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型社会组织模糊综合评估体系的构建与验证

2019-08-06 10:54杨芳勇张晓霞
社会工作 2019年3期
关键词:评估指标评价

杨芳勇 张晓霞

一、研究缘起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代,社会组织承担着特殊的时代使命,既是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合作者,也是保障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重要机制。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对社会组织在协商民主、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进行了重要论述。社会组织在迎得更多更好发展机遇的同时,对基层社会组织发展的不平衡性、不稳定性以及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的解决更显迫切,亟需平台型社会组织提供服务支持。

在国外,平台型社会组织,多被称为支持型社会组织、中介性组织等;在国内,大多称之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公益组织孵化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平台型社会组织与市场领域的中介组织相似,严格意义上可分为多种类型,如孵化型、咨询型、评估型、资源整合型、信息共享型、等,多种类型各展所长、恰当组合才能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当前的平台型社会组织多与公益组织孵化器划上等号,代表性的观点如潘洋(2013)所言:平台型社会组织是服务于初创期、发展中的公益组织,为它们提供资金、场地、能力建设、项目督导、战略评估等服务,以促进初创期社会组织的成长,协同社会治理创新和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为目标。近几年,全国各地各级政府大力支持发展这一类平台型社会组织。以宁波市为例,仅2016年就已建成市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3个,县(市、区)级平台20个,乡镇(街道)级平台42个(周序麟、徐敏,2016)。

在平台型社会组织繁荣发展的同时,如何对之进行有效评估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评估不仅是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和监督平台型社会组织是否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的需要,也是让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明晰自身服务优势劣势、明确自身定位和发展方向的需要,还是资源供应方判断应否继续提供资源、提供何种资源以帮助其发展的需要。当前学界就第三方机构对社会组织绩效评估方面的研究较多,评估的对象多为常见的单个公益项目服务类社会组织,单独针对平台型社会组织评价的研究却鲜见,本文要讨论的问题是:如何建立一个评估体系,把定性方法与定量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方便将复杂的系统分解,以简洁明了的方式清晰地形成对平台型社会组织的判断。

二、评估的理论依据与方法来源

(一)理论依据

构建平台型社会组织评估体系的理论依据应该从这类组织成立的目的、运作的方式、服务的领域和内容等方面去寻找。

1.服务平台的合法性解读:法团主义理论,解释服务平台成立的目的

在“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研究中,西方有两个重要的观点,其中市民社会理论强调社会对抗国家,法团主义理论则强调国家整合社会(彭少峰,2019)。法团主义被视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常规互动体系,即作为一个利益代表系统,其功能是将市民社会中的组织化利益联合到国家决策结构中(Philippe C.Schmitter,1974)。安戈等人(2009)将此概括为,法团主义作为一种反映政社关系的理论,强调从国家的角度,为实现政府的目的,与选定社团发展一种特殊的关系。

在向社会大众提供公共服务,以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上,中国政府和社会组织具有相同目的,对服务绩效的共同追求,使得政府在整合社会组织参与时,必须进行制度化的合作。各地各级政府鼓励建设的平台型社会组织,符合法团主义的这些特点:(1)平台型社会组织通过注册和参加项目申报获得政府的合法性资格和权力认定;(2)政府与平台型社会组织是制度化合作;(3)平台型社会组织对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提出建议,在政府确认后有执行的义务;(4)被认定支持的平台型社会组织数量是限定的;(5)不同平台型社会组织之间是非竞争的关系;(5)在体系内,平台型社会组织与所服务的社会组织有层级秩序;(7)平台型社会组织在自己的功能领域中享有垄断性的代表地位;(8)作为交换,平台型社会组织的负责人选择、利益诉求和组织支持等方面一定程度上受到政府的影响。

由于政府所能提供的资源无法覆盖全部的所有的平台型社会组织,所以往往采取“申请—审核—立项的模式,从众多组织中选择一些更加符合上述八大特点的作为支持对象。如,2016年度江西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创新项目的立项就经过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社会公示等程序,最后选定19个项目(每个项目一家平台型社会组织)予以立项。既然是基于法团主义的思维鼓励和发展平台型社会组织,那么,要检验对这些组织的支持是否取达到了所预期目的,就需要从法团主义视角展开服务绩效评估,换言之,评估就是对法团主义八大特点的操作化效度测量。

