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 月
蓝月,本名帅美华,1978生,九江小学教师。作品见于《星火》《创作评谭》《百花洲》《江西日报》《江西工人报》等报刊。江西省作协会员,江西省第五届青年作家改稿班学员。星火柴桑驿驿长。
荞麦老太太抖抖索索,费了好大的劲,才从口袋里掏出那只她早就备好的打火机。她用力按了一下,明亮的火花从底下蹿上来,像一朵紧包住花心的红玫瑰。在她右手去桌上摸索那叠稿纸时,一只猫跳了进来,幽蓝的眼睛直瞪着那闪动起来的火。房间里,已经好多天没有亮光了。等右手够着了纸,左手上的火花却因大拇指无力继续按压打火机,而熄灭了。“很好,这手已经不是我的了?”荞麦老太太嘟囔着,用手背摩挲着那几页薄薄的纸,纸页泛黄,纸角蜷曲着,像开了花的馒头。最上面那张纸,颜色很新,是老太太一个月前才加上去的,上面像重影一样,叠着两行字:18岁以前,我以为我一生就是和一个男人一直相爱,直到死;81岁了,我只想找一个和我一样老的男人,请他真诚地告诉我:这可能吗?
火花再次亮起,最新的那张纸,纸角也跟着向上蜷曲起来,不同的是:它红扑扑的,泛着新鲜苹果一样诱人的光泽。那只猫像发现新鲜食物似的,猛地扑了上去。荞麦老太太急了,她没有别的武器,只好用她整个身子,向猫扑去:她不允许这只猫泄露她一生的秘密。这只猫知道的确实太多了,它对她干瘪的,像个破气球似的乳房和松弛下垂的皮肤,早就了如指掌。
打火机“砰”的一声,像老人易碎的骨头,跌落在地面。
猫受了惊,再次一跃而起,逃离了这间黑暗的屋子。
两天后,荞麦老太太的儿子走了进来,他看到自己的母亲穿着一件他从没见过的,碎花蓝布旗袍,侧卧在地上。一只猫缩在母亲的怀里,见到陌生人进来,“喵”的一声,迅速弹出了屋子。他“扑通”一声,跪了下去,眼角淌出一颗泪来。母亲的右臂像条射线,五根手指像射线发散出的触丝,指向一堆发黄的纸页。这些纸张有的被烧掉了一个角,有的被燎去了一个洞,有一张已经完全化成了焦黄的灰烬,还好,大部分的字还在。
荞麦老太太的儿子以为那是母亲留给他的遗嘱,他稍稍整理了一下,便迫不及待地阅读起那些被烈火考验过的文字。
我的第一个男人从没向我提起过离婚,这并不是说他有多爱我。结婚没多久,我就知道,他所有的许诺和誓言都是假的。他对我说“我会一辈子对你好。你的快乐,就是我最大的快乐。我绝不能容忍你受到一丁点儿委屈。”都是有目的的,像女人相中了一件衣服,便想把它买回去,男人为的也是得到一件商品。为了衣服,女人付出的是实实在在的钞票,而狡猾的男人想得到一个女人,往往只需要一张精心包装的嘴。这嘴在舌头的巧妙配合下,使每一段字句像瀑布一样飞溅下来,落到地上,郑重深情得像经历过千年、万年的慎重考虑一样。哪个少不更事,又对爱情充满幻想的少女,能架得过男人的甜言蜜语加软磨硬泡呢?
起初,我并不愿承认这是真的,我的一生就这样向一个谎言交托出去了吗?我不甘。我无数次地观察他,我想证明自己的直觉是错的,我曾经相信过的东西是永远存在的。我承认我是个头脑简单的女人,这些应该在结婚之前做的事,现在做又有什么意义?但我控制不了自己的心,它不甘啊!
