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1965年内蒙古地区工业调整述论

2019-08-13 01:06
阴山学刊 2019年4期
关键词:内蒙古地区国民经济调整

王 利 中

(内蒙古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22)

20世纪60年代初,由于“大跃进”运动造成的失误,中国国民经济水平严重下滑,经济形势严峻。中共中央不得不从1961年开始,对整个国民经济进行调整,提出了“调整、整顿、充实、提高”的方针,到1965年,国民经济得以恢复。在这一时期,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国民经济恢复情况的研究,已有不少成果。至于工业领域的调整,略有提及。本文将依据历史文献资料专门探究内蒙古地区在这一时期对工业经济调整的情况。

一、内蒙古工业经济调整的背景

内蒙古地区的国民经济经过了三年“大跃进”之后,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出现了不少问题,有些甚至严重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

首先,国民经济的比例失调。由于片面强调工业的高速发展,忽视了农业生产,造成了工农业生产比例严重失调。工业在工农业产值中的比重由1957年的36%猛增至1960年的63.3%(见表1)。三年间,“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比例由3∶1锐减到1.67∶1,而每一农业人口平均生产粮食只增加45.5斤,即使在粮食高征购的情况下,自治区内粮食纯购进仅增长47.2%,粮食供应人口却增长近一倍,从而使城乡粮食供应普遍出现困难。”[1]100在工业生产中,以钢为纲,片面强调重工业,忽视轻工业,造成轻重工业比例失调,轻重工业产值比由1957年的55∶45变为1960年的33∶67(见表1),轻工业生产受到重工业的挤压,轻工业原料缺乏,运输不济,直接影响轻工业生产的发展,造成市场供应紧张,人民生活必需品匮乏。而且,三年间基本建设项目猛增,每年都在3 000个左右,新建项目投资占80%左右,造成国民收入使用中积累比重上升过快。1957年,积累率只有31.35%,而1958—1960年积累率达到50%以上直至接近60%。积累率的猛涨,意味着国民收入中用于消费的比重下降,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也受到严重影响。“大跃进”形成的经济建设高速度直接造成基本建设投资过大,项目多,给地方财政形成了巨大压力,财政收支失衡。1957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盈余4 614万元,1958—1960年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连年赤字(见表1)。

表1 内蒙古地区“大跃进”时期国民经济比例关系表[2]255,335,273,275[3]

其次,农业生产力遭到破坏,人民生活水平下降。1958年到1960年间,自治区粮食产量逐年下降,从1958年的482.6万吨逐年下降到1960年的358.8万吨,人均农业总产值和人均油料产量也逐年下降。再加上农村地区的粮食高征购,农民自留粮食被压缩,加剧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困难。“同时期全民所有制职工的工资总额增长1.45倍,而主要消费品可供量却增长不多,1960年自治区内商品纯购进和纯销售的逆差达到9.4亿元,人民必需的部分消费品被迫采取凭票供应。”[1]100极大地影响了人民的生活。

第三,“大跃进”期间,内蒙古地区大炼钢铁、大办工业造成了极大的浪费。一些地区和部门为了完成跃进计划,不讲科学,不顾生产规律,将一些小工场作坊升格为工矿企业,到处突击建厂开矿。这些工厂设备简陋,技术落后,产品质量低。只是满足于出产产品,浪费很大。仅据西部地区不完全统计,中小冶金企业浪费投资就达4亿多元。[4]83自治区发动的全民大炼钢铁的群众运动,各行各业相继有70万人参加了这一运动,建起小高炉3万多座,以小土群的方法炼钢铁,结果,炼出了大量废品铁疙瘩。国家“一五”计划重点项目包头钢铁公司也受到了冲击,为了尽快出铁出钢,在原料系统(除矿山外)还没有开工的情况下,提前1年建成1座容积1 513立方米的大型高炉,采用富矿直接入炉的方法进行生产,长期采富弃贫,给后续的生产建设留下了许多后遗症。[5]33-35

