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超 樊铭双
乡村振兴战略是当前我国大力实施的战略之一,但部分地区由于在制定当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时存在认知误区,作出了错误的政策导向,不利于当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基于此,本文从三个典型的乡村振兴战略认知误区入手,阐述了这些误区不当之处并指出了正确的导向。本文后半部分着重介绍县域经济的作用,从而进一步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应着力于发展县域经济,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观点。
一、引言
由于当前国内存在对乡村振兴战略的认知误区,如:认为乡村振兴就是要让每个村子都振兴,认为乡村振兴就是要让农民固守在农村,认为乡村振兴就是要把农村地区的农民培育成新型农民等等,产生了错误的导向,不利于乡村战略的具体实施。也有部分地区将乡村振兴战略的着力点放在村子上,这也是一种认知误区,乡村振兴战略应当着力于发展县域经济,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本文观点对指导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现实意义。
二、乡村振兴战略及县域经济的内涵
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全国各省市、各乡镇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充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发展规划,通过整合、利用现有的资源来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党之所以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就是为了应对当前农村地区发展乏力、后劲不足的困境,振兴农村,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乡村振兴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五个大方面,是全面振兴乡村的整体谋划。2017年12月,中央召开经济工作会议,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做好的8项重点工作之一[1],目的是为了应对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就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一目标的实现将分为三个阶段: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全面实现。具体的建设目标和任务集中体现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二十字”方针,也就是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县域经济,是以县城为中心,辐射周边区域,将县域内的各种资源整合在一起,连接农村与城市,连接农业经济部门与工业经济部门的有机集合体。县域经济是我国经济转型的空间核心,其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升经济整体发展质量和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中国县域经济是以农业产业和广大农村经济为根基生发的,新时期县域经济发展仍然必須根植于农业和农村经济主体,兼顾区域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的发展主题和主导方向[3]。
三、当前部分地区对乡村振兴战略的认知误区
(一)误区一:乡村振兴是让每个村子都进行“振兴”
乡村振兴,应该指的是让每个“有条件”的乡村振兴,而不是振兴每个乡村。不同地区的乡村有着不同的历史条件、地理环境、资源禀赋等等,甚至是同一地区的不同乡村之间有着极大的差别。因此,各地实施乡村振兴应充分结合本地各个乡村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搞“一刀切”。有的乡村地处交通主干道,与外界联系便捷畅通,产品货物等可以迅速流出进而转化为经济利益,而有的乡村封闭闭塞,道路等基础设施条件极其恶劣,不畅的交通严重制约了其发展,不利于其与外界进行经济活动。那么,是不是就放任这些“先天条件”不足的村子不管呢?
当然不是,乡村振兴战略应让“有条件”的乡村来带动“无条件”的乡村发展,这与我国改革开放时期东部沿海地区先迅速发展进而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的路径大体是一致的。基于此,本文提出一个观点,各地区在制定本地乡村振兴发展规划时,可实行“帮扶”制度,此“帮扶”并非只是派帮扶小组进驻被帮扶村,而是采取“纵向-横向结合”模式,纵向来看即派驻帮扶小组,横向则是前文所提到的,由条件充裕的村子帮扶条件不好的村子,产生联动效应,进而达到“优势乡村自主振兴,劣势乡村借力振兴”的效果。如果纯粹搞“一刀切”的话,将会不利于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与获得感,也不利于引进人才,妨碍可持续发展[1]。
(二)误区二:乡村振兴是让农民固守在农村
乡村振兴的着力点不应该是让农民固守在农村的“一亩三分地”,适当减少农民的数量才是乡村振兴的出路。这里指的“减少”不是盲目减少,而是让不适合留在农村的劳动力转移出去,让真正适合农村、懂农业的人留在农村。“人多力量大”的前提是人的质量要高,才会产生“1+1>2”的效果。假设一个村子里有100个劳动力,而真正懂技术会农活的劳动力只有30个,只需凭借这30个劳动力再加上一些现代化的机械设备即可保证整个村子的农田生产,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其余70个劳动力在实际劳动中就会存在怠工行为,也许他们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怠工,但从整体劳动效率上来看,确实拉低了整个村子的整体生产水平,导致整个村子的生产力水平低下,劳动力资源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利用。这一部分人应当到城市去,对这部分劳动力来说一方面可以取得比农村地区更高的收入,另一方面他们多余的收入也可以用来反哺农村。