结果当然是真的假不了。我生气时,把自己关在暗黑的房间里,他居然可以呼呼大睡到天亮。他在乎过我的情绪吗?我每次来例假时,小腹胀坠得直不起腰来,更别说吃东西了。他听老人说,这是子宫里积了寒气,少吃寒凉的东西,少用点冷水。看到我在洗碗,洗内衣,他就大发脾气,说我贱,自己不懂得照顾自己。难道我不知道疼惜自己吗?可家里就两个人,脏的东西今天堆在那里,明天还往那堆,我不洗,谁来洗?他洗吗?对,他是洗过。可每次他洗的时候,脸拉得像头驴似的,嘴里还像猪一样不停地哼哼,仿佛被人宰了一千刀,一万刀。我见不得那德性,我情愿损耗一下自己的身体,也不愿看到那张驴脸。他倒好,自己不做,反过来,还冲我发脾气。发完脾气后,见我不说话,还理直气壮地说,这一切都是为了我好。这还不算,还头头是道地讲给我的亲戚、朋友听,说我不识好歹,枉费了他的一片苦心。
那时,我太年轻了,只觉得委屈,却一时辩不出理来,但我心里知道真的爱绝不是这样的。真心爱一个人,是从对方的角度,为对方考虑,让她尽量地开心一点,舒服一些,而不是像驯猴子一样,去教训她,改变她,利用她。
他娶我,并不是因为爱我,而是因为爱他自己。他需要一个漂亮的花瓶来装饰他的门面。
人生的路上有无数个分岔口,每一步都逼着你去选择。在对的时间里,碰到对的人,这世间能有几人有这样的好运?我们大多数人总在爱与被爱间苦苦徘徊。说真的,我从未爱过他。我以为有了他的爱,我会慢慢爱上他,像绛珠草得到神瑛侍者的浇灌,回赠她一生的眼泪一样。他追求我时的百依百顺、似水柔情,给了我这样的错觉。在情爱的世界一片空白的女人,也更专情于她的第一个男人。当我做出了选择,把一颗心完完整整地交托出来时,却发现命运跟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我向他提出离婚。他怎么都不同意。有一次,争吵后,我铁了心,要离。往镇上去的路真的太长太长,我闷着头一直往前走,汗水和灰尘,像胶布一样粘在身上。他推着摩托车在后面跟着。天太热了,路上的石子,刺啦刺啦,冒着明晃晃的火星。在半山腰上,他中暑,倒了下去。我把他拉到自己背上,两只手抓住他的两条胳膊,一步一步,把他架下去。路边有个村子,我把他放在一户人家的竹床上。这个村子正好有个小诊所。赤脚医生掐了掐他的人中,给他服下两粒人丹,说:“歇一会儿,就没事了。”我返回到山腰上,找那辆结婚时买的摩托车。在控制一辆摩托车下坡的路上,我的胳膊、腿,全身的每一块肌肉都在不停地抖动。
不知是哪个好心的人,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他的父母。他母亲一路小跑着赶过来。她也是一个可怜的女人。她望向我的眼睛里没有愤怒,更多的是乞求。我赶快转过脸去,我受不了那目光。
我不敢把自己内心的凄苦告诉自己的父母。他们是比我还没用的人,又能给我什么帮助?在这个不知是怎样就陷进去的迷局里,我彻底绝望了。这世上的人,千千万,他为什么就选定我呢?这是我人生中必经的一个劫吗?
我也想过结束自己的生命。住所后面有一条河,这条河的水,太浅,不发洪水时,是淹不死人的。跨过河,走过几块水田,有一座山,我像只离群的小兽钻过乱草丛,爬到山顶。在那座小山上,我一待就是几个小时。当我割断所有不舍的情丝,准备往下跳时,对面马路上传来一声巨响,接着是一阵乱七八糟的叫喊,一辆中巴车翻进路下的水田里。一只只蚂蚁似的人,从车厢内钻了出来,当然有人受了伤。他们像爬虫一样在正在修的马路上蠕动着,黏稠的黄泥浆,拥到人的小腿骨上,每抬一步都像是走高跷。人生的每一步是不是都像走高跷,随时都有摔倒的可能?但倒了,你还是要爬起来,你总不可能把自己扔在黄泥地里吧?我把手蒙住脸,一步步往后退,一朵白嫩的山茶花在我的肩头划过,我碰落了花上的一颗泪珠。
在日子的磕磕绊绊里,孩子出生了,虽然不是我所期盼的女孩。我把所有的心思慢慢转移到孩子的身上。他不爱我,有什么关系?有一个新的男人将成为我生命的全部,他的血管里流动着我的血液,他的身体里有我的气息,我们血脉相连,心息相通。一个女人做了母亲,她的心境会自然而然发生连她自己都难以觉察的变化,也许她原来怯懦,但为了孩子,她会变得勇敢,有韧性,有时甚至是粗蛮,泼辣,面色凶悍。
