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女工的赋权策略
——基于T机构的个案研究

2019-08-06 10:54郑广怀黄全仙
社会工作 2019年3期
关键词:女工赋权工伤

郑广怀 黄全仙

一、问题的提出

地方草根性社区组织的行动和活动一般将赋权视为解决个体问题或社会问题的创新性方案(Parpart,Rai&Staudt,2003),但这一想法似乎较难应用于当代中国的工伤者群体。在当前的劳资关系中,工伤者是难以自我赋权的群体。地方权力与资本的联盟所产生的制度性手段在无形中对工伤工人进行“剥权”,使他们成为了“无法被赋权的群体”(郑广怀,2005)。为了帮助包括工伤者在内的工人走出无权的困境,20世纪90年代以来,劳工社会组织一方面通过开展法律培训、仲裁听庭、权益宣传和教育等活动提升工人的权利意识(蔡禾、朱建刚,2015;吕佳龄,2009),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女工小组、创办工友杂志、提供康乐活动、举办文艺活动等丰富工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曹昂,2017;许怡,2014)。

虽然劳工社会组织在法律和文化方面为工伤工人提供了一系列的帮助,但其服务的背后也隐藏着一些问题,比如团结意识弱、社会融入度低、阶级身份模糊等(潘毅,2007)。对劳工社会组织而言,能否通过一系列的赋权策略来应对上述问题呢?在调研中,笔者发现,作为劳工社会组织的T机构对工伤女工的赋权更加关注工伤女工自主能力的培养以及自我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注重通过社会与政策倡导提升她们对环境的影响力和获取社会资源的能力,这让笔者看到了“无法被赋权的”工伤工人赋权的可能性。

本文主要关注工伤女工的赋权实践,试图揭示处于制度限制和资源匮乏下的劳工社会组织赋权工伤女工的具体策略和面临的挑战。需要指出的是,本研究旨在通过工伤女工这一群体呈现劳工社会组织的具体的赋权策略,而非基于性别视角对赋权策略进行分析。

二、赋权的概念与策略

赋权(empowerment)概念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保罗•弗莱雷提出的通过教育来使被压迫者得到解放(弗莱雷,2014)。索罗门(Solomon)基于种族议题认为赋权是帮助人们获取并利用资源来实现个人或集体目标,同时改变针对个人或群体的负面评价(Solomon,1976)。基弗(Kieffer)认为赋权是一个积极的概念,它可以提升个人的自我修养、实现自我认同和提高社会资源的获取能力,并认为赋权的三个要素是个体的能力、参与性能力和政治修养能力(Kieffer,1984)。陈树强(2003)认为有权是一种体现自我概念、自尊的“权力感”;无权是指一种指责贬低自己的“无权感”;而赋权是一种激发主体潜能的过程。综上所述,赋权是一个政治性概念,其核心是权力。它是一种从无权到有权的过程,旨在提升个体意识和行为的能力。换言之,赋权的目的在于帮助弱势群体激发他们的潜能、提升他们参与社会生活的行动能力,增强对自身和外界的影响力,以实现自我价值。

目前学界对赋权策略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两个方向:一是探讨赋权的不同层次,一是区分不同的赋权取向。索罗门认为,赋权活动应包含如下目标:一是帮助案主认识到自己是解决问题的相关主体;二是帮助案主认识到社工具有其可以利用的知识和技能;三是帮助案主认识到社工是解决问题的协作者或伙伴,四是帮助案主认识到多极的权力结构和改变现状的可能性(Solomon,1976)。换言之,我们可以从个人层面、人际层面、社会层面的从三个维度进行赋权:一是赋予个体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赋予个体与他人合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赋予个人推动政策改变的能力(何雪松,2007)。很多关于赋权策略的研究都遵循这一思路。例如,宋丽玉(2006)从个人层面、人际层面、社会政治层面三个层面呈现权能感。以此为基础,她通过研究精神医疗和婚姻暴力领域成功赋权案主的实务经验和方法探索出了台湾本土的赋权策略(宋丽玉,2008)。又如,赵善如(1999)从个人、人际、微观和宏观四个层面协助案主,提出了赋权处遇策略的四个向度,分别是与案主建立关系满足案主需求;提供知识与技巧的发展;获得资源接近系统;提供政治经济知识通过社会运动解决问题。

