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2019-09-10 07:22裴换平
中国农业文摘·农业工程 2019年1期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策分析发展现状

裴换平

摘要:随着农村改革工作的深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为建设新农村的重要载体,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很大的带动作用,为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根据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探讨,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对策分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连接农户与市场的桥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组织化建设,是适应新形势下市场经济要求,推进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实现广大农民增收的必要条件,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规范,并朝着“品种多样化、生产机械化、产品品牌化、服务统一化和产业高效化”的方向发展。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从2018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更好地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提档升级,充分发挥合作社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的带动作用,按照中央、省、市相关部门的要求,在全县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1 平陆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1.1 基本情况

近年来,平陆县委、县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坚持把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加大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力度,培育了一批示范农民合作社,树立了一批农业知名品牌,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协调、健康、稳定发展。截至目前,我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633家,其中合作社联合社两家。合作社类别多样,涉及种植、养殖、加工及供销服务等众多领域,其中种植业合作社376家,养殖业合作社201家,种养合作社2家,林业合作社17家,农机服务合作社35家,其他2家。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73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19家,市级示范社25家,县级示范社28家。

1.2 主要特点

1.2.1 发展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注册登记,独立办公场所,统一服务社员。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有自己独立的办公经营场所和健全的服务设施,制定有合作社章程,成立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各类示范合作社都有自己的集中连片种养基地,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为农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1.2.2 组织能力强当前我县合作社组织已涵盖农业生产经营销售等服务活动全过程,涉及所有特色优势农产品,有力地推进了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

1.2.3 合作内容多合作社自身不断创新,充实丰富合作内容,形成了生产型、流通型、服务型涵盖多种业务的合作社组织,由简单的生产合作、销售合作向信用合作拓展,在强化风险应对能力,特别是在农产品闯市场、树品牌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1.2.4 辐射效应高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具有先进的农业生产力,在信息、技术、投入和市场开拓方面具有传统模式无可比拟的优势,其经营收益是传统生产的二倍、三倍,从而极大地带动了群众入社的积极性。

1.3 工作措施

1.3.1 领导重视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出台一系列扶持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了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每年的年度工作考评将各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建设情况列入镇域经济考核重要内容,有力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1.3.2 宣传培训利用各种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宣传。通过网络媒体平台、利用村镇集市下乡入户、搭建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结合创业培训,累计组织合作社负责人百余人外出免费培训,提高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理论水平,开阔了视野。同时县级农业、林业、畜牧、农机等主管部门业务人员也积极深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進行实地指导,提供各种信息、技能、技术服务。

1.3.3 政策扶持各职能部门树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三农”、打造亮点的理念,在履行好指导、服务职责的同时,积极帮助合作社向上级申请优惠政策、争取资金扶持。为加强协调发展、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帮助解决具体困难、联系银行贷款等方面提供了便利。通过引导扶持、强化服务,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健康快速发展。

2 发挥专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下,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有序,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促进了农民增收,助推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加速土地流转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短缺、新生代农民不愿回乡务农,“谁来种地”成为现实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引导土地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让更少农民种更多的地,找到了破解发展难题的答案。

2.2 优化社会服务

随着农业生产向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的转变,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了强烈需求。当前,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农业基础设施老化,普遍缺乏可以为农民提供统一服务的能力,公益性服务供需衔接尚不紧密,服务机制仍需健全。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为农户提供专业化、市场化服务,“让农民轻轻松松种田”,成为破解“怎样务农”难题的发展之路。

2.3 促进农民增收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农业规模生产,统一技术,统一生产,统一销售,应对市场变化能力较强,产品价格波动相对稳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都能得到较高的收益。更有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新产业、新品种为主,价格更是高于传统农产品,采用订单合同等形式向周边农民推广,辐射带动力强,促进了区域性经济发展。

2.4 转变发展方式

一是走规模经营之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下,农业经营方式迅速由分散的家庭经营向集约化适度规模经营转变。二是走高效农业之路。打破传统农业模式,采取“种植+养殖+加工+休闲”等高效立体农业模式,提升了农业发展水平。三是走组织化经营之路。为破解“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建立有规模、有组织、有科学管理的合作形态,提高了共同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2.5 推进标准化生产

