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斌志 何冰冰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以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为代表的信息与通信技术从根本上重塑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虚拟社会”与“网络互动”正成为人与人之间交流互动的新型场域和交互方式。网络世界的隐秘性、多元性以及交互性等特征,给当代社会互动以及社会治理带来诸多新的机遇与挑战。最为明显的就是,在传统血缘、地缘关系纽带弱化的新形势下,以兴趣关系为纽带的趣缘群体开始在网络虚拟社区中大量涌现,由此形成了许多兼具传统社群凝聚力与现代社群自由度的趣缘共同体(蔡骐,2014),比如暗网。一方面,作为虚拟现实的一个独特类型和敏感部分,暗网相比一般的网络空间更具有隐秘性、新奇性甚至是危害性。一般而言,人们把通过传统的搜索引擎无法搜索到的网站称之为深网,包括一些机构单位的内部网络、不规则网络或使用者有意屏蔽的网络等,而暗网则是深网中被刻意隐藏、更加难以发现的网站,并且往往需要特殊的浏览工具才能访问(倪俊,2017)。另一方面,相比现实社会而言,暗网具有更为紧密的社区互动、社区关系、社区功能以及社区归属感。比如“暗网社区”、“90后社区”、“单身男女社区”等。由于网络带来的隐秘性、交互性以及多样性,使得暗网社区具有了跨越物理场域的时空性,不仅突破了地域的限制,更突破了群体、时间以及道德的限制。所以,从本质上说,暗网就是基于共同兴趣、利益诉求和网络技术而形成的新型功能性场域。在一般的社会表述中,暗网通常被描述成一个“黑暗之地”。那么,在这个“黑暗之地”中,究竟存在着怎样的社会规则和生存法则?这个典型的虚拟社会又是如何运转和维护的?现代社会又该如何通过有效的网络社会治理向沉迷暗网的青少年提供服务?通过剖析暗网的进入、互动、转化和退出过程与机制,本研究尝试揭示青少年主体性在虚拟社会中的演变和发展过程,并在此基础上探索青少年越轨行为的网络社会工作服务策略。具体来说,本研究主要聚焦于:一是暗网世界中青少年的主体性是如何体现出来的?二是暗网社区存在着怎样的运行规则以维护其运转?三是青少年的主体性与暗网的运行机制是如何进行互动影响?四是社会工作如何有效协助青少年应对网络社会风险?
在国外,关于暗网的研究主要围绕暗网与黑色产业市场、暗网与犯罪、暗网与恐怖主义等主题开展,具体的研究路径包括:一是从技术层面针对暗网所存在的缺陷开展监控和管制的对策性研究。如Thabit Sabbah等人于主动侦察暗网恐怖主义活动的目的,提出一种基于基本术语加权技术的混合特征选择方法,对文本上下文进行准确的恐怖主义活动检测(Sabbah T,Selamat A,Selamat M H,et al,2016)。二是从公共安全层面对依托暗网所开展的恐怖主义活动进行的侦探式研究。比如Gabriel Weimann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总结了暗网世界中恐怖主义互动、筹款以及存储信息和线上材料使用的趋势研究(Weimann G,2016)。三是从社会层面对暗网中的非法活动开展的调查研究。比如Jamie Bartlett从不同的角度剖析了极度敏感和极富争议的主题,例如暗杀市场、色情直播、毒品交易、自残论坛等问题的研究(Bartlett J,2015)。四是从市场层面对暗网中的交易行为以及场域规则进行的综合性研究。比如Frank Wehinger探讨了暗网市场中的身份信息交易,并认为非法在线市场的销售渠道能够自我调节市场,是网络犯罪获利的主要手段(Wehinger F,2011)。除此之外,暗网市场中的毒品交易也是学者们重点关注的问题。如Buxton J和Bingham T就较为全面地研究分析了市场、机构以及用户的毒品销售机制,并基于此,探讨了目前监控方法的不足并提出了暗网拦截工作应优先考虑高端犯罪如儿童性剥削、网络恐怖主义和武器贩卖的管控措施等(Buxton J,Bingham T,2015)。
