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韬宇,李延超
(上海体育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上海 200438)
群众性体育赛事是体育赛事的一个分支,它承载着全民健身战略、优化体育产业结构等目标的实现。回顾过去近十年的国家层面体育相关政策可以发现,群众性体育赛事的发展已经受到了高度的重视,从2010年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22号文件)到2014年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46号文件)再到2016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不论是资金扶持还是设施建设,市场环境优化或是资源开放,群众性体育赛事始终处于政策优待的有利环境,这为此类赛事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赛事的运作除了政策环境,少不了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以公司为代表的市场、体育运动项目协会为代表的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主体,不同的群众性体育赛事的组织机构设置不同,相对于竞技性体育赛事较为复杂,各类力量的协同已然成为这类赛事的特色,因此从实质上看,群众性体育赛事运作其实就是一个小型的社会行动系统,各要素间有机地配合协调完成既定目标。本文运用专门分析社会行动系统的帕森斯AGIL模型就我国群众性体育赛事运作系统进行研究,旨在通过规范的模型分析以提出系统发展的具体对策。
图1 群众性体育赛事运作系统
著名的哈佛大学教授、社会学家帕森斯(T.Parsons)在1953年正式提出了AGIL模型(又称“四功能模型”),由适应(Adaption)、目标达成(Goal Attainment)、整合(Integration)、潜在模式维持(Latency Pattern Maintenance)组成[1]。这个功能概念是与系统概念相对应的,他将单元行动作为了社会行动系统的基础,构建了行动系统,并把该系统分为四个子系统:社会系统、人格系统、文化系统、行为有机体系统。帕森斯认为这四个子系统分别承担着四种不同的功能:行为有机体系统承担适应功能,人格系统承担目标达成功能,社会系统承担整合功能,文化系统承担潜在模式维持功能[2]。该模型提出的出发点是出于使社会行动系统保持平衡状态的目的,帕森斯指出社会相关系统类似于有机生物体,内部各因素保证自身良性运转的同时协同配合,才能达到相对的稳定平衡状态,通过他在结构功能方面的研究,发现满足A、G、I、L这四个功能要求是社会行动系统要达到平衡时所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指任何一个社会行动系统都无法独立存在,为保持正常运作必须与外界环境发生联系,并能够适应环境,与此同时从社会环境中获取一定的可支配资源,在系统内部进行分配,以促进系统的平衡发展。
指社会行动系统需要明确并完成既定的目标,而目标划分次序级别,系统需要调动各层级力量和资源去达成目标。
指由不同组成成分构成的系统内协调、控制、调整各类要素和资源,有机组合后使得系统高效运作,即通过整合资源要素实现整体最优,同时协调各部门关系,避免和制止冲突的发生。
指在文化、精神、理念、规范、制度等一系列的软性和硬性条件下,系统可以有序规范地维持原有模式下的稳定平衡状态,促进发展对系统有利的文化与精神,杜绝不利于系统的不良行为。
图2 AGIL模型基本分析模式
结合适应功能对群众性体育赛事运作系统中的行为有机体系统进行分析,根据对适应功能的概念解释,其分析的核心在于系统所处的环境。
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举办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群众对于体育参与的热情,国家也强调实现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的平衡发展,群众性体育赛事作为群众体育参与的重要载体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改革之前群众性体育赛事资源获取的来源以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为主,作为早期赛事的“全权”管理者、运营者与服务者,政府及相关部门大包大揽、采取一刀切的粗放管理方式,带来了管理的僵化与低效,造成群众性体育赛事举办缺乏活力,群众参与率不高,出现了资金渠道单一、人力效率较低等问题[3]。在“放管服”的大改革背景下,社会环境也在不断发生改变,政府简政放权,社会市场迎来了发展的契机,在这种环境下,改革的红利终于也惠及到了体育产业。