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化消费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路径探索

2019-09-12 08:04
民族艺术研究 2019年4期
关键词:文旅消费民族

徐 望

对于我国的少数民族而言,文化消费不仅对发展民族文化产业有着直接作用,更对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研究现状上看,在可检索到的文献数量上,研究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和少数民族文化的文献数量都远远大于研究民族地区文化消费问题的文献数量。对于少数民族文化消费的研究,不但数量偏少,而且研究视角不够广,主要是将民族地区的文化消费与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发展、民族文艺发展等相结合来进行研究,缺乏明确地与民族文化产业相结合的研究,亦缺乏对于提升民族地区文化消费水平的应用对策研究。然而,我国政府正积极拉动民族地区的文化消费,已经启动了民族地区文化消费的试点工作(1)佚名:《培育地方特色文化市场新主体,开辟藏区民族文化消费新渠道——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全面开启》,《中国文化报》2018年7月7日。。因此,如何提升民族地区的文化消费水平及以此传承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研究迫在眉睫。

一、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的辩证统一

(一)民族文化要在传承中发展,要促进对传统民族文化的消费

在我国,文化传承形成绵延不绝的文脉和源源不断的艺术之流,任何时代的文化都是在传承以往时代文化基础上的革新发展。民族文化要在传承中发展,承继民族文化基因,体现民族文化底蕴,展现民族文化特有的魅力。对于此,文化消费是一条有效路径,要促进大众对传统民族文化的消费,从而在两个方面推动民族文化传承。

一方面,通过文化消费,传扬民族文化艺术精神。在文化消费中进行文化传承,当然不是要去追捧某些复制古代经典、套用既有文化艺术模式的文化产品,关键是要传扬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精神和哲学层面的东西,即对于形而上的“道”的传扬。这其中,至少包括三点:一是传扬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如蒙古族谚语中“善良的人,可以走遍草原”的友善价值观;回族世代相传的“回汉一条心,黄土变成金”的团结价值观;传统游牧、渔猎民族的敬畏自然,注重生态和谐的价值观等。这些价值观在少数民族的戏剧、影视等作品中反映得尤为直接生动,通过这些文化消费,可以进行很好的传承。二是传扬民族传统文化艺术思想。如:古代苗族人民在生产实践活动中创造出来的充满了浪漫主义和理想主义色彩的宏大史诗——苗族古歌,是苗族先民对天地、万物、人类起源的生动解释,对艰苦奋斗开创历史的讴歌。此类蕴含深刻思想的民族文学艺术不胜枚举,对这些作品及其衍生产品进行消费,可以使民族传统文化艺术思想得以传扬。三是传扬民族传统文化艺术情感。文化艺术产品作为精神产品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其情感性,表意传情为其重要功能,民族文化艺术产品包含着丰富的民族感情,如表达爱情的壮族山歌、白族香包等。通过文化消费,民族情感能被传达得更广、诠释得更新。

另一方面,通过文化消费,传习民族文化艺术技艺。民族文化消费具有推动民族文化艺术技艺传习的作用。首先,观看演出等文化消费活动能够培育本土和外地人乃至外国人学习某种民族艺术的兴趣,如对民族歌舞、民族乐器的学习兴趣等;其次,一些民族工艺可以直接通过文化消费的方式进行传习,如民族陶瓷、印染、编结工艺等,可以进行DIY消费;再次,我国今天提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之命题核心就在于对古老技艺的传习,少数民族有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许多技艺有着很高的展示价值,在消费中研习这些民族非遗产品的技艺,能起到很好传承民族技艺的作用。

(二)民族文化要在发展中传承,要促进对新型民族文化的消费

民族文化要在新时代中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就必须要在古老传统的基础上不断被扬弃、不断创新,从而在发展中传承。而消费者对于经历了文化改造的新型民族文化进行消费,既使民族文化传统得以传承,也刺激了民族文化的创新。