当一个女人不再为爱情活着时,这是一个谜局的结束,同时她又陷进另外一个局里,同样还是因为那个男人,他现在是一个男孩的父亲。也许是家族的遗传,那个男人同他的父亲一样,刻板而冷漠,他们的内心根本没有一点温情,他们没有童心,也不懂童趣,他们给孩子的永远是规矩、要求和限定。在这样严酷的环境中,孩子的身心怎么能健康地发展?这个孩子,可是我一生的希望啊,我又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毁在我的手里?我买了很多婴幼儿教育方面的书籍,不停地阅读。我恳请他也来读一读,我从没想过,他为了我而去改变,只希望他为了这个家庭,为了儿子改变一点点。但那个自私又自负的男人,除了对我冷嘲热讽,就是对那些书嗤之以鼻。按照他的思维模式来回答,就是:没有谁教育我,我不也长大了吗?农村里自生自灭的娃,不一样有出息?在他的眼里,我所有的付出不但得不到肯定,反而被视为一种罪孽。
晚上,我带儿子出去散步,儿子碰到他的同学,很高兴,多玩了一会儿,回来得晚了一些。他站在门口,眼珠好像马上要崩裂出来,他大声呵斥儿子:“回来这么晚,你不知道晚上外面危险吗?”好像城市的夜晚,每一簇空气里,都浮动着豺狼虎豹。当然,他现在不敢明着对我喊叫,把我惹急了,我会举起刀来。但在儿子面前,我尽量不与他发生冲突,为了儿子能有一个和谐的家庭环境,我尽量去改变自己,迁就他,宽容他。
我勤勤勉勉地工作,下了班就往家里跑。为了这个家,我放弃了个人所有的兴趣和爱好,几乎每天都穿着同样的衣服,我没有时间和朋友喝茶、去KTV。可我又得到了什么?孩子慢慢大了,有一次跟他聊天,他说我懦弱,他要成为像他父亲一样的人。
我问他:“你喜欢你的父亲吗?”
“不喜欢!”
“那你为什么要成为他那样的人呢?”
“因为你们都怕他呀。”他将来是不是也像他父亲一样自私、粗暴和冷漠?
老天啊,这就是你给我安排的命运吗?是不是每个个体终其一生也走不出自己的宿命?
有天夜里,我睡着了,模模糊糊听到有人在说话。我以为自己在做梦,自己是醒在一个梦中。我听到一个声音问:“这么晚了,你还给我打电话,你老婆呢?”
“就在我身边。”
“啊?”
“别担心,她睡着了。”
听到这里,我还以为自己是在梦中。
“她真的睡着了?”
“睡得和猪一样,不信,我叫她几声,你听听。”
我听到他叫我的名字,还用手推了一下我的身体。我突然明白过来,梦越过了云层,化为了现实。我配合着他,翻了一个身,嘴里嘟囔着——“别动我。”鼻腔里发出更浓重的鼾声。
“听到没有,她睡得跟个死人似的!”
我手握着拳头,强压着要往外蹦的心脏,想听听他们在说什么。后面的话,我实在耻于叙述。我大拇指上的两片指甲剜进了肉里,皮肤上却没有一丝的痛感。
那一晚,忍耐最大的成果是,我知道了那个女人的名字。两个月后,我拿到了他出轨的证据。
离婚。孩子归我。这似乎是我蓄谋已久的结果。
十年光阴,一晃就过了。二十岁到三十岁,那是所有女人最妖娆的年纪。这三千六百多个日夜,应该时刻都有光芒在闪烁啊,这是上天赐予女人最好的芳华啊。可这最美的十年对我来说是晦暗、沉重的铅灰色。唯一一抹值得回忆的亮色是订婚时,他的一个八岁的侄女,见过我后,我走到哪里,她便跟到哪里。她的眼睛像追光灯一样追着她见过的第一个明星,生怕一眨眼,那个明星就消失不见了。
面对镜中那张臃肿、倦怠的脸,我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当初是如何清绝脱尘,貌美如花了。十年光阴两茫茫,人未老,珠已黄,怎敢回首细思量?命运逼我做出了选择,我要做的是赶紧调整自己,安排好以后的生活。
单位来了一位新同事,跟我年纪差不多。她的孩子跟我孩子年纪差不多,且转到了我儿子那个班。因两个孩子常在一起玩,我们的接触自然多起来。她做得一手好菜,人又温和。她给我看她的QQ空间,她真是个好母亲,里面图文并茂地记录着她孩子成长的点点滴滴。我一边看,一边称赞。突然一张合影照中的一个男人跳到了我眼前。我的心猛地一颤,我问她:“这是在哪里拍的?”