2.社会学制度主义理论,体现服务平台的运作的方式

斯科特(2007)认为,所谓制度它包括“认知、规范和管理的结构和活动,这些提供了一种稳定,并使社会行为充满意义”。社会学制度主义认为,效率和价值是组织追求的目标,组织在按理性设计的要求运作的同时,还受到外界环境、价值和观念的影响;为了确保组织或其参与者的社会合法性,组织一般会认可并接受某一制度;制度与组织之间存在高度的互动,制度为行为提供了“认知模板”和“规范模板”,组织的行为自动以模板为榜样(张靓,2010)。

社会学制度主义打破了制度与文化概念之间的界限,倾向于把文化本身界定为制度(Peter A.Halland Rosemary C.R.Taylor,1996),社会组织偏好的形成是一个内生性过程,制度性要素设定了偏好的选择标准,在组织同制度要素的互动过程中,往往通过制度化的连续且复杂的过程使制度发生作用(马雪松、周云逸,2011)。制度由规制性要素、规范性要素和文化—认知性要素这三类构成,“规制性要素”居于制度的表层,受规则、惯例、法律等约束;“规范性要素”居于制度中层,规范着各种角色及其任务;“文化—认知性要素”处于制度的最深层,是长期社会历史的沉淀物,通过共同的信念、理解获得广泛认可(W·理查德·斯科特,2011)。其关系如表1所示:

表1 制度的三要素

平台型社会组织直接服务的对象是初创期或者发展期的社会组织,平台型社会组织通过向被服务社会组织输出制度性要素,如党建、财务规范、内部管理规范等,使被服务组织朝着制度和文化所要求的方向发展;被服务社会组织通过项目服务过程,如,人才队伍建设、项目设计、项目申请和活动策划等显现对制度规范的理解、认同和内化,并通过规范服务惠及项目服务对象。在社会学制度主义这里,社会组织服务平台、被服务组织和项目服务对象是三个评估主体,他们之间的制度性互动,为“政-社-社关系”的发展和效益评价找到了理论依据。

3.公共服务生产二次分工理论,检验服务的领域和内容

政府的角色从公共服务的直接生产和提供者转为服务发包方,选择具备专业能力的社会力量承接服务,旨在“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①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2013年09月30日。这里的“多层次”指的不仅是行政层次,也有服务机制内部分工层次的意义。郁建兴、吴玉霞(2009)将政府把公共服务外包给社会力量称为“公共服务生产的初次分工”,这次分工实现的是公共服务的规划者和生产者之间的分离。公共服务生产的二次分工指的是承接政府委托项目的社会力量将一部分公共服务职能转包为其他社会力量,以达到整合社会上的服务资源,使不同生产者或服务者在不同公共服务中发挥优势,从而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叶笑云等,2015)。

初次分工阶段,政府对申请得到支持的平台型社会组织提出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方面的要求,平台型社会组织按照这个指定,又对接受服务的社会组织提出要求,能否满足这些要求又是判定可否成为被服务社会组织的依据。二次分工阶段,平台型社会组织基于对被服务社会组织的总体了解,资助和指导其为各自的服务特长领域开展服务,这个过程中,受服务的社会组织一方面是平台型社会组织的服务对象,一方面又是公益项目服务对象的生产(服务)供给者。在二次分工阶段,被服务社会组织的服务项目是否契合平台型社会组织指定的服务领域,并在此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预设的服务内容,是评价平台型社会组织服务的宽度以及与制定服务领域契合与否的重要指标。

