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成效、问题及改进

2019-07-08 03:52王洪席陈析
教学与管理(中学版) 2019年4期
关键词: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

王洪席 陈析

摘   要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自启动至今已完成了第一个3年周期,从总体上来看改革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选择价值弱化、考试区分效度低下、成绩换算欠妥、专业化建设亟待突破等问题。为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推动改革工作的深入施行,须彰显学业水平考试的选择价值、增强区分效度、突破成绩换算困境、推进专业化建设。

关键词 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考试  考试制度改革

2014年浙江省与上海市启动实施了新高考改革。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作为此次新高考改革的核心任务之一,到2017年7月已完成了第一个3年周期。总体而言,试点区域改革工作整体运行良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与深化,一些问题涌现,这对推广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碍和冲击。在总结改革既得成效的基础上,探寻改革所遭遇的困境与流弊,提出改进建议,以期促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深化发展。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成效

1.“选择性”教育改革理念得到普遍认同

“当前教育中一大弊端是学生‘被教育或‘被学习。”[1]学生无法掌握学习自主权,其自身潜能自然难以发挥。为此,就要学会尊重学生的“学习选择权”,为他们提供适合的教育。此次浙江省与上海市学业水平考试改革便遵循了“选择性”的教育改革理念,进行了一系列具有突破性与创新性的制度设计,赋予了学生一定的“学习选择权”。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选择性”的教育改革理念逐渐得到了师生们的广泛认可。对“在你选择高考科目的时候,最关键的人是谁?”一题的回答中,浙江省有82.7%的学生选择了“自己”选项。可以看出,当学生选择考试科目时,其自身主观因素起主导作用。而在被问及“为何选择这几门学科进行高考?”时,55.58%的学生选择的原因是“对这几门学科感兴趣”,19.16%的学生是因为“为了选择一个好就业的专业”,18.74%的学生是因为“这几门学科的成绩好”。选择“父母的意见”和“老师的意见”选项的人数很少,且比例均未达到5%。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学生们对于“学习选择权”的接受与使用。此外,笔者在上海调研时发现大多数高中校长对“选择性”教育改革理念持拥护态度,有位校长更是发表了“选择即公平”的教育观点。由此可见,广大师生已经逐渐认识到了“学习选择权”的重要性。可以说,正是源于选择,学生的需要与诉求才真正得到重视和关切,个性与潜能才切实得以彰显和挖掘。

2.高中校本化课程开发与建设成效显著

充足、多元、特色化的课程供给是确保学生“学习选择权”得以实现的重要基础。“学生的个性发展差异需求是课程建构的出发点。学生的需求不同,教育的供给也应该不同,作为学校教育服务的最重要的产品——课程,就应该是多样的、可以选择的。”[2]在此次浙江省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过程中,高中学校非常重视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建设,并取得显著成就。

浙江省嘉兴一中初步形成了以“厚德、博学、力行”为核心精神,以“引领青年,就是引领未来”为基本理念,以“两大类三板块九领域”为基本架构的多层级的“旗帜”型课程体系。澄潭中学根据学校的培养目标与特色追求,构建了由科学类、人文类、艺术类三级课程组成的核心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和部分选修课程),“兴趣特长类”“生存技能类”“社会实践类”三个系列组成的选修课程,形成了以“火箭模型”为基本架构的学校课程框架,等等。这种特色化的学校课程开发,不仅增强了学校课程供给能力,使学生具有更多的可选择性。同时,也让学校的教育文化传统得以延续与传承,使学生具有了深度的家校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

3.学生学业负担有一定程度的减轻

对于上海市,此次改革有效减轻了学生的学业负担。首先,“3+3”选考模式缓解了学生的考试心理压力。在原先的“3+1”模式下,学生最多只能在政史地理化生中选择一门作为考试科目,万一该科发挥失常,高考总分落差会很大。实行“3+3”模式后,学生则可以选择3门,降低了单科考试风险,缓解了考试心理压力。其次,考试次数与时间的合理安排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学生的学业负担。等级性考试除地理和生命科学外(安排两次),其余各科只安排一次考试。合格性考试则遵行“随教随考随清”原则,安排在相应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由此来看,此次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最大程度地避免了对高中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干扰,较好地兼顾了学业水平考试的鉴定和选拔功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适切性,减轻了学生的学业负担。

