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2018年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76万美元,已经进入世界中高收入阶段。逐步建立起与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的具体行动,也是践行“儿童利益最大化”社会理念的重要途径。
完善政策体系,为儿童福利提供制度化保障。在政策创制方面,江苏省自2009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起,陆续出台了10多个文件,逐步建立起涵盖生活、医疗、教育、安全、司法、就业等保障内容的立体式儿童福利政策法规体系。2014年12月,又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文件出台《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在制度上形成与当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体系。2018年5月,省民政厅牵头省级机关8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细化困境儿童分类,提升精准保障水平。在政策衔接、机制整合方面,完善了康复救助制度,通过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临时救助等制度相衔接,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将困境儿童优先纳入教育资助体系,实施孤、残、贫困儿童就学资助计划,完善助学金制度。构建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
健全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关爱服务水平。江苏省围绕基层儿童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基础服务平台。省委省政府已连续两年将高标准建设200个儿童“关爱之家”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福利机构、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对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全部实行实名制管理,开展常态化培训,保持队伍稳定。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库,为精准服务打下坚实基础。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健康档案,开展基本卫生保健服务。
宝宝和保育员“妈妈”在做幸福“亲子运动”
构建支持体系,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江苏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关爱保护。省民政厅明确要求各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儿童福利项目占比要达到30%以上,并在全省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考核中,规定了儿童福利工作引入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分值占比。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和志愿者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家庭教育指导、权益维护等服务。部署开展公益创投并积极动员各地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引导和规范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各类社会力量在儿童福利领域开展活动,助力服务功能拓展和服务内涵提升。支持鼓励爱心家庭为有需要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家庭寄养、爱心助养等服务。有关部门主动与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等密切合作,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科学家教进万家”“七彩假期”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拓展延伸了儿童福利工作内容。
强化监护体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儿童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营造关心关爱儿童的良好社会环境,强化全社会保护儿童权利的公众意识、家庭履责的法律意识和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引导监督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开展未成年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工作,对问题家庭进行排查梳理和监督干预,对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依法予以惩处。通过委托监护等方式,将所有监护缺失的儿童全部纳入监护范围,切实兜住未成年人保护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