第四,内蒙古地区工业内部结构也极不平衡,除了轻重工业比例失调外,就重工业内部而言,自治区钢铁工业、森林工业和建材工业发展很快。“1960年,这三个部门的产值达到9.6亿元,占重工业产值的52.1%,职工23.2万人,占重工业部门职工总数的54.7%。”[1]105而像电力、煤炭等基础能源工业发展缓慢,1960年,电力和煤炭工业产值分别为0.9亿元和1.66亿元,二者合计仅占重工业产值的13.87%。[6]30,105,141这就造成工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工业过快发展也造成工业和交通运输之间严重的失调。“1958年至1960年,自治区生铁产量增长了12.6倍,钢产量增长了41.8倍,铁矿的产量增长了1.7倍,原煤产量增长了1倍,全区货运能力仅增加了0.76倍,从而造成生产企业的运输需求和居民的煤炭供应的紧张。”[7]因此,对工业经济进行大规模的调整,对于内蒙古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二、工业经济调整的政策及实施

面对国内严峻的经济形势,中央开始纠正错误,调整政策,以使国民经济走上正轨。1961年初,中共中央举行八届九中全会,会议决定从当年起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标志着国民经济从“大跃进”转入整顿阶段。中央相继出台了一些调整政策,如《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即“手工业三十五条”)、《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这些都成为指导地方进行经济调整的方针。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在制定自治区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时,提出了调整国民经济的意见,并获得了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的讨论通过。具体指标有五点:“1.农业和工业的发展速度大体保持在1∶1.2,工农业之间的比例关系调整为5.5∶4.5;2.重工业和轻工业的发展速度大体保持在1.25∶1,重工业和轻工业的比例关系调整为6∶4,压缩重工业的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为建立正常的比例关系创造条件;3.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比例,压缩到1957年的3∶1的水平。精简职工,压缩城镇人口。所有制职工精简40%左右;4.调整粮食征购比例,控制在30%~35%。根除高征购、高估产、浮夸风;5.压缩投资。收缩基本建设战线,特别是压缩重工业的建设规模,为建立正常的国民经济比例关系创造条件。”[8]

在制定初步的调整计划后,自治区党委和人民委员会相继召开第十三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和全区工业书记会议等一系列会议,制定内蒙古地区具体的调整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相继下发了《狠抓精简职工和城镇人口,支援农牧业生产的紧急通知》《关于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的意见》《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讨论和实行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的指示〉的通知》等文件。1961年11月1日,内蒙古党委又发出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当前工业问题的指示〉的指示》(以下简称《指示》)。《指示》提出根据中央的要求以及结合内蒙古的实际,制定工业调整的规划,即首先抓好煤炭生产和交通运输工作;其次,要加强轻工业和手工业,努力增加日用工业品的生产;第三,对机械工业进行一次整顿,以服务于农牧业为中心,把修配放在首位;第四,地方冶金和建材工业在进行压缩后,应加强企业整顿,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品种;第五,包头钢铁公司和森林工业作为国家重点项目,除压缩多余人员外,另行规划。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调整政策,内蒙古地区开始了大规模的国民经济调整,对于工业领域主要采取了以下四种措施:

1.压缩基本建设规模。对于如何将过大的基本建设项目规模压缩下来,内蒙古计委和建委制定的原则是:优先保证以粮为纲为中心的工农业生产所必需的配套工程、原材料和矿山建设、电力和交通运输事业以及必须在当年建成的小土洋群等项目。凡未开工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凡不十分必要的非生产性的公共建筑和文化福利建设,一律停建。水利建设项目应大力压缩劳动力,转入农业生产。1961年,内蒙古地区的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为3.78亿元,比1960年削减70%。1962年,基本建设总投资2.24亿元,比1961年又减少了40.8%。当年自治区又关闭了5个企业,合并了7个,25个企业缩小规模,职工人数由1961年末的49.766万人减为21.766万人,精简了56.2%。[5]41除了各行各业缩短基建规模外,工业项目也是重点压缩领域。保留的主要是为农牧业生产服务,为解决人民生活需要和为出口服务的工业,以及同区内少数民族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并适当照顾地区间的工业布局。这其中,工业比较集中的呼和浩特、包头两市两年共关停并转企业193个,占全区企业的1/3,精简职工12.1万人,占全区工业精简职工的48.6%。使自治区的工业布局趋于合理。[5]42-43