“关帝庙!”她以为我感兴趣的是地方。
“在哪个省?”
“离我们只有几十里。”
“哦——”
她笑了起来:“怎么?你也喜欢游山玩水?下次,我带你去玩?就在北山公路的路边,那是一条古驿道的重要关口,是古时吴国和楚国分界的地方,下面有块界碑,上面刻着‘吴头楚尾’四个字。关帝庙,建在峰顶,地势显要,风景还是很不错的。”
我的手指触到照片上那个男人的脸,“他是你的朋友?”
“是啊,经常在一起玩。”
“哦,”我的心像掉进热锅里的青蛙,伸直四条腿,全力向上蹦跶着,“他是做什么的?”
“怎么?想认识他?他可不是一般的人哦。”
看到我沉默不语,这个叫谭清华的同事拍了拍我的肩膀,向我发出邀请:“下次,我们组织活动,你和我们一起去玩,我介绍你们认识。”
我以为此生再也不会与之有交集的这个男人,经过十年的沧桑,又兜转到我面前。命运是什么?是永远不可预知?还是事先被谁设定好程序,一切尽在程式之中?在那个暗涩的十年里,在每个漫长无边的夜晚,我睁大黑暗的眼睛,他就像君主一样从云层中缓缓降临。我十年的不幸,是不是就是从认识他开始的?是他提升了我爱的阶梯,又封死了我爱的路途,在爱的天国里,我无路可走,从而选择了另一个国度。
我从没有恨他的意思,遇到他时,他的孩子刚出生。作为有成就的毕业生,他回母校做的精彩演讲,深深地震撼着我。那时他住的是单位的宿舍,进门就是卧室,一张大床占据着卧室的中心,天蓝色的床单上印着白色的大花,同样蓝色的被子,叠得齐齐整整。我有意不去看那张床。我的目光落下去,看到的不是齐齐整整的被子,不是平平坦坦的被单,是凌乱不堪的布的褶皱,是被浪翻滚,溅起的水花,是扭结在一起的两具身体。看到过那么多的床,我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有这样的幻觉。
当然,我去他家的次数很少。那时我还是个学生,能自由支配的时间很少。一个周末,我来还一本书,我敲门,家里没人,我没有马上离开,在楼下的樟树下站了好久。一个穿着黄色僧衣的年轻和尚走过来,向我募捐。他向我打开一个本子,上面写着捐款人的姓名和金额。和尚说,寺里正在修一座大殿,资金不足,派他出来筹钱。和尚还说,善有善报,积德改命,他回去后,将把这些行善的好心人的名字,刻在寺里的功德碑上,日日为他们诵经,祈求佛祖保佑他们一生平安、幸福美满。我拿出身上仅有的5元钱(那个时候,我一个月的生活费也只要15元),在那个本子上一笔一画地写上他的名字。我知道那个僧人是假的,他就是个江湖骗子,他说的话也全是骗人的,但我愿意被他骗,因为我的目的已达到了,我可以虔诚地,正大光明地,在一张纸上,写下他的名字。
但这件事,我从未向人提起,包括他,及至,他成了我生命中的第二个男人,我也没有。不是忘记了,是我要信守自己的承诺,我要对得起自己的爱。我相信这世间有高于一切的、神圣的东西,无须去验证,它永远在我的心里。
爱一个人是甜蜜的,也是痛苦的,特别是爱一个你不该爱的人。如果真有一架天平可以称出甜和苦的重量,那它还是称不出爱的重量。
十年前,我选择了离开,封死所有即将喷涌的泉眼,默默地,我下了那辆同行的绿皮火车。他站在车门口,我的手心里还留存着他拉我上车时,从他手心传递到我手心的热力。我一步步,走得很慢,但我没有回头,我也不敢回头,我怕一转身,被列车带动起来的风,会撞落我满眶的泪水。我不需要别人的怜悯,我把自己的脆弱全部埋藏进夜晚。
十年后,我变了,我主动地接近他,有意无意地向他请教。凭着一个女人的直觉,我可以感觉得到:他内心的那个角落始终是空的。那个日日和他相见的女人,并不懂他,相知相惜,相契相合,那个女人根本无法走进他内心的那个世界。我当初的退让,带给他的,未必就是幸福。这种直觉给了我极大的勇气。