新型民族文化产品应当既保留民族传统文化特色,又吸纳符合当代消费者审美趣味、消费方式的新元素、新风格、新形式、新载体,并且有的部分应与现代传媒技术紧密结合。如:带有传统民族图案的家居装饰品、服饰、箱包,民族地区旅游景点的大型实景演出,抖音直播的民族文艺、民族风俗等,这些产品就格外受现代人欢迎。民族文化艺术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们应该积极从本民族文化艺术的传统中汲取养料,使其转化为创新的素材。而这种汲取传统养分的开拓创新,事实上也起到了传承传统的作用,赋予了传统新的生命力。

在当代,随着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民族文化市场上呈现出一派民族文化复兴的景象。本民族消费者有了越来越多的文化自信和越来越强烈的文化归属感,外来消费者体验到各式各样的文化风情;本民族文化经营者则更受鼓舞,对于传统民族文化的创新更富热情。而文化消费带来的“文化趣缘”能够促进本民族文化产品制作和经营者与本民族和其他民族消费者的社会交际和本民族身份认同。这不但对消费者个体精神世界的建构有积极意义,也能很好地收获民族文化凝聚和传播的效果。

二、文化消费是民族文化资本积淀与活化的有效途径

(一)民族文化资本必须通过文化消费体现其时代价值

布尔迪厄提出的文化资本理论主要探讨的是家庭与个体的文化资本积累与转化的问题,其后该理论被从多学科视角不断阐释。缘于文化生产方式的现代化变革,这一理论被引入经济学范畴,和文化产业关联起来。扩大布氏理论的外延,把家庭与个体文化资本拓展为“民族文化资本”,并结合民族文化经济加以研究,目前看来,这还是一个较新的视角。

简单地说,民族文化资本即由民族文化资源资本转化而形成。借鉴布尔迪厄的文化资本理论,民族文化资本亦然包括身体的(即人格的)、客观的(即实物的)、体制的三种形式。而将三种形式的民族文化资本纳入文化经济领域,从文化消费角度解释,则会获得更丰富的内涵。其一,人格形式的民族文化资本即民族文化习性,能通过民族文化消费不断固化它,并且能以之培育民族消费的审美观、提升民族文化艺术情操。其二,实物形式的民族文化资本主要是民族文化遗产、民族艺术等,能通过民族文化消费实现其经济价值,而其艺术的形象性特征凸显也起到塑造和彰显民族形象的作用。其三,跳出文化教育体制的框架,换种思维思考,诠释布氏理论,可以看到:体制形式的民族文化资本在社会学领域有民族宗教、民族礼俗等,民族文化消费使得这些文化制度褪去神秘色彩,呈现展示性和观赏价值,其大众文化色彩渐浓、日益世俗化;在经济管理学领域则有民族文化的市场模式、民族文化管理体制等,正是民族文化消费需求的变化和增长,对文化经营管理体制提出了更高要求,促进了民族文化产业在制度层面的革新进步。

历经长期历史积淀的民族文化资源,一旦成为进入现代经济体系中的民族文化资本,就必须通过文化消费体现其时代价值(见下图)。从文化层面看,文化消费促进民族文化的价值认同——通过现时代的文化消费方式,赋予古老的民族文化以时代价值,使民族文化历久弥新、活在当下,形成了与国际流行文化、汉族文化、主流文化形式相异、别具情趣的多元文化形态,还有了增强民族地区居民文化自信的效用——由于我国民族地区大多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落后造成了其居民在各方面的自卑心态,然而经济落后并不意味着文化落后,民族文化产品在市场上广受各族各地消费者欢迎,这就使得少数民族文化自信心倍增。从经济层面看,文化消费盘活民族文化资本运营的全过程——实现民族文化资本循环积累并延展民族文化资本的价值链,尤其是在我国强调文化经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效合一”的当下,民族文化资本的运营由于通常注重“文化为魂”,善于凸显民族文化特色,承载民族文脉,往往能够收到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民族地区文旅融合是拉动文化消费的主要手段

无论是对一个民族本身的文化,还是对全世界文化的多元性而言,文化消费都是一种文化实现其价值的最主要终端;无论是对民族地区的居民而言,还是对外来消费者而言,文旅融合都是当下最主流的拉动民族文化消费的手段。

