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希 王 倩 李 欢
(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上海 200240)
当前,在激烈的国际竞争局势下,我国亟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创新驱动型经济发展。创新型经济是以创新作为经济运行的发展导向和着力点的经济。大学,尤其是一流大学,在创新型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根据新经济增长理论,研发创新和人力资本是促进创新驱动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在因素。一方面,一流大学是前沿知识和技术生产的机构,当知识积累到某个临界值时,它便有可能产生溢出,通过技术转化实现区域生产力的提升。另一方面,一流大学也通过培养人才,尤其是创新创业人才,实现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注]GUERRERO M, URBANO D, FAYOLLE A. Entrepreneurial Activity and Regional Competitiveness: Evidence from European Entrepreneurial Universities[J]. The Journal of Technology Transfer, 2016, 41(1): 105-131.[注]CARREE M, MALVA A D, SANTARELLI E. The contribution of universities to growth: Empirical evidence for Italy[J]. Journal of Technology Transfer, 2014, 39(3): 393-414.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相继推出了“211工程”“985工程”等一流大学建设计划,显著促进了我国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水平的快速发展。[注]朱军文,刘念才.我国研究型大学科研产出的计量学分析[J].高等教育研究,2009(2): 30-35.然而,一流大学建设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能力还有待检验。有研究显示,我国一流大学建设计划对大学技术转化的作用并不显著,[注]YANG X, YOU Y. How the world-class university project affects scientific productivity? Evidence from a survey of faculty members in China[J]. Higher Education Policy, 2018,31(4): 583-603.我国一流大学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面也仍在起步阶段。[注]张天华,刘艳良.高校创业教育研究综述及问题对策分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5(19): 57-60.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简称“双一流”建设)中,对提升大学创新型经济贡献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指出要“深化产教融合,将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着力提高高校对产业转型升级的贡献率,努力成为催化产业技术变革、加速创新驱动的策源地”。
本研究尝试比较分析中外一流大学对创新型经济贡献方面的差异,为我国一流大学服务当前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政策启示。基于一流大学对创新型经济贡献方面的可比数据和案例,本研究重点探讨两个问题: (1) 我国与国外一流大学对创新型经济贡献存在哪些差距?(2) 我国与国外一流大学对创新型经济贡献的差异主要由哪些组织和制度方面的因素造成?
基于新经济增长理论,可以归纳出一流大学通过促进创新,进而推动经济发展的两条主要路径: 一是将科学知识转化为技术,进而推动经济发展;二是通过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来促进经济发展。在两条路径下,本研究重点选择了一流大学而非一般普通大学对创新型经济有独特贡献的指标,并综合考虑了相关指标的国际可比性、持续性以及数据采集的便捷性等因素,最终确定了以下三个反映一流大学对创新型经济贡献的指标:
1. 大学技术转让收入
该指标用于反映技术转化的规模。国内数据来自2014—2017年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情况统计资料》,采用了大学与企业当年技术转让的实际收入。国外数据来自大学技术管理者协会(AUTM)的《美国许可活动调查报告》(Licensing Activity Survey,ALAS),[注]AUTM. Licensing Activity Survey [EB/OL]. [2019-03-21].http://www.autmsurvey.org/statt/index.cfm.采用了技术许可收入指标,该指标是指将技术使用权利与他人共享所获得的收入。[注]钟卫,左毅.产学研合作效果测量: 理论与实践[J].中国科技论坛,2015(8): 51-57.虽然中美两国专利市场运作规则的差异使得两国在技术转化成效的度量指标上存在差异,但两者仍然具有一定的可比性。本研究将国内外数据统一单位并进行统计处理,然后将数据与世界一流大学组的均值做比值,得到该指标的得分。此外,由于技术转让收入可能较大程度受到大学规模的影响,研究在分析当中还补充了大学教师人均技术转让收入指标的对比分析。
2. 大学专利转让比例