针对浙江省而言,改革则经历了一些波折。2017年1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浙意见》)中规定:“学考与选考分离,实行分卷考试。考试安排在每年1月、6月举行。学生首次进行学考不得早于高一第二学期,科目不得多于3门,须于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各科目学考,每科仅有1次考试机会,不合格者可申请再次考试。学生高三起参加选考科目考试,学考合格方能报考相应科目的选考。”从《浙意见》征求意见和问卷调查情况看,基层学校对这一调整的总体支持度很高[3]。可见,此次改革充分考虑到了高中的现实需求,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学生的学业负担。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问题

1.学业水平考试的选择价值弱化

“选考”是此次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一大亮点。学生可以依据高校所发布的专业要求与自身兴趣特长,在6~7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与选拔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拔考”),并将考试结果计入高考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该项举措赋予了学生与高校更多的自主选择权,意在提升高校人才培养和学生个性发展的匹配度,从而促进高校的特色化发展与学生的个性化成长。然就浙沪两地来看,其选择价值正在面临挑战。

学者们通过调研发现,诸多学生在进行“6选3”或“7选3”的科目选择时,不是出于自身的兴趣特长,而是通过探听他人的选择意向,进行选择博弈。为何会产生这种现象?由于学生通过自由选考所产生的科目组合较多,为了处理各科之间的分数等值问题,沪浙两地均采用了常模参照的计分方式,即各科按照预设比例对学生的原始成绩进行等级排位,依据排位等级进行赋分,所得赋分即为学生所获的最终分数。然而该计分方式存在一定的漏洞。以“上海方案”为例,它将“选拔考”科目的成绩划分为11个等级,最高级赋分为70分,最低为40分,相邻两级差3分。无论报考该科目的人数多少、质量高低,考试成绩是否呈正态分布,只要學生所得原始分在排位中位于前5%,为最高级A+,就会被赋予满分70分与统考成绩直接相加,供高校招生所用。各科同等级同分数,“这就给考生传递了一个信号,就是他的最终成绩除了取决于自身能力外,还取决于跟他同时报考这门科目的学生能力”[4]。“选考”制度的施行是为了给学生提供一个依据自身特色选择考试科目的机会。但在选择博弈现象中,学生在进行选择时所依据的并不是自身的兴趣爱好而是利益权衡的结果。这样一来,学业水平考试的选择价值就逐步丧失了。

2.学业水平考试的区分效度低下

按照《学考意见》,“选拔考”成绩要依照规定比例,以“A、B、C、D、E”5个等级呈现。但高考为选拔性考试,目的在于区分优良,需要高区分度,显然5个等级远远不够。因此,沪浙两地皆进行了等级细分处理。上海市试点方案将等级细分为11级,两头各占5%,中间各占10%,相邻等级之间的赋分差为3分。浙江省试点方案则将其细分为21个等级,相邻赋分差同为3分。

将原始分进行等级转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处理了各科之间的分数等值问题,使成绩具有了可比性。但等级比例划分不当容易使区分度过低,产生考试成绩“同质化”问题,影响高招的顺利进行。例如,2017年上海市高考考生人数为5万人,浙江省为29.1万人,倘若将这两地的等级划分比例应用到考生人数为86.3万的河南省或75.7万的广东省,就会产生大量的并列高分,难以对考生进行遴选。因此,各省要对5个等级进行细分是显而易见的,但如何划分才能讲究科学性,兼顾可行性,这仍需我们进行积极的探索。

3.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换算困境

除了区分效度低下问题,学业水平考试还面临着成绩换算困境。我们知道,为了处理科目等值问题,试点区域均采用了等级赋分。这种成绩换算方法看似合理,但其科学性仍需拷问。

以上海市的试点方案为例,它将等级分为A+、A、B+、B、B-、C+、C、C-、D+、D与E,共11级。各等级所占比例分别为5%、10%、10%、10%、10%、10%、10%、10%、10%、10%、5%。所赋分数最高为70分,最低为40分,相邻等级赋分差为3分。首先,观察其等级分布。从表面上看,其分布两边少中间多,考虑到了统考成绩为正态分布的情况。但实质上,去除两端,中间等级均为10%,呈平均分布。可见,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比例设置仍待完善,否则硬将呈现不同分布的成绩进行简单相加会有失科学性。其次,推敲其赋分标准。相邻等级赋分差为三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淡化“分分必争”,却有失公允。例如,两位考生的卷面分相差1分,却分别处于等级划分的关键点,就会生成3分的分差,后者若想弥补,其统考成绩必须高于对方3分。因此,将相邻分数级差为3分的“选拔考”成绩与相邻分数级差为1分的统考成绩相加会有失高考的公平性。“高考制度本质上是一种稀缺高等教育资源的分配机制”[5],科学性与公平性是其基本属性,因而我们要积极探索、集思广益,解决成绩分布与赋分标准问题,突破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换算困境。