将赋权分为从微观到宏观的若干层次并不能解决社工“自上而下”的倾向。费格逊(Ferguson)将赋权区分为两种取向,一是自上而下的消费主义模式,强调社工对服务使用者与照顾者的赋权,二是自下而上的集体主义模式,强调赋权对象主导的社会改变和集体行动(Ferguson,2008)。具体而言,自上而下的赋权模式是一种吸纳服务使用者意见的方法,它强调社工与服务使用者双方建立平等的关系,工作者与案主的对话,尊重案主的意见。在赋权过程中,权力、资源与决策是参与双方共享的(Zimmerman&Rappaport,1988)。赋权服务面向弱势群体,为他们提供平等的机会和资源,通过组织参与的过程,提高他们的知识和能力,提高他们的意识(黄洪、李昺伟,1996)。同时社会工作者在对案主赋权的过程中,对问题的研讨和处理要尊重案主的看法,吸纳案主意见,提高案主批判的意识(赵善如,1999)。

自下而上的集体主义赋权,主要指发展服务使用者组织,通过集体行动学习民主和摆脱无权感。在集体赋权中,集体行动、组织和社区的建设是重要的内容,其目的让整个集体更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实务经验中,发展互助团体、社区组织、抗议运动是实务工作者最常使用的赋权方法(赵善如,1999)。对集体赋权的研究还可从社区的组织控制、社区参与、社区文化和社区建设等方面进行,并认为当人们采取集体行动以克服自身和社会障碍时,便进一步推动了集体赋权的发展(Boehm&Staples,2004;Fetterson,2002;Staples,1990)。集体主义视角下的赋权,通过权力的共享,集体行动的学习和行动效果的不断增强,唤起更多的弱势群体参与进来,从而实现对他们的赋权。

不难发现,现有研究很少从参与赋权的组织层面来探讨赋权策略及其有效性的问题,也缺乏赋权层次与赋权取向的整合。本研究试图整合既有赋权层次和赋权取向的讨论,参考T机构的具体实践,构建出分析劳工社会组织赋权策略的概念框架。具体而言,首先在赋权层次上,从个人层面、人际层面和社会层面探讨T机构针对工伤女工的赋权策略。其次,在赋权取向上,明确工伤女工是赋权的主体,赋权的目的不是社工“自上而下”的赋予工人权力,而是通过意识提升、集体参与和社会倡导等方式,让工人认识到“自下而上”的集体赋权的可能行,具体表现为教育、活动和宣传三种策略,参见图1。

图1 工伤女工赋权策略的分析框架

三、案例与方法

本文选取位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专注于服务工伤群体的T机构为个案。整体而言,劳工社会组织面临着合法性不足和资源短缺的困境,规模小、资金短缺、服务人员少、动员能力弱、缺乏合法性身份等问题使得它们很难发展成为大规模、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组织。到目前为止,只有少数几个劳工社会组织还坚持在珠三角地区开展针对工伤群体的服务。它们针对工伤女工采取的赋权策略不可避免地受到其组织环境的影响。

与大部分此类组织一样,T机构是由工伤者自发成立的。T机构的两位负责人巫马和乐正在2006年、2007年受工伤后接受了D机构开展的工伤探访服务,经过长期参与志愿者活动和培训后他们两人都成为D机构的正式员工,此后负责S市的工伤探访项目。2015年秋,巫马基于之前成立的社会公益服务中心,注册了T机构(全称为“T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维持至今。目前有6名员工,包括2名工伤项目负责人和4名社会工作者。

T机构的服务主要呈现三个特征:第一,提供工伤预防、工伤探访支援、工伤康复就业三个基础性的服务项目。T机构每月会进行多次社区走访与医院探访,致力于进行职业安全教育,宣传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第二,发展以工伤者为主体的志愿者体系。T机构发展的志愿者主要包括工伤工人、大学生和专业人士,其中工伤工人在志愿者队伍中占比最大。第三,建立起属于工伤者自己的工伤互助组织网络。对内建立工伤者之间在权益维护、培训、就业等领域的互助网络,对外促进同行机构之间的相互协助与交流。