作为评估方,需要向委托者提供的信息应包括三方面的内容:首先,社会组织做了哪些服务;其次,这些服务开展的质量如何;最后,服务是否达到了政府所期望的效果。将这三个问题与上述三个理论依据一一对应起来,则问题转换为:在广度上,二次分工何种程度上保证了公共服务在指定的领域按指定的内容展开?在深度上,社会学制度主义的服务方式何种程度上使受服务的社会组织自觉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的道路?在效度上,法团主义的政社关系在何种程度上达到了政府促进社会组织发展进而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果的目的。明晰每个评估指标的广度、深度和效度有利于客观全面地评估平台型社会组织的特色和服务。

(二)评估方法的来源

人们在对某一事件做出评价时,由于该事件是由多方面的因素所决定的,这些因素与因素之间的是何种关系、相互之间如何发生作用,各因素对事件的影响程度如何,在都很难以难以精确衡量,使得认识系统具有“模糊性”的特征。这种模糊性是一种不确定性,或者说属于概念边界不清楚,这种不清楚是该类事件的客观属性,而非主观认识不足。对这种具有模糊性特征的事件进行评估常用的办法是模糊综合评价。这种方法最早由汪培庄(1983)提出,刘秀琪等(2011)将模糊综合评价法的操作概括为,应用模糊集合论方法对评价标的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展开多因素、多目标的评价和判断。

模糊综合评价的基本原理是:首先,确定针对具体事件的评价指标体系和各个因素(指标)的权重;其次,将此指标体系按照指标层级转化为模糊评估模型所需的因素(指标)集和评价(等级)集;第三,分别确定每个因素(指标)的隶属度向量,获得模糊评判矩阵;最后,通过模糊评判矩阵与因素权值的模糊运算得出具体某个因素的归一化结果,通过换算得到模糊评价综合结果(刘秀琪等,2011)。这一评价方法建基于模糊数学,应用模糊关系合成的原理,通过将多个因素按照被评价事件的隶属等级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实现对边界不清、不易定量的事件定量化。该方法的优点是:数学模型简单,容易掌握,对多因素、多层次的复杂问题评判效果比较好,是别的数学分支和模型难以代替的方法(兰岳生,2014)。可以根据评价任务的性质、目标、要求等选择适宜的底层指标(评价)问题。这种评价方法应用广泛,在诸如决策评估、教育评估、企业经营、风险评估、农业评估等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平台型社会组织的出现符合法团主义对“政-社”关系的定位,获得政府的合法性资格和权力认定;在服务期间,平台型社会组织遵循政府对其在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上的要求,规范化并提升被服务组织的公共服务生产与传送能力,符合社会学制度主义的原则;被服务组织通过公共服务的二次分工,结合自身的特点以项目服务的方式扩充和丰富了政府转移出来的公共服务领域,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籍此得到满足,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目的得以实现。因此,在这个从平台成立到项目服务对象受益的服务闭环中,基于法团主义理论,侧重对服务平台的硬件条件、理念规划、资源配置、社会组织及其项目扶持偏好的评估;基于社会学制度主义,侧重对平台规范化服务的内容、方式、效果的评估;基于公共服务二次分工,侧重对平台功能发挥强与弱的评估。这些评估均是多种因素交互影响的结果,这些影响因数充满不确定性,“模糊性”特征明显。

对平台型社会组织的评估,涉及的评估主体众多,平台型组织与被服务组织之间、被服务组织与项目服务对象之间、项目服务对象与平台型组织之间,各自的立场和出发点不一样,对同一服务行为的理解、接受以及评价亦不相同;加上影响该类组织高质量运行的因素众多,各因素之间相互影响的力度以及重要性相异,使得整个评价系统工作模糊性的特征明显。然而,作为一个社会组织的服务平台,其系统功能从整体上来所说是一种综合功能,具有“多属性”的特点,就评估系统而言,是一个包含着若干不同层次(或若干子系统)的复合系统,模糊综合评价法为以量化的方式评判该服务平台提供了有效的解决办法。

三、对评估体系的构建

政府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社会组织受托开展的各项服务进行综合绩效的监测和评估,是确保所委托的各项服务能实现既定目标的重要环节。这种评估,放在服务委托阶段就是评估服务方案可行性;放在服务实施阶段,则是评估服务的实时和动态绩效;放在服务结项阶段,意在通过多元参与的方式评估项目总绩效、被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组织自身收获、反思存在的问题等。本文探讨的平台型社会组织评估体系更侧重用于服务结项阶段的评估。

