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久娥 (江苏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
“弹性离校”的是一项民生工程,两会期间也备受关注,社会普遍支持,但从学校操作层面也存在诸多疑惑亟待协调和解决。
从南京、北京、扬州等地区的实施情况来看,“弹性离校”受到了家长、社会的支持和赞赏,其关乎千家万户的现实生活,价值已经超出了教育本身,有着保障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意义,可见,“弹性离校”是大势所趋。但从学校操作层面看也存在一些疑惑: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师发展研究中心对中小学教师工作量的研究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教师普遍超负荷运转。这是不争的事实,教师除了上课外,还有备课、批改作业、德育等任务,还要面对各类检查、评估,也不要忘记大部分教师也是为人父母,在这种情况下,“弹性离校”势必会加重教师的负担。
现在很多地区开始试行“弹性离校”制度,课后服务形式各有特点,但会不会存在造名词、穿新鞋走老路的现象,其实质是否只是简单组织学生自习。
教育是公益事业,学校有义务和责任为学生、家长以及社会提供教育服务,但学校绝非全托机构。延时阶段会提高管理成本,这部分由谁来承担?同时,只要学生在学校,学校就有监管责任,如果延时阶段出现安全事件,责任由谁来承担?
由此可见,“弹性离校”是一把双刃剑,要想把这项工作落实到位,兼顾各方利益,顺利开展,让这一措施真正解决“三点半问题”,就要全面的深入思考,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
“目标一致性原则,是家校合作共育最坚实的基础,也是最大的共识,为扫除行动中的一切障碍铺平了道路。坚持这个原则,才可能让家庭和学校、社区保持一致,并肩前行,而不是互相掣肘”。可见,家校达成共同目标的重要性。在实施“弹性离校”前,学校要做好充分的调查研究,在“弹性离校”的原因、目的上要分析透彻,在家校的责任、义务上厘清关系,在组织形式、实施细则、应急预案上达成共识,只有心往一处想,劲才能往一处使,家校才能拧成一股绳。在育人方向上有了共同目标,明确了各自的责任,互相理解、支持,这项工作才能顺利开展,这是重要的前提条件,不可忽视。据报道,有的地方短时间内全市实施“弹性离校”,有点操之过急,有搞教育政绩工程之嫌。
学校要依照校情、学情,统筹全校智慧,制定活动安排计划,不能把延时阶段演变成单纯的自习课,不能把教师变成简单的护导。把延时阶段的活动跟校本课程结合起来,围绕文学、科普、体育、艺术等方面开展社团活动、公益讲座等,以此提升学生的运动能力、阅读能力、动手能力、审美能力等。各项活动要做到“四定”和“三有”:定时、定点、定人、定内容;活动前有计划,活动中有记录,活动后有总结反馈。这样才能让延时阶段的工作有章可循、有录可查,有缺可补,落到实处。在实施过程中,部分家长也提出利用延时阶段对学生进行培优补缺,针对这一点,学校在征求学生自身意愿的基础上,依据学情组建了学习兴趣小组,安排专任教师答疑解难,但坚决不组织上课。课程为学生服务,学情是课程开展的重要前提,这样做既满足了家长、学生的需要,也做到因材服务、因人服务,针对性更强。
首先要坚持儿童立场,明确延时阶段的场所必须是学校,尤其是小学生,因为一个熟悉的环境能够给予学生安全感。马斯洛认为,心理的安全感得不到满足,个体将“强烈地感到孤独、感到遭受抛弃、遭受拒绝,经受举目无亲、浪迹人间的痛苦”,他与Mittelenmn一起提出十条心理健康的标准,其中第一条就是个体要“有充分的安全感”。熟悉的校园和教师最能给学生安全感,这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其次要跨界协调,认识到学校的力量有限,如,与文化宫、图书馆、社区、企业等进行共建,引入社会公益团体、志愿者等,让社会公共资源走进校园,如苏州市的小学基本都共建了校园文化宫就是比较好的做法。最后要共享家长资源,让有专长的家长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进校开设家长讲堂等,如苏州工业园区翰林小学“博士爸爸工作站”就成为品牌项目。
“弹性离校”是学校利用学生放学后的时间开展课后服务,毋庸置疑,学校是主体,教师是主体活动实施者。既然如此,那么重中之重是让教师认识到“弹性离校”的教育价值,取得教师的支持;其次是坚持人性化,教师自愿参与,不强求;再次是依循“全员参与、统筹安排、错时错事、互相补台”的原则,保证课后服务的正常进行;最后要多方面筹集资金,确保落实课后服务的待遇,让教师付出有回报,并把课后服务的质量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优先依据,以此调动教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同时,学校要争取政府的支持,加强学校的项目建设,如,建设课程基地、生涯规划项目、校园农场等,让学生在项目化支撑下实现学习方式的转变;要为教师提供业务发展的平台,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教师培训,既对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帮助,也提升课后服务的能力水平。
目前,“弹性离校”正处在探索阶段,没有成熟的经验借鉴,可以先依照各校的特点采取一校一策的做法,量体裁衣,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具体措施,最终能最大限度地缓解学校和家长各自的困难,获得最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