文旅融合是民族文化“去同化”的第一步,它激活本民族文化认同,赋能深层文化消费。对于少数民族而言,“文化被同化”主要表现为四种:一是因主流文化造成的汉化,少数民族全部讲汉语、习汉俗,接受主流意识形态及其文化价值观引导;二是文化全球化造成的西化,少数民族着西服、学英语,在各方面都追求国际化;三是文化现代化造成的“祛魅”,即前现代社会中丰富、复杂甚至烦琐的文化意义被祛除,生活仪式感下降,文化制度感荡然无存;四是文化后现代化“复魅”仅停留于浅表,后现代化是对现代化的反叛,要求复兴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民族文化)、找回文化意义,然后这股潮流仅仅是在象征性的符号层面“复魅”,这些复魅者惯用拼贴戏仿手法,其所复归的通常是一种不伦不类、不古不今、不中不洋的文化,带有“文化杂耍”的意味,给人一种“文化杂陈”的即视感。面对这四种“文化被同化”的挑战,少数民族发展文旅融合产业,是迈出了民族文化“去同化”的第一步,其提振民族文化自信心,激活并加深民族文化认同,从而使本民族民众在基于民族文化深层理解的基础之上,充分消费其深层意义。

文旅融合之民族文化商业化功大于过,增加民族文化吸引力,扩大其文化符号消费。诚然,文旅融合走的是文化资本化运营路线,发展的是一种商业文化。对于文化商业化,一些观点保守者往往求全责备,认为商业化导致了文化纯洁性、纯粹性的流失对文化商业化的确时常造成“经济效益”对“文化效益”的碾压,导致文化低俗化、奇葩化的问题。然而,应当看到少数民族发展文旅融合产业虽不免文化商业化,但是功大于过。民族文旅产业要吸引消费,必然注重凸显民族特色,这就提升了少数民族人民的文化保护意识,传统的民族文化符号、民族艺术元素都可被加以包装,成为市场“卖点”,从而吸引文化消费者。

文旅融合是有效的“文化扶贫”手段,可提升民族地区居民的消费能力。我国大多数民族地区还未从根本上摆脱贫困,文旅融合,能起到“文化扶贫”作用。民族地区居民通过经营“民宿”“农家乐”,买卖民族工艺品,参与民族演艺业、旅游服务业等,把自己习以为常的东西变为游客消费的兴趣点,找到了脱贫致富的途径,点燃了民族地区文化创业的激情,增添了民族地区的文化经济活力。其直接的效果就是:民族地区人民收入水平提升,消费能力增强;恩格尔系数下降,文化消费比例上升。

文旅融合是有效地吸引客流的手段,吸引各地消费者前来打卡体验。我国大多数民族地区都是旅游热门地,在这些地区加强文旅深度融合,能够使原本经典的旅游目的地文化色彩更浓、游玩项目更多,使原本的观光游发展为体验游,如黄果树漂流、阳朔攀岩、蒙古包住宿、新疆沙漠骑骆驼、西双版纳傣族泼水节体验、西江千户苗寨民俗体验等;也能够打造一批全新的“网红”文旅目的地,如湘西凤凰古城、桂林“千古情”景区、云南普者黑景区、四川阿坝桃坪羌寨、四川稻城亚丁风景区等,吸引消费者打卡体验,增加本地文化消费收益。

三、民族地区文化消费提升的路径

(一)创意为王,推进民族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文化生产区别于一般技术和工业生产的根本之处在于:文化产品具有独创性,是灌注了主体创意思想的精神产品(虽然大部分要有物质形式和载体),即便是批量化生产的产品,其也具有独特的匠心和创意。因而,文化生产中创造性大于生产性;而通常本身少有实用价值的文化产品之所以能够吸引人消费,也是由于其内在创意打动了人心。