该指标用来反映专利转化的效率。由于直接统计专利转化率较为困难,本研究采用了一段时期内的专利转让相对授权数的比例来反映转化效率。专利数据来源于“科技创新情报平台”(incoPat)数据库,该数据库涵盖了较为全面的专利信息。首先,本研究统计了2014—2017年国内大学专利转让数;然后,分别统计不同大学同期的授权专利数;最后将大学专利转让数除以授权数,得到四年内大学的专利转让比例。将原始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并与世界一流大学组的均值做比值,得到该指标的得分。
3. 大学高管及股东校友创业上市企业市值(后文简称“校友创业市值”)
该指标用于反映大学校友创业企业的经济贡献水平。国内数据来自国泰安数据库的724家创业板企业;国外数据来自BvD-Osiris-全球上市公司数据库中获取的NASDAQ主要国家市场的2461家企业。本研究选择了企业的主要高管及股东,包括总裁、副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等高管和持股5%以上的前10名股东(不含独立董事),并分别统计其所在大学包括学士、硕士或博士在内的校友人次。根据最近可得的2016年数据,计算每个企业主要高管和股东的人均市值,并以此为权重累加各个大学创业高管及股东校友人数,得到相应大学校友创业市值。统一中外数据的单位后合并数据,并对原始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将处理后的数据与世界一流大学组的均值做比值,得到该指标的得分。
样本方面,本研究选择了以美国为主的一流大学作为对标大学,主要出于两方面的考虑: 一是美国一流大学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方面较有代表性,比如美国东北部以及西海岸聚集的不少世界一流大学,在推动美国地区产业技术发展方面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注][美] 埃兹科维茨.麻省理工学院与创业科学的兴起[M].孙禺,袁本涛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二是美国大学相关指标数据较为完整,便于进行比较。
样本选择方面,本研究进行对比的前提是所选大学均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研究参考了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对大学进行区分,主要是考虑到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等其他世界大学排名采用了主观的声誉调查,而ARWU排名主要采用学术研究相关的客观指标,与创新的关系相对更强。研究选择了2017年ARWU前25名中的10所大学作为世界顶尖大学样本组,选择了ARWU排名76—100名中的10所大学作为世界一流大学样本组。[注]世界顶尖大学组样本包括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麻省理工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加州理工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西北大学—埃文斯顿、多伦多大学、杜克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组样本包括普渡大学—西拉法叶、罗格斯大学新布朗斯维克分校、波士顿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俄亥俄州立大学—哥伦布、宾夕法尼亚大学、加州大学—戴维斯、佐治亚理工学院、佛罗里达大学、亚利桑那大学。中国样本大学选择的是进入“双一流”建设名单中的大学,并分成两组: 中国顶尖大学组由ARWU排名前150名的6所大学构成,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一流大学组由ARWU排名150—500名的26所“双一流”建设高校构成。[注]中国一流大学组包括: 哈尔滨工业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京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东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湖南大学、吉林大学、兰州大学、南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厦门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大学。
数据分析方面,本研究对比了中外一流大学对创新型经济贡献相关指标的均值差异;此外,研究还将中国一流大学按照所在地区,分成东部、中部和西部三组,并分析比较了国内各地区一流大学与世界一流大学对创新型经济贡献的指标差异。
在案例大学选择方面,本研究从典型性、数据可得性以及对我国的借鉴比较价值等方面进行权衡,选择了美国斯坦福大学(后文简称S校)和国内一所“双一流”建设高校——A校作为分析案例。
1. 世界顶尖大学案例——S校
S校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是一所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研究型大学,在2011年至2018年的ARWU排名中一直保持第2名的位次。以科技精英云集而享誉全球的“硅谷”与该校在产业经济上形成了良性互动。硅谷中的企业能够充分利用S校科研成果开发新的产品,维持企业自身的行业领先地位;同时,S校能够从技术转化中获得许可收入,并将硅谷视为大学的孵化器,将部分科研成果转化给硅谷的公司,对硅谷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2. 中国一流大学案例——A校