(三)误区三:乡村振兴是要把农村现有农民培育成新型农民
乡村振兴,关键靠人,但乡村振兴所需求的人才应当主要来源于乡村之外,而不是农村现有的农民。农民长期生活在农村,其思维方式、认知水平、创新能力受农村环境的限制,顶多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参与者,而不能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领头人。乡村振兴战略所需要的新型农民,培养对象应当是农村之外的高素质的劳动力,比如大学生、研究生等,他们的眼界宽阔,学习新事物的能力强,适应能力强,可以很好地去学习乡村振兴所需要的大部分技能和本领。我们应当让有志于投身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志青年奔赴乡村,成为各地区乡村振兴的主要带头人。近几年国家举办的一些创新创业类比赛中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创业项目,其中不乏已经在某地区带领农民致富、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者,对于这些落地效果显著、社会效益巨大的项目成员,国家应对其中有志于投身乡村振兴战略的学生予以扶持。同时,各地区也应当积极制定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为乡村振兴的实施做好人才方面的保障。
以上三个误区是典型的乡村振兴认知误区,发展县域经济,可以有效地避免进入以上误区。
四、正确认识县域经济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所起的作用
(一)县域经济是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节点
县域经济,是以县城为中心,辐射周边区域,将县域内的各种资源整合在一起,连接农村与城市,连接农业经济部门与工业经济部门的有机集合体。近几年来,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自身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很多村里的年轻人虽然会去大城市打工,但由于大城市的房价高昂,加上县城相对较好的教育、医疗、交通等条件,都选择了在县城买房,这样即使未来他们返乡,也不会是返回村子,而是返回县城。基于此,发展县域经济,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从而可以让在县城买房的这一部分人反哺村子,进而带动村子的发展。这样一来,前文提到的“先天条件”不足的村子也会随之受益,同时,农村也会有一部分人口转移到县城。县域经济是富民强县的基石,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增强县域经济实力,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必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4]。特别是对于欠发达地区来讲,充分利用当地资源禀赋条件,发展县域经济,促进产业经济转型,更是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中之重,从而进一步推动当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县域经济具有规模化效应,带动乡村发展
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是乡村产业振兴,而产业集聚又是县域经济的一大新特色。县域经济整合区域内的各类资源,促使产业集聚,节约了生产成本,增加了消费需求。比如,工业所需道路如果铺到村子里,而村子里平时是很少有车子跑的,就产生了极大的浪费,再比如通信所需光缆,铺到村子里也是很不方便的,成本极高。但这些铺在县城就可得到很大程度的利用,平均成本是下降的。县域的规模化效应不只体现在工业、通信等方面,教育方面也是有所体现的,在县城,人口居住相对集中,加上有便捷的交通,学生上学就有了规模效应。县域经济可以通过规模效应提高与农村之间的生产率差距,促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向县城转移,围绕特色产业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构建龙头企业加基地,实现产供销与农工商、科工贸一体化,逐步形成市场化、工业化基础上的专业规模化、特色城镇化核心优势[3],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三)县域经济可以促进城镇化,促使城乡融合发展
乡村振兴战略,“人、地、钱”是主线,体制机制是保障,要素流动和产业融合是路径,城乡分工体系和新型农业体系是核心,协调平衡发展是目标[5]。要想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標,就必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从全世界来看,很多国家的发展都经历了“工业优先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工农融合发展”的路径,我国也不是例外,当前,我国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势必要推动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只有一、二、三产业的高度融合,才能尽可能地改善农业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方面的弱质性,提高土地利用率,培育深度融合的新产业,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从而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综上,只用充分认识到县域经济在乡村振兴中的地位与作用,才能对战略规划的制定提供便利,同时才能助推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实施。( 作者单位:山东农业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