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闻起
摘 要:“三农问题”始终是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的问题,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是发展的重点。分析了山东省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加大农村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山东农村经济发展的措施,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山东省;农村金融发展;经济增长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04-0085-01 中国图书分类号:F224.0;F832.7;F127 文献标志码:A
改革开放40年来,山东省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1993—2014年,山东省的人均GDP均超过了国内人均GDP,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山东省金融机构存款、贷款余额在GDP中的份额都超过了50%,金融的发展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1 山东省农村金融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第一,从有关人员的研究中可以看出,随着山东省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农村金融可以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有效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进步,也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当地农村金融的发展。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市场的发展,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了农产品市场对资金的需求量[1]。
第二,资金是影响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的首要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既要从农村的正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入手,又要从参与农业产业经营的相关主体处寻找解决措施,比如乡镇属企业、龙头企业、农村个体经营等。
第三,从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和实证分析中能够看出,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金融相互关联。为持续强化双方之间的关系,应该为双方搭建有效的沟通渠道。
2 山东省农村经济发展的措施
2.1 实施针对性的担保措施,健全农村担保抵押制度
担保抵押问题具体分为两个方面。①健全担保机制,实施系统化的信用担保机制。②确定可以共担风险的担保机构或者担保者。建立与农村现状相适应的农村一体担保、邻里担保等互助担保机制,建立企业之间的信用、商业担保机制,多方筹资、政府补贴,鼓励广大村民出资,建立农业贷款担保机构,组建会员制或商业化的担保企业[2]。
2.2 建立防范金融风险的农产品期货市场
建立农村金融市场中介机构,为农民的利益代言,鼓励农民参与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各种交易活动,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
2.3 学习金融知识
在农村地区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农村金融机构开展支农业务的积极性,向农民宣传更多的金融知识,增强农民的金融理念,提高农民运用金融工具以及抵御金融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2.4 推动非正规金融规范化
国内农村经济发展的环境非常特殊,纯粹的商业性金融模式很难满足农村经济的发展需求。我国应该在农村地区建立和实施多主体、多层次的农村混合式金融服务机制,让非正规、正规化、政策性、商业性同时存在的垂直合作金融体系共同发挥作用。
2.5 为农村地区提供低成本金融服务
以低成本金融业务为出发点,结合农户的金融需求及农村经济实际情况,向农户提供简单的保险、贷款、汇兑、存取等低成本金融服务。银行通过提供基础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农户的基本需求。在起步阶段,要恪守微利、小额的理念,尽量降低经营成本,促进自身的发展。
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办理支农业务的监管标准,对农村吸收存款的相关金融机构予以监管,适当放宽“只贷不存”型金融机构在风险控制、会计准则、资本充足、信息披露等领域的监管标准,削减农村支农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成本。降低农村支农性金融业务的准入门槛,允许维持微利水平、业务简单、成本低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
3 结束语
随着经济的稳步发展,山东省农村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也在持续增多。金融、资本部门和市场应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提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改善农村金融生态,从而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
参考文獻:
[1]乔倩,潘焕学.农村金融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关系研究——以山东省为例[J].时代金融,2017(6):52-53.
[2]李想丽.山东省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