创意不但是文化艺术生命力的源泉,也是文化传统得以传承的时代精神依托。古老的艺术元素、文化符号借助新型的包装、形式,就能焕发出新的生机,比如:故宫推出的胶带、口红、咖啡、火锅等“爆款”文创设计,就用创意激活了古老文化,发掘出传统文化的无尽价值,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今天,民族地区要利用创意手段结合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可以借鉴故宫经验,培育“网红”创意经济,打造民族文化品牌。当前,已有一些成功案例,如:云南普洱市利用普洱茶原产地和“中国咖啡之都”的地利条件,开发一系列普洱茶、普洱生态咖啡产品,设计茶饮文创产品,使之成为热门的游客伴手礼(2)陆平:《文化资本视域下中国边境地区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以云南省普洱市为例》,《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8年第9期,第40—45页。;由“吉祥三宝”团队历时四年创作的鄂温克族原生态大型舞台剧《敖鲁古雅》,对鄂温克族的民歌、舞蹈、器乐、造型艺术作品和驯鹿、游猎肢体语言进行了抢救性整理和文化整合,以中国最后狩猎部落的古老文化撩动人心,在国内外演出市场上大获成功;“多彩贵州”“七彩云南”和《云南映象》《印象·刘三姐》等民族文化品牌令人耳熟能详;云南的楚雄彝绣和永仁直苴彝族赛装节将民族服饰文化与传统节庆文化有机结合,成为云南文旅产业发展的重要突破口,目前彝绣产业年产值已超过1.5亿元,预计2035年形成“10万绣娘、10亿产值”的产业规模(3)中国文明网:《打造云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新爆点”》http://www.wenming.cn/dfcz/yn/201906/t20190612_5147336.shtml,2016-06-12。。

并且,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版权保护措施、保护政策日益完善,加之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本身难以复制、仿制和学习,具有较强的排他性竞争优势。(4)朱应雨:《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向创意产业的转型研究》,《贵州民族研究》2017年第2期,第171—174页。这是民族地区创意产业发展的天然优势。

以文化传承与发展辩证统一的眼光来看,民族文化的创造性转化重在传承,即“借古开今”,要对民族传统文化进行现代性转化,使古老传统在当代绵延不绝;而创新性发展重在发展,要推动民族传统文化变化发展,使其以开放姿态融入时代文化、对接国际文化,使其从表现形式到传播手段都令人耳目一新,才能广受当代消费者欢迎。

(二)平台为基,加强民族文旅线上产品和智能平台的开发力度

今天,我们已经进入了“数字时代”,文化艺术传播已经经历了“口语时代——印刷时代——电子时代——网络时代——数字时代”的变革历程。每一次变革,都推动了文化艺术表现形式的革新与文化艺术消费手段的变革。数字时代,传播媒介呈现出大融合、超时空趋势,这为民族文化艺术传播开辟了新天地。民族地区要扩大其文化影响力,吸引国内外消费者,就要积极利用新的文化传播平台和技术手段,融入“工业4.0”的智能革命进程中。

第一,促进民族文化资源数字化可视化转化,提升文化科技含量。首先,要对民族地区的文化遗产、艺术档案等进行数字化整理,健全民族文化资源数据库,以利于保护。其次,要利用数字媒体呈现民族特色文化艺术,激发新的民族艺术形式产生,如将民族歌舞与动漫游戏进行跨界融合等,使得民族艺术更加异彩纷呈。再次,要充分利用数字媒体传播民族文化艺术,如:网络直播、网剧、微电影等。最后,要认识到视觉文化是当今时代的强势文化,诚如海德格尔所言“世界被把握为图像”(5)周宪:《视觉文化的转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5页。,当代视觉文化是一种与新技术紧密相连、对消费极具影响力、形成“眼球经济”的消费主义文化。因此,要进一步拉动文化消费,还要尽可能使民族文化资源可视化、图像化,用影视、动画形式讲述民族神话传说,提升民族文化视觉传达设计水平,可借鉴《国家宝藏》对文物“前世今生”的演绎形式。

第二,实现民族地区文旅线上下“一条龙”服务,发展O2O文旅模式。要善于利用线上平台,对接线下文旅需求,通过开设文旅服务微信公众号、开发文旅娱乐微信小程序、开创民族村寨旅游淘宝店等方式,提供O2O线上下“一条龙”文旅服务。建立健全游客在线查询、提前预订、网上支付、实地消费、事后评价的文旅O2O平台(6)张中奎、任小宇:《全域旅游视域下构建民族村寨旅游淘宝的研究——以贵州雷山县域为分析对象》,《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7年第2期,第137—144页。,与政府导向相契合,并为经营者带来实际收益,为消费者提供实际便利。