近年来,章莹颖事件以及华住旗下酒店1.3亿住户信息泄露事件的陆续发生,推动了我国学术界对于暗网的研究。一方面,从监管技术研究上来看,主要基于暗网的工作原理、应用情况及其社会风险而开展的技术应对方法研究。例如王佳宁(2016)基于对非法交易以及网络恐怖主义的防范,提出了暗网分析的模型,以用于检测和定位暗网中的危险信息。此外,李超(2018)等人构建了暗网反恐情报分析的流程,并设计了暗网反恐情报分析平台架构,用于支持反恐预警、控制恐怖舆论传播,为涉恐案件侦查提供线索及证据。另一方面,从主体内容研究上来看,主要借鉴了国外研究情况对国内实际进行了分析和探索,一是揭示了我国暗网存在的策反更容易、支付更隐蔽、接入更简单、监管更困难等特征(范江波,2018);二是基于暗网的主体内容开展研究并探讨相应的治理方法,比如陈莹(2018)等人提出的多元思路就是从技术对垒以及基于APT(Advanced Persistent Threat,高级持续性威胁)应用的综合治理。焦康武从总体国家安全观视角提出了对暗网犯罪应坚持全方位治理思路(焦康武,2017)。也有学者提出提出在打击暗网犯罪的同时尽可能地疏导和帮助合法利用行为(马可,2017)。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关于暗网的研究依然比较单薄,难以有效分析和应对严峻的网络社会风险。一方面,已有研究大多数都集中于信息技术、公共安全以及犯罪学的学科视角去开展暗网研究,较少运用社会学、心理学以及文化研究等学科视角对暗网世界中的互动个体及其互动过程进行研究分析;另一方面,目前研究主要是以新闻和科普报道为主进行的一般性探索和描述,不仅缺乏对于暗网活动过程的实证分析,更缺乏对于暗网社会互动过程、机制及其影响的相关质性研究,同时也缺乏对于青少年网络社会风险的对策性研究。因此,本研究希望从定性研究范式出发,通过分析青少年在参与暗网过程中主体性萌发、凸显、转化与蜕变的过程及其影响因素,从而揭示青少年网络社会互动的过程与机制,并探索网络社会工作服务的有效范式和策略。
本研究基于福柯的主体性和主体化过程理论以及吉登斯的“结构—行动”理论框架来探索暗网世界中青少年的网络互动机制及其主体化过程。在主体性理论看来,青少年行动与暗网结构博弈过程本质上是青少年的主体化的过程,即个体通过暗网这个场域摆脱外在的束缚,在特殊的主体化法则下塑造自我形象和概念、建构自我主体性并用于指导个体行为的过程。一方面,福柯认为个体的主体化过程是围绕知识、权力与主体的互动而进行的力量与自我的关系过程,具体涉及道德内容(比如快感、欲望、生命力、意志力)、服从的模式(个体如何将自己与规则联系起来,并且认识到自己有责任将其付诸行动)、自我设计的形式(人们如何在道德方面自我塑造)、道德主体的目的论(内在于主体之中的未来、期盼、目标)四个层面(米歇尔·福柯,2016)。德勒兹在深化福柯的主体化过程时认为主体化过程包含了物质的、力量关系的、知识的或真理的、域外本身的四种褶皱,分别对应于自我关系主体化过程的质料因、动力因、形式因与目的因(德勒兹,2006)。主体化的四种褶皱可以揭示:虚拟社会中青少年选择的生活方向何以被采纳用以建构主体性、何以在虚拟社会中也总会形成特殊的主体化法则、何以暗网中的“知识”或“真理”会激发青少年的欲望与快感、何以这种主体化方式会被认为是指导青少年行为的合适方法、何以主体化以不同的模式去迎接永恒与解放或者死亡与超脱。另一方面,拉康揭示了主体化的社会结构本质,认为主体只有凭借对他者的服从才能成为一个主体(马迎辉,2018)。因此,网络社会中的青少年表面上是自由主动的,实质上依然受制于文化与社会的建构。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也认为社会结构不仅对人的行动具有制约作用,而且也是行动得以进行的前提和中介,它使行动成为可能,行动者的行动既维持着结构,又改变着结构。因此,个体的主体化过程随时受到现实社会以及暗网社会结构的制约。在个体行动时,行动者不仅受制于行动的理由和动机,同时也能对自己的行动及所处的物理和社会情境进行反思性监控,但行动者的知识又是不完全的,故而其行动总会遭遇到一些“未被认知的行动条件”的制约,并进而导致一些“非预期的行动后果”,最终这种行动后果又会反作用于个体的行动(安东尼·吉登斯,2016a)。因此,贯穿于暗网社群运行过程和机制的核心要素便是个体不断变化的主体性,青少年从进入到退出暗网社群,不论是快感、欲望还是生命力,都可以看作自我的组成部分,也就是其主体化的本质核心——欲望,即主体性产生于欲望,欲望驱动个体前行。
基于论证需要,本研究主要采取的是虚拟民族志的参与观察法,以网络虚拟环境作为主要的研究背景和环境,利用互联网的表达平台和互动工具来收集资料。研究者作为旁观者,通过表现出相似的兴趣从而顺利加入这些暗网QQ群组,但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参与讨论,以不改变成员聊天活动轨迹为前提进行观察研究。观察田野则为以暗网为主题的QQ社群,通过随机选取的方法对六个社群进行观察研究。由于在此期间部分社群被查封,于是研究者在保证每日观察六个社群的情况下加入了新的社群,累计观察社群18个。社群内容主要包括社群聊天记录、社群成员的人口学变量、社群文件等,观察时间共计两个月,共收集了20多万字的第一手资料(聊天记录),并记录分析有关信息(社群基本资料、群公告、群管理人员信息、群内成员数量、核心成员、每日话题等)8万字左右。鉴于研究主体的特殊性,在整个参与观察过程中并未公开研究者的研究身份,也很少参与发言讨论。所收集的资料均为这些暗网社群群内公开内容,仅用作研究,不会用作其他用途或泄露相关社群及个人信息。
