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明
(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上海 200231)
在本次研究中,研究对象为我院100例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将其分为两组后给予不同护理方法,观察对比两组患者的血压改善情况。
将我院2017年8月~2018年8月收治的100例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产妇设为本次研究对象,全部产妇对本次研究知情同意。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将100例产妇分为实验组和常规组各50例产妇。实验组中,产妇年龄为(46.4±13.2)岁;常规组中,产妇年龄为(45.7±14.0)岁。我院伦理委员会已经批准本次研究,全部产妇一般资料P>0.05,可对比。
1.2.1 常规组产妇护理方法
对产妇进行生命指标监测,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出现,及时对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1.2.2 实验组产妇护理方法
(1)心理护理
处于妊娠期的产妇存在情绪不稳定的饿特点,紧张、焦虑、孔距情绪严重,如果不能够给予其进行及时的疏导,产妇则可能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特别是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产妇,其心理压力相对更大,所以护理人员需要增加对其的关心,及时对产妇进行心理疏导,避免产妇出现心理问题,并提高产妇的护理依从性[1-2]。
(2)健康指导
多数产妇对相关医学知识不了解,所以护理人员应该对产妇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其中主要包括保养知识、护理知识以及疾病相关知识,以促使产妇能够对自身情况更加了解,加强产妇的自我护理能力,加快产妇的恢复进程,进一步保障产妇及新生儿的生命安全[3]。
(3)产后护理
因为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产妇需要使用硫酸镁等药物进行治疗,所以易出现宫缩乏力的情况,并且可能导致出血量增加,所以产妇在分娩之后,护理人员应对及进行密切的观察,并根据产妇的具体情况鼓励下床活动[4]。
使用SPSS 19.0软件对本次研究数据进行分析,当P<0.05,组间对比具有显著差异,且计数资料使用X2进行检验,计量资料使用t进行检验。
实验组患者和常规组患者的SAS 评分分别为(37.25±2.78)分和(49.68±5.43)分,SDS评分分别为(42.08±4.33)分和(62.20±3.79)分,P<0.05。其他见表1.
表1 两组产妇护理后的血压情况以及不良情绪对比(±s)
表1 两组产妇护理后的血压情况以及不良情绪对比(±s)
组别 n 舒张压(mmHg) 收缩压(mmHg) SAS评分(分) SDS评分(分)实验组 50 68.55±5.88 135.11±13.22 37.25±2.78 42.08±4.33常规组 50 92.33±5.88 152.22±15.11 49.68±5.43 62.20±3.79 t 12.032 11.445 10.036 12.748 P<0.05 <0.05 <0.05 <0.05
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属于产科较为常见的一种疾病,具有较高的风险性,能够对产妇及新生儿的健康甚至生命产生严重的影响[5],而良好的护理有利于对产妇的病情起到改善作用,所以我们有必要对优质护理应用于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产妇对其护理质量的影响效果进行分析[6]。
本次研究显示,实验组患者和常规组患者的舒张压、收缩压、SAS评分、SDS评分P均<0.05。
综上我们认为,对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产妇进行综合护理,能够促使其护理质量得到提高,并对其血压及不良情绪进行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