本文作者之一常年担任T机构的顾问,熟悉其内部运作和服务模式。本文另一作者于2017年7月到8月期间以实习生的身份进入T机构实习,熟悉该机构日常事务,并在期间参加了工伤探访、社区走访、工友家访、志愿者活动、法律讲座、仲裁听庭等活动共计二十余次,掌握了丰富的田野资料。本文主要运用参与式观察和访谈法收集资料,访谈的对象主要是接受过T机构帮助的工伤女工和机构工作人员,研究材料主要源自对T机构活动的田野调查和部分机构档案资料,包括了工伤女工的访谈资料、研究报告和媒体报道等。在研究中,作者访问了T机构员工6人,实习生3人,工伤女工及志愿者11人。

四、工伤女工的赋权策略

(一)个人层面赋权:教育策略

在个人层面,T机构主要采取教育策略,通过开展医院探访和家访活动,注重对工伤女工生命历程的梳理,注重工伤女工回顾自我打工生涯的体会,唤醒工伤女工的自我价值,提升自我肯定。工伤女工通过参与T机构的活动,培育了工伤女工之间、工伤女工与劳工社会组织之间的信任感,增进了彼此之间的交流,为劳工社会组织的进一步赋权奠定了基础。具体而言,教育策略体现在培育信任和法律服务两个方面。

1.培育信任

T机构的服务对象大多数来自于医院探访时主动发现的服务对象,也有部分是工伤工友介绍而得来。该服务对个体的赋权主要集中在增强工伤者的维权能力,解决工伤者维权的实际问题,注重工伤者在心理和行动方面的自我效能感的提升。首先通过发放工伤者手册、联络卡片、宣传单张等方式拉近距离,然后通过接受咨询和提供帮助等手法培育信任。不厌其烦的解答和一次次不设定时间限制的咨询,成为工伤女工信任T机构的基础:

“我那时候受伤住院的,乐正在医院跟我谈了一个多小时,我手指断的时候很无助,每天以泪洗面,乐正把我说的心都松了。我很害怕,但是听了乐正那么说还是去了机构看看,去的时候我还有一点怀疑那时候机构是不是诈骗呀,后来我进去第一天我还瞄来瞄去你们贴在墙上那些工伤宣传的资料,我说有意思哦。到第二次去的时候那些工伤工友也来跟我说你们机构的情况,后来我才相信你们是正规的。最后我回去跟我家人讨论你们机构,把事情都告诉我儿子,之后我就经常过去你们那,很信任你们了。”

(女工莲大姐)

建立信任的过程充满着考验,工伤女工会不断去观察、去了解T机构的真实性,会通过各种渠道证实自己的想法,从被动转化为主动。例如,莲大姐从电话试探到询问其他病友再到带着家人去机构,从观察机构海报和宣传资料到询问工伤工友再到寻求家人意见等变化都代表着工伤女工对机构从质疑到信任的心理变化过程。

“在医院探访中,刚开始他们询问我的受伤情况,赔偿状况,我还很质疑不说话。后来过一个星期我发现他们又来还在不怕烦地回答我的问题,不管我问什么他们都解答,我觉得很好,很放心。不像有些政府部门一样爱理不理的。后面再来的时候就渐渐熟悉了,就一直都有联系。”

(女工杨大姐)

信任感的建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行为主体在反复的互动过程中产生的。工伤女工在医院治疗时是孤独和无助的,当意识到有人愿意倾听她们的故事时,当她们主动去了解权益维护的信息时,自我认知会发生改变。同时,信任关系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工伤女工的心理压力,也唤起了她们的权利意识。

“我7月15日因搬运货物手受伤,厂方不肯就医,拖延时间长导致我的手指断了、关节萎缩,无法接上。8月4日在我的要求下住院,刚开始我自己一个人遇到这种事情本来很焦虑,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又很担心厂方不给我医疗费。住院第二天乐正和微生去医院探访,那时候刚做完手术,他们就询问我一些受伤的情况,还有告诉我怎么保存证据和拿赔偿什么的,我知道这些法律知识后就没有很害怕了。”

(女工熊大姐)

“没有很害怕了”这句,笔者认为是工伤女工将要维护权益的一个心理暗示,对权益基本知识的了解改变了工伤女工以往的认知。机构给予的支持也让工伤女工仿佛有了支持的后盾,从焦虑、担心到放心表明T机构在建立信任的同时也在唤起工伤女工权益维护的自主性,增强其自我效能感。