我精心安排自己的时间,他喜欢什么,我便开始学习什么。他喜欢喝茶,我便开始学习茶艺;他情趣高雅,我便开始种兰、种菊,听音乐,读书,学习写一些短小的文字。网络的普及,交通的便捷,为我提供了丰富的学习资源。这是一个多么好的时代,只要你有恒心,有毅力,想学什么,都是可以学得到的。为了让自己苗条起来,我针对自己的体形,设计了一套形体操,每天不间断地做。我开始讲究起自己的发型和衣着,挖掘自己的气质。
他有一个独立的工作室,冬天了,里面摆放的还是单鞋,且每双鞋都很破旧。我暗暗记下他鞋子的尺寸,买来鞋底,扯好鞋面,学着妈妈的样子,在中指上套一个顶针,做起了针线。真巧啊,天空飘起雪花的时候,鞋子刚好做成了,针脚不是非常匀称,但也看得过去。
我没有给他打电话,而是直接来到他的工作室,我想试探一下上天的意思。敲门时,我的心也像手指下的声音一起狂跳。三声响过,门没有动。我等了等,又敲了三声,门还是没有动。我苦笑一声,转身准备离开时,门突然开了。他见是我,先是满脸的惊愕,接着嘴角一扬,像个孩子似的笑了起来,他说:“难怪我的眼皮一直在跳呢,原来是有贵客要到。”我把棉鞋递给他。他接过去,穿到脚上,走了两步,说:“好暖和,又合脚。”褪鞋时,他的手不经意间,碰到我的手,发现我的手一片冰凉,他顺势把他的大手压到我的手背上。一股热流从他的手心传过来,像电一样,击打着我,我赶紧把手抽了出来。这是他第一次主动握我的手。我装作什么也没有感觉到,说:“别脱了,现在就穿着吧。脚暖,全身都暖。”他又把这双新鞋重新穿上。
从窗口望出去,雪花像白梅瓣儿,轻盈地旋着。雪落是没有声音的,但它压下了一个小窗口外所有的喧嚣。我们面向窗外,静静地看了一会儿雪。他想起院中的梅花,拉我去看。梅树并不大,只比我高一些,细瘦的枝条上,疏疏缀着一些鼓胀起来的梅朵儿。有几朵梅瓣舒展开来,和雪一样,分不开颜色,幽幽的冷香,像细丝,在鼻尖游动。雪花越飘越大。我要走了。他剪下一枝开得正好的白梅,送给我。临别,他的唇轻轻地触了一下我的额头。我听到他嘴里,低喃了一句:“来生,谁是解衣人?”
这期间,很多人为我介绍对象。父母也劝我:“趁年轻,有合适的,再找一个吧,两个人过,互相有个照应,总比一个人过要强。”我一一拒绝了。孩子的奶奶也来找过我,她数落了一大堆自己儿子的不是,说那个女人根本不是个过日子的人,希望我能回去。但那怎么可能呢?她不知道,我是一个多么好强的人,既然做出了选择,就永远不会回头。
转眼春天到了,随着气温的上升,大地上的一切都热闹起来。春天的色彩是明快、艳丽的。在这个春天里,我的心也跟随着苏醒的万物,不自觉地飞扬起来。一个晴暖的周末,他说他知道北山深处有一片野生的桃林,天气又好,约我去走走。他说野桃花花期早,花又繁盛。
在路上,我问他:“关帝庙在这附近吗?”
他的手指指向我们对面的那座山峰,“你也知道关帝庙?”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山顶隐隐可见一些红瓦、飞檐,“那我们现在是处在吴国,还是楚国?”
“你想你是在吴国,你就在吴国;你想你是在楚国,你就在楚国。”
我伸手去打他的胳膊,“还说你是个博古通今的大博士呢,哪有你这样说话的,含混不清,不负责任。不是说有一块‘吴头楚尾’的界碑吗?”
他抓住我伸过去的手,“为什么要分得那么清楚呢?人世代谢,江山更替,沧海都变成了桑田,一块石碑难道不会发生变化吗?难道风雨不会改变它的形状?难道水流不会改变它的位置?”
“那如你所说,一切历史的、过去的东西,都是模糊的,不确定的。那些曾经存在过的事物,也没有具体的形象。方方圆圆,是是非非,一切都由你说了算?”
“对,由我说了算。”他停下步子,面对我,“也由你说了算!”
