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生产关系,封建,资本主义萌芽,剩余产品,产权
中图分类号 G6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0457-6241(2019)13-0026-07
部编初中教材第13课对应2011版课标“从手工工场和租地农场的产生,初步理解近代早期西欧社会经济的重要变化”。之前的第8、9课描述了西欧庄园和中世纪城市的发展,这节课是接叙,而后再接文艺复兴、探寻新航路、早期殖民掠夺、资本主义制度的初步确立和第一次工业革命。《世界历史》九年级上册共有7个单元,第3、5、6、7,4个单元讲述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瓦解和资本主义产生的历史过程。其中第13课承上启下,内容是全新的,非常重要。教师要在逻辑架构和具体知识两个方面准确理解,再进行教学设计。
本課的逻辑出发点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从西欧封建社会内部产生发展起来的,即资本主义萌芽的内源产生。以前教材是从圈地运动和殖民掠夺讲资本原始积累,或从文艺复兴和开辟新航路说起,或强调革命建立了资本主义制度;这些都回避了最根本的问题——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如何产生的。历史唯物主义最重视人的经济关系,新的生产方式必然伴随新的生产关系。马克思早就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是从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中产生的。后者的解体使前者的要素得到解放”,①他在《资本论》“所谓原始积累”一章,从西欧社会(尤其以英国为典型)内部找出“原始积累”这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起点”,论述其发展的历史过程。②资本主义起源于西欧封建社会内部已成为学术界的共识。③第13课是第5单元“步入近代”的开场戏,讲述农村生产关系的变化和手工工场的产生,其中隐含着产权、经营权等至关重要的问题。
人类历史上手工业和农业的分离,表明只有农业生产取得明显发展,才能养活更多的从事非农行业的人。恩格斯说:“当居于统治地位的封建贵族的疯狂争斗的喧叫充塞着中世纪的时候,被压迫阶级的静悄悄的劳动却在破坏着整个西欧的封建制度,创造着使封建主的地位日益削弱的条件。”①“静悄悄的劳动”指以农奴为主体的劳动者不断改进生产技术、提高粮食产量,增加了剩余产品,促进了经济发展。马克思也指出:“重农学派正确地认为,一切剩余价值的生产,从而一切资本的发展,按自然基础来说,实际上都是建立在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的。如果人在一个工作日内,不能生产出比每个劳动者再生产自身所需要的生活资料更多的生活资料,在最狭窄的意义上说,也就是生产出更多的农产品,如果他全部劳动力每日的耗费只够再生产他满足个人需要所不可缺少的生活资料,那就根本谈不上剩余产品,也谈不上剩余价值。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并且首先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②这些论述清晰地揭示了资本主义萌芽于农业生产的进步。农业的进步造就了富裕农民,他们拥有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逐步改造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进而推动了手工业、商业和其他新的生产部门进一步发展。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必须以农业剩余产品的不断增长为基础。
教材以“点—线”结合的方式展现了西欧中世纪的阶段性特征:5世纪后半期,西罗马帝国灭亡,日耳曼人建立蛮族王国;8世纪早期,法兰克王国进行采邑制改革,建立了封君封臣制,至11世纪中期封建制度逐渐形成;9世纪起,西欧出现的庄园成为封建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西欧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10世纪起,西欧城市和工商业逐渐发展起来;11世纪至13世纪,西欧大学兴起,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13世纪,西欧封建社会达到全盛;与此同时,商品货币关系逐渐普及,农民的财产权利逐渐得到保证,西欧封建制度开始瓦解。随着农村中租地农场和城市中工场手工业等新的生产组织形式的出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开始萌芽,出现了富裕农民阶层和市民阶层,开启了西欧社会的近代化进程。
(一)欧洲农业生产的长足进步