2.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是指对 工人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和与法律相关的培训和辅导,它是建立集体叙述和培育信心的重要策略。首先,法律知识的培训能提升对法律和维权的认知,其次,工伤女工之间的经验分享能改变她们的自卑心态,从而更自如地表达观点并自主采取行动。换言之,当工伤女工们能认识自己所遇到的问题并能积极诉说时,那么女工们就会开始对工伤问题进行集体思考。

法律培训主要以法律讲坛、法律咨询等方式邀请工伤者聚集,由培训者事先准备相关的内容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解答。培训者一般由法律专业人士担任,包括律师、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和有丰富法律知识的社会工作者,同时也吸引劳工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顾问,涉及各个学科尤其是法律领域的学者,具有较强的专业性。

“以往我们邀请了法律系的大学生志愿者为工伤工人进行公益讲座,邀请了社会保障专业的大学生为工伤工人讲解先行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和工伤赔偿金算法的讲座、邀请了同行人士进行康复再就业的论坛等等。”

(职员南荣)

法律知识的获知,在一定程度上激起了女工内在的潜能。女工英姐就是在接受培训后,意识到她要拿到自己应有的工资,并成为厂里成功拿到平均工资的第一人。

“我第一天住院时刚好碰上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主题定点交流活动,参加后我才知道,停工留薪期期间工厂要发放平均工资给我们,之前厂里有人受工伤都没有拿到平均工资,而我每月只得1510元(平均工资3500元),厂里之前一直告诉我说给我基本工资,还说其他地方连基本工资都拿不到。厂方实在是太坏了,我都受伤了还要扣我的钱,我决定上到仲裁,这次成功,我将是工

厂第一个受伤后拿到平均工资的人,以后其他工友也都会拿到平均工资。”

(女工英姐)

对工伤女工来说,如果没有T机构宣传法律知识,那么她们获取相关信息的途径将是微乎其微。“太坏”“将是第一人”表达了英姐对厂方深深的厌恶,这也唤起了她对资本的反抗,立志成为第一个拿到平均工资的人以回应这种不公的现状。同时,法律知识的传播也能促进工伤女工自学法律知识,提高维权能力。

经验分享是坚定女工维权信念的另一个方式。维权经验分享会不局限于在机构的办公地点,也会拓展到户外甚至是工伤康复医院。在经验分享中,女工杨大姐谈起了自己维权的感触,她表示自己的胜利就是在告诉工友们要坚持正义,不退缩。

“在我之前受伤的有16个嘛,血淋淋的,我告工厂,工厂又先告我,后来申请,开庭开了三次,那边告我诬告,走到了二审,最后还是我赢了。经过我这件事情之后,现在如果有人受了工伤我就叫他们去告,如果不这样治理一下的话,明明是赢的,不去做那很多人就会冤死,所以认为是对的就要去做。”

(女工杨大姐)

女工莫大姐也表示是一种“不服气”和“不认输”的劲支撑她坚持到三年后维权的胜利:

“工伤我自己搞了好久,没有人帮我,我这个人不服气的。以前我拿不到工资也是搞了好久时间的,他不给工资我,我上不了班他想一分钱不给我,我不服气上诉……谁愿意一分钱都拿不到,谁愿意这样啊。在你们的帮助下我一步步弄呀,前后这个过程花了两三年了。本来法院判下来了,后来他们不服气又告我,本来就想私下解决就好了,后来他一分钱不给我,我就要上诉啊,不管了。不管过程多么艰难,我现在心里舒服好多了。再遇到这个事情我也不会退缩,不怕面对。”

(女工莫大姐)

女工杨大姐和莫大姐所分享的“认为对的就去做”“不退缩”的信念充分展现了工伤女工坚定的维权信念。T机构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工伤女工一旦启动维权程序,甚至比男工更加坚定。

“基本上每个坚持到最后的女工在维权上都会比男工更坚定。例如,女工李大姐为了工伤认定即使遭遇两个劳动部门的踢皮球应对,也毅然无数次奔走没有放弃,即使她的丈夫为了安全让她不要一个人去找受伤餐厅谈判,她也义无反顾。”

(职员赫连)

在维权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涉及与资方及管理者的谈判。谈判的目的在于争取个人权益、改善个人生活和工作条件。独立与资方进行谈判是工伤女工勇于争取自我利益、独立做出自我决策并试图影响周边环境的表现。