我推了他一下,“去你的吧。”
我们说说笑笑,虽是山林野径,枝丫纵横,也走得十分轻松。
跨过两条溪涧,转过几道小山梁子,“哇!”我大叫了一声。一棵棵粉白的花树,像灯笼一样点燃苍绿的山野。我们走到花树之下,密密匝匝的花朵,像烟,像雾,把我们重重包裹。我们像两只小蜜蜂,在花烟、花雾中,穿来穿去。三月的阳光,像调皮的小蚂蚱,钻过花隙,在我们身上,“噌噌噌”地蹦来跳去。
走得确实有些累了,喝了几口水,吃了一些带来的干粮,倦意袭来。他把手里的外套,铺在一处干燥的地方,说:“我们躺一会儿吧?”
我们并肩躺在三月松软的土地上。我闭上眼睛,享受这如真似幻的时光。三月的风软得如一摊水。树枝上的鸟叫声,媚得像一朵花。他也闭着眼睛。阳光像块白手帕,盖住他的眼睑。
这样不知过了多久。
“荞麦,”他轻唤了一声我的名字,“别人都叫什么花呀,什么英呀、凤呀,有那么多字可以做名字,你为什么单叫荞麦呢? ”
“因为我老实、本分呀。”我恍恍惚惚,发出梦呓似的声音。
“你还老实、本分?”他猛地腾起身子,脸对着我的脸,用力捏了一下我的鼻子,“你就是一只小耗子!”
我吃惊地睁开眼睛,正好撞到他那双被阳光洗过的眼睛,热辣辣的,也像阳光一样刺眼。我想起《红楼梦》里宝玉戏谑黛玉是耗子精的故事,“扑哧”一声笑了。他孩子似的目光,那么明净,又有那么一点坏。“小耗子偷香芋!”我笑得更厉害了。在花香和日光中敞开的身体,一颤一颤,像海面上起伏的波浪。突然,我笑不出来了,他的嘴压住了我的嘴,他的舌头像饥渴的婴儿在寻找母亲的乳房……
荞麦老太太儿子的脸不由得红了,像看了不该看的东西,他浑身不自在,胳膊抖动了一下,手中的几页纸,滑落到桌子上。灰尘像水沫一样溅起。荞麦老太太的儿子赶紧捂住嘴巴。在死寂的空气里,咳嗽声,像锯齿一样响起。猫又窜了回来,蹲在柜子顶上,一双幽蓝的眼睛直瞪着他。
荞麦老太太的儿子喘息了一会儿,目光再次投向脚边这具枯萎的身体。这是他的母亲,他好像是第一次认识这个女人。他摸索着,又把那几页纸抓到眼前。
这些年来,我反反复复思考一个问题。爱是什么?爱是奉献,爱是给予,爱是支持,爱是理解,爱是宽容。我觉得这些话,都说得太大太空了。最实在的表达是:爱是使对方快乐,这个快乐是你带给他的,你同样快乐,甚至比他还要快乐。最好的爱是快乐得到快乐的回应,更加快乐。当一个女人敞开身心和她心爱的男人一起去冲击爱的波峰浪谷,她是无比快乐的,用“欲仙欲死”来形容也不为过。可她的身体里,一旦留存着他的气息,她便把他当作自己的一部分,她希望他永远和自己是一体的。爱得越深,越执着,这种占有的欲念就越强烈。像母鸡守护她的领地,这个女人将变得敏感而可怜。她把一个无形的枷锁,自觉地套在自己的身上。她觉得唯有背负着这个枷锁,才可以心安。
因兴趣相投,我和清华,和他,还有一些朋友经常去北山玩,有时就在关帝庙。我现在对那里的每条小径都非常熟悉,就是没有看到那块“吴头楚尾”的界碑。我问清华。清华说去年还在路边见到过呢,现在怎么不见了?