从12世纪开始,西欧各地农业明显恢复发展,表现如下:
第一,耕地面积的扩大和土地利用率的提高。8世纪时,西欧进行了第一次拓荒运动,到10世纪又进行了第二次拓荒运动,大量荒地、沼泽被开垦出来,耕地面积明显增加。新开垦的土地没有实行庄园那样的土地制度,教材指出:“有的垦殖由领主组织,多数是农民自发开垦。垦殖者成为这些新开发地区的主人,他们按照自己的方式耕种。”“垦荒运动持续了数百年,不论是领主主导下的大规模垦荒还是农民个人垦荒,既不是庄园敞田地的扩张,也不是领主佃户依附关系的翻版。”③
第二,农业技术明显改进。在耕作制度上,三圃轮作制普遍取代二圃轮作制。这样,在耕地总数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可利用的耕地面积增加了50%,这就为增加农业产量提供了基础。豆科作物的大量种植,使农民找到了新的肥料来源。泥灰肥和粪肥也被广泛利用,农民施肥意识不断加强。耕作动力也有了新变化,不仅耕牛被广泛使用,马也成为耕作动力。再加上普遍使用能够深翻黏重土地的重犁,西欧农业生产的基本格局从此奠定。
第三,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农业劳动生产率,是指劳动者在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数量。由于农业生产的各要素相对复杂,测算农业劳动生产率要考虑农民的土地面积、种植农作物种类、领主剥削等诸多因素。据侯建新教授的测算,14至16世纪英国农业劳动生产率翻了一番。扣除农民家庭消费和领主剥削后,农民大约还能有15%的剩余。①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剩余产品的增加,逐步形成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刺激了人们的物质需求,农业经营出现了新的变化,养羊业和呢布业在西欧农村兴起。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商品货币关系开始向农村渗透。
(二)农民权利和土地产权的变化
由于领主和农民都是在出售农产品之后得到货币,那么领主和农民的关系就开始悄悄地发生变化。一方面,货币收入刺激了领主的奢侈消费欲望,他们希望获得更多货币用于消费;另一方面,农民也用得到的货币改善饮食、修缮住房等,一部分手头宽裕的农民试图用货币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于是,领主和农民共同促进了劳役折算为货币的进程。这就是教材说的“农奴可以用货币购买劳役豁免权,以此获得对自己劳动力的自由支配;也可以通过缴纳迁徙税,获得离开庄园、摆脱领主人身束缚的机会”。
按庄园习惯,农民每周要在领主的直领地上劳动三天,称为“周工”。这个天数后来被庄园法庭固定下来,领主不能随意更改。那么,劳役折算为货币,货币的数量也要固定。虽然折算的结果暂时对领主有利,但是农民不再为领主服劳役,便从对领主的人身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当农民将劳役转为货币地租时,他的地位明显提高了,因为“劳役地租的折算增大了佃户的自主活动余地”,②“能使佃农在心理上摆脱受奴役的卑贱感,多了些许自由和自尊”。③农民提高了劳动的积极性,体现在收入上就是中世纪晚期出现了“领主收入下降与农民收入上升”这一变化趋势,“中世纪晚期领主由于不再参与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下降导致了收入大幅度减少。相反,农民不仅随着地租和税金的下降减少了支出,还通过生产收入和工资收入上升了毛收入。”④
在农民收入增加、经济活动能力增强的同时,农民的土地权利也在发生着变化。由于庄园按敞田制耕作,除领主对土地的权利較为明确外,多数农民的土地权利是不完整的,而且权利种类繁多,在农村公地的使用上还受制于传统习惯,权利较为模糊。⑤13世纪后,受土地市场发展的影响,土地占有形式开始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敞田制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农民的土地权利日益明确和稳固,出现了按照期限、凭证等带有明显契约的租地性质的新的土地占有形式。⑥很多农民得到了庄园法庭的案卷副本,获得受法律保护的土地持有权,被称为“公簿持有农”。16世纪,英格兰12郡当中118个庄园的佃农中,公簿持有农所占比例已达到60%以上。⑦原来的自由农民增加了财富、增强了社会交往能力,后来成为富裕农民阶层的主体,成为农村的中等阶级。马克思说:“在英国,农奴制实际上在14世纪末已经不存在了。当时,尤其是15世纪,人口绝大多数是自由的自耕农,尽管他们的所有权还隐藏在封建的招牌后面。”⑧随着土地产权的明晰,庄园制度下土地无法转让、租赁和买卖的情况被打破,为租地农场和家庭农场的兴起创造了条件。
(三)租地农场的建立
