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佳良
摘 要:中职数学的教学工作既简单又复杂,简单是因为中职数学的知识难度和教学要求相对较低,而复杂则是因为中职学校学生的学习能力相对不高,让学生对所学数学知识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程度则较为困难。本文即是针对如何提高中职学生的数学学习效果的论述,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中职数学;数学教学;教学策略
中职数学知识的学习和掌握虽然与我们的日常工作与生活关系不大,但是其对于学生数学思维能力的培养以及其他相关知识的学习却具有重要的辅助作用。因此,中职数学知识的教学应当引起教学老师的重视,帮助学生打好数学基础至关重要。尽管中职学生的学习基础相对较差,但是只要老师采取较好的教学策略,其依然能够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笔者结合多年的教学经验,针对中职数学教学的方法和策略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总结,现与大家分享。
一、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正所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在开展数学课程教学之前,老师先要激发学生对数学知识的学习兴趣。学习兴趣的激发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对数学科目的兴趣,一种是对数学课堂的兴趣。相对而言,学生对数学科目兴趣的建立比较困难,其需要老师对学生进行长时间的引导、培养和熏陶,而学生对数学课堂兴趣的建立则较为简单,可以随时被老师借鉴和引用。老师在培养学生数学科目兴趣的过程中可以先从学生对数学课堂知识的兴趣开始,进而慢慢培养学生对数学科目的兴趣。
例如,在教学“不等式的基本性质”一课时,老师先不要直接性的讲述教材内容,而是先咨询学生:“同学们,1+1等于几?”学生:“等于2。”老师:“1+1等于3可以不可以?”学生:“可以。”/“不可以。”老师:“在数学里面,1+1可以等于3吗?”学生:“不可以。”老师:“同学们要相信自己的数学基础,不要被老师说的欺骗了。在数学里面,1+1智慧等于2,不会等于3或者其他。但是老师现在列出这样一个式子:1+1 3,中间应该添加什么符号?”学生:“‘不等于’符号。”老师:“老师很好,那除了不等于符号呢,还可以不可以选用其他数学符号?”学生:“小于号。”老师:“很好,1+1≠3或者1+1<3,这些都叫做不等式。那么除了不等于和小于之外,还有没有其他不等式?”学生:“大于不等式。”老师:“很好,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不等式。”
二、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
学习知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应用,而学生只有在真正理解和掌握知识内容的前提下才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则是促进学生掌握数学知识的有效方法,同时其也有助于培养中职学生对数学学习兴趣的有效途径。培养学生进行独立思考的方式有很多,课前预习便是众多方法中的一种,其不仅能够促进学生思考,让学生带着问题学知识,而且还把学生被动的学习状态调整为主动的学习状态,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然而,学生在进行课程内容预习之后,老师的教学方式也需要进行改变,而不能继续按照“老章程”模式教学。
例如,在向学生讲解“函数”一课之前,数学老师首先要以布置作业的形式要求学生做好课前预习,并且要明确具体的预习内容,例如:函数的概念是什么、函数怎么表示、定义域是什么意思、值域又是什么意思等。只有规定了具体的内容,学生才会对预习作业予以重视。为了保证学生们的预习效果,在次日的课堂教学工作之前,老师要先对昨天布置的预习作业进行提问,抽选学生回答预习的内容,但是尽量不要提问定义是什么内容等,而是要通过具体的例子来考察学生对预习知识的理解程度,比如老师在黑板上列出如下式子:{x|a 三、注重学生作业的批改 知识的教学分为两种,一种是正面教学,一种是反面教学。日常老师课程的讲解可以看作正面教学,即从正确的方法和步骤中引导学生学习;错题的纠正就属于是反面教学,即引导学生从错误的教训中吸取经验。作业批改即是让学生从反面进行数学知识学习的良好方法。在这个过程中,老师注意不能仅对学生的作业进行“√”与“×”的评判,而应当把其当做学生进行自我反思的学习案例,因此需要老师用心对待。例如,学生在计算“已知a>b且a+b<0,则下列不等式成立的是() A.a/b>1;B.a/b≥1;C.a/b<1;D.a/b≥1”一题时,针对选择错误的学生,老师要让学生将自己的计算过程进行列式,而不是直接进行讲解。大部分学生会在自己重新列式计算时发现自己的错误并进行更正,而对于重新列式之后仍然得出错误结论的学生,老师则要重点观察其列式过程,寻找出其中错误的原因,进而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 中职数学知识教学不能采用常规的教学方法,而是应当注意从激发学生对数学的学习兴趣入手,并从教学的角度以及作业批改的角度引导和开发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兴趣的激发、独立的思考以及作业的批改都是引导学生学习“为什么”的过程,即多让学生领会为什么要这么做,而不要只是告诉学生应该怎么做。 参考文献: [1] 趙斌.提高中职数学教学实效性的策略分析[J].课程教育研究,2019(40):137. [2] 甘慧灵.如何提升中职数学课堂教学效率[J].中外企业家,2019(31):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