表1 本文所研究社群的基本情况
研究发现以暗网为载体的虚拟社会,核心要素是青少年不断演变的主体性形式,基本逻辑是以进入、互动、转换、退出为主的网络社群互动机制。在不同的网络互动阶段,青少年的主体性呈现不同的特征,网络社会互动的结构和机制也有所不同,具体如图一所示。
图1 虚拟社会互动机制演示图
所谓进入机制,即通过特定的方法与渠道,促使个体主动了解并加入暗网社群过程及其方式。研究发现以动机为核心的暗网进入机制可以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1.作为本能释放的场域
弗洛伊德曾指出,每个人都有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而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将其理解为向“善”的本能和向“恶”的本能(Foss,2015)。对于现实社会而言,通常是通过个体的社会化过程去弘扬向“善”的本能和压抑向“恶”的本能。而暗网作为一个隐秘的世界,一方面可以让人们在不破坏现实角色形象的情况下通过暗网世界来释放压抑的本能,“我告诉你,我在生活中没有和任何人相处,你信不信,我觉得自己都快疯了”(2018.9.8“V型X度”社群);另一方面,青少年可以通过不断挖掘新的议题来满足和激发自己的猎奇心理,“很多啊,我就对灵异感兴趣,那个什么机密的东西没技术不行的”(2018.9.6“Tor:Xdeep web”社群)。正是在暗网作为所谓的“自由之地”与现代社会不断被强调的主体性之间的摩擦中,吸引了许多以猎奇为目的的青少年进入暗网社会。由此次调查分析得知,暗网中的个体倾向于青年化、男性化以及多样化的特征。通过对研究记录的统计分析得知,90后的成员约占全部成员的48%,00后的成员约37%,男性约为78%,“你难道不知道这个群里大多数是学生?而且这种黑暗网络女生接触的极少,有也是男生装的”(2018.8.14“暗X教程群”社群)。一方面,这与在媒体舆论与暗网成员宣传下塑造出的“神秘”“自由”以及“黑暗”的暗网氛围有关;另一方面,这也与个体的本能激素有关,青春期正是力比多(libido,即性力)最为旺盛的阶段,内在的本能从某种程度上不断刺激着青少年,从而演变成为猎奇心、欲望以及生命力,而暗网作为本能释放的场域正好契合了其主体性呈现的需求。正是在暗网特质的拉力和个体内在本能的推力共同作用下,越来越多的青少年知晓并选择深入了暗网,使得暗网世界中青少年比例最高。
2.作为亚文化的趣缘地
作为一种亚文化社区,暗网圈子形成的核心便是作为基础的兴趣和增加连结的情感,“有种终于找到组织的感觉”(2018.8.8“暗X”社群)。出于隐秘性和互动性的需要,暗网社群往往互动性交流较为频繁,这种互动的过程逐渐铸就了暗网圈子的亚文化,并形成一种特定的氛围吸引着更多的青少年进入。当前,暗网社群形成了追求自由以及猎奇的氛围,在这种独特的亚文化下,大多数有着相对异常或者隐秘趣味的青少年在暗网社群中总能找到共鸣,并因此获得认同感与归属感。“我最开始的想法就是进入网站看看,到现在玩了这么久了,大家都喜欢刺激的啊,真的挺久了呢,感觉都成习惯了”(2018.8.10“1X”社群)。随着当代社会情感交流的渐趋弱化以及社会压力所导致的无力感和压抑感增加,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在“追求自由”“满足好奇”的心理驱使下,逐渐深陷暗网社群。“在微博刷到暗网,有点好奇就想来了解一下”(2018.8.11“暗X教程群”社群)。这正如吉登斯(2016b)所言:“现代性使个体陷入自我认同的困境,面对困境,我们并非无路可走,现代社会中每个人都可以反思性地进行一场‘生活政治’。‘生活政治’是一种‘生活方式的政治’,人们其实是通过对生活方式的选择来实现自我认同。”而暗网社群作为一种人性宣泄更为直观的场域,逐渐成为现代社会青少年亚文化的一种表达方式。
3.作为技术交流的场所