农民不再为领主服役,领主就要考虑如何经营自己的直领地。领主不会亲自种地,也不懂土地的具体经营办法。教材上说:“14世纪中叶以后,越来越多的领主出租直领地,他们依靠土地租金生活,不再参与生产管理。”将土地出租,收取货币地租是领主的最佳选择。而承租人往往是原来的佃户,由于勤劳且善于经营而致富,这些富裕农民成为契约租地农。1568年,萨默塞特郡的4个庄园和德文郡的1个庄园中,有20%的是契约租地农。领主和租地农民达成了契约租佃关系。“15—18世纪的英格兰历史,租地农场的发展是其中最为突出的因素,它标志着英格兰社会接受了‘所有权的观念,在有限的合同基础上构建起一种新的土地关系。”①租地农民承租土地,给领主上交的地租是货币;雇佣无地或者少地的农民,付出的工资是货币;出售农产品经营所得的收入也是货币。这样,原来的庄园不复存在,完全货币化的租地农场将封建生产关系逐渐瓦解。人与人的依赖关系逐渐松弛甚至消失,人对货币的依赖关系悄然形成。
在租地农场出现的同时,以公簿持有农为主体,一部分农民通过继承、购买等方式,扩大了自己的土地面积,并以自己的家庭成员为雇佣劳动力,发展起家庭农场。16世纪后期到18世纪的调查结果显示,英格兰家庭农场(指占地面积在30至60英亩的农场)的数量很多,所占土地约为土地总面积的1/4。②家庭农场是商品货币关系向农民家庭渗透的产物,是农业生产向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的一种过渡形式。农民的家庭成员是主要劳动力,家庭劳动所产生的劳动价值和商品货币关系开始交融。此后,血缘和姻缘不再是家庭成员关系的唯一纽带,货币关系成了人际关系的重要特征。
上述租地农场和家庭农场产生的过程,就是我们熟悉的“圈地运动”。圈地运动彻底打破了庄园的敞田制,使领主和农民的土地权利都变得日益明确。最早我们对圈地运动的印象是“羊吃人”,农民被“暴力手段”驱赶,土地被剥夺。1990年代出版的高校教材对圈地运动的描述已经有所改变。现在中外学界一致认为,在近代早期英国租地农场形成的过程中,确实发生过使用暴力手段剥夺农民土地的事件,但是这类事件不是主流。都铎王朝的“圈地运动”主要是领主和农民之间协商完成的。18世纪后期大规模的议会圈地运动,则是在议会领导下通过立法方式完成的。协商和立法是圈地运动的主要手段。而且圈地的主体不仅有领主,还有农民。这一时期出现的众多家庭农场就是农民圈地的产物,而家庭农场长期存在说明农民的土地权利较为稳固,不能被随意侵夺。
圈地运动造成一部分贫困少地农民处境恶化,成为失去生产资料的劳动者,但是,圈地后形成的租地农场和家庭农场符合资本主义生产规律;粮食的产量增加了10%,土地实现了集约化的利用,并且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养羊业的发展促进了毛纺织业的繁荣。③由此,应当肯定圈地运动,因为它“实现了所有制形式从封建的到资本主义的演进,是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有利于经济发展的”。④
在商品货币关系的渗透下,原来的庄园手工业和农民家庭手工业也发生了明显变化,并以乡村工业的方式在西欧发展。乡村工业“是指商品经济条件下的乡村手工业,指在乡村进行的以交换为目的的手工业生产”。⑤
乡村工业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15世纪以来,西欧经济恢复、人口增长、农民生活改善,乃至海外市场的开辟,都扩大了对手工业产品的需求,刺激了生产技术的提高和商人资本投资。这是乡村工业兴起的社会经济原因,也是最为明显的原因。第二,不完全离开土地的大量农村劳动力的出现,以及农村封建制度瓦解所带来的相对宽松的环境,则是乡村工业兴起的社会政治原因。正因如此,越早具备这些条件的地区,其乡村工业发展越早;这些条件发展越充分的地区,其乡村工业也就越发达。与农业领域租地农场和家庭农场发展比较充分相类似,同一时期英国乡村工业的发展成为西欧的典型。
从行业上看,英国乡村工业以纺织业和制铁业规模最大。特别是毛纺织业,被称为英国的“民族工业”。它的分布非常广泛,在英格兰西南部、东盎格利亚和约克郡西区,从事毛纺织业的劳动力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并且出现了一批有影响的呢绒制造商。①在伦敦的有关呢绒出口的统计簿册上,列举了格洛斯特郡的26个生产中心,只有少数是城市,乡村毛纺织业占有重要地位。此外,约克郡西区和兰开夏也是后起的毛纺织业中心,产品也主要来自于乡村。②根据呢绒检验官申报的34个郡的呢绒产量来看,到1470年,毛纺织业已主要集中在三个地区:英格兰西部、东盎格利亚和约克郡。从15世纪中叶到16世纪中叶的100年间,纺织品产量翻了三倍。③除毛纺织业外,西密德兰的“黑乡”铁工业区也是乡村工业发展的重要地区,制铁行业的劳动力占手工业劳动力总数的34%,一大批村庄都分布着铁匠作坊。④除英国外,欧洲的其他地区,如尼德兰地区、德意志、法国的诺曼底地区的乡村工业也较为发达。⑤