随着2014年国务院“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赛事活动审批,通过市场机制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的文件指示和同年《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的发布,群众性体育赛事系统内部进行了一系列相应的调整以适应政策环境,这充分体现了系统的适应功能。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简政放权,不少体育赛事改由社会组织或体育公司运作,包括人力、财力、物资、信息等各类资源的来源和协调都随之发生变动。在适应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群众性体育赛事中,能够反映上海群众体育事业发展进程的上海城市业余联赛已逐步形成了自己完善的有机办赛体系,详细规范了部门工作职责、竞赛规程总则、承办方法、资金扶持方法、宣传工作规范及要求、信息化平台使用指南、标识和名称使用要求、保险理赔注意事项、活动安全与医务工作要求、绩效评估方法等各类赛事工作指南,实现了典型的政府、社会和市场三轮驱动办赛模式。
群众性体育赛事运作系统为适应环境所做出的改变是为了提高办赛质量,减轻政府在赛事运作上的成本压力,激发社会办赛活力,促进政府与市场的资源共享和优化。但从现状来看,赛事运作系统在环境适应方面还存在一些“水土不服”的问题。政府赛事服务外包的类型和模式单一,政府为节约成本会选择非公开招标的方式,将部分群众赛事直接外包给熟悉的接包方,以完成任务为目的,使得社会办赛只是少数公司的“狂欢”,社会力量入圈受阻,并且导致办赛质量大打折扣[4];改革后体育公司办赛未能充分考量群众这一参赛主体的需求,而是将政府、赞助商等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与想法放在首位,在不适应环境中群众呼声的情况下,赛事的影响力传播也受到较大局限。
帕森斯的目标达成功能所对应的人格系统被重点强调的是目标的分级,不只是目标重要程度、完成先后次序的划分,还包括了系统内不同因素、不同组分所需要完成的目标。
从宏观层面来看,群众性体育赛事其根本是服务于群众体育的发展,与全民健身目标的实现息息相关。从历届的人大会议关于体育的报告中可以发现,全民健身始终是热门议题,不同阶段对于全民健身所要实现的目标都有着较为具体的规划与分工[5]。对于群众体育,各类国家层面、地市级层面的指导性政策文件数量在不断增多,其发展目标也在逐渐清晰完善。但对于群众性体育赛事,国务院的政策文件中多为一笔带过,大多表述为“繁荣体育竞赛市场”、“丰富业余赛事”、“完善业余体育竞赛体系”等过于笼统的话语;而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文件中,《体育赛事管理办法》(体竞字〔2015〕190号)中提到“商业性、群众性体育赛事取消审批,合法的法律主体(包括全国单项协会)均可依法组织和举办,自行确定或协商确定举办地点”,《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关于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也均是站在战略角度上指导各类赛事相关参与方在划定的规章制度内遵守秩序,积极开展赛事。
从政策文件的发布内容不难发现政府的“简政放权”在确切实施中,政府在践行自己监管者的身份,给予了体育公司等市场方较大的自由和发挥空间。服务群众体育、全民健身可以算作是群众性体育赛事运作中最高政府行政部门的现阶段目标,但许多地方行政部门在目标任务的传达过程中并未能对目标进行进一步细化,只是完成对上级政策文件的下发;而作为赛事具体执行方的体育公司,大多把保证秩序完成赛事作为办赛最终目标,仍旧依赖于改革前政府主办赛事的旧路径和制度,由行政层面的制度和规定驱动办赛,满足于最低完赛标准,缺乏对自身发展的更高目标要求。
相较于自然界中的生物系统,帕森斯所研究的社会系统中的资源、部门要素等的复杂程度并不低。要想有序有效实现系统运转,资源实现合理高效利用,各部门要素各司其职配合默契是系统所需要具备的整合功能。
群众性体育赛事规模虽不及竞技性体育赛事,但其运作系统内部角色、分工复杂,资源较为分散。群众体育赛事资源是一种生产投入要素,生产要素既包括劳动力、资本等物质资源,也包括知识、制度等非物质资源,体育赛事资源至少应包括资金资源、人力资源、场馆资源、知识资源和制度资源等[6]。进一步细化分析可以发现,群众性体育赛事运作系统中的组成要素不只有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体育公司等,还包括各体育运动项目协会、赞助商、体育科研机构等,其中资金资源的来源渠道可能涉及政府、赞助商等,不同类型、级别的赛事可能会有所不同,人力资源来源于系统中的各个组分要素,制度资源主要是由体育行政部门和体育运动项目协会提供,体育公司加以执行。各类资源的交叉配合是出于使赛事效益最大化的目的,这意味着握有资源的各部门主体间也需要交叉和相互配合,这种沟通交流是办赛的必要过程。各类资源科学统筹,合理协调,多方部门配合沟通,共同促成赛事系统的运转。