2.调整工业内部结构。主要措施就是缩短重工业战线,加强轻工业,恢复和发展手工业。钢铁、森林、建材以及机械工业是这次调整的重点(见表2)。调整后,钢铁工业除了国家重点建设的包头钢铁公司外,只保留了新生钢铁厂,其余全部停建或缓建。森工企业坚持合理采伐的原则,大力精简职工,就地办农业。建材工业只保留机械化和半机械化生产的企业。机械工业主要是调整服务方向,以70%~80%的生产能力投入维修和制造农牧业机具。据统计,1960年末,内蒙古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有1 363个,1961—1963年,自治区工业部门关停并转了600多个企业,精简职工51万多人。其中,重工业企业减少467个,占全部减少企业的74.5%,精简职工22.4万人,占全部工业企业精简职工的89.9%。[5]48

表2 内蒙古工业调整情况[6][9]

加强轻工业战线,尽快解决市场商品供应问题,是调整国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内蒙古党委发出了《关于扭转当前市场紧张情况的指示》,强调要确保安排好人民生活,切实安排好小商品生产。并下发中央制定的“手工业三十五条”“商业四十条”等管理条例。致力于恢复手工业合作社和集体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允许个体手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对于手工业生产的计划安排,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都制定了灵活的政策。从而使手工业生产的传统企业、传统产品、民族用品的生产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62年,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工业产值比1960年增长50.1%。[1]106

3.工业支援农业。除了将精简下来的企业职工和家属派往农村,增加农业劳动力外。许多企业还调整了服务方向,转向了农牧业。遵照中央的指示,1961年10月开始,自治区党委相继下发了《关于从下马厂矿企业中抽调一批干部加强农牧业战线的通知》和《关于机械工业加强支援农牧业生产的通知》。动员各行各业面向农业、支援农业。

4.整顿企业秩序,扭亏为盈。1961年和1962年是国民经济大规模调整的时期,通过调整,中国的经济走出了低谷。中央决定再用三年时间继续进行整顿,为后来的“三五”计划打好基础。于是国民经济进入了充实、提高的阶段。内蒙古自治区的工业生产在原来关停并转的基础上,开始了对企业内部的整顿工作。针对“大跃进”时期工业发展不讲求规律,忽视企业内部管理,浪费严重,企业大面积亏损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主要是:第一,加强企业的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在工矿企业中健全技术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同时,整顿产品质量标准;第二,开展增产节约运动,达到扭转亏损的目标。1963年3月20日,内蒙古党委发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和“五反”运动的工作部署》,全区开展了以反浪费为中心的增产节约运动。这一运动和搞好生产相结合,广泛发动群众。据统计,从运动开始后的五个多月,群众就提出了五十多万条改进意见,揭发出浪费一亿五千万元。[10]409这一运动和“五反”运动相结合对于改进企业干部工作作风、提高群众思想觉悟、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降低成本、完善企业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工业调整的成效

经过1961—1965年的调整,内蒙古地区的国民经济扭转了下滑的局面,开始全面好转。工业经济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

首先,国民经济失调的比例逐渐被纠正过来。农业、轻工业、重工业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经由1960年的34.9%、21.2%、44%调整到1962年的50.1%、21.2%、28.7%,到1965年,农业、轻工业、重工业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分别为43.3%、20.4%和36.3%。轻重工业之间的比值,1957年是55∶45,1960年,逆转为32∶68,1962年,经调整,变为42∶58,1965年,轻重工业比值为36∶64(根据表3计算得来)。

表3 重点年份经济数字[2]317,335[6]30

其次,内蒙古地区的工业门类更为齐全。经过调整,自治区先后在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化工、森工、机械、纺织、轻工等工业门类中建成了一批企业。同时,中央为了支援边疆地区的建设,这一时期,向内蒙古地区调派了大批内地技术人员和设备,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机械电子、轻工等领域。如内蒙古动力机厂、呼和浩特电动工具厂、呼和浩特塑料厂、集宁电焊条厂、包头直流电机厂、包头绝缘材料厂、巴彦淖尔盟面粉机械厂、伊克昭盟医疗机械厂、察哈尔右翼前旗卫生材料厂、呼和浩特机床附件厂、呼和浩特机床厂的金工车间和总装车间等,都是从天津、烟台等沿海工业发达地区迁来的。[11]这些新建的企业设备先进、产品质量好、技术起点高,填补了内蒙古地区一些工业产品生产的空白,使内蒙古地区形成了门类更为齐全的工业基础体系。