(一)各级指标体系的构成

平台型社会组织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初创期和成长期社会组织,有的平台还承担着为快速发展期、成熟期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任务。宋煜(2019)认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依托政府或基金会支持,通过建设孵化基地、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设立项目基金、机构资金补贴等方式,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由社会人士发起建立的“草根组织”。杨志扬(2018)归纳出平台型社会组织的“信息交流、资源链接、能力建设、人才培养”四大功能。杨芳勇(2018)认为社会组织,尤其是草根型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服务或社区治理前,存在一个被认可然后获得实践授权(实践权)的过程,如果有政府或有良好信用的社会组织的背书,这个过程会变得很短,社会组织亟需这样的信用服务。

综上,当前的社会组织,无论处于哪种发展状态都需要在资源、能力、信息、信用等方面得到大力支持。“资源”指的是平台型社会组织不仅要拥有较丰富的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具备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自身还要具有过硬的发展基础和发展潜力;能力指的是平台型社会组织为提高被服务组织专业水平和自主发展动能而提供的一系列促进提升的服务;“信息”指的是服务平台及受服务组织内部之间、内部与外部的信息沟通与交流,以及分享和学习先进的发展模式,传播自身服务理念和项目的服务;“信用”指的是为被服务组织提供信用建设、信用背书等方面的服务,以改变某些机构、部门或群体对被服务组织认可度不足的状况,为赢得社会组织的“实践权”背书。

为此,本文从资源平台、能力提升、信息服务、信用担保、服务效果五个维度展开对指标体系的构建,在每个维度下面,设计若干解释性指标,共设计出17个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又分解出若干个具体问题作为三级指标,一共有58个三级指标。采用德尔菲法,邀请由学界学者、资深评估人员和社会组织负责人构成的9人专家小组对指标体系中每个一级、二级和三级指标进行赋权,最后结果见表2:

表2 平台型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及各级指标权值(权值:W)

在这个评估体系中,属于规制性要素的是政策、法律咨询与培训、党建覆盖和财务规范等方面的工作,确保被服务组织在国家法律、法规、条例的范围内运行。属于规范性要素的是能力建设以及信息服务这两大类工作,以保证被服务组织具备开展项目服务的合理证明。无论是平台型社会组织还是被服务组织,发展理念、规划、创新和服务项目切合等都是属于文化-认知性要素范畴的东西,是他们在受到规制和规范以后在行为上的体现。项目资助是平台型社会组织为延伸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锻炼被服务组织项目运营能力的公共服务生产二次分工。一方面达到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鼓励更多的社会组织推出更多贴合群众需要的服务项目,增强人民群众的满足感和获得感。

(二)三级指标的操作化示范

在表2中,每个下一级指标都是上一级指标的操作化依据,每个三级指标对应的都是一个或一系列操作化的问题。有的三级指标的操作化问题可以有多种问法,则按评估的目的确定选用哪个问法。如,“能力建设”中的三级指标“机制建设”,如果目的是评估服务数量规模,则询问平台为做好机制建设采用了哪些方式及这些方式的频次;如果目的是评估服务质量,则询问被服务组织对这种机制的适应程度?如果目的是评估服务结果,则询问机制建设的完善率。换言之,一个评估体系可以满足不同评估目的的需要。

整个评估体系就是一个组合式的大系统,内部由多个子体系构成,每一个指标都可以自成一个评价体系,只是有的简单到一两个问题就能完成,有的复杂到需要做一份包含近10个问题的小问卷来完成。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不是平台型社会组织一家所能完成的,需要多个与之相关的主体作为调查对象,参与发表看法。根据社会学制度主义理论,对平台型社会组织的评估涉及平台型社会组织、被服务社会组织及其项目服务对象三个主体,三者分别就与之相关的问题进行回答,共同完成指标体系中与三级指标对应的问题,以取得客观的评估依据。本文以“服务效果”为例,从表3来说明怎么操作化三级指标以获得评估依据。