第三,对接时代要求,发展民族地区的“智慧文旅”,研发智能导游APP。在全域旅游时代,我国“景点游”向“全域游”转换、“观光游”向“体验游”转换,散客“自由行”蔚然成风,无计划“任性游”(“说走就走”)不在少数,传统的导游模式都不适用于这些新兴的旅游方式,广大旅游爱好者对于旅游智能化的需求日渐强烈。尤其是在地形复杂、交通不便的大多数民族地区,游客对于智能化旅游服务平台的需求更加迫切。因此,民族地区要尽快研发集成地区地图、景点导览、景点解说、景点评价及排行、天气预报、票务服务、交通服务、食宿服务、民族民俗注意事项提示、特产介绍、文创纪念品推荐等功能的智能导游APP,推动“智慧文旅”建设。以云南为例,2018年3月1日,由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腾讯公司联合打造的全域旅游智慧平台“一部手机游云南”上线,标志着云南旅游跨入智慧时代。“一部手机游云南”包括“游云南”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三个用户端,形成“三位一体”的“互联网+旅游服务”集成工具箱,其服务功能能够满足游客游前、游中、游后的各类需求,使游客充分享受“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的“一键订单”“一码通行”“一键投诉”,更加省心、安心、放心地畅游云南。(7)《“一部手机游云南” 云南旅游即将全面跨入智慧时代》,人民网:http://travel.people.com.cn/n1/2018/0307/c41570-29854165.html,2018年3月7日。对比“去哪儿”“途牛旅游”“携程旅行”等平台,“一部手机游云南”更加专业,旅游信息发布权威准确;具有“诚信体系”和“一键投诉”两大核心功能,保障感更强;景点门票价格也更优惠。

第四,完善民族地区文化传播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保障力度。目前,我国还有不少民族地区文化传播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还存在“三网融合”程度低、未实现100%覆盖、公共空间WiFi网不开放、网络传输速度低等问题,民族地区文化传播的“最后一公里”亟待打通。由网宿科技于2019年2月19日发布的《网宿·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18年》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全国互联网普及率达57.7%,八成省市高于50%。排名前六的省市为北京、上海、广东、福建、天津、浙江,无一为民族地区;而排名末六位的省份为云南、甘肃、西藏、四川、河南、贵州,普及率均未达到50%,除河南外,其余五省均为少数民族较多省份,云南作为少数民族最多省份排名末位。(8)《网宿·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18年》,http://www.199it.com/archives/863926.html。并且,各个民族地区利用新媒体的程度不一,观念差异较大,诸如丽江、凤凰、西江苗寨等“网红”旅游地在利用新媒体宣传造势上就比较成功,而还有一些经济文化落后的地区,特别是生产方式还停留在前现代时期的民族村落,新媒体普及率还偏低。因此,要加大各方面的投入保障力度,不仅要投入财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还要投入人力,大力培养民族地区的文化传播人才。

(三)需求为准,注重民族文旅产品精准对接,并激发市场需求

以需求为准绳,“生产端”以“消费端”为转移,“供给侧”由“需求侧”牵动,实现文旅产品精准供给,是调整民族地区文旅产业结构、扩大民族文旅消费市场的必然举措。具体而言,举措如下:

第一,注重对接不同类型的旅游需求。要精分、细分旅游需求类型。按照需求导向,可将其初步分为家庭型、休闲型、学习型、康养型四种,这四种类型又可被进一步划分为:家庭型包括情侣游、亲子游、陪老游,休闲型包括观光游、体验游、度假游、探险游、运动游,学习型可分为研学游、主题游、会议游,康养型包括养生游、医药文化游等。显然,每一种旅游对于衣、食、宿、行和相关服务的要求各不相同,而当前民族地区对一些小众型、新型旅游需求的供给还存在空白,如:对“二孩”家庭未能普遍提供适合的住宿条件,对使用新媒体不熟练的老年游客的引导和帮助服务不完善,对探险爱好者未能打造安全系数高的旅游环境等,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

