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 青 张礼超 周 奕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珠海 519000)
骨质疏松症(osteoporosis,OP)是全球范围内最常见的骨骼疾病,是一种以骨质量减少和骨组织微结构破坏为特征,导致骨脆性增加和骨折风险提高的代谢性骨病[1]。据统计,目前全球约有逾2亿人患骨质疏松症,其发病率在各种常见病中排名第七位[2]。在中国和大多数其他国家,根据当前的指南,推荐每天补充维生素D最好是800国际单位(IU)或以上,连同钙和抑制骨吸收药一起使用[3- 4]。可事实上在OP治疗时许多病人并没有获得充分的维生素D水平[5- 6]。
维生素D的口服补充治疗有两种形式:普通维生素D、活性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然目前关于普通维生素D和活性维生素D在OP治疗中疗效的对比研究甚少,且尚有争议。基于以上研究背景,本试验旨在研究骨化三醇对比普通维生素D3在OP患者治疗中的疗效,为临床治疗OP提供理论依据,推广适宜的OP治疗方案。
2016年3月—2017年3月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老年病科住院患者。
纳入标准:①绝经1年以上女性,50岁及以上男性;②L1-L4腰椎或左侧全髋的BMD ≤-2.5 T-score,血25(OH)D<30 ng/mL,腰髋适合DXA检查。
排除标准:①继发性骨质疏松症;②食管排空异常疾病;③骨骼或矿物质代谢障碍病;④活动性全身性疾病、肿瘤;⑤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急性心脑血管疾病、严重胃肠道疾病、泌尿系结石;⑥痴呆、癫痫等精神、神经疾患;⑦影响骨或钙代谢的药物治疗;⑧近3月来使用双磷酸盐类、维生素D、钙片、甲状旁腺素等药物;⑨不同意治疗患者;⑩有服药禁忌症。
90例患者随机分为三组,骨化三醇组30例,给予骨化三醇胶丸0.5 μg每天一次(罗盖全,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和阿仑膦酸钠70 mg每周一次(福善美,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普通维生素D3组30例,给予维生素D滴剂胶囊800 IU每天1次(普通维生素D3,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和阿仑膦酸钠70 mg每周一次(福善美);阿仑膦酸钠-维D3组30例,给予阿仑膦酸钠-维D3片70 mg/5 600 IU每周1次(福美加,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所有患者均给予碳酸钙片1.5 g每天1次(含元素钙600 mg,珠海同源药业有限公司)。所有患者均干预6个月。
采用One-Way ANOVA方差分析对各组人员构成及各指标基线进行分析。对三组中研究对象年龄、身高、体质量、BMI、绝经年限、各指标做方差检验,性别做卡方检验,所有指标均P>0.05,提示分组均衡,具有可比性。见表1。
表1 三组研究对象的构成情况 n=30
1.2.1 资料收集:所有患者均详细询问病史、用药史并登记性别、年龄、身高、体质量等一般情况,血清钙磷、24小时尿钙、血生化、血液学、心电图均由我院检验科及心电图室专业技术人员检测。血清25(OH)D、1,25(OH)2D3均由广州市金域医学检验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检测。BMD设备使用法国Medilink公司的osteocore型BMD仪,仪器由我院体检科专业操作人员操作。
1.2.2 临床疗效判定:主要疗效终点是腰椎、左髋BMD的基线百分比变化,次要疗效终点是血清25(OH)D、1,25(OH)2D3水平的基线百分比变化。