从以往关于暗网的探讨来看,关于暗网的话题大多偏向于性、毒品以及暴力。此次调研则发现,暗网社群中最常见的话题都是围绕暗网教程展开的,比如洋葱浏览器、VPN、社会工程库等,有时社群内成员也会探讨计算机的专业知识和黑客知识。“你或许不知道黑客界的规矩,入门就是腾讯服务器七进七出”(2018.8.9“探索X_深层”社群)。从这个层面来看,由于暗网及暗网内容的特殊性,使得暗网需要一定的技术作支撑,而青少年为了进一步了解暗网或者黑客技术从而积累主体化的质料因,就会选择进入与暗网相关的社群进行交流学习。可见,暗网社群作为一个技术交流的场所,对于公开场合过度的谨慎而言,不失为一种潜在而又有益的补充。
4.作为一个地下交易的梦幻市场
调研发现,暗网不仅仅是信息传播的渠道,更是黑色产业交易的温床,比如信息贩卖、毒品贩卖以及武器贩卖等。“想查一个骗子的信息,有大佬会吗,有偿”(2018.9.10“暗X大陆官方群”社群)。对于暗网社群而言,可以从市场交易的角度将社群内的成员分为售卖者、购买者、维护者以及观望者,社群内的市场交易主要集中于资源贩卖、信息贩卖以及技术贩卖。“不用惧他们,郄哥,刚才我还看一个要买药的准备推荐到你这里呢”(2018.9.15“亚太洋X美食交X会议”社群)。从加入社群的条件来看,可以分为付费入群、答题入群以及直接入群等方式,而其中的付费入群实则就属于暗网社群中资本交易的种类。此外,涉及到毒品以及其他违法产品则有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作为中间人的“行家”利用比特币和暗网帮助他人购买违法产品。“@全体成员,代购,滴滴我,只求把比特币花出去”(2018.8.11“1X”社群);另一种则是“行家”直接在社群内宣传售卖并依据情况进行交易,“别急。郄哥,这段时间太紧张,什么都不敢做。明天看要是行重新运作起来,全都接了”(2018.9.15“亚太洋X美食交X会议”社群)。作为一个黑市的温床,暗网不仅吸引着黑产的生产者,还吸引着在黑暗中追求自我的购买者。
5.作为合法人员操控资源的避风港
操控行为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权力与欲望的结合,这种结合就使得暗网社群的吸引力不仅仅停留在对大众刻板印象中“习惯性越轨”的个体上,还吸引了一些在在现实生活中的执法掌权人员。福柯认为,权力向来不是压制个体的主体性,而是促进、培养和鼓励其主体性。也就是说,权力通过重构个体的主体性、塑造个体的身份、规范个体的世界观而运作(阿德里娜·S·尚邦、欧文,2016)。而现实中的正义行为与暗网中的非法行为的对比越明显,就越是突出了暗网背后的隐秘性和复杂性对个体内部主体性的激发作用。对于操控资源的方式,有的是利用职权便利进行信息贩卖。“雷王是司法部门的,有权限,可以给别人查犯罪记录和开房信息”(2018.9.10“暗XTor”社群);有的是作为特殊身份进行违法物品贩卖。“卖药的,你是怎么被选入‘特种兵队’的”(2018.9.11“V型X度”社群)。正因这种特定的暗网氛围和个体对操控和掌握主体性的渴望,在进入之前,暗网作为一个潜在的“避风港”已然对青少年产生了极强的吸引力。
简而言之,从青少年的主体化进程来看,进入暗网社会既是一种开始,亦是一种主体化进程质料的累积。青少年主体化进程中容易追求和向往的正是在特定的虚拟社会结构下表现出来的自由与神秘,这就是暗网社会存在并持续发展的核心原因。此外,在暗网宽松的社会结构与主体性突出的青少年相互碰撞所表现出来的张力,使得暗网社会中的亚文化越演越烈,从而创造出了许多在现实社会难以承受的冲击。于是这种与现实社会较大的差异便不断吸引着渴望摆脱常规生活束缚以及寻求刺激的个体,尤其是处于“暴风骤雨”阶段的青少年群体。
所谓互动机制,即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社群之间、社群与社群之间通过语言或者其他手段传播信息而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关系及其运行方式。暗网社群不仅跨越了物理限制,还成为了个体思想在主体性过程中穿越时空的场域。换而言之,暗网社群的互动机制实则是在资本、规则以及信息的互动和交换,同时伴随着青少年个体主体性的不断凸显,具体如图二所示。
图2 互动机制与个体主体化的凸显过程演示图
1.互动主体与主动主体化
在暗网社群中,互动的主体即是指在社群中主动引导话题和掌控互动过程的成员,亦可以将其称为核心话题者。互动主体主要是拥有较多的技术资本、社会资本以及文化资本的成员,比如在“亚太洋X美食交X会议”社群中的某核心话题人物,他作为暗网里的“行家”掌握了较多的经验与资本,偶尔在社群里分享鉴别暗网里骗子的经历以及引导关于一些底线的讨论来掌握一些话语权。“上次遇到一个骗子想骗我,我说来比谁先找到对方信息谁就赢咯,他还不是怂了”(2018.8.23“亚太洋X美食交X会议”社群)。而在互动过程中,互动主体总能从客观的事实上升为主观的感受与思考。一方面,个体在作为社群内核心话题者的过程中不断凸显自我的思想与行为;另一方面,个体通过自我的主体化过程也不断活跃及引导着社群的氛围。正是在这种主动的互动过程中,青少年通过表达自己的思想及个性来不断获得源自社群里其他成员的肯定和敬佩,更在积累动力因的过程中不断凸显着自我的主体化。
