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成
摘要:在基础教育改革中,不少的数学教师应用合作学习方式组织教学活动,以此在体现学生学习主体性的过程中,实现多边的互动,使学生在合作实践中扎实掌握基础的数学知识,提高数学自主学习能力。我在组织初中数学教学活动的时候,从课前准备、课堂指导、小组评价等方面入手,引导学生合作学习。
关键词:初中数学;合作学习;组织策略
尽管在新课改背景下,不少教师把握时机,应用合作学习方式组织数学教学活动,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其在应用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小组合作准备活动流于形式,小组讨论教师引导不当,小组评价较为单一等。基于此,我在组织数学教学活动的时候,尝试从这些方面入手,运用以下方式解决现有问题,有效实施合作学习。
一、做好合作学习准备工作
小组准备工作是在数学教学活动开展中有效实施合作学习方式的前提。合作学习是以小组为基础的,在实施该学习方式的时候,教师首先要立足班级学生的发展实际情况,合理地设置小组,以此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学生作为参与数学教学活动的个体,其个性差异,决定着教师在组织教学活动的时候所需要讲授的知识,所需要使用的方式。我在组织数学教学活动之前,一般会先对执教班级学生的学情进行分析,发现其数学学习能力情况、数学交流能力情况等,以此为基础,将是划分为A(学优生)、B(中等生)、C(学困生)这三个等级,并在同组异质的原则指导下,按照1:2:1的方式,将学优生、中等生和学困生划分到一个小组之中,保证不同等级的学生可以互帮互助,同时也保证合作学习能顺利进行。
在划分小组之后,教师还需要为小组中各个层级的学生设定不同的学习任务,以此在责任到人的过程中,使每一个学生都能真正地参与到合作学习之中。一般情况下,我会根据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重点引导学困生思考简单问题,引导中等生思考基础问题,引导学优生思考重难点问题。在引导其各自思考不同层级问题的过程中,各层级的学生需要就所思考的结果进行讨论,以此在思维碰撞下,集思广益,探寻数学知识。
二、做好合作学习引导工作
在数学教学活动开展中,教师扮演引导者的角色。尽管我们在践行合作学习的过程中将数学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学生,但这并不意味着,教师在课堂上要作壁上观,而是需要在结合传统教学与合作学习的过程中,结合教学所需,运用多种手段为学生创设积极的学习氛围,创设多样的教学情境,从而点燃学生的数学学习兴趣,并在其体验情境的过程中进行指导,以此帮助其更好地理解、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学习效率。以“平行四边形的定义与性质”为例,在小学阶段学生早已对平行四边形建立了直观的认知,在本节课中,其需要实现知识的迁移,从试验几何过渡到论证几何该阶段。为了实现该教学目的,我结合教学内容,创设了操作情境,引导学生在小组中,运用手中的学具,将两个全等三角形拼成一个四边形,看看一共可以获得多少个四边形,且这些四边形中,有几个特殊的四边形,其“位置”上有何關系?如此引导,不仅为学生的合作探究指明了方向,还使得其在探究过程中有重点,高效地完成探究任务。在此次操作的过程中,学生们经过动手和讨论,一共拼成了六种四边形,发现有三种四边形的对边是相互平行的,从而建立对平行四边形的认知。立足学生的发展,我引导其再次利用直尺、量角器等测量平行四边形的边、角、对角线等,从而记录数据、分析数据,猜测其边、角、对角线等之间有何关系。在此次操作和讨论的过程中,学生或多或少地会发现一些平行四边形性质,如对边平行且相等,对角线的交点平分对角线等,以此在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下,实现对新知内容的有效探索。
三、做好合作评价工作
教学评价是教师组织数学课堂教学活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最容易为广大教师所忽视的一部分。在传统的初中数学课堂教学活动开展中,一些教师直接利用语言点评的方式,对学生的合作成果进行“好”“不好”的评价,剥夺了学生的自主性,与合作学习目的相违背。针对该情况,我则给予小组自我展示的机会,向其提出问题,以此引导其借助所学的知识加以解决,并展示本组的解决过程,从而在问题思考、解决的过程中实现教学评价。仍以“平行四边形的性质与定义”为例,我在学生探索了平行四边形的性质之后,为其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既然平行四边形的对边、对角相等,那么,我们可以联系之前所学习的什么知识进行验证呢?如此问题可以有效地驱使学生灵活运用所学,在迁移知识的过程中,实现对平行四边形性质的验证,进而在展示知识的过程中,加深对其理解,自然而然地实现教学评价。
总之,在初中数学教学活动开展中,教师要想有效应用合作学习方式,需要做好课前准备工作,科学划分小组;做好课堂引导作用,以情境引发学生的探究;做好教学评价工作,引导学生运用所学,从而实现学与用的结合,帮助学生扎实掌握所学,提高数学课堂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石炳民.初中数学小组合作学习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现代化,2017,4(50):389-390.
[2]朱孟桂.合作学习在初中数学教学中的实施策略分析[J].中国校外教育,2017(S1):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