1.2.3 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 20.0软件包进行分析。SW检验方法来检验数据正态性,数据以均数±标准差表示,基线期对各指标做方差齐性检验(Levene检验)在评估研究结果时,组内前后对比采用配对t检验,组间对比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满足正态性及方差齐性),Kruskal-Wallis检验(不满足方差齐性),多个样本均数间的两两比较采用LSD-t检验。
三组患者治疗后腰椎、左髋BMD均增加,均有统计学差异(P<0.01)。阿仑膦酸钠-维D3组的BMD增加优于普通维生素D3组,但无统计学意义(P>0.05);阿仑膦酸钠-维D3组的BMD增加优于骨化三醇组(P<0.01);普通维生素D3组的BMD增加优于骨化三醇组(P<0.05)。见表2。
表2 干预6个月后BMD变化率(%)比较
注:变化率=(6月期相应指标值-基线期相应指标值)/基线期相应指标值×100%,*P<0.01
a为与骨化三醇组比较,P<0.05,b为与骨化三醇组比较,P<0.01
骨化三醇组治疗后25(OH)D、1,25(OH)2D3均下降,均有差异(P<0.01);另两组治疗后25(OH)D、1,25(OH)2D3均上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普通维生素D3组、阿仑膦酸钠-维D3组25(OH)D、1,25(OH)2D3增加均优于骨化三醇组(P<0.01);阿仑膦酸钠-维D3组25(OH)D、1,25(OH)2D3增加优于普通维生素D3组,但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干预6个月后25(OH)D、1,25(OH)2D3变化率(%)比较
注:变化率=(6月期相应指标值-基线期相应指标值)/基线期相应指标值×100%,*P<0.01
c为与骨化三醇组比较,P<0.01
本试验评估在原发性OP治疗中骨化三醇和普通维生素D3的疗效,本次研究中,原发性OP患者口服骨化三醇联合阿仑膦酸钠、普通维生素D3联合阿仑膦酸钠、阿仑膦酸钠-维D36个月后,腰椎BMD分别较用药前增加了4.75%、5.83%、6.29%,左髋BMD较干预前依次上升了1.49%、2.53%、3.05%,组内变化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且普通维生素D3联合阿仑膦酸钠组及阿仑膦酸钠-维D3组疗效明显优于骨化三醇联合阿仑膦酸钠组。
OP合并维生素D不足患者补充骨化三醇后,由于活性维生素D的半衰期短,一方面使升高的PTH无法得到持续性抑制,活跃的破骨细胞无法得到有效抑制,溶骨现象未有效改善,进一步造成了骨量丢失;另一方面此时使用骨化三醇,1,25(OH)2D3血浆浓度持续增加,可激活体内24羟化酶,导致25(OH)D和1,25(OH)2D3的分解代谢加快[4],而且骨化三醇的使用还可升高血磷致FGF23过多产生,1,α羟化酶活性被抑制,再次加剧1,25(OH)2D3水平降低的恶化。而普通维生素D3的使用则提高了血25(OH)D、1,25(OH)2D3水平,后者有足够的水平促进肠钙转运,能有效的发挥动员血钙的作用,促进骨形成,提高骨矿化;此外,普通维生素D3经肝肾羟化后转变为活性最高的1,25(OH)2D3,作用于成骨细胞而刺激其增殖、分化,促进骨形成,故实验中发现普通维生素D3组、阿仑膦酸钠-维D3组钙激素指标1,25(OH)2D3分别较干预前增加了20.13%(P<0.01)、24.04%(P<0.01),25(OH)D较基线值各上升了25.02%、27.04%(二者P<0.01),骨化三醇组25(OH)D、1,25(OH)2D3二者指标分别较前下降22.99%、13.96%,均有差异(P<0.01),因此,OP伴维生素D不足的患者使用普通维生素D3在增加血清25(OH)D、1,25(OH)2D3水平方面,效果更好,对骨骼更有益。然而对有肾脏器质性损害的患者,低下的1α-羟化酶无法被激活或受到抑制,此时适合活性维生素D的补充,但同时建议使用普通维生素D,以确保有合成1,25(OH)2D3能力的细胞获得足够的底物。事实上,一些研究显示,25(OH)D水平在30~35 ng/mL以上维生素D可以发挥最佳作用,因此,对血25(OH)D水平再进行亚组分析将是令人感兴趣的,但是这需要观察更多的患者,而且需要延长干预时间,可在以后的研究中去继续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