A校位于我国东部地区,是一所中国一流、国际知名的研究型大学,近些年在ARWU的排名在位于101—150名之间。A校注重启迪学生创业意识,其校友在创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创办了多家国内知名科技和互联网企业。同时,A校与所在地区政府以及地产集团共建了创新创业集聚区,着力培育和孵化科技型初创企业,在孵项目主要为智能硬件、医疗健康、电子信息、环保及新材料、大数据等新兴经济产业。A校也积极推进和探索技术转化工作,推进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对国家科技进步和区域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
本研究案例分析部分主要参考了一流大学对创新型经济贡献的两个途径,从技术转化和创业支持两方面对案例大学进行分析。每个案例均从组织和制度层面展开资料搜集与分析: 在组织层面,主要考察大学内部实现或促进技术转化或创业的组织机构;在制度层面,重点探讨技术转化管理的相关制度、有代表性的创业教育和实践项目以及创业和技术转化利益冲突的平衡机制等。
图1(a)显示了中外不同层次一流大学技术转让收入指标的差异。结果显示,中国顶尖大学组的技术转让收入指标得分与世界顶尖大学组仍然存在较显著的差距,但已经与世界一流大学组持平,说明中国顶尖大学的技术转让水平基本达到世界一流大学的水平。另一方面,中国一流大学组的技术转让收入指标得分比世界一流大学组低65%,可见大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在技术转让水平上与世界一流大学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
图1 技术转让收入指标比较图
考虑到技术转让收入可能受到大学规模的影响,研究进一步比较了人均技术转让收入的中外差异。分析显示,由于中国大学教师规模相对更大,中国顶尖大学组的人均技术转让收入指标低于世界一流大学组25%,差距相对不大;中国一流大学组的人均技术转让收入指标比世界一流大学组低76%,这说明中国一流大学人均技术转让收入依然和世界一流大学存在较大的差距。
图1(b)对不同地区的技术转让收入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发现,我国东部的一流大学表现相对较好,指标得分比世界一流大学组低41%;西部一流大学表现次之,比世界一流大学组低66%;中部地区的一流大学则呈现“中部塌陷”,比世界一流大学组低71%。采用人均技术转让收入指标分析,研究结果也和图1(b)有相似的状况。总之,该指标反映出我国中西部的一流大学在技术转让收入方面与世界一流大学还存在较明显的差距,可能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偏低,校企合作机会不足有关。
图2(a)分析了专利转让比例指标在不同层次一流大学间的差异。研究发现,中国顶尖大学组的技术转让比例指标得分比世界一流大学组低60%左右;中国一流大学组则比世界一流大学组低70%左右。该结果说明,无论大学层次如何,中国一流大学在技术转化效率方面均与世界一流大学存在显著的差距,这需要政策制定者加以重视。
图2 专利转让比例指标比较图
图2(b)对专利转让比例指标进行地区比较。研究发现,我国各地区的一流大学与世界一流大学相比均存在70%左右的差距,并且地区差异不明显,中部略低于东部和西部的一流大学。该结果说明专利转化效率偏低的问题在不同地区普遍存在,可能更多的是由高等教育体制的问题造成,而与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没有太大关联。
图3 校友创业市值指标比较图
图3(a)是对不同组别一流大学校友创业市值指标的分析。结果显示,中国顶尖大学的校友创业市值指标得分虽然比世界顶尖大学组低81%,但已经超过世界一流大学组,是后者的1.34倍,其中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达到世界一流大学组的1.5倍。该结果反映出我国顶尖大学培养的创新创业人才经济贡献已基本达到世界一流大学的水平。另一方面,中国一流大学组在该指标上的得分比世界一流大学组低31%,说明国内大部分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在创业人才培养方面与世界一流大学仍有一定差距。
图3(b)是对不同地区的一流大学校友创业市值的比较。分析发现,在校友创业市值指标上,与世界一流大学组相比,我国东部一流大学低23%,中部一流大学低37%,西部一流大学低55%。该结果说明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更发达的地区,大学校友创业企业市值更高。
通过以上分析结果可以发现,我国一流大学在创业人才培养和技术转化效率方面均与世界一流大学存在一定的差距。研究进一步通过案例分析,探讨造成中外一流大学在创新型经济贡献方面存在差距的原因,以下归纳了三方面有利于大学技术转化和创业人才培养的组织和制度要素。
技术转化工作通常涉及科技成果的确权、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商业洽谈、技术成果的营销和科技成果专利权的维护等多项工作,因此在大学层面需要设立职能整合和专业化的机构。美国S校成立了技术许可办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 OTL),其中围绕技术转化工作建立了由41名员工组成的专业化管理队伍,包括高级项目经理、管理发明的授权专家、相关科学专家、行政管理服务人员、财务会计、专利代理人、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专业人员等。[注]STANFORD UNIVERSITY. OTL Staff[EB/OL]. [2018-08-07]. https://otl.stanford.edu/about/otl-staff.这些成员中,“高级技术经理”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们绝大多数都拥有理学或工学学位,不仅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同时也具有高技术企业创业的经验和敏锐的商业嗅觉,能够胜任一项技术从披露到转让全过程的工作,能与研究发明人、企业、法律顾问以及政府相关机构的官员等进行有效沟通。[注]李铭霞,吕旭峰.美国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的使命与专业化管理[J].世界教育信息,2015(21): 31-35.