2.互动客体与被动主体化
互动客体即社群内被引导话题者以及未参与当下互动的窥屏者,他们多是暗网社群内的新手,通常是既充满好奇又充满畏惧,因此倾向于被引导话题参与讨论或者只是窥视屏幕而不参与讨论。作为话题的接收方,互动客体多会经历从接触、冲击到反思及再建构的过程。比如在“V型X度”社群中关于未成年人色情的话题,从最开始的人性讨论到最后的底线讨论。“这确实是你们的自由,但说实话,大多数人都会有自己的孩子,于心不忍,还是别放这些的网站在群里了”(2018.9.7“V型X度【兄X会】”社群)。在这个过程中,具有不同文化背景及价值取向的青少年会将话题延伸到自身的经历和已有经验中去,这个过程会对青少年产生一定的价值观冲击与自我反思,从而将互动客体引向两个不同方向的主体化:一是在冲击过程中根据自身经验接受并倾向于该话题的观念;二是在冲击过程中根据自身经验反对该议题并强化自身已有的价值观念。总之,不管是哪一种倾向,互动都会引发青少年的自我意识和自我建构,从而促使个体主体性的凸显。
3.互动方式与主体化形式
由于内容的特殊性和违法性,暗网社群正面临着法律法规的限制、社会大众的反对以及虚假内容的泛滥等问题。因此,暗网社群也会构建一定的规则和符号来充当社群的自我保护机制,具体包括:一是通过禁言以及撤回信息来避免查封,主要有机器人管理模式和人工管理模式,对于成员所发的涉及敏感词的信息予以回收,同时根据违规程度对其进行不同时间的禁言或者踢出社群的惩罚。“这孩子一次性发了这么多视频,还重复地发,诚心封群啊,撤回信息都来不及”(2018.8.24“1X”社群)。此外,还会通过劝诫来提醒成员。“群是大家的,大家要懂爱惜呀!不要乱发东西,不然凉了,管理也难建呀”(2018.9.9“V型X度”社群);二是通过建立附属小群去充当机制补充。相对于社群的高维护成本而言,由于小群重建的时间和精力成本低,附属小群主要给部分成员提供无规则的场域进行互动,如“血X恐惧”社群和“狼X院”社群。“重口小群,有兴趣进,随便玩”(2018.8.10“血X恐惧”社群);三是应用圈内规则对付扰乱秩序的个体。对于有些人利用浅显的暗网知识骗取他人钱财以及在社群内随意攻击别人的青少年,社群内管理员通常会联合其他的有关社群管理员将此人逼出暗网社群圈子,比如揭露他的劣迹和拒绝他再入相关的社群。“他装了那么多,群里面的有些人就以为他是高手,早就想拆穿他了,各种装,这种人就知道去骗钱,直接把他踢出群,不让他再祸害人”(2018.8.18“V型X度”社群);四是多数社群有着自己的底线规则,比如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不提供儿童色情、满足好奇但不模仿行动等。“以后群里就不放有关血腥杀人的视频内容了,说实话,我自己都看不下去,尽量不要让这些东西散播出去害人,实在要的私聊吧别传播”(2018.9.3“V型X度X【兄X会】”社群);五是通过建构一些暗网圈内的行话避免查封,主要通过拼音形式、空格分隔形式、英文缩写形式等方式,比如CP、an wang、TG等。
4.互动内容与主体化表现
暗网社群作为一个社会场域,互动的青少年通常在参与式文化下通过话语表达去获取身份认同。由于暗网社群的特有属性,社群内一般围绕着暗网资源分享、暗网技术教程、暗网经历、黑色产业、社会热点以及现实生活经历等展开互动。正如前文所说,一个社群的互动需要持续不断的热点话题以及个体的同步性参与,而社群内的互动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与暗网相关的内容以及与现实生活经历相关的内容,比如进暗网的目的和作为学生对社会的看法。“如果思想觉悟不高的话你还是别翻墙了,才15岁你”(2018.9.1“V型X度”社群)。从社会的结构和个体的行动上来看,暗网社群中以暗网内容为主、现实生活为辅的互动话题正体现了青少年在现实与虚拟社会的双重结构的张力,这也正是本文所探讨的主体化过程中的问题表现所在。除此之外,社群内青少年对暗网的讨论实则也是一种自我认同与自我合理化的表现。“暗网玩久了就容易误会,总觉得它是违法犯罪,其实暗网只是隐蔽,不是所有的暗网都是违法犯罪,那些犯罪的网站只是利用了暗网”(2018.8.1“暗X教程群”社群)。总之,青少年不仅通过讨论暗网里的内容和经历,更通过对现实生活中“黑暗”事件及经历的反思,来表达自己的话语和释放内心压抑的情绪,从而建构和凸显自我的主体性。