4.学业水平考试的专业化建设亟待突破

虽然经过沪浙两试点省市的积极探索,当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理念与制度设计已基本确立,但作为我国的基本考试制度,其专业化水平仍有待提升。首先,命题制卷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我国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工作主要交由教育行政部门所临时召集的人员进行。反观欧美发达国家的同类测试,如PISA、TIMSS等测试则拥有专门的教育测评机构与专业的试题研发团队,在进行试题开发工作时,来自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员在不同层面上组成梯队,紧密配合[6]。对于一场考试,命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就像考试的根基,倘若出现一点漏洞,便会在考试结果的使用阶段衍生出一系列问题。当前学业水平考试肩负“合格考”与“选拔考”的双重功能,包含标准参照测试与常模参照测试两种不同性质的考试,需要高水平的命题制卷水准做保障。由此,学业水平考试的高要求与我国有待提升的命题制卷水平形成了不容忽视的矛盾。

其次,管理与实施水平也有待提升。原先,学业水平考试只是评判高中生学业水平的合格性考试,得不到重视。考试管理面临经费少、人员不到位、技术水准低等一系列问题。考试管理跟不上,考试的实施过程也就难以保证,徇私舞弊现象屡禁不止。现今,学业水平考试已经成为影响高校教育资源分配的高利害性考试,涉及每一位考生的核心利益。较高的考试管理与实施水平是考试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因此,我国务必要加强学业水平考试管理与实施的专业化建设,健全考试管理机构,提升管理水平,积极引进域外先进管理技术,培养一支专业性强的考务人员队伍,严肃考风考纪,确保高考的公信力不受损害。

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改进

1.彰显学业水平考试的选择价值

要彰显学业水平考试的选择价值,首先要突破选择博弈困境。“田忌赛马式”的选科现象之所以会出现,归根结底就是没有处理好科目等值问题,学生们在选择过程中发现有漏洞可钻,便一发不可收拾。因此,处理好科目等值问题是走出困境的关键,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思路寻求解决办法。

首先,依靠先进的测量技术对各科分数进行等值校准。校准依据来源于各科考试取得该等级的难度差,也就是说“最终纳入高考成绩的科目成绩既要考虑某个学生在同考学生中的成绩,也要考虑这群同考学生的整体成绩”[4]。由此,学生进行选择博弈的意义便不复存在,其选择价值便得以体现。然而,究竟如何进行等值校准,这是一项牵涉多种测量技术的系统性工作,需要测量学专家與先进的测量技术作依托。因此,我国应当积极汲取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本国国情,进行方法设计,以便早日实现“选拔考”科目分数的等值校准。其次,交由高校进行各科成绩的权重设计。高考是为高校选拔优秀生源,因此,高校理应享有招生标准制定权。具体表现为不同高校可以依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确定“选拔考”科目要求,以及各科成绩所占招生录取成绩的权重。这样一来,学生们在进行“选拔考”科目选择时,便会依据各个高校的专业要求与自己的实力与兴趣进行选择,从而实现选考设计的初衷。

2.增强学业水平考试的区分效度

为了将“选拔考”成绩与统考成绩直接相加,浙沪两试点单位皆将等级进行了赋分处理。等级赋分的计分方式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生之间的分分必争,却导致了考试的区分度降低,干扰了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如何增强学业水平考试的区分效度呢?我们可以从几个方向进行探索:首先,从考试命题方向出发,增加试卷的区分度。优质试卷能够有效减轻后期进行等级划分的难度。其次,通过等级细化增加区分度。各省可依据往年考生人数与高校发放的招生指标以及试卷难度,运用测量学的知识将等级进行细化,直至符合高校的招生录取需求。再次,以改变评价方案的方式直接提升高考的区分度。杨志明主张采用“跨栏式”多元评估方案——依据高校与专业的要求,分别设定各个指标等级标准,然后通过“跨栏”的方式逐步淘汰申请人[7]。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区分度问题,达到选拔专业人才的目的。但是该方案还不够成熟,还需经过试点研究后方可投入使用。