“受伤时动手术是我自己做的决定,要求厂方赔偿的谈判是我自己去谈判的,刚开始做维权经验交流的时候我不敢去说,参加活动多了就变的大胆一点了,现在我还能为别人出主意。家人不在身边都要自己去面对,我现在能决定自己该去干什么,能告诉儿子他们要去干什么,之前在家里都是老公说了算,现在我想说我也能说了算”。

(女工熊姐)

“现在我能够代理自己的工伤案子,与厂方在仲裁庭上对话,我觉得我要勇敢起来拿回自己失去的东西”。

(女工英姐)

(二)人际层面赋权:活动策略

人际层面赋权侧重于为工伤群体构建信息网络和关系网络,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促进工伤群体的互动交流、促进工伤群体的人际交往和集体意识。T机构促进工伤女工人际互动的主要策略是培养志愿者的领导力和促进文化互动。

1.培养志愿者领导力

T机构的志愿者活动包括小组活动、志愿者培训和社区走访。小组活动包括探访小组、康复小组、就业小组和戏剧小组,这些小组的成员都是由工伤志愿者构成,每个小组都会开展主题活动,目的在于促进小组成员间的互动和交流,提升小组的凝聚力,培养集体互助的观念。

“开始就是大家在一起相互聊天,后面能联系到几个朋友就几个一起聚,减轻心理压力,大家都是一样遭遇这种事情。现在找工作也是小组里的朋友介绍的,因为一样所以有什么话都能说出来,能讲出来的那种。像我之前被婆婆、医生和朋友嫌弃,现在没那么担心了,认识这些朋友挺好的,有个心理支持,现在要是工作有时间的话,我都喜欢在群里唱唱歌,大家也喜欢听我唱歌。”

(女工莲大姐)

从访谈中可以看出,基于共同的工伤遭遇,女工在一起参加活动时具有同理心,能缩小相互之间的心理和社会距离,能放开地交流,使女工获得自我认同和集体归属感。

T机构的志愿者培训围绕各种小组活动展开。培训内容包括劳工社会组织的理念、工伤的现状、社保和赔偿政策等。表面上,培训的目的在于促进工人与专业人士的经验交流、提高志愿者的素质。实际上,志愿者培训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挖掘和提升工伤志愿者的领导能力。

“经过长期的培训和实践,在我们的志愿者队伍中,有的工人已经发展为资深的工作人员,他们比新来的工作人员更了解我们的活动。他们能够帮助其他的工友解决一些工伤认定、赔偿的问题,也能独立的主持一场培训的活动,之前志愿者西钥就讲解了社保的知识。”

(职员钟离)

“我之前在医院住院的时候,志愿者阿花(工伤志愿者)去探访,后来我们就联系上了,她帮助了我很多,教我怎么去跟社保局交谈、怎么填写申请表格、怎么去跟厂方提要求让我少走了很多弯路。”

(女工李妹)

工伤志愿者与被探访的工人都具有工伤工人的身份,更易于促进相互之间的交流,扩大工伤工友的支持。通过工人带领工人的方式实践,有部分志愿者已经成长为工人的领导者,他们可以相对独立地协助解决其他工友的工伤事宜,包括协助填写申请表格、写文书、开庭前培训等。

除了志愿者培训之外,外展也是拓宽工伤女工人际互动的重要方式。外展指的是志愿者和社工们走出办公地点,到工厂集中的工业园区进行工伤预防的宣传,包括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工伤探访一样,外展是直接接触工友的方式,也是培养工伤志愿者与社区工人进行交流,促进工人关注工伤的主要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它可以培养志愿者自主交流的能力。

2.增强女工文化互动

T机构促进女工的文化互动包括线上互动和线下互动两种方式。线上平台致力于链接各种社会资源,以帮助个案筹集治疗费用和寻找工作岗位为主,例如《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财新》等多家媒体都曾报道过T机构的服务,这些媒体对工伤工友的艰难处境的描述引起了社会人士对工伤工人的关注和捐赠。线下平台致力于以工伤故事的方式向社会大众呈现工伤工友的遭遇和处境,试图引起社会对工伤群体的关注。

线上传播主要以社交媒体为主,工人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在线上分享经验,不仅可以赋权给工伤者,还可以动员到其他社会力量的参与。T机构线上交流的主要渠道包括网站、公众号和线上课程,通过这些方式可以扩大工伤工人的社交圈,提供心理和社会支持。女工莲大姐和贾大姐的感触就很好地展现了这一点。