然而理想的最优资源组合状态往往是很难实现的。或出于个体利益的驱动,或各部门间缺乏沟通交流,群众性体育赛事系统内的部门组成间经常会产生不满、摩擦甚至是冲突,以致各类资源的流通与使用信息没能及时在系统内各部门间有效传递,资源往往在配置过程中无法充分发挥最大效用,在供给方面时常有效供给不足,无效供给过多,出现资源短缺或积压的现象[7]。这从宏观层面上直接表现为群众性体育赛事的数量和项目类型上供需错位;微观层面上部分赛事所呈现的服务水平、办赛质量差强人意。如2018年11月18日举办的“奔跑中国”系列赛事苏州马拉松赛道上发生了志愿者给选手“递国旗”事件,一时引起舆论热议,而在当月22日中国田协就这一事件发布了“任何仪式活动不得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不得影响选手间的公平竞赛”的通知,但在之后的绍兴国际马拉松、南宁马拉松赛道上依旧有志愿者递送国旗。这种现象充分反映了赛事运作系统内沟通不流畅,制度、信息资源无效传递执行的问题。
帕森斯AGIL模型中,潜在模式维持功能主要是由文化来履行的,这种文化其实是指整个系统为使趋于完美形态,内部各要素不断经历变化的过程中而呈现出来的一定的系统规律,对这种规律的遵循可以使系统达到平衡,实现期望目标。
在群众性体育赛事的运作系统中,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的以意见、通知、办法等形式发布的政策是整个系统维持正常秩序、制定具体行动举措的重要保障和依据。整理相关的政策文件可以发现文本内容基本围绕两大方面展开:一方面是鼓励、支持、引导以体育公司等为代表的社会资本力量进入体育竞赛表演业,另一方面是要求地方政府及相关单位加强扶持、监管等工作力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政策的内容强度“软硬兼施”,主体跨度“政企兼顾”,在整体布局上较为全面到位,有一整套的行动框架与指南。另外通过对部分发展迅速的群众性体育赛事运作情况进行了解,可以看出其运作系统内有着自身默认的秩序与规律,甚至已经形成了较为规整的办赛传统和办赛理念。如由政府部门主办、企业法人市场化运作的北京国际马拉松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办赛经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市场化运作理念,其一大特色就是注重公益理念的传播,在近几年的赛事活动中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活动,这种市场与公益相结合的办赛思想使得北马的赛事价值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和认可[8]。
在制度与文化的双重规范下,群众性体育赛事系统可以实现内部稳定模式的维持。但在赛事运作的实践中,往往很难实现对制度的严谨执行,对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政府简政放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其“事必躬亲”的压力,但取消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后赛事数量的猛增又确实加大了政府的整体掌控难度,使得政府与体育行政部门在制度执行上对于本级和上级制定的“事中、事后监管”实践收效甚微,对于赛事服务质量、资源调配、目标达成进度等情况的了解往往只是通过事后体育赛事公司的工作总结汇报等渠道,缺乏行而有效的监管机制;在全面取消赛事审批后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大致可以归为三类,一类是原属政府部门直接管办、后由体育赛事公司负责运作的大型赛事,一类是原本就由社会力量运作,有一定发展历程的赛事,最后一类是响应46号文件,享受政策红利进而新兴创办的赛事,但这三类赛事的运作系统都存在着些许问题,如发展年限较长的赛事坚守旧有的办赛准则制度,未能紧跟市场与环境的变化,新兴赛事的投机思想较重,未能扎根建立赛事自有的精神与理念。
图3 群众性体育赛事运作系统中的潜在模式维持功能
在现有的群众性体育赛事中,政府牵头引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专业体育公司竞标举办的这类型赛事数量在整个群众性体育赛事中的占比越来越高,因此改革优化政府的招标机制应受到充分的重视。市场上的体育公司其专业领域各有不同,水平参差不齐,而赛事又分为了不同的项目、级别、规模,因此政府的招标方式需根据其赛事内容、特点、运行方式等针对性地采取区别性的招标制度与措施,在严格的审核把关程序基础上开展公平、公正的竞标活动,坚决杜绝“围标”、“陪标”等行为。在规范、科学、公平的招标体系下要进一步探索、发展、创新包括制度、内容、方式等在内的招标机制。
群众性体育赛事运作系统为适应政策环境、市场环境,不断在市场化、商业化的发展道路上愈行愈远。而群众性体育赛事的中心始终是围绕着“群众”这一群体而展开的,固然赞助商、媒体与赛事的开发、盈利有着密切紧要的关联,但从政府、社会环境的角度出发,群众体育参与、全民健康是当下群众性体育赛事,也是体育公司所要实现的根本任务,因此体育公司需要在政府、群众、赞助商、媒体等各类利益相关者中达到一种相对平衡的状态。办赛过程中关注群众需求,倾听群众声音,提升群众的赛事体验,借助于口碑效应的宣传效果会真正扩大赛事的影响力。