互联网及衍生的服务为构建暗网共同体的想象提供了技术支撑,而青少年进入暗网社群并与其他成员进行一定的互动是为了寻求共同存在性的特殊感受以及融入自身的现实生活,从而去经历这种时空交错的共同体社群。正是青少年在互动过程中不断呈现出来的日常生活的矛盾张力、工具理性的异化日常以及现代性的无意识(郑震,2011),使得其在压抑中迸发出对寻求自我的无限渴望。除此之外,由于年龄、知识背景、收入水平、性格偏好等因素造成的区隔,这个群体实际上也存在着一些冲突,冲突的最后往往会转换为已有资本的较量。“曾经我好歹也是洋葱交流群的群主,那个群我一手遮天,看谁不顺眼直接踢,你算什么玩意”(2018.8.27“暗Xdeepweb”社群)。总的来说,就是在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资本的交叉性积累与较量下,使得暗网社群内的互动不断激发个体的能动性与建构性,以此积累更多的动力因,从而去推动个体主体化过程的凸显阶段。
所谓转换机制,即在社群运行中,有关事物从一种形式变成另一种形式的演变过程。随着青少年在暗网社群中习得经验的不断增多,他们会倾向于使自己的行为合乎暗网场域的规则,同时通过对更多经验以及自我的探求来促使自己转变为该场域中行为的主体。换而言之,即是用其内化的知识和对世界的理解来指导个体的行为举止。从时空视角来看,暗网社群里的转换具体可以分为以O2O(Online To Offline/Offline To Online)为主的结构性转换、以资本和氛围为主的复杂性转换以及以角色为主的线型性转换。这种多元转换过程与个体主体化的博弈实则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即事物的转换可以促使个体主体性的强化,而个体主体性的强化反之也可以促使事物的转换,具体如图三所示。
图3 转换机制与个体主体性的强化过程演示图
首先,O2O的转换突破了结构的限制。具体而言,O2O的转换可以表现为从线上到线下的转换、从线下到线上的转换及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转换,这一方面是由于青少年的了解渠道、需求以及能力的差异及变化使其参与方式有所不同,“兄弟,有空见见面,合作一下挣点钱”(2018.8.30“V型X度”社群);另一方面是由于群体之间的信任度、团结度及需求度的变化使得个体的需求表达及资源供应的程度有所不同,“你们两个有机会见个面算了,这么熟”(2018.9.1“V型X度”社群)。相对于从线下连结到线上连结,通常从线上连结到线下连结需要更多信任的积累以及共同利益的建构。不过在此过程中,情感的连结也起着重要的作用,或者可以说情感的连结成为O2O转换的推动力量。“没想到我们一个地方的,要不出来吃个饭聊一下”(2018.8.30“VX维X”社群)。当青少年在社群中积累了足够的经验以及充分探求了个体的需要之后,在情感的连结下,更容易促成线上互动转为线下交易或者合作。与此同时,许多基于线下合作的个体由于圈子的影响或者地下黑色产业的发展要求而参与到线上社群的交流和交易当中。总而言之,这种虚拟与现实之间的转换不仅是一种暗网社群基于利益的发展手段和结果,更成为了一种青少年在探索过程中的主体化具体实现的形式。
其次,资本的转换体现了内在的变化。在社群中比较常见的有经济资本、资源资本和社会资本。对于社群成员而言,在一定的时机下,经济资本可以去换取资源资本以及社会资本。“你直接发个50元红包,大佬也许才会理你”(2018.8.19“1X”社群)。同时,对于拥有资源资本和社会资本的成员,就可以通过他们的个体经验和资本去换取经济资本。比如“带新人进暗网,20元”(2018.9.2“暗XdeeX-web”社群)。在资本转换的过程中,一方面以利益及欲望为驱动力的暗网社群里的交换原则显得更为明显;另一方面,在可触及的层面中,这种资本的转换不仅表现了个体主体需求的变化,还促进了社群的团结和发展。随着资本的不断积累及转换,青少年在暗网社群内的行为活动越来越表现出超自然的欲望特征,因此青少年的主体性便在这个阶段得到强化。
再次,氛围的转换维护了社群的规则。通常情况下,社群的氛围是由核心话题者所引导和控制的,而基于社群内的底线规则,管理者们对于一些负能量的内容比如儿童色情、血腥残暴及成员冲突引起的异常氛围,往往会制止话题继而转移到其他相对正能量的话题上。“别再群里发这些了,红黄都看腻了,你们还不如想想怎么赚钱”(2018.9.10“V型X度”社群)。社群内氛围的引导和控制会产生两种结果倾向:一是顺利制止并转换了话题,从负能量的社群氛围转换为了相对正能量的社群氛围,这就从很大程度上维护了社群的正常运行以及成员间的凝聚度。比如“其他群,这种风气很严重,这个群,我不希望有”(2018.9.14“V型X度”社群)。二是未能制止和转换话题,整个社群继续持续负能量的氛围。在这种情况下,持续违反底线规则的成员将会被踢出社群作为惩罚,同时,管理员或群主会以此为案例告诫其他成员,从而维护社群的规则。“说实话,恶心自己也恶心别人,你觉得很厉害吗,退吧”(2018.9.23“Tor:Xdeepweb”社群)。此外,由于监管氛围的强化,不仅促使暗网内的个体行为更加谨慎及隐秘,也使得暗网社群也发生了一些转换,比如清除潜水不发言者及违反规则者使得社群成员数量的减少、改换隐秘的群名、将社群转移到另外的社交软件上、建立无规则小群等,以此去维系暗网社群的运转。