在OTL的推动下,S校高效率的技术转化还有赖于全流程管理制度。该制度的突出特色是注重技术的市场需求,并对专利进行严格筛选。首先,OTL对师生员工的所有发明披露予以受理,并安排相关领域的专门技术经理与发明者、校内外专家确认技术的市场前景;其次,技术经理会确定发明的商业运作方式,并与企业展开谈判、签订专利使用权转让协定;再次,在专利申请阶段,由于美国专利申请费用高昂,S校规定只有在企业愿意接受专利许可之后,大学才会为其申请专利,有效避免了“僵尸专利”的出现;最后,在专利许可协议签订后,OTL还会继续跟进项目的运作情况,确保商业化进展顺利。[注]李铭霞,吕旭峰.美国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的使命与专业化管理[J].世界教育信息,2015(21): 31-35.
对比来看,我国A校在技术转化方面部门分散,涉及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法律事务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处和财务计划处等多个部门。技术转化缺乏专业化的部门和人员支持,可能不利于技术转化工作效率的提升。另一方面,我国大学注重专利申请,但对专利质量的控制往往不够严格。[注]刘斌,谢婷婷,赖举.高校专利转化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高校科技,2015(08): 50-51.比如A校在专利申请阶段,大学科研院和产研院会邀请校内相关专家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估,通过专家评估的成果无须获得企业的接受便可申请专利,这可能会使得专利不能很好地对接市场需求。
在创业支持机构方面,S校形成了创业网络(Stanford Entrepreneurship Network, SEN)。该网络拥有全校43家成员组织(包括大学项目和学生团体),不同研究领域几乎都有相应的支持机构,如帮助生物医学技术领域师生发挥潜力的生物设计中心(Biodesign),致力于改造世界能源系统的TomKat中心,帮助和鼓励下一代企业家的斯坦福工程学生商业协会(Business Association of Stanford Engineering Students, BASES),关注创业学生利益的商学院创业者俱乐部等。此外,该网络还设立了创业研究和教育机构,比如创业学习中心(Center for Entrepreneurial Studies,CES)对于创业公司或个人在创业中所面临的问题进行研究与教学。[注]STANFORD UNIVERSITY. Resources for Industry [EB/OL]. [2019-03-21]. https://otl.stanford.edu/industry/ resources.
创业网络的各个机构提供丰富的课程和项目,每个领域的课程和项目数量不一定多,但专业针对性较高,并且注重创业实践。例如,生物设计中心共计开设9门课程,既包括旨在帮助学生了解该学科市场需求、促进技术转化的跨学科生物设计创新课程,也包括数字健康生物设计、全球生物设计等领域前沿课程。[注]STANFORD BYERS CENTER FOR BIODESIGN. Stanford Courses[EB/OL]. [2019-03-31]. http://biodesign. stanford.edu/programs/stanford-courses.html.一些学院也开设了3—8门学科相关的创业课程,帮助学生结合专业特点学习创业知识和技能。[注]申潞娟.美国斯坦福大学创业课程建设研究——基于创业课程与专业课程融合的视角[J].世界教育信息,2016(9): 45-49.除了与学科知识结合紧密外,S校还提供了许多创业实践项目,并且注重与企业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例如生物医药领域具有代表性的SPARK项目每年为创业者提供15000—50000美元的资助,每周组织行业顾问与创业者进行研讨,为每个项目提供产品开发、临床护理和商业知识等方面的指导,以培养研究人员技术转化的能力。[注]SPARK AT STANFORD. About SPARK [EB/OL]. [2019-03-31]. https://sparkmed.stanford.edu/about-spark/.