第二,注重对接不同层次的旅游需求。不同层次的旅游需求大体上可分为高端和中低端需求两种,前者比较小众化,时有私人定制的需求,而这点在民族地区文旅市场上还未能充分满足。后者的大众化需求,看似都能满足,却易导致经营模式单一化、文化元素表面化、商业气息过浓的“同质化”供给问题。这一问题在一些全域旅游型民族村寨、民族古城、民族古街的建设打造中反映得尤为明显,导致游客新鲜感和满意度降低。可见,民族地区文旅产业无论在对接高端的小众化需求,还是在对接中低端的大众化需求时,都有很大改进空间。

第三,注重对接国内国外的旅游需求。目前,民族地区文旅产业的国际化程度很低。将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同时也是国内旅游大省的云南省,同并非典型旅游地的北京旅游数据对比可见:云南省2018年旅游总收入8991.44亿元,旅游外汇收入44.1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05亿元,占比3.4%;接待国内外游客6.88亿人次,海外入境游客(包括中国港澳台地区和外国游客)706.1万人次,占比仅1.03%。(9)数据来源: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统计局及各相关部门官方网站公布数据进行整理和计算得出。北京市2018年旅游总收入5921亿元,旅游外汇收入55.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81亿元,占比6.4%;接待国内外游客3.14亿人次,海外入境游客(包括中国港澳台地区游客和外国游客)400.4万人次,占比1.28%。(10)数据来源: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统计局及各相关部门官方网站公布数据进行整理和计算得出。两者对比,可见差距还是比较明显的。民族地区文旅产业市场是典型的内向型市场,市场结构很不均衡,这说明民族地区文旅产业经营者对于国外游客的需求研究还不到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还比较欠缺,诸如:大多旅游APP都没有外文版本,不便于国外游客使用;景区中外多语种标志、多语种地图、多语种导游等服务不够健全,小语种服务十分稀缺;许多旅游演艺项目缺乏外文字幕、外文解说等。这些不利于民族地区文旅市场向我国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拓展的问题都亟待解决。

第四,既要突出特色,又要全面发展。当前一些民族旅游景区突出某一单一特色,而全面发展不够。比如:着力彰显民族传统文化,注重“原生态”风景、建筑、歌舞、礼俗等的展示,而科技含量偏低,VR、AR、MR、AI等文化科技元素较少,与现代游客嗜赏“科技奇观”的趣味相异;景区内的博物馆、非遗馆、美术馆等服务于学习型游客的设施建设水平整体偏低,大多展陈有限且未运用新型文化科技布展,有的建筑简陋,几乎是形式性的摆设,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其文旅产业的知识含量远远低于娱乐含量;娱乐、游艺、体育项目是景区体验类活动的主角,而智力型、探险型项目还比较缺乏。上述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使其改观。总之,民族文旅产业在供给内容和形式上,可以有所偏胜,但不可有所偏废,要发展“文化+旅游+多元X”模式。

第五,既要对接需求,又要创造需求。要对接需求,就要充分运用当代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给各种类型游客“画像”,分析其消费偏好,从而做到供求精准对接。要创造需求,就要在分析游客消费偏好的基础上,通过新建旅游消费场所、人际传播等方式,对其原有喜好进行深度挖掘,或对其进行兴趣培育,激活潜在消费需求,如:在销售民族工艺品的街市上建设民族工艺DIY作坊,吸引正在逛街的游客前去消费;用各种奖励鼓励游客使用社交媒体带动宣传营销,借助微信朋友圈、抖音、Facebook、YouTube等国内外社交媒体,打造旅游品牌和旅游项目口碑,吸引一些本来不知道该旅游地的人前来,或激发一些本来无甚兴趣者的兴趣。

