层面将两种类型的权力连接起来,而社会生活中的权力与社会实践结合在一起产生多种权力互动过程;以下进一步借助权力、实践、空间之间的关系形成一个对旅游社区参与中权力关系可操作的具象分析框架,同时进一步拓展我们对于旅游社区参与中权力关系的理解。

3 旅游社区参与中的权力关系:基于权力-空间的分析视角

3.1 分析框架

20世纪70年代,社会理论的空间转向深刻影响了后续的理论发展,其中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理论无疑是最具影响力的理论先驱之一。他对于权力的分析根植于他的空间理论之中。他认为,如果没有空间和空间生产的概念,权力的框架就不可能获得具体性[25]281,这主要表现在空间的生产对工业化乃至资本主义的生存发挥着支配性的作用[26],资本主义空间的实践被空间的表征所支配,而且对于统治秩序具有颠覆性表征的空间也被空间的表征所吞噬[25]398,因此空间的生产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主导权力的生产[27]。由此可见,权力产生于社会空间中的核心-边缘关系之中,只有当权力将自身投射到社会空间中并获得一种具象的核心-边缘表达时权力关系才会存在,社会空间是权力关系运行的场域和具体化。而社会空间中的核心-边缘关系所形成的支配性权力正是源于资源在权力主体之间的分配结构。列斐伏尔从本体论层面理清了权力与空间之间的一般关系,在此基础上,以下主要结合第二部分关于权力的相关论述对权力和空间之间的关系进行引申拓展,以形成可以分析旅游社区参与中权力关系的框架。

空间是通过人类主体的有意识活动产生的[28],实质是通过人的实践活动实现物质资料在空间中的重置或重构[29]从而再造了社会关系。“空间”是与一定的社会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主要体现为“社会”的一种具体实践与再生产[30],也就是说空间生产必须通过主体的社会实践去付诸实施。而作为所有社会实践行为基本要素的权力例行性地卷入社会实践的具体化之中[24]49,所以空间生产过程也是权力实施与互动过程,两者通过社会实践关联起来。其一般逻辑是在社会空间中不同的权力主体借助其所占据的资源、利用相应的规则生产出了相应的社会空间以使其自身利益相对稳固,权力主体在利用这些规则和资源获取自身利益的同时不断再生产了社会空间,也即再生产了以资源和规则为核心的权力关系。社会空间的支配性则集中体现在社会主体占据资源的多少及在社会规则中的地位,也即在社会空间中的核心—边缘地位。突破既有权力互动过程导致既有社会空间结构变革而产生的新的社会空间同样进入持续的空间再生产实践之中。依此可以构建如图1所示的权力-空间分析框架。

图1 权力—空间分析框架

现在对权力和空间一般关系的阐述进行总结重申,基于权力与空间的本体性关联,借助实践活动对权力和空间实现了普遍的逻辑关联,这为我们分析旅游社区参与中的权力关系提供了具体可操作的框架。空间的社会性体现为权力关系,即一定的社会空间结构对应了一定的权力关系格局,空间生产就是行动者借助自身能动性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规则的应用过程,这个过程再生产了权力关系。

权力-空间分析框架的核心在于借助社会实践将权力关系纳入空间生产的范畴之中,将以权力关系为核心的社会空间与对应主体的权力行为结合起来。社会空间是社会主体权力互动的媒介与结果,由此对旅游社区参与中权力的分析可以转入对社会空间结构及再生产过程的分析。社会空间中的核心-边缘结构及其中的资源与规则、社会空间的再生产及重构是分析旅游社区参与中权力关系的有效切入点,我们可以利用此框架分析一般旅游社区参与中的权力关系。在具体的分析中,应该从特定社会背景出发,将具体的社会空间视为一个整体的发展过程,重点关注多元权力主体对既有社会空间结构中具体资源和规则的应用与空间再生产相互交织的过程,分析多重局部支配和总体性支配的相互关系,发现朝着相对合理的社会空间变革的可能性条件。