最后,角色的转换强化了主体的形式。正是由于在O2O、资本以及氛围的转换下合力促成了社群成员角色的转换。一方面,从经济角色来看,随着资本、经验以及欲望的积累,作为成员的青少年们会在旁观者—消费者—中介者—生产者之间进行角色转换。“我以为这个群里大多数都是高手,原来都是小虾米,有需要资源的可以滴滴我”(2018.9.4“暗Xdeepweb”社群)。另一方面,从阶层的角色来看,资本持有不平等的情况存在于每一个社会的社会阶层,无疑也存在于暗网社群中。“V先生是暗网的一个大佬,另一个叫A先生”(2018.9.14“V型X度”社群)。同时,基于消费行为的中心性及共同连接的强度的变化,使得社群成员逐渐在新手、行家和信徒之间进行角色转换和演替,“好歹我也在这个圈子有几年了,你什么都不懂还在这装,把自己当档次很高?跟我谈条件?动你分分钟”(2018.9.12“亚太洋X美食交X会议”社群)。因此,角色的转换不仅可以被看作是自我关系与他人的关系中分化出来的过程,也可以看作自我建构从社会的道德法则中分化出来的过程。可见,青少年在暗网社群中角色的转换实则就象征着其作为主体不断强化的一种表现形式。
所谓退出机制,即青少年在主客观因素的作用下退出暗网社群的过程。这不仅体现了青少年自我整合的结果,更体现了青少年自我整合时内化于主体的目标,最终表现为青少年主体化的自我实现,具体包括:
一是羞耻感下误入社群无法接受而主动性退出的情况。在很多时候,由于媒体渲染所引起的好奇与愤懑、模糊的群名引起的搜索误差、高估了自我的接受程度等原因,使得一些青少年误入到暗网社群并知晓里面的部分“圈内文化”。比如“我还以为这真的是探讨人性的群呢,这里面都是些啥啊”(2018.8.6“人性X”社群)。在这种情况下,青少年很容易产生自我认知与群体认知之间的冲突,在个体羞耻感的作用下,通常使得他们难以接受甚至是抵触社群里的文化并选择退出社群。“没想到这个群里的人都这么变态,我实在是无法接受,拜拜”(2018.8.21“1X”社群)、“群文件太变态了,群里个个都是变态”(2018.8.28“网络安全之X”社群)。这个过程实则是一个羞耻感下的青少年对自我和暗网之间认知与选择的结果。换而言之,当暗网社群表现出来的直观人性与个体根植于自我理想中的社会期待产生严重冲突时,个体内在的羞耻感与负罪感由此而生,并通过退出暗网社群的行为去实现对羞耻感和负罪感的超越,从而带来安全的自我认同以及自我接纳。
二是满足感下猎奇心理得到释放而主动性退出的情况。对于在暗网社群中停留了一定时间的青少年,他们的猎奇心理很大程度上会随着已有经验的丰富而趋向于减退。这种现象可以用霍夫曼关于“剥夺—满足”的命题来加以解释,当个体在近期获得暗网社群的资源和信息越多越频繁,个体的满足感和价值感会渐趋减少乃至消失。在没有新的动机产生时,随着无意义感的增加以及可替代事物的出现,退出暗网便成了个体在面对无意义感的暗网生活时的最佳选择。比如“来告个别,退圈了,觉得越来越没意思,朋友们再见了”(2018.9.19探X_深层)。正是通过退出暗网社群,个体完成了见证自我从欲望的产生、满足到减少和消失过程,也在这个过程中逐渐清晰了内化于主体的目标,从而完成了对自我的认同以及主体化的蜕变。
三是规训感下内心受到法律威慑而被动性退出的情况。在暗网世界与现实生活的碰撞中,一些青少年在感受到法律法规对暗网世界的管制后被迫采取各种“行动策略”去完成自己的主体化过程,比如害怕触犯法律而选择退出暗网世界。“好像前段时间发布了‘净网行动’,前几天传播杀人视频的还被抓了,真的虚啊”(2018.9.20“暗X大陆官方群”社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作为个体行为的边界就突出了警告威慑的作用,这也正是吉登斯所说的“结构性约束”,即表现出在某一既定情境或情境类型下对一个或一群行动者的选择范围有所限制的特征(安东尼·吉登斯,2016),当青少年在感受到这个界限以及考虑到越过界限的后果时,便会以此反思自身的行为,从而做出理性化的自控或者退出的选择,实现主体性的蜕变。