目标达成的前提是有一个清晰、合理、详细的目标规划以便明确各阶段的任务。然而目前部分地方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对于国家层面体育政策的再制定较为乏力,对于短期、中长期的发展目标未能做一个清晰的规划,尤其是涉及到群众性体育赛事这个部分,更容易被忽视。地方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对群众性体育赛事发展目标的设立不仅要参考国家的政策文件指示,还要结合当地群众性体育赛事发展与群众体育参与的实际情况,目标的制定与规划上需要做到分工明确,将目标细化到各个子系统,建立子系统层级目标,以规范系统内各个部门的周期工作要求。
目标的达成往往需要推力(强制性手段)和拉力(自主性要求)的共同作用,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的目标规划形成了目标达成的外部强制推动力,体育公司的自我达标意识则是目标达成的内部自发拉力。体育公司作为群众性体育赛事的执行者,对于赛事最终目标任务的达成有着直接的影响,而自我达标意识的形成是对强制性目标层级体系的进一步补充,这种自主的目标达成观念可以使其在完成基本规定目标后以发展、超越的态度提升目标达成质量。这种自我达标意识会在专业体育公司不断积累增加的实践经验中形成,对于公司自身这个子系统和群众性体育赛事运作的整体系统都是十分难得的。
任一社会系统对于资源的依赖程度都是极高的,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资源处置利用不合理、不充分现象时常发生,群众性体育赛事运作系统资源交叉重叠的特点使得系统部分子系统内或子系统间的工作内容、职能含混不清。为了使资源的配置变得有效,将各组成间各自的职能、权责加以细化,建立完善的工位问责制度,可以最大程度上避免相互推诿情况的发生,如由政府协调控制的公安、消防等部门和体育公司的安保管理部门划清服务范畴,明确自身的职能和定位,做到在其位谋其职。
信息、知识、制度资源的无形性使得其流通往往需要借助一定的载体,而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就是一种便捷高效的方式。在群众性体育赛事运作中,赛事相关的信息、知识、制度等资源通常分散在不同部门甚至个别组分中,资源的分散性和不透明性增加了各部门的工作难度与强度。为使无形资源能够及时、全面被各子系统和各部门掌握,事前、事中的沟通交流是十分有必要的,借助于集体会议、群体邮件等多种形式完成资源的传递共享,也可以有效避免不同部门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纷争与摩擦。这种对于资源的充分配置和利用,可以使得部门间的配合产生“1+1>2”的效果,整个赛事运作系统的运转会更为顺利流畅。
群众性体育赛事运作系统的监督主体从来都不只是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如今随着新媒体等技术的发展,新闻媒体、社会群众等俨然已经成为了比政府更为高效快速的赛事监督者,而在这种近乎透明的监督环境下,赛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变得无处可藏。这种“被迫”舆论监督的情况是政府相关部门和体育公司所避之不及的,因此以政府等组织为代表的集监督、管理为一体的“监管者”需要主动出击,做到不仅仅是事后听取赛事工作报告,而是要通过安排职务职位专业办事的行政方法、调整分配经济利益实现奖惩分明的经济方法、运用法律规章规范要素行为的法律方法等多种监管行为,建立完善的赛事全过程监管机制[9]。
在行为准则被规范的前提下,群众性体育赛事办赛的具体制度、方式还有一定的自由发挥空间。为使整个群众性体育赛事运作系统能够在日新月异的环境中保持平衡,实现持续发展的态势,体育公司为首的包括体育行政部门、科研机构在内的多个参与主体应当推陈出新,反思总结内部的已有制度,加以修正与改进,并学习国外或其他领域中更为先进的管理理念,创新赛事运作的方式,培育并形成系统内有核心思想的多元办赛文化。
目前我国的群众性体育事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而赛事数量的井喷式增长和参与人群的日益密集给群众性体育赛事运作系统内的各部门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立足于群众性体育赛事办赛体制改革的现实背景,借助帕森斯的AGIL模型对群众性体育赛事运作系统进行条理性的分析,对于该系统的持续稳定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群众性体育赛事运作系统需要不断适应周围环境的需求,保证各层次目标的达成,并且能够整合多种多样的资源,维持并创新优越的制度和文化,最终以实现系统的平衡,也为“健康中国”、“全民健身”等国家战略的实现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