3.突破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换算困境

根据上文分析,浙沪二地的等级划分方法所产生的等第成绩的分布状态虽然符合正态分布,但分布曲线相较统考成绩过于扁平。“等第成绩的分布曲线应与高考成绩的分布曲线形态基本一致,这样才能保证分布曲线横坐标的分数单位和性质基本一致,使成绩科学相加,达到选拔目的。”[8]决定正态分布形态的重要统计量数是标准差,因此,改善学考等第成绩的正态曲线形态,需要确定合理的标准差值。

杜習民曾对试点省份的等第成绩标准差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他发现浙沪二地的平均分与标准差所描述的正态分布曲线与实际赋分的直方图之间存在较大差别,因而产生了成绩“同质化”等问题。可见,进行“选拔考”成绩的标准差模拟预设工作是十分必要的。此外,他还对河南省近几年学考和高考原始成绩的标准差进行了研究,认为我们应当结合以往高考确定一个较高的标准差,作为学考“选拔考”科目成绩转换后成绩分布形态的模型[10]。只要选定了合理的标准差值,结合国家规定的的赋分范围,就可以根据正态分布表设置恰当的学考“选拔考”成绩的等价划分比例,确定合理的等级赋值,科学地进行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换算工作。

4.推进学业水平考试的专业化建设

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制卷问题与管理实施问题是当前专业化建设亟待突破的核心问题。针对我国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制卷的专业化问题,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改进:首先,国家须予以高度关注,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与制度保障。其次,要成立专业的考试命题机构。“考试命题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多方共同完成,成立专门的考试命题机构,不仅能充分协调各方关系,更可以使考试命题正规化、专业化,避免临时组合对命题质量的影响。”[9]再次,培养一批专业素质过硬的命题人员。命题队伍素质的高低能够直接影响命题质量的好坏,像学业水平考试这样高要求、大规模考试的命题制卷工作更需要一支专业化的命题队伍。命题技术也要提高。我国进行试卷设计主要依赖于经验判断,技术水准较低。因此,我们要主动进行命题技术的本土研究与域外引进工作,不断提升命题技术。最后,要建设优质题库。“题库建设是教育考试走向专业化、规范化的主要途径,也是目前先进考试机构的主要工作模式”[10],具有高效、灵活、先进等优点。

突破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的实施困境,是推进其专业化建设的又一有效途径。政府要给予支持,建立专业化的考试管理机构。这样一来,关于考试管理与实施的一系列问题都能够在机构内解决,工作效率大大提升。要加强考试工作人员的培养与培训,尤其要构建一支强有力的监考队伍,严整考场纪律。要完善考试管理制度,将考试管理实施工作程序化、规范化、透明化,对考试过程实施全程监督,构建科学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

参考文献

[1] 顾明远.把学习的选择权还给学生[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12(01).

[2] 李希贵,秦建云,郭学军.构建可供学生选择的普通高中学校课程体系的实践研究[J].教育学报,2014(01).

[3] 孙光明.坚定方向深化完善推动高考改革纵深发展——浙江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的解读[J].中国考试,2018(01).

[4] 柯政.“选考”制度下的“田忌赛马”:原因与对策[J].教育发展研究,2016(18).

[5] 柳博.选择性:高考制度改革的机遇与挑战[J].教育研究,2106(06).

[6] 木夕.学业水平考试亟待提高命题的专业化水平[J].教育测量与评价:理论版,2013(09).

[7] 杨志明.高考招生多元评价的区分效度——兼论“拼盘式”和“跨栏式”多元评价方案[J].教育测量与评价,2016(05).

[8] 杜习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转换问题探讨[J].中国考试,2017(11).

[9] 朱玉山.高考改革“豫”论[M].郑州:海燕出版社,2017.

[10] 褚慧玲,贾林芝,顾春梅.新高考招生制度下学业水平考试的题库建设——基于上海市的探索与实践[J].教育测量与评价,2016(05).

【责任编辑  关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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