总之,不论是哪一种情况的主动退出,都体现了青少年在面对暗网社群时做出的以个体为主的最优抉择,也都体现了在与暗网社会的碰撞过程中青少年主体性的蜕变过程。从性质来看,羞耻感下的退出是一种防御性的主体化,满足感下的退出是一种接纳性的主体化,规训感下的退出则是一种反身性的主体化。这种区别主要是由于个体的差异使得退出过程有所不同,但它们终归都是一个自我整合及显现目标的过程,更是个体主体化蜕变的关键因素。对于退出暗网世界的青少年而言,无论是哪一种退出,实则都是在重塑一种新的主体性,即从不成熟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寻找能够实现主体性的自我。
在线上线下双重动力作用下,青少年网络社会参与机制具有较强的规律性,其主体性也得到不断演化,具体表现为,一是以暗网为载体的虚拟社会具有以进入—互动—转换—退出的运行机制,由此维系着整个虚拟社会的互动和运转;二是青少年根据虚拟社会环境的变迁而变化着反身性主体化策略,青少年网络社会的进入过程代表个体主体性的萌发,互动过程代表个体主体性的凸显,转换过程代表个体主体性的强化,而退出过程代表个体主体性的蜕变;三是对于暗网乃至整个虚拟社会而言,青少年个体的罪恶感和羞耻感在维护社会秩序上有着重要的作用,与之相反的一味打压与封杀只会使得暗网社群以更加隐秘的方式活动;四是网络核心话题引导者即舆论领袖在暗网社区乃至整个虚拟社会发挥了重要的引导性作用。
首先,倡导网络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利用耻感与罪感对虚拟社会中的青少年进行道德性引导,以此激发和培养个体的自我管控能力,促进青少年的潜能激发和主体实现。罪感和耻感的培养离不开教育二字,而利用羞耻进行教育就必须要营造信任气氛,要出于善意和尊重,既要针对个体开展增能更要针对群体进行宣传教育(高德胜,2018)。因此,社会工作者要认识到网络对于青少年发展的重要意义,尊重青少年的网络生活和虚拟思维,看重网络青少年的内在成就动机和个体性优势,激发其自身天然具备的抗逆力和梦想力,通过增能赋权和公民教育激发其自我实现的动机和梦想,
其次,探索网络社会工作的内容方法,融合线上有线下服务,在激发青少年主体性实现的基础上,通过社会工作的在场技术,多面层为青少年开展赋权实践。一是要利用个案工作进行协助性赋权,通过聚焦个体潜能和反身性思考来协助青少年在网络世界中自我发现、自我控制、自我引导和自我实现;二是要利用朋辈教育进行持续性赋权,通过促进虚拟文化、网络沟通以及网络规则建设,促进青少年线上参与向线下参与的延伸和拓展,提升其团队合作的能力;三是要利用社区活动进行参与式赋权,通过各类线上活动的组织、虚拟身份的打造、网络话题的引导以及网络社区的建立,促进青少年的社会参与和社会责任。
再次,构建全媒体的网络社会工作工作格局和视野,依托信息技术加强对虚拟社会互动的阶段、群体、形态和领域进行多维度的分析与服务,推动更加精准的青少年网络服务。随着大数据以及5G时代的到来,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也给社会工作服务带来了新的契机,社会工作者已经由传统“线下”的面对面沟通交流和互动转向于面向未来全媒体时代的“线上”社会工作服务框架,并由此发展出新的“在场”服务策略。对于虚拟社会而言,核心话题和舆论引导的作用相对于现实社会则更为突出,而良好的公共话语空间的形成,更需要社会工作者的参与和引导。这既可以通过公共事务单位和主流媒体的及时回应和守土尽责,更需要社会工作者积极回应网络参与者的主体性彰显需求,通过理念、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的创新,让网络参与者的主体性得以通过积极正确的方式表达出来(陈晓型,2018)。
最后,发展全程化和全息化的网络社会工作服务范式,拓展基于社会工作规范过程和核心能力的网络社会工作服务模式。随着信息社会和虚拟时代全面来临,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人们尤其是青少年参与生产生活、融入社会交往和实现主体性诉求的新场域。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全媒体融合以及基于大数据的网络社会工作服务策略,将社会工作服务的场域由“线下”面对面互动拓展到“线上”的虚拟互动,拓展社会工作服务的网络新场域;另一方面要在分析网络参与主体、需求、过程以及机制的基础上,发展基于虚拟家庭、虚拟社区以及网络学校的社会工作模式,探索网游疗法、正念疗法以及虚拟疗法等技术,拓展适应未来网络互动和虚拟生活的服务新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