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宣雅 张姝
国有企业公有制的性质和精准扶贫的特点决定了国有企业是精准扶贫的主要力量,发挥着主导作用。
产业是扶贫的关键,是发展的根基。随着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逐步落实,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在逐步改变贫困落后的现状,扶贫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其中,国有企业通过行业带动、建立扶贫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供给等方式参与了精准扶贫。
国有企业公有制的所有制属性决定了国有企业在追逐利润的同时,更多地是需要注重社会效益,注重效率的同时兼顾公平。作为掌握国民经济命脉的基础,国有企业要发挥自己的作用,为精准扶贫做出应有的贡献,实现自己的社会责任与使命。本文将以盘江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电投”)扶贫为例,探讨国有企业的产业扶贫的效果。
盘江电投是由贵州国有独资大型企业贵州盘江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盘江集团是华南地区最大的煤炭工业企业,主体开发贵州省盘江、六枝等主要矿区煤炭资源。盘江矿区是国家重点开发的十大矿区之一,煤田面积共706平方公里,资源储量丰富,探明地质储量近100亿吨,远景储量38312亿吨。煤炭种类齐全。盘江主要煤炭产品为1/3焦煤、主焦煤、动力煤,具有低灰、低硫、微磷、发热量高的显著特点,是理想的冶金、化工和动力用煤。经过50多年的建设、改造与发展,盘江煤电集团已成为一家以资源型能源为基础,集产业发展与集团管控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型企业集团,已保持20多年的盈利能力。2018年,盘江煤电集团生产了1940万吨原煤,供应了1402万吨电煤,产生了84亿千瓦时的电力。利润总额12.26亿元,上缴税金25亿元。目前,员工人数超过5万人,在2018年中国煤炭企业50强中排名第23位。
盘江电投地处贵州省盘州市(原盘县),滇、黔交界。2005年,被国家确定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截至2014年年底,农业人口数95.97万人,建档立卡户6.52万户、21.66万人,贫困村281个,其中深度贫困村53个,贫困乡镇24个,深度贫困乡镇1个,贫困发生率达到22.57%。该地区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扶贫任务较重。
盘州市地处滇、黔交界,2005 年,被国家确定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
盘江电投作为国有大型企业,在政策上得到了国家及地方的大力支持。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决定》、《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收到省专项资金安排计划450万元的补助;根据《市安全监督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收到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企业以奖代补”补贴5万元;根据《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关于下达六盘水市2016年安全技改项目计划的通知》收到补贴30万元;根据西部大开发政策文件,获得了所得税15%减免的优惠。
在贯彻中央精神的基础之上,盘江电投通过就业带动、定点帮扶带动等多种切实有效的方式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凸显了大型国有企业在精准扶贫方面的重大优势。通过增加一线工人就业,提高地方税收,带动周边乡镇餐饮业、运输业等社会服务业的发展。
在就业带动方面,为尽可能直接增加当地贫困户非农收入,盘江电投通过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就业的方式,为当地贫困家庭提供了季节性和长期稳定的就业机会,带动当地贫困户就业效果显著。据统计,2018年,公司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1人,其中3户已实现脱贫。盘江电投采用长期雇佣和临时雇佣相结合的方式为贫困户提供工作岗位。2018年,劳务工7人,最低年工资为15600元,最高年工资为20160元;长期雇佣工14人,最低年工资为17305元,最高年工资为66027元。
在定点帮扶方面,盘江电投共派遣20余人到百口镇、英武镇、两河乡、柏果镇等4个乡镇从事帮扶工作,其中有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也有驻乡扶贫人员。第一书记主要与“村两委”合作,共同理清发展思路,确保政策落实,驻乡扶贫人员主要负责协助向扶贫办完成报表统计等文字工作。在驻村帮扶方面,盘江电投派出20多人到当地5个村参与扶贫,其中4位是中层干部,其余均为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大专生或大学生,包括 两位驻村第一书记。 2018年盘江电投对驻村工作人员补助达40多万元。此外,盘江电投还投入了约300万元帮助各乡镇发展蔬菜产业,其中柏果镇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共460多户,1000多人。
在扶贫公益捐赠方面,盘江电投还致力于扶贫公益捐赠事业,扶贫公益捐赠的钱主要用于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以及为驻村干部租赁房屋四大方面。据统计,在危房改造方面,2017年盘江电投捐赠99.75万元用于竹海镇危房改造,2018年盘江电投捐赠80万元用于柏果镇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方面,帮扶柏果镇和公司附近的3个村,共捐赠45万元;在教育扶贫方面,盘江电投共资助50名大学生,每人5000元。
间接扶贫方面,盘江电投在地区带动方面效果显著,一是公司缴纳的税收为当地带来稳定并且可观的收入,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力量,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对提升“造血功能”有着重要作用;二是同时为实现政府的运输分配任务,带动了运输业、汽车修理业和餐饮业等服务业的发展。在税收方面,2018年发电公司共缴纳增值税15310.34万元,其中城建税765.51万元,教育附加费765.52万元,土地使用税139.53万元,房产税283.59万元,印花税141.81万元,车船使用税5万元,所得税1693.28万元,资源税66.63万元,车辆购置税1.94万元,环保税381.15万元,个人所得税459.22万元,税收效应显著。
国有企业由于其自身特性,具有政府和民营企业所不具有的天然优势,可以弥补政府和民营企业在精准扶贫方面缺位的问题。政府在制定扶贫政策时由于受到财政收入及制度的制约,不能直接实行兜底的措施;而民营企业由于追求利润,受成本的制约往往不愿意承担公益性、回报收益率低的项目;国有企业在管理能力和技术方面具有优势,能充分发挥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并且有着强烈的凝聚力,可以从整体上对贫困地区实施有效的精准扶贫。
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命脉,在精准扶贫中首先发挥着主体的作用,通过修建道路、建设基础设施、对贫困儿童进行补助、建设工业园区,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平台;开展定点帮扶,为贫困地区提供资金和技术,促进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带动当地其他产业发展,加快扶贫步伐。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国有企业通过项目建设、挖掘新兴产业等方式向贫困地区注入了动力,激发了贫困地区的市场潜力,并且带动大量的民营企业参与进来,充分发挥自己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实现产业扶贫的基础之上,同时为贫困地区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大型国有企业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领头人,享受着各种政府政策的优惠待遇,必须承担更多的责任,帮助地方发展,实现贫困地区脱贫的责任与使命。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创新能力,积极参与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的新模式,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促进贫困地区产业的发展,从技术、市场、信息等各方面资源对贫困地区进行全面的扶助,促进贫困地区早日实现脱贫;应当因地制宜,针对不同贫困地区不同的发展实际,制定适应当地发展的发展模式,扶持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加强人才培养,将自身的组织、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应用到产业扶贫的项目中,为产业扶贫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注重对农村贫困人口综合素质的提高,调动贫困人口参与产业扶贫的积极性,更好地实现产业扶贫的宗旨与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