他性格开朗,不拘小节,放得开,容易进入角色。杜鹃燃烧起来的时候,我们又一起逛山林子。清华带了一个小竹篮,专门盛杜鹃花,她准备做一些杜鹃花饼。半路上,他接过清华的小竹篮,挎在胳膊肘上,跑到人群的最前端,膝盖弯下去,“卖烧饼啰,卖烧饼啰!”学着武大郎的样子,蹒跚地,一边走着,一边叫卖:“武大郎烧饼,一文钱一个,一文钱一个,快来买哦,快来买哦!”大家顿时笑喷了。清华更是笑得直不起腰来。过了一会儿,他又扮书生,折过一支杜鹃花,走到清华面前,行了一个礼,用黄梅腔唱了一个诺:“小姐——”然后,拖腔拖调地念道:“这花开得正艳,小姐姿容绝代,戴上它,正是名花倾国两相欢……”大家又笑喷了。我也跟着大家一起笑,但内心的某个角落却在隐隐作痛,特别是看到清华羞羞涩涩地接过花时。我知道这是我自己的问题,所以我从不向他表达这种感受,也从不在面色上表现出来。我怕他知道这些后,有压力,不自在。我告诉自己这没什么,但这种疼痛像刺一样扎进肉里。我一次次按下刺尖,但刺永远都在。我知道这是爱的代价,和快乐一起衍生的是痛和苦。
我等他的电话,两天没有他的消息就焦躁不安,而他大多数时候是没有消息的。暑假过后,我发现自己怀孕了。
我问他:“你和我在一起快乐吗?”
“快乐!”
“那我们结婚,好吗?”
他说这样已经很好了,他不愿伤害另一个女人,还有孩子,他们是无辜的。那我呢?我就是有罪的吗?我错在哪里,就是因为爱吗?但我太好强了,我不会向别人乞求,特别是我心爱的人。
到了规定的期限,我一个人到医院里把手术做了。在后面休养的两个星期里,我多么希望他能打个电话来,问问我这些天为什么不和他联系,问问我这些天都发生了什么。我想象着我回答他问话时的情景:我的泪水像珠线一样流淌,但我强压着哽咽的嗓子,笑着说,没什么事,只是这段时间太累了,不想说话。在我想象的时候,我真的泪水涟涟。
但,没有,什么也没有。为了对得起另一个自己,我把他打入黑名单,发誓再也不理他。但当我看到他后,我又把什么都忘了。我微笑着投入他的怀抱,献给他这世间最美的微笑。他笑了,这世间所有的花,就开了。
孩子进入青春期后逆反心理格外重,我想他多读点书,见他在玩,便说他两句。他听见了,也像没听见一样,接着玩他自己的。我说第二遍的时候,他“砰”的一声,把手中的东西摔在地上:
“你烦不烦,有完没完?”
我不敢再说下去。我知道我再啰嗦一句,他就会摔门出去,我就要像一个孤魂野鬼一样,在城市的荒漠中,四处去找寻他。这样的事已经发生很多次了。我只能望着他,默默地流泪。
“哭哭哭,整天就知道哭哭哭。你有个做母亲的样子吗?”很好!我的儿子开始教训我了。
这个时候,我多么希望有人能帮我一把啊。
“娶我,好吗?”
在最艰难的时候,在内心最脆弱的时候,我又提出了这个最愚蠢的问题。一年一次,我问了他六年,我心里清楚,这是一个永远没有结果的问题,我只不过是想从他那里得到一点点的安慰,我太累了,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为了不给他这个人尽皆知的好男人,这个正人君子,带来任何一点点负面的影响,我说话、做事,尽量小心翼翼。我克制自己,把所有热烈的东西都压在心里。在人前,我装作和他只是泛泛之交,把十分的爱压缩成一分,可他又有多少人后的时间是属于我的?为了见他一面,我要精打细算,我还要精心伪装。为了爱他,我把自己层层卷进蜗牛厚重的壳里,时间长了,我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变形、扭曲,这些丑陋不堪的样子,我都认了,我只想他安慰安慰我,知道我的苦,我的痛,都是因为我在乎他,我爱他;是对他不舍,我才选择心甘情愿地背负。
他就是违心地骗骗我,也好啊。让我知道我在他心里是重于规矩,重于礼法,重于一切的;像镜子的两面,在这个世界上,我和他是永远也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只是迫于无奈,才去忍受这分离的煎熬。
即使他天天乞求我“荞麦,我们结婚吧?”我难道会为了自己的幸福,去伤害另一个女人,让他背负上道德的阴影,而心存愧疚?他不快乐,我得到他,又有什么意思?我在心底早已经认了,这一生就这样,做他脚下的一粒尘土,默默地陪伴他,我只不过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想试一试他的心,因为我不甘心。
可我忘了:人心是永远不能试探的。
我微闭着眼睛,躺在我的第三个男人的怀里。他是有名字的,他叫豆子,我喜欢这个名字。在以后的每个日夜,豆子一直种在我的心里。“豆子,你知道我这些年错在哪里吗?”我的手抚过豆子结实的臂膀。他比我略小一些,结过婚,又离了。“我太任性,又太较真了。别人爱不爱我,有什么关系?只要我一直爱别人,我就永远是幸福的。”
豆子把我揽在怀里,温热的手心,像烛光一样在我的身上游走。豆子,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性格好,又温柔,又体贴,我知道他是真心喜欢我的。他干那活时,特别卖力气,每次都把我侍候得舒舒坦坦的。在他这里,我才知道什么是女人,什么是被爱的滋味。他喜欢我喊他“豆子”,这个世上也只有我一个人喊他“豆子”。
“荞麦,你别再责怪自己了,你已经非常好了。”
“你觉得我好吗?”
