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优化营商环境是经济转型、企业发展以及投资主体的迫切需求。当前,我国营商环境主要存在区域化发展不平衡,政府与市场、企业良性沟通机制缺乏,营商环境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有待提升等短板。应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强化高效率政府服务职能,构建政府与市场主体协同的营商环境治理平台,通过完善诚信制度来营造新时代商业文明氛围,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估机制。
[关键词] 营商环境 民营企业 改革 策略选择 放管服
[中图分类号] F7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19)03-0022-03
[作者简介] 岳伟(1985 — ),山东枣庄人,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明与社会现代化研究。
营商环境体现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软实力及其经济竞争力。随着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推进,我国亟需补齐各种短板,不断改善和提升营商环境。
一、提升营商环境水平是
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了更好释放活力,吸引外资,不断拓展全面开放的新格局,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成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了阶段性转换,注重增长速度的GDP中心主义和地方经济“锦标赛”,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以及社会建设的总体需求,注重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成为社会共识。外商享受的待遇从“超国民”转为国民待遇,吸引外资的模式也经历了以税收优惠政策、招商政策优惠为主,到以改善融资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的转变。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格局需要大幅放宽市场准入机制吸引外资,不断提高营商环境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水平。
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不管是对国内企业,还是对国外企业及投资者,均已成为迫切性需求,甚至成为激发社会创造力的一种“动力机制”。在全球经济增速普遍放缓,贸易保护主义加剧,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普遍加大的整体形势下,更具有重大意义。
二、我国营商环境的主要短板
近年来,我国致力于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使营商环境水平大幅提升,《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世界银行)及《2018中国营商环境指数报告》(新华每日电讯联合上海华夏社会发展研究院)相关研究数据表明,与发达国家营商环境相比,我国尚存一定差距,还有不少短板。一是营商环境的区域化发展不平衡。根据《2018中国营商环境指数报告》,排名靠前的广东与排名靠后的青海相差约19分,差异明显。总体来看,呈现出东部地区普遍好于中部地区,中部地区普遍好于西部地区的特征,且省区市的地区差异性较大,营商环境总体性不平衡。二是缺少政府与市场、企业的良性沟通机制。营商环境的改善和优化,以政府单方面推进为主,政府與市场主体间缺乏磋商和沟通机制。三是营商环境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有待进一步提升。根据《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数据,中国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排名121)、纳税(排名114)、获得信贷(排名73)、跨境贸易(排名65)、保护少数投资者(排名64)、办理破产(排名61),以及加强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合法权益,办理税务、社会保障登记、许可等简化登记注册手续,取消和降低最低资本要求,引进或改进一站式服务,获得信息透明度、改善信用信息共享,减少税费,提高关联方交易的披露要求,改变劳动立法,提高替代争端解决框架等多个方面,均与发达国家存在显著差距,反映出我国营商环境国际化的金融服务、法治化的环境标准以及服务便利程度不高,有待进一步提升。
营商环境改善是一项系统工程,现阶段也还缺乏对经济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等系统性的提升。
三、新时代优化营商环境的路径选择
与基础设施条件等硬件设施不同,营商环境作为一种“软”环境,应从制度建设上入手,着手转变营商环境的区域化不平衡短板,避免“一刀切”和“一个标准”,构建长效性、长期性机制,因地制宜、因类区分,并加以全面统筹。
(一)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强化高效率的政府服务职能
“放管服”改革涉及放权、优化服务等多个方面,与营商环境优化关系密切,应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强化高效率政府服务职能。其一,做好审批流程再造服务,以办事全流程便利化为目标,对原有以部门为基础的审批流程进行系统性重构。将流程再造、打造效率政府作为地方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二,针对市场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优先考虑各类小微企业在开办企业过程中遇到的资金、人力等困难,给予政策支撑和政策倾斜。其三,打通部门利益“壁垒”,以市场为导向,破除“自我保护”藩篱,强化政府服务功能的高效率、低成本。
(二)构建政府与市场主体协同的营商环境治理平台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应着力构建富有中国特色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搭建政府与市场主体协同的营商环境治理平台。政府主体和市场主体协同,一是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平等地位关系。政府不能高于市场,同时,市场也不能在政府监管之外,减税降费不是降低政府权威,而是增强政府认同。二是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分工和职能。政府通过便利化的方式服务市场,市场通过法治化的方式进行自我规范和自我约束。政府需要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一视同仁对待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三是建立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沟通和对话机制,激发企业家精神,培育和开发市场,促进市场发展,将释放经济活力和减轻政府压力有机统一。
(三)加强诚信制度建设,营造新时代商业文明氛围
社会诚信制度完善主要体现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个方面,新技术运用、教育投入、商业氛围以及诚信社会等重要因素均需考虑在内,围绕市场主体需求在整体层面进行系统布局,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的诚信机制建设。只有诚信度得到普遍认可的社会,才能增加市场投资主体对营商环境的信心。加强政策的可持续性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公信力,加强市场主体在产品和服务等核心要素上的自律,构建人人诚信、以守信为荣的文明氛围,在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做到公平公正,维护司法权威。
(四)对标国际标准,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估体系
在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既要遵从国际化的通约标准和公认规范,也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系统性的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和评估体系。可从市场环境、投资环境、法治环境、道德诚信环境等方面综合分析,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加强整体数据采样和统计,通过市场环境、投资环境、法治环境、道德诚信环境的定性和定量分析,科学评价地区和城市的投资吸引力,促进各地区营商环境的改善,并对薄弱地区进行重点治理和扶持。另外,营商环境的指标体系构建,应充分考虑中西部地区的相关情况,对不同行业的营商环境进行指标细化,为不同行业、不同产业的投资者提供全面、可靠、具体的参考信息。
[参考文献]
[1] 政府工作报告——二O一九年三月五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N].人民日报,2019-3-17.
[2] 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8-11-02.
[3] The World Bank. Doing Business 2019:Training for Reform[R].Washington, DC: The World Bank,2018.
[4] 鲍宗豪,王晗.社会诚信体系建构中的制度供给[J].开放导报,2016(5):63-68.
[5] 岳伟,鲍宗豪.改革开放40年我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实践及理论探索[J].企业经济,2018(8):38-45.
Abstract:Optimizing the business environment is an urgent need for Chinas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The current business environment mainly has regionalized development imbalances, lack of good communication mechanisms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the market, and enterprises, and shortcomings such as gaps in the requirements of internationalization, rule of law, and facilitation of the business environment. To fill the short board, we need to improve the high-efficiency government service function with the “distribution management” reform in the path selection, build a business environment governance platform that the government and the market main body work together, create a new era of commercial civilization through the improvement of the integrity system,design a business environment assessment mechan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and benchmarking international.
Key words:Business Environment, Private Enterprises; Reform; Strategy Choice, Distribution Management
(收稿日期:2019-05-15 責任编辑:靳 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