3.2 权力—空间视角下的旅游社区参与

用社会空间及空间生产视角审视旅游社区参与,可以发现其中基本的核心—边缘社会空间结构,即政府、旅游企业在旅游空间生产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而旅游非正式部门、当地居民等弱势群体则处于被支配地位,由权力部门所占据的空间表征往往会通过实践活动干预空间实践推动社区空间的生产[31]。但必须明确的是这是一种相对一般性的总体解读,并没有呈现具体情景下行动者空间实践的多样性。

总体来说,旅游社区参与实践发生于更为广阔的社会经济环境之中,正是这种空间内嵌性决定了旅游社区参与空间是多元社会空间的交集,而且这些社会空间存在尺度分异,主要是具体旅游社区的地方尺度与超越社区的超地方尺度之间的分异。每个空间的主导规则和主要资源构成了社区参与利益相关者的权力媒介,他们能动地、策略性地应用这些资源和规则,进而生产出相应的社会空间以确保自身在旅游社区参与中的有利地位。在这个过程中权力走向实施并通过旅游社区参与实现了权力格局的再生产,这是旅游社区参与中不同社会空间生产和权力实施的总体性运作方式,具体的权力实施状况则要深入到相应的特定社会情境中分析。在此重点阐述旅游社区参与涉及的主要社会空间及其中的权力关系。

(1)社区空间。我们通常忽视社区的社会空间及其变迁过程,社区空间是社区居民相对自主的领域,是他们能动权力的空间基础,因此社区的社会空间是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基础,也有可能是解开社区参与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及进一步推动社区参与不断深化的关键所在,所以对于社区社会空间的考察极为重要。一方面,社区社会空间中既有的资源和规则构成了社区主体的权力媒介,我们要重点关注社区居民如何应用亲缘、私人关系、土地房屋等固有资源来构建自身在社区参与中的地位;另一方面,我国社区居民的生活生产在不断突破相对封闭的社区空间范畴,直接面对普遍的法律制度,与各级市场体系相连接,致使人地关系的时空边缘不断向外扩展,多种超社区力量介入到社区空间生产之中,这个过程会引致社区社会空间的变革及相应社会关系的重构,社区社会空间的重构必定会以多种方式影响到旅游社区参与实践。

(2)旅游空间。目前我国的旅游活动是在相对封闭的空间中进行的,我们要重点关注相对封闭的旅游空间生产过程,以及在此过程中涉及的诸多行动者是如何应用相关资源和规则来构建自身在旅游发展中的地位,如政府利用“发展主义”意识形态和政策[27]、土地法规等对景区划界以确立旅游开发的主导地位;专家、规划师、世界旅游组织、媒体等超社区主体如何通过有效的叙事方式使得旅游空间脱离于社区自主空间,促使旅游空间增值并分享增值成果;旅游企业所主导的旅游消费空间的生产与再生产是如何推动的,是否完全遵循市场、资本运行的基本逻辑。

(3)流动空间。旅游空间实践中存在两种基本的流动空间形式,其一是旅游空间本身是一种由旅游者形成的旅游流所促生的流动空间,将社区、目的地旅游空间与大量的非本地社区的旅游者联系到一起;另一种是现代科技所催生的信息流动空间,具体的社区和旅游目的地经过抽象编码呈现给更多的现代社会信息受众。流动空间使得地方性的旅游空间和超地方社会大众联系在一起,这为两者之间的互动提供了基础,流动空间所产生的多尺度空间交汇及尺度转化是行动者应用的一种重要的空间权力策略。如景区与社区之间的冲突通过流动空间可以实现地方事件的尺度转化,此时对流动空间的控制以将事件限制在对自身有利的尺度范畴内,则成为事件相关主体的主要空间实践策略。