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视质量安全,为促进可持续发展,普遍产生了“品牌”意识。他们统一生产资料供应和技术规程,实现标准化生产,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基础。

2.6 加快转型升级

近两年我县先后成立13家造林扶贫攻坚合作社,整合国家财政扶贫资源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对接,吸纳贫困农户的自有资源,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建立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合作金融扶贫与农业科技扶贫相结合的精准扶贫体制机制,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走上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3 存在问题

3.1 管理机构不明确

一直以来,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登记,农业、农经、果业、畜牧、农机等也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部门职责不明确,不利于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3.2 思想认识不到位

首先乡村两级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在服务方面不给力;其次农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认识不到位,与农村集体经济概念混淆,入社热情不高;最重要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办社目的不纯,单纯为了套取财政扶持资金,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实质上的“空壳合作社”。

3.3 经营主体规模小

农民专业合作社虽数量多,涉及面广,但真正有规模、效果显著的不多,对产业化经营者的促进作用不大,合作社的龙头、桥梁和纽带作用不能得到充分体现。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结构单一,实力较弱,市场竞争力和抵抗风险的能力不强,总的辐射面不广,连接农户能力不够强,调研统计结果显示,我县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仅有133个,占合作社总体数量的21%。另外,多数合作社定位不高,主要作为原材料生产基地,从事农产品初加工,合作层次不高。在产品深加工、标准化生产及市场开拓等方面很少涉足,难以适应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

3.4 管理制度不健全

首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因为缺乏发展资金,承担委托有从业资质的会计人员工资,对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就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因此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能找有些记账经验的亲戚、朋友或者熟人帮忙记账来节省财务方面的支出,造成财务不规范,账簿登记不完整。其次运行不规范,虽然都有规范的合作社《章程》,也依照章程设立了各项组织机构和各项制度,但这些大多流于形式,可操作性不强,必然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行为随意、管理混乱。

3.5 整体发展参差不齐

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都希望得到政府资金扶持,思想依赖严重,存在“等、靠、要”思想,盯财政钱,图项目款;有的目标很大,虽然引进了新技术、新品种,但没有自主经营创收能力,风险意识不强,导致运转都存在困难;有的不善经营,管理粗放,生产效益不佳,这些都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活动向纵深拓展。

4 对策和建议

4.1 明确监管部门

建议明确授权给各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行使监管、评比、考核和项目确立的职能。

4.2 加大培育力度

积极建立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流转机制,进一步构建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相关主管部门要通过组织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員和社员的培训,提高整体运行水平和社员素质;结合各项技

术培训,加强对合作社负责人和农户的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4.3 规范财务管理

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收支手续,使各项经济活动按照国家法规政策、规章制度有序进行;科学设置财务岗位,保障合作社财产安全完整、资金使用高效。4.4提升规模效益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发展,可以解决单一合作社发展规模小、经营实力弱、市场竞争力有限的问题,在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和生产资料的销售上,可以更好实行大规模购销,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获得交易价格上的优惠,争取对外谈判上的主动,让社员获得更多实惠,其规模和经营效益是一般合作社难以企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克服单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适应大市场的矛盾,携手联合实行二次合作,可以有效避免恶性竞争。

4.5 加大扶持力度

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农业项目、金融政策、税收减免等方面支持力度,切实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具体问题。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农户自觉加入对口合作社,鼓励经营大户、农村能人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建立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不断建立健全相关的农业风险防范机制。

4.6 强化示范带动

近年来,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发展规范、特色明显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一步给与一定的资金补助,要借力推广,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指导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规范管理好合作社内部各项工作,建立和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强化总结推广工作。

参考文献

[1]汪力斌.对农民专业性合作组织发展的调查研究[J].农村经济,2006(10):114-116.

[2]孙春城.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及职责[J].新农业,2008(3):7.

[3]张转芳.对山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的调查[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8(10):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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