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法
(福建师范大学 文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目前,学术界关于佛典“譬喻”的研究成果颇丰,诸如丁敏《佛教譬喻文学研究》,李小荣《汉译佛典文体及其影响研究》第六章专论“汉译佛典之‘譬喻’及其影响”,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专经研究中《杂阿含经》《杂譬喻经》《百喻经》《法句经》《妙法莲华经》《大般涅槃经》《经律异相》等悉有与“譬喻”相关的论文。不过,据笔者考察,佛典“譬喻”受因明三支之“譬喻支”的影响较深,包蕴了典型的佛教逻辑思维,这对于佛经“譬喻”的再深入研究至关重要。在这一研究方面,学界尚缺乏足够的重视,本文即想弥补此一研究之不足。
如丁敏所言,因明学中的“譬喻”属因明三支(宗、因、喻)中的譬喻支。“喻”(udāharana)是因明学中推理论证的依据,窥基《因明入正理论疏》言“喻”梵语为“达利瑟致案多(drstānta)”,本义为“边见”的意思。无著《阿毗达磨集论》释“喻”云:立喻者,谓以所见边与未所见边和合正说。[3]693(中)即以“喻”之所见边,推断“宗”之未见边。“见边”亦即“喻”也。窥基云:喻者,譬也,况也,晓也。由此譬况,晓明所宗,故名为喻。[4]109a由此来看,“喻”即是通过“譬况”即比喻,来说明“宗”的。因明学中的“喻”前人多有研究,兹不多论。鉴于本文研究对象,此处介绍“同喻”“异喻”“似喻”三种。
新因明学中,陈那将喻分为喻体与喻依两部分[5],我们所讨论的喻即是基于陈那之说。如:
声是无常,(宗)
所作性故,(因)
若是所作,见彼无常,(喻体)
譬如瓶等。(喻依)
此处“若是所作,见彼无常”为喻体,“瓶”为喻依,喻当为喻体与喻依之总称。由此可知喻主要起“因”的辅助作用,如文轨云“以因显宗未极,立喻令义至边”[6]686a,此即说因未能明晓宗义,而以喻作为辅助,令宗义得以显现。此说对于我们后面探讨譬喻文体具有重要意义。
同喻,《入论》云“同法者,若于是处显因同品决定有性”[7],文轨云“此谓随有有法处,有与因法相似之法,复决定有所立法性,是同法喻”[6]686b。同法,即同喻。此说通过同喻依显示与因、宗相似之法,此喻即为同喻。如上所举,作为喻依的“瓶”即具有因法所作之属性,又具有宗法无常之属性,“瓶”同时将因、宗二法之属性固定下来,使宗、因二者之间形成必然之联系,此即为同喻。
与同喻相反,异喻与宗、因二法双异,即陈那所言“宗无,因不有”。如:
声是无常,(宗)
所作性故,(因)
诸有常住见非所作,(异喻体)
如虚空等。(异喻依)
此处异喻体显现的是异于宗、因的规律性,异喻依则是例证,异喻体与异喻依合称为异喻。
包括似同喻与似异喻。似,在因明学中为过失之意。因明家认为喻有十种过失,即似同法喻中能立法不成、所立法不成、俱不成、物合、倒合五种,似异法喻中所立不遣、能立不遣、俱不遣、不离、倒离五种。[8]此并非本文重点,兹不赘言。
佛典“譬喻”与修辞学“譬喻”的不同在于,一个讲求逻辑的严密性,一个讲求形象的生动性,二者“譬喻”的目的并不一致,因而两者不能等同视之。佛典“譬喻”的逻辑特征主要有两点:
相较形象上的相似性而言,佛典“譬喻”更注重通过逻辑推断产生联系,寻求喻体与喻依之间属性上的相似。如《维摩诘所说经》云:
是身如聚沫,不可撮摩;是身如泡,不得久立;是身如炎,从渴爱生;是身如芭蕉,中无有坚;是身如幻,从颠倒起;是身如梦,为虚妄见;是身如影,从业缘现;是身如响,属诸因缘;是身如浮云,须臾变灭;是身如电,念念不住。[9]539(中)
此为维摩诘以身示疾,广为说法,以诸多譬喻宣扬“诸行无常,诸法无我”之佛理,此处连用十喻,与因明三支具有较强的吻合性,其喻体与喻依如次:
声是无常,(宗)
所作性故,(因)
诸有所作,见彼无常,(同喻体)
如聚沫,如泡,如炎,如芭蕉,如幻,如梦,如影,如响,如浮云,如电。(同喻依)
此十喻显然属同喻的范畴,喻体与喻依显示的是与宗、因相似之法,此十喻可看作同喻依,而各喻依之间同具因法所作之属性及宗法无常之属性,使宗、因二者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形象上,我们很难将“聚沫”与“芭蕉”“梦”等如此不同的形象联系在一起,而在佛典中它们却具有了相同的逻辑属性,悉具无常之义。除此而外,十喻之间的其它属性并不一样,如“聚沫”与“炎”,“聚沫”并不具炎热的属性。当然,在如此多的譬喻中,要完全顾及逻辑的严密性显然是并不可能,如“聚沫”与“泡”之间出无常性之外,其他属性亦较为相似。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在譬喻的发展过程中,佛教逻辑属性的相似性是主要因素。
《究竟一乘宝性论》云:
萎花中诸佛,众蜂中美蜜。皮糩等中实,粪秽中真金。地中珍宝藏,诸果子中芽。朽故弊坏衣,缠裹真金像。贫贱丑陋女,怀转轮圣王。焦黑泥模中,有上妙宝像。众生贪瞋痴,妄想烦恼等。尘劳诸垢中,皆有如来藏。花蜂糩粪秽,地果故弊衣。贫贱女泥模,烦恼垢相似。佛蜜实真金,宝牙金像王。上妙宝像等,如来藏相似。[10]814(上)
此中列如来藏九喻,即“萎莲中佛”“蜂腹中蜜”“果壳中实”“粪秽中金”“地藏中宝”“种子中芽”“破衣中像”“丑女中胎”“泥模中像”九喻。其中“萎花”“群蜂”“皮糩”“粪秽”“地”“果皮”“弊衣”“贱女”“泥模”等喻诸烦恼,“诸佛”“美蜜”“内实”“真金”“宝藏”“子芽”“金像”“歌罗逻”“宝像”等喻如来藏。此说如来藏为众生本源清净心地,众生常为无明烦恼所迷,被业惑缠缚。佛陀为断除众生无明烦恼,显如来藏清净法身,以九喻来说众生本有清净如来藏身,只是为无明所覆而不得见。此九喻皆可显现其喻体“诸烦恼”与“如来藏”的逻辑属性,意旨并不在形象的相似性。
佛教思维方法总体来讲可分两类:一为遮诠,一为表诠。佛典中的譬喻往往与因明中的“同喻”相似,而“同喻”则以表诠的思维方法为主。此处要注意的是,表诠具有亦遮亦表之功能。如窥基《因明入正理论疏》云“如说‘我常’,非但遮‘无常’,亦表有‘常’体。”[4]135a此意说“我常”,即表有“常”义,同时否定“无常”义。这表明“同喻”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在佛典“譬喻”中同样暗含了这样的逻辑思维,我们对佛典“譬喻”的解读要深刻认识到这一点。
因明以“同喻”为主,“异喻”为辅,“异喻”的作用即是从反面防止因的滥用之功能。如:
声是无常,(宗)
所作性故,(因)
如瓶,(同喻)
如虚空。(异喻)
此处“异喻”实则为因的反面例证,以反例排除与因相异者,亦是佛教逻辑排他性之体现。同样,上文我们说佛典“譬喻”逻辑属性相似,同时肯定其他属性的不相似性,只是在实际的“譬喻”中往往逻辑并不严密。如《金刚经》“六如偈”: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11]752(中)诸法性空,一切有为法都是虚幻不实的,不应执着于相,“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梦、幻、泡、影、露、电,均是虚妄不实的,起灭无常,一切皆空。佛典将此六喻逻辑上的共有的属性相联系,显现诸法无常的空性。同时,“六喻”言无常,亦即排除了有“常”义,体现佛教逻辑的严密性,亦与《金刚经》所宣扬的佛理相一致。