“嗯,你是我见过的最温柔的女人。”
我嗤嗤地笑着,脸在他的下巴颌上蹭来蹭去。他密密的胡子茬,扎得人痒痒的,痒劲过了,脸上清凉凉的。他有北方汉子的粗犷,又有南方男人的深秀。我最喜欢看他唱《梨花颂》的样子:眼睑下垂,像喝了一点酒,在柔媚的旋律里,似沉思,又似微醺。
我一遍又一遍地对他讲,我像一个说书人在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向他讲我的故事。
我不知道,上苍为什么会如此眷顾我,把这样好的人送到我身边。在他怀里,我可以敞开每一个细胞。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我再也不用瞻前顾后,再也不用胆战心惊了。他能从我身上的每一个不起眼的地方,发现闪光点。他说,我是他见过的最完美的女人。
是清华把他介绍给我的,跟他接触两个月后,我就完全陷进了他的柔情里。当我独处时,我就默默地向上苍祷告,乞求上苍赐予他健康和福寿。我的生命里,不能没有他。
为了表明他在我心中至高无上的地位,为了让他知道我是一个多么纯情的女人,我一遍又一遍地给他讲我过去的故事。我绞尽脑汁回忆每一个细节,我尽量不遗漏任何一个角落。我要他知道我对他是多么信任,多么忠诚,我要把我所有的秘密都告诉她,因为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亲最爱的人,我们赤身相对,我们亲密无间。
他像一名学生听先生讲课一样,聚精会神地听着。你看,他听得多投入啊。他一定是被我的痴情深深打动了。他了解了我,一定会加倍地爱我。
他说:“别讲了。”
他一定是怕我在回忆中,再次陷进绝望和痛苦里。可他不知道,因为他的出现,我已经走出了困境。我怎么可能不讲,而让他对我产生误解呢?我的故事还没完呢。他并不知道,我对爱有多执着,我对我的第二个男人爱得有多深,有多苦。
“别讲了!”他又说了一遍。
他可能是误会了,他以为我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了。他不知道,我打定主意去爱一个人时,会多么坚定而热烈。现在他就是那个我热恋的人。不行,我一定要向他讲清楚,别让他误会了我。故事很长,我要仔细梳理一下。我理出我对第二个男人所做的一切牺牲,我慢慢地讲给他听。我要让他知道:今后,我也会同样对他的,甚至比对第二个男人付出的还要多得多,他是我下辈子的依靠,和他在一起,我的每一个细胞都像在蓝天白云下自由地飞翔。
“够了!”我心爱的豆子把我推开,从床上坐了起来。我以为他累了,赶紧闭上了嘴巴。
一个月后,豆子在没有任何征兆下,消失了。我多次去找清华,想找到联系他的方式。清华把她所知道的所有的线索都告诉了我。我到处去找他,像一滴水到大海里去寻找另一滴水。
这之后,我养了一只猫。每个夜晚,它都躺在我的怀里。我轻轻抚弄着它温软的长毛。夜太长,太长。它妖媚的叫声,像每个男人对我轻声地呼唤。
在我的心里,我早就原谅了这个世界,原谅了这世界上所有的男人。
荞麦老太太的儿子从口袋里摸出打火机,“呯”的一声,打着火。那只猫又扑了过来。荞麦老太太的儿子提起腿来,朝着它的肚子,狠狠地踢了一脚。那只猫像个刺猬一样缩成一团,“喵,喵,喵”地叫了一阵,趔趔趄趄,三条腿撑地,跳了出去。火光很明亮地亮了一会儿。荞麦老太太的儿子等母亲的脸完全黑了下去,他掏出了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