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山
古人字斟句酌,不唯是工作,更是興趣。北宋《芥隐笔记》记载,欧阳修与同院学士出游,路遇一匹马踩死了一只狗。欧阳修问该如何记录此事,学士曰:“有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欧阳修曰:“使子修史,万卷未已也。莫若‘逸马杀犬于道’。”
欧阳修与宋祁主持编纂了《新唐书》,文字精严,他以修史标准评判,认为学士过于啰唆,为其上了一堂“编辑课”。
沈括的《梦溪笔谈》也记载了类似的事,但主人公是穆修和张景。两人某日一起在东华门外等待早朝,正在讨论文章,见有奔马践死一犬。于是二人各记其事,以较工拙。穆修曰:“马逸,有黄犬遇蹄而毙。”张景曰:“有犬死奔马之下。”
穆修、张景是北宋古文运动的先驱,是欧阳修的老前辈,因此这个故事的主角很可能是穆、张二人,而被演绎到了欧阳修身上。后来一直有文人加入到这个文字游戏中。沈括就曾试写:“奔马践死一犬。”明代郎瑛《七修类稿》中认为:沈括的句子水平超出穆、张,而郎瑛自己将其进一步简写为五字“马逸践犬死”。
现在的报馆如果招聘时遇到欧阳修、沈括、郎瑛这样的应聘者,一定会如获至宝。盖炼字是一门学问,没有长时间的训练是达不到火候的。比较来看,郎瑛句最为简洁,较之沈括节省了一个字,报纸版面紧张时最为适用。
至于欧阳修的“逸马杀犬于道”,多了一个要素,交代了新闻五个“W”中的“where”,即事件发生在街道上,沈括、郎瑛的表述则欠缺这一点。但是欧阳修之句也有缺陷:“杀犬”方式很多,可能是撞死,也可能是踩死。沈、郎用“践”字则避免了歧义。
(摘自《大公报》,火箭熊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