乡村工业的发展,对西欧社会的早期近代化进程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首先,乡村工业的兴起促进了乡村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加速了西欧封建庄园的瓦解,改变了封建制度下的经济模式和格局。乡村工业以市场为生产目的,产品具备价格与质量的优势,使农民家庭手工业被商品化的乡村工业所取代,逐渐成为商品经济体系的组成部分。⑥乡村工业发展的更大作用在于加速了农产品的商品化,进而引起了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动,使得更多人口从事非农行业,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日益商品化、专业化,使商品货币关系向农业生产领域渗透,并且带动了乡村商业的发展,农村生活的商业氛围日益浓厚,推动了城市经济的发展,为西欧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创造了条件。这部分知识可由教师补充,这样农村经济和城市经济的联系就具体起来,从整体上密切了西欧经济社会发展。
在乡村经济的推动下,西欧城市经济走出了中世纪晚期的发展危机,并在近代早期再度活跃起来,手工业和商业不但实现了生产技术的提高、产品产量的增加等积极变化,还在生产组织形式上出现了新的发展。其中最为引人注意的变化就是手工工场⑦的出现。
了解手工工场的发展,必须正确理解这个概念。在马克思的表述里,“工场手工业是以两种方式产生的。一种方式是:不同的独立手工业的工人在同一个资本家的指挥下联合在一个工厂里,产品必须经过这些工人之手才能最后完成”。而另一种方式则是“许多从事同一个或同一类(例如造纸、铸字或制针)的手工业者,同时在一个工厂里为同一个资本家所雇佣”。⑧由这样的原文出发,我们可以知道,马克思本意的“手工工场”具有在资本家控制下、在一个场所内集中手工生产的特征。马克思强调正是这种集中的生产组织形式才叫“工场手工业”“手工工场”。“手工工場”的两种方式都是集中生产,只不过一种是多行业协作的集中生产,一种是同行业多工序的集中生产。除此之外没有第三种形式。⑨
中学教科书将手工工场分为“分散的手工工场”和“集中的手工工场”,这是照搬苏联的史学理论,是对马克思原意的误解。苏联史学界所说的“分散的手工工场”,其实是指“家内制”或“包买商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包买商将棉纱、羊毛等生产原料分发给织工,织工在自己家里生产。生产完成后,包买商收取成品并向织工支付报酬。由此,大量工人失去了生产的独立性,成为了包买商的雇佣工人。这种生产组织形式确实具有资本主义生产的性质,但是与手工工场相去甚远。不能因为其促进了资本主义萌芽形成,而将其归入手工工场的行列。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的“手工工场”,是为工业革命开始后工业生产组织形式的变化——大工厂的出现,做准备的。在马克思逻辑中,手工工场是集中手工的生产,大工厂是集中机器的生产。马克思要表达的就是这样一个从集中到集中的逻辑链条,前后的区别只是机器生产取代了手工生产。苏联史学界的“分散的手工工场”则是既分散又手工的方式,很难发现这样的生产组织对大工厂既集中又用机器生产组织形式产生影响。初中教学讲清楚手工工场和大工厂的联系即可,高中教学则须深入到“从集中到集中”这个层面。
明确了手工工场的概念,接着就要理解它在西欧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在十四和十五世纪,在地中海沿岸的某些城市,已经稀疏地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最初萌芽”。①此处的“最初萌芽”即指意大利工商业城市中的工场手工业。后来,随着西欧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扩大,城市的手工业者必然展开竞争。他们中有一部分人在资本、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占据优势,逐渐积累起财富。②于是,城市原有的行会组织成为他们要千方百计突破的发展障碍。这样,一部分工匠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帮工和学徒的数量,并且把破产的同行雇为己用。为了提高生产效率,雇主开辟了专门的生产场地,将生产工具集中安置,让雇佣工人集中生产。这就是前文中马克思认定的“集中生产”。以毛纺织业为例,整个生产过程被分为洗毛、梳毛、起绒、织绒等工序,每道工序都有人专司其职。工业革命中出现的大工厂生产,在此时初见端倪。工场主就是早期资本家,即“生产者变成商人和资本家”,劳动者则完成了同生产资料的分离,成为只有可以出卖自己劳动力的工人。行会制度下手工业的人身依附关系,为雇佣与被雇佣的商品货币关系所取代。马克思对手工工场的作用持肯定态度,认为“生产者变成商人和资本家,而与农业的自然经济和中世纪城市工业受行会束缚的手工业相对立。这是真正革命化的道路”,③称手工工场具有“资本主义性质”。