对比而言,我国A校的创业支持机构均为全校性的机构或组织,集中为学生提供创业教育,主要以通识课为主。学生创新中心开设的18门校级选修课程,主要集中在制造和工程实践方面,面向大类的工科专业,对不同行业创业过程中的技术和市场指导较为欠缺。在创业项目方面,A校主要通过选修创业课程和创业竞赛方式来培养学生。项目运行过程中通常由校内教师进行指导,而企业专家参与较为有限;项目结束时,主要根据团队的结项报告进行评价,对实践和技术推广的后续支持相对不足。
大学教师的创业、技术转化等服务经济发展的活动往往涉及多方利益主体,还需要建立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调和潜在的利益冲突。美国S校在时间和财务方面制定了详细的利益冲突平衡制度。在时间分配方面,S校指出“大学咨询政策的前提是,这种外部专业活动绝不能影响教师对其全职义务的履行”。对此,出于有效激励的考虑,S校允许教师从事咨询的最长时限为每学季(Academic Quarter,共13周)13天,相当于教师每周有一个工作日可以从事校外的咨询工作,即“五分之一”原则。在财务方面,S校规定在专利许可收入中,15%用于行政管理费用,剩余的85%净收入采用“三三三”制分配,其中发明者获得1/3,发明人所在学院获得1/3,所在的系获得1/3,分配给院、系的专利许可收入主要通过奖学金基金和研究基金的形式用于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注]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 AT STANFORD UNIVERSITY. Stanford Policies [EB/OL]. [2019-03-31]. https://otl.stanford.edu/intellectual-property/stanford-policies.向个人和院系分享许可收益的做法,有助于强化对个人和学院技术转化工作的激励。
对比来看,我国A校没有对教师校外工作时间的明确规定,可能会造成大学学术研究和服务职能之间的矛盾。在技术转化方面,A校虽然有较明确的比例分配规定,但个人获得收益比例偏高,在50%—80%之间;而学校和学院获得收益的比例相对偏低,在15%左右。这可能不利于激励院校层面支持技术转化工作。此外,我国大多数职务发明产权归国家或科研单位,收益权归发明者团队及所在单位共享,收益权与控制权不对等容易产生权属冲突,可能影响大学技术转化的积极性。[注]张凤,贾明顺.论大学技术转移中的利益冲突及其应对[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50(01): 73-77.
综上,表1归纳了中外案例大学在服务创新型经济方面的组织和制度特征。
表1 中外案例大学服务创新型经济的组织与制度特征
本研究对一流大学创新型经济贡献指标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发现: 首先,中国顶尖大学虽然对创新型经济的贡献与世界一流大学还存在一定差距,但在技术转化收入、校友创业市值等方面已经基本达到了世界一流大学的水平。其次,中国一流大学与世界一流大学相比,在技术转化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面都存在较显著的差距。再次,中国一流大学对创新型经济贡献的差距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一定关系,在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一流大学对创新型经济贡献水平相对高于中西部地区的一流大学。最后,我国一流大学技术转化效率偏低的问题在不同层次和不同地区的大学普遍存在,成为制约我国一流大学带动创新型经济发展的主要短板。
进一步通过案例比较,本研究了解到中外一流大学在技术转化和创业支持的组织和制度建设方面存在一些差异。在技术转化方面,国外一流大学具有职能整合的技术转化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的管理制度,大学严格把握专利质量,重视专利对接市场需求,有效保障了技术转化的效率。相比而言,我国一流大学技术转化机构职能较为分散,对专利申请质量的筛选机制也不够健全。在创业支持方面,国外一流大学建立了以学科为中心的创业支持网络,注重围绕学科设立创业课程和项目,并在创业过程中提供企业的支持。我国一流大学的创业机构主要在学校层面,创业课程设计以通识课为主,创业项目对实践的指导也不够充分。此外,我国一流大学缺乏对创业和技术转化当中利益冲突的明确规定,可能不利于平衡大学服务经济与学术活动的矛盾。