“在公众号看到南荣把我的故事写出来我都哭了,想起那时候是多么的不容易,幸亏有你们帮助我,我想让更多的人知道工伤、了解像我一样的经历。”

(女工莲大姐)

“我经常在T机构志愿者大本营这个平台交流,有时候大家的提问我会回答,也看到社工的回答,以后在这方面就会知道怎么做。因为有时候要工作不能时时见面询问,这个方便又好。也不用担心什么,因为里面都是受工伤的人,大家交流起来很方便。私下我也交了几个朋友。”

(女工贾大姐)

由此可看出,线上平台促进了工伤女工的自由交往,在网络空间中,工伤女工更倾向于吐露真情实感,更能畅所欲言,更愿意与社会进行互动。

戏剧表演是线下互动的主要方式。T机构于2016年成立戏剧小组,小组由社工、工伤工人、大学生和志愿者组成。戏剧表演通过艺术的方式将工伤者的真实遭遇呈现在舞台上,以讲故事的方式试图与社会公众进行对话,从而提高其他社会群体对工伤的认知,同时也提高志愿者的参与能力和传播能力。在戏剧表演中,互动的主体并不仅限于工伤工人,也有大学生和其他工人。通过在社区和高校的演出,戏剧既可以起到社会倡导的效果,也能让工伤工友看到社会对他们的关注。

工伤女工与志愿者之间围绕戏剧的策划和演出进行的互动能让她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潜能。例如女工莲大姐,在老演员和工作人员的鼓励下,她反复排练,重拾勇气,通过情景代入方法顺利地完成了演出。

“诶呀,我不行,我想放弃!我记不了,我演不好,我不行。”

(女工莲大姐)

“相信自己,你把在厂里主管怎么训练你们的话说出来,这些词你都能记住了,把这个舞台当成在工作,就像你在操作精切。”

(实习生宣于)

(三)社会层面赋权:宣传策略

工伤工人属于弱势群体,要彻底改变其弱势地位需要他们和其他社会群体意识到:工伤的痛苦并非仅仅是个人困扰,更是社会议题。社会层面的赋权旨在增强工伤工人社会参与的能力,发挥他们的集体力量,促进他们能够影响社会政策的制定,争取公正的待遇。

1.再就业倡导

T机构发现,现有关于工伤工人的法律和政策主要聚焦于工伤预防、赔偿和康复,对工伤索赔后工人的工作和生活状况,如社会融入和再就业等,基本上找不到明确的依据。虽然政府颁布了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制度、设立福利性企业、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实行小额贷款扶持等,但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专门针对工伤工人的社会政策出台。T机构一直在工伤再就业方面致力于倡导政府政策的制定,希望政府和企业能够关注工伤再就业的问题。T机构的职员和志愿者在访谈中表达了开展再就业倡导的强烈意愿。

“希望企业能为工伤者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和平等的就业机会,工会能重视工伤再就业的议题,政府能出台针对工伤工友就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而不仅仅参照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

(职员巫马)

“应增加针对工伤工友的职业培训,并召开专场招聘会,增加工伤工友的就业途径”。

(职员赫连)

“我幸好是左手受伤,左手还好一点,右手就不行,什么都要右手先干。手没有了的话只能当保安(指另一个右手截肢的大姐,机构当时正在协助其找工作)。我就想找一份工作维持生计,如果社会上能关注我们,能有政策上的支持那就更好了。”

(女工杨大姐)

在实践层面,为了弥补再就业政策的缺位,T机构提出了链接政府和企业资源,加大对工伤工人再就业扶持的倡议并付诸行动。例如,《南方网》《南方都市报》相继报道了T机构呼吁社会组织和工会重视工伤再就业,呼吁社会组织成立工作坊帮助工友再就业。在企业和残联方面,机构也积极寻求合作的可能。

“在对企业方面,机构建立企业信息配对数据库,在收集工友信息的同时希望能找到更多愿意合作的企业;对于政府方面,我们会带工伤工友去残联登记,组织工友参加残联的招聘会等活动,希望争取到与残联合作的空间。”

(职员南荣)