(四)服务为辅,提升民族地区文旅产业服务效能和满意度

要增进民族地区文旅产业活力,拉动相关消费,离不开健全的配套公共服务。其优化服务的关键在于地方政府要发挥好文化治理与市场管理职能。地方政府要面对文旅产业经营者、文旅产业消费者分别提供适当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并下大力气整治文旅市场、改善文旅消费市场环境,实现“安心游、放心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对于民族地区文旅产业的经营者,地方政府要增强服务意识,促进产业有序发展。政府管理的本质就是服务,无论是进行宏观管控、政策引导、法治保障,还是提供基础设施、信息数据等,都是在面向全社会进行服务。在民族地区文旅产业发展方面,政府首先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以法治为根本依托,应对其中的法律法规空缺点进行填补,并从法律层面明确文化产权归属(11)麻书豪:《我国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与政府管理探讨》,《管理世界》2017年第2期,第180—181。,健全版权保护制度;还要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简政放权,减少项目审批流程和对文化市场的干预度,优化创业指导、技术帮扶、信息咨询、财税金融等各领域服务。

对于民族地区的文旅产业消费者,地方政府要完善服务设施,创新文旅服务手段。位于大众旅游时代,地方政府要创造更加安全、舒适、便利的旅游环境。首先,要守住安全红线,防止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做好预警提示、监督检查、应急处置工作,构筑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其次,要缓解节假日及高峰期出行难、停车难、入园难、赏景难、如厕难、网络差、酒店和餐饮卫生不达标、相关服务不规范等问题,升级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再次,要运用AI等新型科技优化服务,如投放机器人导游、无人驾驶游览车等。另外,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使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成为公共文化产品,如组织民族民间艺人将一些民族民间舞蹈改编为适于公众参与的广场舞(12)孙岿、田文霞:《少数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新路径》,《贵州民族研究》2017年第8期,第153—156页。,将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产业有机结合,给商业化景区注入公益性文化。

对民族地区的文旅消费市场,地方政府要强化机制建设,治理文旅市场乱象。民族地区经济相对落后,而文旅资源却十分丰富,大多数民族地区都以旅游产业为支柱性产业,然而,诸如“云南低价团欺诈勒索游客”“桂林黑导强制消费”“西江苗寨高价宰客”等负面新闻频繁曝出,可见诚信缺失、无序竞争、无良经营、景区过度商业化等问题也存在于民族地区的旅游市场上。对这些市场乱象,地方政府要以机制建设来规范治理。一方面,要保证旅游信息流通顺畅,健全旅游信息发布机制。旅游市场大量“卖方失信,买方挨宰”的事实反映:由于信息不对称,黑旅行社欺诈游客就易如反掌;由于信息不对称,在白热化竞争的市场中,价格战必然愈演愈烈,因为游客最先也最易接触到的信息就是价格,于是“宰客低价团”就难以根除;由于信息不对称,老老实实的经营者反而竞争不过违法违规的市场投机分子,逆向淘汰(“劣胜优汰”)的恶性市场竞争机制事实上已然形成。因此,地方政府要建立健全官方旅游信息发布平台并普及使用,如官方旅游微信公众号、当地旅游APP等,使游客能“一键式”查询景区、门票、交通、实时人流量、景区内消费指导价、旅行团指导价等信息。另一方面,治理旅游市场须双管齐下严控“一进一出”。首先要严卡“进入关”,设置旅游市场诚信准入门槛。要健全旅游诚信制度,建立征信系统,运用大数据技术,广泛采集一个较长时期内旅游市场经营主体的信息,仔细考察其从业记录,确保只有无诚信污点的经营者才能进入市场。同时要用实退出机制,切断失信经营者的生路。要将违法、违规者纳入“黑名单”并及时清退。应规定,一旦被清退,其至少5年不得从事旅游及其相关行业。并且,对于“旅游失信事故”“旅游业经营失信黑名单”进行全媒体曝光,利用反面教材加强宣传教育,防止游客上当;再者,把一些情节恶劣的旅游失信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如胁迫游客购物的黑导游、天价宰客的饭店或商铺老板等)和主要责任人(如黑导游所在旅行社的负责人、黑店所在景区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等)加入“失信黑名单”,在一定时期内对其生活各个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使得旅游业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欺诈失信无异于自杀,此举有望从根本上遏制旅游乱象的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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