第三,工业企业经营管理得到了改善,经济效益得到提高。这一时期,工业领域通过关、停、并、转,停止了一些耗能大、缺乏原料、电力不足的企业的生产。到1962年,全区保留下来的工业企业有3 614个,只有1960年的56%,1965年,全区厂矿总数降到2 490个(见表3),虽然企业减少了,但是保留下来的企业得到了充实、提高。通过学先进、比学赶帮竞赛活动,各工业企业抓管理、找差距、促效益。同时,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使企业扭亏增盈取得了成效。全区工业企业可比产品实际总成本1963年比1962年降低13.9%,1965年和1964年相比,可比产品实际总成本又降低8.2%。在财政收入中,工业企业的收入1965年比1962年增长88.2%。[10]410-411工业部门的全员劳动生产率,1965年比1957年增长了43.9%,比1962年增长了106.2%(根据表3计算得来)。

第四,内蒙古地区工业生产稳步上升,产品的产量与质量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关系人民日常生活的轻工业产品,增长幅度较大。如糖、纱、布的产量,1965年比1960年分别增长了312%、76%和128%(见表4)。手工业系统恢复和发展了传统名牌产品已达40个品种,78个名牌,其中大部分已定点生产。[10]4111965年,全区17种主要产品大多提前完成了国家计划,同1964年相比,90%以上的产品产量都有较大增长,70%以上的产品质量比上年均有新的提高。奶粉、甘草膏、硫化碱、麻黄素、布鞋等20多个品种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表4 主要年份工业产品产量表[2]336

工业的调整,产品质量产量的提高,增加了市场供应。1963年开始,自治区开始逐步缩小凭证供应商品的范围,扩大了自由选购的品种,一些以工业品为原料的商品,如搪瓷制品、日用小五金、铝制品、暖水瓶等已经满足人民的日常需要。民族工业用品1964年增加到130多种,比1963年增加了十多种。其中像勒勒车、马鞍子、蒙古包毡、铁皮奶桶、皮衣裤等,已经基本满足广大牧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1965年与1962年相比,全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了11.3%。平均每个职工购买消费品的支出,1965年为215.6元,比1957年增长21.8%,比1962年增长2.2%。1963—1965年,自治区零售物价总指数逐年下降。[10]417-419这些变化清楚地表明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改善。

四、工业调整的历史经验

我们在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以及城市化进程中,无论如何也不能忽视农业这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同样,由农业引申出来的“三农”问题也是我们今后始终无法回避的,也是我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在这一方面,20世纪60年代内蒙古地区国民经济特别是工业经济的调整,留给后人们一些经验和启示。

第一,在地区的工业化进程中,要注意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比例协调问题。一方面,建设资金需要在工农业两大部门间合理分配。“大跃进”的三年,农业在基本建设投资中的比例分别为4.4%、5.4%和10%,国民经济开始调整后,1961年,基本建设投资投在农业领域的比例就升高了20%,1962—1964年,农业在基本建设投资中的比例都维持在15%以上[2]269,这就保证了内蒙古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另一方面在于协调好工农业两大产业部门的关系。工业化建设并不意味着工业部门可以单兵突进,而是要在工业发展的过程中反哺农业,逐步实现农业的机械化、现代化。“大跃进”就是个反面例子,而调整时期,全区开始把工业部门的工作转移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实行了工业服务于农业的政策,机械工业80%以上的企业直接为农牧业服务。1964年,全区农牧业机具主机制造达20个品种,生产61 000台,比1963年增长60%,半机械化农牧机具生产59个品种,81 000台,比1963年增长70%,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农机配件分别超额完成计划的9%和76%。以农牧业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其中,制革、乳品工业已经跨入全国先进行列。[10]399正是因为国民经济两大部门的关系得到了很好的调整,内蒙古地区的经济发展才走上了正轨。进入21世纪后,中央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实际上这也是中央在汲取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在新的历史时期为协调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而提出的战略举措。内蒙古自治区在“十五”计划中就规划了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任务,即实现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地区财政加大对农牧区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建立农牧业保护支持体系等,这实际上是建立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实现工农业的共同发展。