T机构不仅面向政府和企业进行倡导,以引起社会关注,从政策层面为工伤工人赋权,还会举办就业创业座谈会,推动工伤者和专业人士进行交流,从而缓解工伤工人再就业的焦虑,积极引导工人展开自主思考。例如,如何改变现状,如何动用现有的社会资源增强自身能力。

2.学术研究呈现

在倡导方式上,T机构除了运用媒体的宣传报道外,还致力于各种研究报告的发布。到目前为止,T机构已经发布了工伤探访、工伤家访、行业调查等研究报告,试图通过此举来扩大社会关注度,从而引起政府的注意。

“要去解决社会问题,要有一些研究、学术性的东西出来。在社会上,组织自己很成熟了,你不断服务,成熟一套手法,对于社会问题作用很小,想要回应社会问题,就需要做一些报告出来。这是一个自下而上的报告,政府也希望看到的。有一些政策研究也是在发现政策自身的问题。”

(职员巫马)

工伤女工作为研究报告的调查对象,刚开始她们都很谨慎,担心自己对工作单位的言辞会影响后续的工作和生活。当研究报告呈现的时候,她们也会讨论工伤行业调查报告中工伤发生率较高的工种,并能意识到一些简单的预防措施,她们会觉得这是个有意义的事情。对于学术研究报告的影响,调查对象也有自己的看法:

“学术研究报告回应工伤问题是有一些成效,或者我们的报告会对政府工作有一些影响,我们把研究报告弄出来,同行觉得还可以吧,有一些视角影响力吧。我希望劳工社会组织是一个健康的、良性发展的组织,对S市发展是有用的,真的起到社会组织的作用就够了,我们的存在是有价值的。”

(职员巫马)

由此可见,撰写和发布研究报告逐渐成为T机构处理与政府关系的策略。研究报告的学术性和专业性更能让T机构在相对艰难的处境中逐渐获得政府的肯定,从而维持身份的合法性。这也表明,T机构对工伤问题的关注并非仅仅停留在具体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上,而是致力于促进工伤者自下而上地参与社会问题的解决。

五、工伤女工的赋权局限

由于工人个体之间的差异和劳工社会组织内外环境的影响,导致T机构对工伤女工的赋权面临挑战,这具体表现为认知差异、理念冲突和制度约束三个方面。这些局限性在很大程度上不是机构层面可以克服的。

(一)认知差异

就个人层面的教育策略而言,工伤女工对法律和自身权力的认知并不总是会转化成行动,对工伤女工的赋权还受限于个体认知的差异。不同女工生活处境各不相同,即使她们在个人权益方面有了新的认知,但由于家庭或者工作的原因,并不总会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有的女工表示自己很难时刻专注于做一件事情,时间成本是对她们最大的消耗,同时在维权过程中也需要持续的工作来维持生计,导致她们并没有太多时间参与到T机构组织的活动中。还有一些女工表示受伤后就想返乡,地缘和亲缘关系让她们有更大的归属感,在陌生的城市增加了她们对维权的不安。换言之,即使工伤女工的维权意识得到了提升,劳工社会组织也很难保证赋权的最终效果或影响力。到目前为止,劳工社会组织也缺乏这方面的应对措施。

工伤女工的认知也影响着T机构赋权策略的实施。对于T机构而言,赋权存在赋权实施者与赋权对象之间的认知差距,即服务对象的观念与赋权实施者的意愿可能会存在差异。例如,由于个人的经历不同,机构人员认为工伤工人受到了厂方的压迫,但工伤工友却将受伤原因归结于自身操作失误不当,厂方并不负有责任,这时工作人员就会陷入赋权难的困境。另一方面,当工伤工友开始信任机构并愿意向机构寻求帮助的时候,一定程度上会对机构产生依赖,认为机构应该全权负责自己的案子。更有一些女工认为T机构的行为可能会危及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她们会怀疑我们是不是要和政府对着干,对我们的主动表示很大的质疑,或者认为我们是厂方派过来的间谍。还有一些人认为他们根本不需要我们的帮助,实际上她的伤情算严重的,但是却说老板很好,老板没有提供的帮助那是因为她自己的问题,老板仁尽义尽了。实际上我们的工作很难。”

(职员钟离)

“我的伤势不算很严重的,我就想简单的私了,即使再怎么样也不想和老板闹得不愉快,以后也还想继续工作。”

(女工李妹)