(4)多元空间。虽然社区空间生产和旅游空间生产是两个明显的空间生产过程,但我们必须明确它们并不是单独进行的,而是在多元主体实践中相互交织渗透的复杂过程,社区参与正是在这样一种情境下完成的。由于既涉及社区的日常生活、景区日常管理等极其琐碎的空间实践,现代化又促生了国家、区域乃至全球尺度的超社区的空间实践与社区的关联,所以社区和旅游空间生产通常是片段化的,而且对于整体社会空间格局的影响是多向性的,并没有呈现整个过程单一的完全压制,如旅游公司对社区居民的单一压制。因此要梳理多元空间生产过程,着重关注一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解析事件生成过程中行动者对资源和规则的调动情况,关注其蕴含的可能性,同时也为面向未来的空间变革提供可能的基础参照。

总之,权力—空间视角下旅游社区参与(见图2)的分析首先要识别相关权力主体,然后解析不同主体对现有多元社会空间中相关规则和资源的应用以构建自身在旅游社区参与中的地位,关注在此过程中权力支配关系的生成及空间再生产相互交织状态。同时这些社会空间本身在整个社会的现代化推动下正处于激烈的变革过程中,而且旅游业的嵌入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个过程通常被单纯地视为社区参与的背景,事实上多尺度的法律制度、超社区力量会以多种方式介入到社区生活和旅游空间生产之中,权力—空间视角下多尺度的背景因素是具体社区参与主体的权力资源,通过不同社区参与主体影响社区参与实践。最后要重点关注社区参与中所蕴含的推动其向公正合理的参与方式变革的可能性力量。

图2 权力—空间视角下的旅游社区参与

4 结论与讨论

4.1 结论

(1)基于吉登斯的二重性权力理论可以将我国旅游社区参与研究中的两种对立权力观进行结构性关联,对于我们重新审视旅游社区参与中的权力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权力行为和制度权力通过资源连接起来,资源的动员能力决定了旅游社区参与中相关主体的转换能力,资源的分配结构导致了相关主体的支配能力以及形成的自主与依赖关系,而且结构性自主与依赖关系及相应的资源分配格局通过权力行为获得再生产,由此旅游社区参与的权利构成了旅游社区参与相关主体权力的一种资源。我们应该将旅游社区参与的制度性权利视作权力的一种资源,并将其纳入权力的实践过程来考察其对旅游社区参与的作用。权力的控制辩证法开启了旅游社区参与面向未来的无限可能性。

(2)权力-空间分析框架为考察旅游社区参与中的权力关系提供了具体可操作的参照。基于权力与空间的本体性关联,借助实践活动对权力和空间实现了普遍的逻辑关联,空间的社会性体现为权力关系,即一定的社会空间结构对应了一定的权力关系格局。空间生产就是行动者借助自身能动性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规则的应用过程,这个过程再生产了权力关系,我们可以通过对社会空间结构及生产过程的解析获得对相应权力关系的解读。此视角下,社区空间、旅游空间、流动空间与多元空间等社会空间的生产与再生产问题对分析我国旅游社区参与具有重要意义。

4.2 讨论

旅游社区参与中的权力关系是国内学界近年来研究的热点问题。对于权力的理解主要有结构性权力和行为权力两种观点,实质是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的割裂;而权力的资源媒介及空间生产理论给我们提供了将旅游社区参与中权力研究的两个层面结合起来的可能性,这种连接的核心是将旅游社区参与所涉及的多尺度社会空间置于具体参与主体的权力实施过程中去检视,并进一步分析相关主体的权力互动过程如何维系既有社会空间的再生产或推动空间重构。正是在这个过程中社区参与中的权力关系获得具体化,同时旅游社区参与中的权力真正具有了创造性和生产性,旅游社区参与空间才成为一个充满可能性的空间,而不仅仅是宏观制度的一种被动反应。在对旅游社区参与中权力-空间逻辑的这种把握基础上我们就可以对其更加深入系统地理解与分析,这对目前的旅游社区参与权力问题研究是一个有效的拓展。

但是本文基于权力和空间对旅游社区参与所进行的初步理论构建有待进一步深化和系统化,尤其从具体实证案例中去解析旅游社区参与所涉及的社会空间及其中的权力实施是如何型构旅游社区参与实践过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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