第二,工业化建设和城市化发展要相辅相成,切忌急于求成。仅就地区的城市化进程来说,内蒙古的城市化水平由1960年的30.2%,1962年的23.6%,下降到1965年的20.7%(见表5),大起大落。原因在于内蒙古地区的工业发展因“大跃进”而超出常规,招募了大批农村人口进城务工,造成了工业企业职工人数和城市人口的急速扩张。1957年,内蒙古地区城镇人口有175.4万人,但是,到了1960年,就增长了一倍多(见表5)。据统计,1960年,区外流入人口有66.7万人,除22万多人安置到农村牧区外,大部分到了城市,加大了商品粮供应压力。1961年7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在《关于处理精简职工减少城镇人口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精简对象是1958年1月以后参加工作并来自农村的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学徒工、正式工和试用人员),使他们回到各自的家乡参加农业生产。”[12]1962年末,内蒙古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人数由1960年的136.8万人减到80.8万人,精简的职工连同家属回乡,使内蒙古农村劳动力由1959年的282.1万人增加到1964年的356.4万人。[4]91这种调整一方面降低了发展速度,压缩了城市人口;另一方面增加了农业劳动力,使几十万人口由城市到农村,充实农村劳动力。这表明农村在中国社会经济面临严重困难,城市工业企业进行调整,大批人员失业时,成为城市人口的回流地,无形中成为中国社会的稳定器。这一作用在后来的“文革”时期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中也充分体现出来。

表5 1960—1965年内蒙古人口情况[2]256

如果说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城市人口大规模回流农村是依靠政治动员以及各种计划经济手段来完成的话。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从农村进入城市工作,农业人口非农化,这一城市化过程应按照社会经济规律,因势利导,使农民们能来去自由,农村这一中国社会稳定器的功能仍旧存在。当经济形势恶化时,一旦农民们在城市失业,其所拥有的土地承包权仍旧是安身立命的根本。切不可用行政手段强行干预,以农村改革名义,没收农民土地经营权,逼迫农民进城,搞城市化的“大跃进”。

第三,工业化建设必须依托地区现有的技术条件和优势的资源禀赋。内蒙古的工业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艰难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不仅要按照经济规律办事,还需要考虑到内蒙古地区的区情,一切的计划、执行都要符合地区的客观实际情况。“大跃进”的教训就是未能量力而行,而国民经济调整的原则就是回归地区的实际情况。以钢铁工业为例,由于在没有调查清楚区内资源状况的情况下,盲目发展钢铁业,四处建小高炉、土高炉,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而通过调整,仅保留了包头和新生两家钢铁企业,这是建立在当时地区资源供给量的基础上。同样,工业经济的调整,转向了关系人民日常生活的轻工业,特别是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部门,这些在内蒙古地区都拥有丰富的资源。通过大力发展这些部门的生产,一方面带动了农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促进了轻工部门的成长,满足人民的生活需求。

第四,工业化建设必须以各族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前提,只有这样,经济的增长才有意义。而各族人民通过经济发展受益,又会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大跃进”时期,工业经济的高增长,并没有带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反而造成市场供应紧张。以当时的居民消费水平为例,“1957年,居民消费水平是120元,1959年达到高点131元,以后逐年下降,1964年降至118元,经过调整,1966年,才重新恢复到1959年的水平。”[2]299正是由于重新调整了工农业发展的比例,才使得农业生产获得了迅速发展,“人均粮食产量由1962年低谷时的278.8公斤恢复到1965年的近300公斤。”[2]325农业生产的恢复,轻工业生产形势的好转,才使得城乡商业出现购销两旺的景象,1966年与1962年相比,区内商品纯购进增长22.4%,纯销售增长32.1%,其中,主要商品销售量,棉布增长75.7%,卷烟增长91.85%,化肥增长5.96倍,农副产品收购量增长幅度最大的是生猪和鲜蛋。1963年开始,肉、蛋等主要副食品和糖、烟等商品逐步取消了按人定量的供应证券,基本满足了城乡人民的生活需要。[4]106-107由于人民的生活得到了保障,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没有出现严重的政治事件。

总之,回顾20世纪60年代国民经济那段起起落落的历史,汲取经验,对于我们如何开展今后的经济工作,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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