(二)理念冲突

T机构的活动策略对工伤女工的人际交往进行了有效的干预,但是干预过程会因工作人员理念的不同而呈现不同的效果。如前所述,赋权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活动,工作人员在整个赋权过程中充当的角色并不是赋权的领导者,并不能把“权”直接赋予工伤女工,而只是充当引导者、支持者的角色。有时候机构人员的赋权理念差异会导致赋权活动存在争议从而影响赋权的效果。工作人员表示,有时候很难兼顾全部方案的落实,对同一个问题不同工作人员的看法会存在差异。例如,关于活动策略中戏剧表演和志愿者培训的问题,职员钟离认为不应过度把工伤者作为单一群体进行标榜。

“我觉得是太宣扬自己站在工伤工人的立场,如果宣扬自己的立场,应首先尊重其他群体,而把自己摆在工伤者群体,这样就会使其他群体都看不到。我们首先应该做的是,就是让其他人也有这个权利,就是不要去标榜工伤者怎么了。”

(职员钟离)

也有职员认为,做活动就是要让其他群体知道工伤者,就是要站在工伤者的立场上。

“我们做外展活动、做戏剧文化演出就是要让其他群体看到工伤者怎么了,他们受到怎么样的对待。我们的帮助也是要从工伤者立场中去,从他们的角度去理解他们的处境,才能知道他们需要什么。”

(职员乐正)

由此可见,对工伤女工的赋权受制于工作人员的理念,他们的赋权理念和价值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机构赋权的倾向与过程。我们发现,拥有工人经历的社工对工伤群体抱有坚定的服务信念和强烈的使命感,但在赋权过程中缺乏理性思考,易导致个人主义和权威主义,失去工伤者和团队的信任。没有工人经历的大学毕业的工作人员对工伤群体的了解是渐进的,当大家对工伤者赋权出现分歧和观念不同时容易产生倦怠感。

(三)制度约束

社会层面的倡导策略致力于为工伤工人进行政策倡导和链接社会资源,但是,这一策略的效果甚微,它面临着严密的制度约束。首先,由于劳工社会组织的合法性身份很难获得且难以持续,导致其在组织活动过程中往往面临来自社会各方的质疑,社会信任度和知名度依旧很低,很多工人将其与传销组织或商业机构等同起来。其次,由于政策空白领域的存在加上工伤领域的“敏感性”,劳工社会组织很难获得开展自主倡导的社会空间。例如,在再就业方面,还未有针对工伤工人的就业政策出台,以至于T机构在链接社会资源,促进康复再就业方面的赋权实践缺乏政策的支持,也难以凝聚社会共识,建立新的政策日程。最后,虽然劳工社会组织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工伤女工的资源链接途径,增大了工伤女工的社会资本,但赋权实践仍然受到工人实际组织化程度的影响。组织化是工伤工人维权和获取福利的重要途径,特别是官方机构,如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劳动和社保等政府部门都应是保障工伤女工权益的重要平台。但在现实中,工伤工人集体参与这些平台,并形成实质的较高程度的组织化仍然任重道远。而这些,在现有的制度环境中,单靠劳工社会组织无法完成。换言之,劳工社会组织的倡导策略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工人低组织化条件下的替代策略。

六、结 论

本研究以T机构为例探讨了劳工社会组织赋权工伤女工的策略。这些策略体现了赋权不同层面,更为重要的是,它展现出工人自上而下地集体赋权的可能性。这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通过教育策略,唤起了工伤女工的自尊自信、提高了工伤女工对维权的认知,培养了工伤女工的坚定信念;第二,通过活动策略,树立了工伤女工交往的自信、丰富了工伤女工的文化交流,提升了工伤志愿者的领导力;第三,通过宣传策略,提高了工伤群体的社会影响力,丰富了他们获取社会资源的途径,提升了社会支持,有助于他们集体力量的发挥。

需要强调的是,首先,劳工社会组织的工伤服务并不针对特定的性别群体,机构也未能考虑赋权的性别差异,因此,本文只是以工伤女工为例探讨其在机构实施赋权策略过程中的改变。其次,劳工社会组织不是工伤女工赋权的唯一途径,甚至也不是主要的途径。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都是工伤女工赋权的重要机构,尽管它们不能解决工伤女工的所有问题,但是其广泛的职责使得它们无法完全回避工人组织化和性别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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