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鄂梅
我们从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里收获了许许多多伟大的母亲,她们要么充满智慧,要么吃苦耐劳,要么无私奉献,甚至兼而有之,但我今天要说的是另一个母亲。
她来自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短篇小说《礼拜二午睡时刻》。一个贫穷的母亲带着女儿和一小束鲜花,乘坐简陋、破旧的火车,在八月的一个礼拜二的午睡时刻,来到一个荒凉的小镇给儿子上坟——她的儿子因为在这个镇上偷东西被人打死,在不知道姓名的情况下,就给草草埋掉了。如果不是母亲的突然到来,小镇的人根本就已经忘了他的存在。
火车快到站的时候,母亲吩咐女儿“梳梳头”,“你要是还有什么事,现在赶快做,接下来,就算渴死了,到哪儿也别喝水,尤其不许哭。”
按照一般的道德审判准则,母亲应该感到羞愧不安,抬不起頭来,应该做好接受敌意和鄙视的心理准备,因为儿子做了小偷,在世俗眼里,母亲和妹妹也要处于被审判的位置,但这个母亲根本不打算这么做,她一脸的镇静,完全没有自卑和怯懦的迹象,她一点都不想背叛死去的儿子,跟小镇人一起站在敌视儿子的共谋的位置,她浑身“直挺挺的”,“脸上露出那种安贫若素的人惯有的镇定安详”。她带着女儿径直去找神父拿公墓的钥匙,她报出儿子的名字,神父不明白。
“就是上礼拜在这儿被人打死的那个小偷。”女人不动声色地说, “我是他母亲。”
神父的脸唰地一下红了。
在庄严宽广的母爱面前,在没有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神父瞬间从宗教权威的高处跌落下来,成为一名充满善意的普通人,神父甚至“吁了一口气”,以贴心的口吻问她:“您从来没有试过把他引上正路吗?”
母亲的回答令人肃然起敬:“他是个非常好的人。”
在母亲眼里,儿子是个什么样的好人呢?
“我告诉过他,不要偷穷人家的东西,他很听我的话。然而过去,他当拳击手,常常被人打得三天起不来床。”
“他不得不把牙全都拔掉了。”女儿插嘴说。
“是的。”女人证实说:“那时候,我每吃一口饭,都好像尝到礼拜六晚上他们打我儿子的滋味。”
当神父意识到“外面净是人”,人们已从午睡中醒来,正向大街聚集时,好心地劝她“等一会儿再走”, “等太阳落山再去”,就连神父的妹妹也要借给她们一把阳伞,母亲拒绝了他们的好意,牵着小女孩的手,在小镇人的注视下,坦然地向公墓走去。
母亲没有成为一个羞愧的母亲,一个躲着众人不敢公开露面的母亲,相反,母亲以她直挺挺的身板、不卑不亢的形象告诉世人,小偷也有可能是个“非常好的人”,小偷也有爱他的家人,尤其是,小偷的母亲更爱他的儿子。
作品通篇采用第三人称叙述,旁观者的视角,摄像式的客观描写,语言节制,冷漠,淡然,和作品的内在激情形成极大反差。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几乎篇篇经典,这个短小的短篇更是经典中的经典,他难得一次启用了温暖的色调,讲述普通人在绝境中如何生活,如何用尽自己的一切力量,在逆境中活出勇气,活出体面,活出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