表3 一级指标“服务效果”体系内三级指标对应问题的评分方法及标准

(续表3)

给表3中每个问题按标准评分,文献调查、问卷调查法和结构式访谈法是获取信息的主要手段。不仅要从被服务组织中抽取样本组织作为调查对象,还要邀请部分平台型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小组访谈,对其负责人及被服务组织负责人进行结构式访谈。表3中,与二级指标“协同创新”有关的问题,由平台型社会组织和被服务组织提供相关项目素材,评估机构的专家小组根据这些素材给予相应的得分,进行的就是文献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采用的是抽样问卷调查。虽然调查主体多元、问卷数量不一,调查方式也多元,但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最后每个问题都能取得一个一致性的评分,为对整个服务平台的评估奠定基础。

四、模糊综合评价法对的评估验证

模糊综合评价法具有把定性评价转化为定量评价的优势,即用模糊数学对受到多种因素制约的事物或对象做出一个总体的评价。这种评价重在强调系统性,用具体的数字显示结果,能较好地解决模糊的、难以量化的问题。本文以JX省的某平台型社会组织为例,验证模糊综合评价法对评估指标体系的量化过程和结果。

(一)指标体系模型化

建立因素集和确定权重集。以表2的指标体系为基础,在模型化时,所有的单个指标都是单因素,若干单因素构成因素集。总因素集用“U”表示,一级指标的因素集分别用U1、U2、U3、U4、U5指代资源平台、能力提升、信息服务、信用担保、服务效果,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的因素集则在此基础上按序号编制代码。权重集则使用表2设计时采用德尔菲法由专家组确定的每个指标的权值,示例如表4

表4 一级指标“信用服务”的因素集与权重集

确定评语等级论域(等级集合)。表2的指标体系中有三级指标,则评语等级领域分为三级,每个等级可对应一个模糊子集,每一个模糊子集由若干个单因素构成。换言之,三级指标是构成二级指标的单因素,对不同单因素的评价可以用不同语言来表达,如表3中,对协同创新程度的表达为“有案例得好评、有案例在执行、有想法在设计、有想法不明晰、没想法”,对应的评语集分值系数为:V={5,4,3,2,1}。

进行单因素评价。在构造了等级模糊子集后,通过向相关调查对象或评价者收集信息,即可对因素集中的单因素ui(i=1,2,…,p)进行量化,把一群人对同一个单因素的评语集分值系数进行隶属度换算,进而建立起模糊关系矩阵R。

以对一级指标“服务效果”的评估为例,针对第三级指标不同的因素选择不同的调查对象作为评价人员,对所评因素的具体情况,给出相应的评语集分值系数,运用近似确定定性指标的等级比重法,统计V={5,4,3,2,1}中每一个分值系数评价人员数占总评价人员数的比例,求出ui(i=1,2,…,p)的隶属度,以建立模糊评价矩阵R。表5就是以JX省某平台型服务组织评估体系中二级指标“协同创新”(因素集U53)为例的示范。

表5 二级指标“协同创新”的评价结果统计表及指标隶属度

(二)模糊综合评价

模糊综合评价的原理是模糊变换,模型为:

其中A是某评价对象的权重集,R是由隶属度构成的模糊评价矩阵,“。”是模糊综合运算符,运算结果经过归一化后最终得到模糊集B=(b1,b2,b3,b4)。如:根据表5计算“协同创新”的模糊综合评价结果为:

(0.04397,0.11413,0.27824,0.27349,0.29017)就是B53的归一化结果,每个二级指标都可以通过这种方法求出归一化结果作为模糊集,在此基础上,可以计算出一级指标的模糊集,再在一级指标的模糊集基础上计算出总指标体系的模糊集。上面公式中,(0.2724,0.1176,0.3871,0.2229)是u531、u532、u533、u534对应的权重值,“。”后面的矩阵是与ui(i=1,2,…,p)相应的指标隶属度。