尽管手工工场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形成和工业革命发挥了关键作用,但在数量上却是少数。甚至到18世纪中期工业革命开始时,手工工场仍不普及。④从15世纪起到18世纪末,在数量上占多数的仍是前文提到的“包买商制度”:一种分散的生产组织形式。乡村工业和城市中多数手工业行业都采用这种生产组织形式。以毛纺织行业为例,商人将生产原料分配给织工,待其按要求完成后再付酬收取。最后,商人统一把呢绒销售出去。这种经营方式的出现,改变了原来工匠自己负责所有生产销售环节的情况,实际上取消了手工业者的生产独立性,使原本有着独立生产经营能力的工匠成为商人的雇佣工人。不同于原来手工作坊中师傅与帮工、学徒的关系,商人和工匠的关系,已经成为单纯的货币关系。在包买商制度下,生产者只负责产品生产,不需要再考虑原料来源和商品销售,因此劳动生产率有了明显提高。但是,马克思对其局限性也有充分的估计:“商人直接支配生产……并没有引起旧的生产方式的变革,而不如说保存了这种生产方式,把它当做自己的前提予以维持……这个方法到处都成了真正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障碍,它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而消灭。”⑤随着工业革命中大工厂的出现和普及,包买商制度最终退出历史舞台。
至此,西欧社会在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已出现了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商品货币关系在西欧社会全面渗透,土地关系的变化和手工业生产组织形式逐渐资本主义化,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在西欧茁壮成长。
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力归根到底是劳动者从事物质生产实践的能力”,①换言之,历史归根到底是人的物质实践活动的历史。生产关系和经济体制、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风俗观念和自然条件等因素,都通过影响人的物质实践活动发挥作用。在西欧社会转型的历史阶段,新兴的富裕农民和市民阶层对历史的前进方向发挥了重要作用。
13、14世纪,西欧农村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改变。很多农民出入市场,出售农副产品,购买各种日用品,经济活动和物质生活逐渐丰富起来。在精神方面,很多农民“正在逐渐告别卑贱、愚昧的过去,获得了一种对于他们自己的价值的自负之感,特别是在英格兰和低地国家,这种情绪尤为明显”。②从农民群体中逐渐分化出一批精英分子,即富裕农民阶层。他们改变着乡村的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也改变着自身。富裕农民的一部分成为早期租地农场主,使资本主义经营方式在农村逐渐普及开来。他们是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被称为村庄的“头面人物”,参与陪审团的会议、郡议会和下议院的选举;③他们还是王权的重要依靠力量,在西欧各国君主加强王权、走向近代民族国家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
教材中还提到骑士和乡绅。乡绅(gentry,gentlemand等)泛指出身高贵的土地所有者,是英国中世纪至近代实际存在的一个阶层。“乡绅阶层是骑士阶层在危机中转型、重生的结果”。④骑士是低级贵族,职能以军事作战为主,为国王服役。他们属于小土地所有者,有政治地位,但收入不多,军事服役要自己负担所有开支。在商品货币经济的冲击下,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出卖土地,走向贫穷;一部分人开始经营土地,雇用劳动力,参与贸易,走向富裕。富裕起来的骑士还以收购和租赁手段圈占周边土地,建立农场。14世纪晚期,国王废除了骑士履行作战的义务,但骑士的社会身份和生活方式没有改变,他们成为富裕农民之上、世袭贵族之下的农村绅士。我们可以笼统地称之为乡绅。
在城市中的手工业者和商人享有新的契约关系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富商巨贾也投资乡村,置办田产,采用新的生产经营方式。他们与贵族联姻或成为官员,抬高自己的身份,政治权利不断扩大,成为强化王权所需要的政治力量。市民在城市共同体中力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借助共同体实现自己的发展,同时也努力维护共同体利益,维系这个共同体的存在。⑤无论是为争取本城市的利益与领主斗争,还是依靠王权壮大自身力量,城市都能够保持基本的团结一致,奥妙就在于市民意识的形成。近代早期欧洲民族国家形成的过程中出现的国民意识,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市民意识转化而来的。⑥
以上仅供教师备课参考。尽管初三年级的学生思维逐渐成熟,但本课涉及的经济知识毕竟远离他们的经验,因此,教学设计要尽力做到由浅入深,由表及里,这不是件容易的事。高中文科班教学应该深入到上述層次,面对高考不可囫囵吞枣。
【作者简介】陈稳,天津市第五十五中学历史教师。
【责任编辑:王湉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