为提升我国一流大学服务创新型经济发展的能力,本研究基于指标比较和案例分析结果,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 整合技术转化相关职能
在促进大学技术转化过程中,往往存在大学对接市场过程的不确定性。建立技术转化的专业化机构,对降低技术转化风险、提升技术转化效率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我国很多大学都建立了技术转化机构,但这些机构一般作为大学的二级或三级单位,统筹和调配大学资源的能力不足。[注]范晓波,钟灿涛.高等学校专利技术转化模式与机制研究[J].知识产权,2014(11): 38-43.建议我国在一流大学建设过程中,完善技术转化机构的建设。设立专门的技术转化办公室,将技术转化相关的人事、财务、法律、资产管理等职能都整合到统一的部门之中,并招聘具有专业知识和商业化经验的技术经理和相关辅助人员,提高技术转化机构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2. 实施技术转化全过程管理
当前,我国大学技术转化过程缺乏有效的管理,这是导致我国大学专利转化率低的直接原因。国外一流大学较高的专利转化率一定程度上得益于其技术经理对专利转化过程的全程管理。建议我国大学设立应用型学科领域的技术经理职位,并为技术转化提供全过程的管理和服务。在专利申请前期,技术经理负责与发明者讨论发明的潜在应用性,并咨询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家以评估发明的市场前景和可行性,随后再决定是否协助申请专利,以便保障专利有较高的转化率。在专利申请成功后,技术经理帮助发明者判断商业运作方式,并积极寻找可能会对该发明感兴趣的公司,与之展开专利转让的谈判。专利转让合同签订之后,技术经理还应继续跟进项目的运作情况,确保商业化顺利开展。
3. 构建以学科为中心的创业支持生态系统
当前,我国一流大学的创业支持的体系还不够完善,创业课程和实践项目也不够健全。[注]张昊民,马君.高校创业教育研究: 全球视角与本土实践[M].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建议我国借鉴国外一流大学的经验,以学科为中心来构建创业支持网络。首先,将创业课程融入不同学科专业课程体系中,结合学科特点,从创业认知、自我评估到如何成为企业家、如何运营企业等,循序渐进地提供创业的实用知识,增强学生对相关领域创业全过程的认知。其次,举办各种类型的创业活动,尤其要丰富不同学科领域的创业实践项目。在具体项目过程中,需要注重创业师生与企业专家的沟通交流,加强创业项目的后期培育和市场化。最后,加强创业理论研究,发挥大学的科研优势,夯实创业教育的知识基础,促进创业教育的科学化,以开发、设计出更完善的创业课程体系和创业实践项目。
4. 确立创业和技术转化的利益冲突平衡制度
大学贡献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时间、精力、财务等多方面利益冲突。平衡利益冲突的制度是保障大学基本创新能力的基础,也是大学服务创新型经济的前提。建议我国大学参考国外一流大学的做法,制定教师参与服务性工作的时间标准,确保服务社会经济活动与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不发生较大的冲突。此外,建议大学做好技术转化收益的分配安排,既能够激励和奖励研究者,同时也保障大学和院系有一定比例的获益用于继续支持研究,形成产学研的良性循环。
本研究尝试通过数据和案例比较中外一流大学对创新型经济的贡献,但研究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首先,本研究依据简化的原则,指标选择时关注一流大学的独特贡献,故没有采用一般大学也普遍适用的面上指标,如人才培养、毕业生收入提升等。因此,本研究所选指标可能不能反映一流大学对创新型经济贡献的全部。其次,受到数据来源所限,本研究国外样本学校选择的是北美的一流大学,对欧洲、亚太等地区的一流大学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最后,在探讨一流大学对创新型经济贡献的原因时,本研究重点关注的是校本层面的组织和制度特点。这些组织和制度嵌套在不同国家的社会、经济和教育体制当中,因此在进行比较和借鉴时,不一定能直接适用于我国,还有必要进行更深入的制度分析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