同样以表5所示范的那家平台型社会组织为例,在计算出了一级指标“信息服务”下面三个二级指标B31=(0.7425,0.1677,0.0180,0.0299,0.0419),B32=(0.3018,0.5089,0.1065,0.0533,0.0296),B33=(0.2560,0.5119,0.1012,0.0655,0.0655),根据表 2得知三个二级指标的权重值为,A=(0.22482,0.45208,0.32310),可以计算出B3的模糊集为:(0.3861,0.4332,0.0849,0.0520,0.0440)。以此方法依次计算出各项二级指标的模糊集为:资源平台B1=(0.1375,0.4095,0.3968,0.0403,0.0159)、能力提升B2=(0.3390,0.4676,0.1079,0.0454,0.0402)、信用服务B4=(0.3441,0.3698,0.1408,0.1158,0.0295)、服务效果B5=(0.3500,0.0980,0.5121,0.0239,0.0160)。则总的模糊综合评价结果为:

=(0.27813,0.34681,0.29947,0.05039,0.02523)

(三)评价结果的量化显示

以模糊集为产出物的模糊综合评价结果还不是评估的最终定量化结果。每上一级指标的模糊子集是多个下级指标,那么,上一级指标的量化结果必须与每个下级指标的权值结合起来计算,根据模糊综合评价的操作方法,有这么一个计算公式,其中,O是模糊集,按照前述的设定,V={5,4,3,2,1}。平台型社会组织的总评估值设为P,则

3.80按百分制折算是76分,显示该平台型社会组织的总体服务状况处于良好状态,但是还有很多地方有潜力可挖。到底哪些地方有潜力可挖,有可以通过这一计算公式,计算每个一级指标或二级指标的评估值,如,

结合前文提及的B2、B3、B4、B5的模糊集,分别计算出他们的评估值是:能力提升B2=4.02、信息服务B3=4.07、信用服务B4=3.88、服务效果B5=3.74。

仅从这些计算出来的评估值即可对这家作为示例的平台型社会组织做出一些判断:在能力提升和信息服务方面做得相对更好,信用服务和服务效果方面还有一定的潜力可挖,协同创新方面的不足严重影响了服务效果的彰显,此外,资源平台的得分是一级指标中最低的,说明平台本身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建设。更多三级指标评估值的出现,将更容易细化对平台型社会组织细节的评估。

五、结 语

在政府不断提高治理能力的情况下,多元化的社会治理网络逐渐形成,积极的专家参与和公民参与所发挥的作用不可小觑(顾江霞,2017)。本文构建的这个评估体系,在内容上是一个有机的系统,在信息的采集上则强调吸纳多元主体的参与。模糊综合评价的方法,有利于将不同的意见一致化为一串评价系数,将定性的东西以定量的方式展示出来。站在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角度,该套评估系统提供了对平台型社会组织“定性—定量—再定性”的评估工具,第一次定性是多元主体对该组织的定性,后一次定性是第三方评估之后做出的定性,这有利于促进被评估组织更好地提供服务,更好地发展。

平台型社会组织虽然成立的目的与发挥的功能是相近的,但是由于不同组织成立的背景各异,专业人才队伍和资源构成也各有不同,从而形成各具特色的社会组织服务平台。评估体系中某一个或者某一组指标的分值在与其他服务平台的比较中较高,则说明该服务平台具备该方面的优势,反之,则属于发展比较薄弱的环节。平台型社会组织通过科学系统的评估认识到自身的优势与不足,在制定自身发展策略及提供服务、提升质量时,将更加有的放矢,使自身特色更鲜明,而越是特色鲜明的社会组织,越容易得到更多社会资源的挹注。如果说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平台型社会组织的目的是为以后的购买行为寻找依据,那么模糊综合评价法提供的分层次的评估结果,帮助被评估的平台型社会组织认清了自我,也拨开了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同质化的迷雾,为政府部门多功能组合式选择服务机构提供了有力的参考。

一般看来,第三方机构对社会组织的评估应该是一个“短平快”的过程,因为往往是一家机构同时给若干个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像本文所构建的评估系统这样需要繁杂的调查收集过程,则较难以达到“短平快”的效果,这是今后需要进一步探讨和完善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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