再如我们所熟知的“法华七喻”。位居“法华七喻”之首的“火宅喻”说:其时一大长者年迈,其宅大火,而长者诸子游戏期间,无意求出。长者便以“羊车、鹿车、牛车”为由,说“汝等于此火宅宜速出来,随汝所欲皆当与汝”,诸子皆出,长者赐予诸子高广大车。其间“譬喻”关系为:
长者→佛陀
长者诸子→众生
火宅→三界苦海
羊车、鹿车、牛车→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
高广大车→大乘佛教
此喻言佛陀为使众生度脱苦海,以三乘方便引导众生,而以大乘教化众生,表达“会三归一,开权显实”的一乘法性。“世间无有二乘而得灭度,惟一佛乘得灭度耳”,以“譬喻”的方便之法宣扬大乘佛法。此意亦即为表“大乘”遮“小乘”,在宣扬大乘佛理之时,同时否定小乘。
不同的佛典“譬喻”之间,与修辞学以形象取喻不同,往往各喻依之间形象差别很大。如上文《维摩经》“无常十喻”、《金刚经》“六如偈”,在修辞学的范畴下,便难以形成有效的“譬喻”。也就是说,佛教逻辑是佛典“譬喻”的生成机制,通过自身逻辑自洽的方式表现出来。在此,笔者拟进行具体分类讨论。
这种关系体现同一佛理且往往可以归为博喻的形式,如“金刚六喻”“如来藏九喻”“无常十喻”等,它们或具有同一属性,或表现出佛理相同,在某一方面具有同一性,形成自洽的逻辑关系。此例如上文所论,兹不赘言。而如《百喻经》《杂譬喻经》等,以“譬喻”的故事形式表现出来,其“譬喻”与佛理之间具有对应关系。[12]如《百喻经》卷一之《愚人集牛乳喻》:
昔有愚人将会宾客,欲集牛乳以拟供设,而作是念:“我今若豫于日日中取牛乳,牛乳渐多,卒无安处,或复酢败。不如即就牛腹盛之,待临会时当顿取。”作是念已,便捉牸牛母子,各系异处。却后一月,尔乃设会迎置宾客,方牵牛来欲取乳,而此牛乳即干无有。时为众宾或瞋或笑。愚人亦尔,欲修布施,方言待我大有之时,然后顿施。未及聚顷,或为县官水火盗贼之所侵夺,或卒命终不及时施,彼亦如是。[13]543a
在此譬喻中,喻依是愚人会客集乳,寓意则批判不勤勇精进、惰于修行的出家人。此则譬喻先以简短的故事显现,后以概述法揭示寓意,概述出家凡夫惰于修行的后果。其喻依与寓意之间的关系可一一展现为:
人物:愚人→出家凡夫
事件:会客集乳→修行
起因:作牛乳渐多,卒无安处之念→惰于修行
结果:客来,牛乳即干无有→未及布施,或以命终
此喻以勤勇精进的修行来劝化出家凡夫,因其惰于修行而“或为县官水火盗贼之所侵夺,或卒命终不及时施”,此譬喻在故事与寓意上为一一对应关系,实则通过逻辑演绎,将佛理与譬喻故事形成固定的联系,以达宣扬教化之目的。
佛典“譬喻”与寓意之间往往并非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还有复杂的对应关系,如“一多对应”“顺喻”“逆喻”等关系。譬喻与寓意之间的种种复杂对应关系,都是佛典逻辑自洽的表现形式。如《杂譬喻经》云:
昔道人于山中学道。山中多有蝮蛇,道人畏之,便依一树下,高布床槈坐禅念定;而但苦睡,不能自制。天人则于空中笑,觉之,遂睡,不解天人因作方便,欲恐令不睡极。夜,天人言:“咄咄道人,毒蛇来矣!”道人大怖,便然灯火,遍求之不见。天人数数不止,道人乃更恚曰:“天人何以犯两舌?都不见物,云何为言言毒蛇?”天人语道人:“何不自观内毒蛇?身中有四蛇不除,如何更从外求之乎?”道人闻天人语,即自思惟:“观身历藏,乃知四大为五阴六衰所沉没,无数劫来至今未脱。”即解四谛苦空非身。天未晓,漏尽意解,六通具足,得罗汉。[14]503(上)
此则故事与寓意之间即为“一多对应”的逻辑关系,即通过一个故事表达多重佛理。其喻依与寓意的对应关系可一一展现为:
道人→出家凡夫
天人→佛陀
毒蛇→烦恼
四蛇→地、水、火、风
罗汉→得道解脱
道人畏山中之蛇,此蛇喻心中烦恼,故“但苦睡,不能自制”,天人通过引导道人,使其脱离烦恼,远离诸恶。此四蛇喻人体由地、水、火、风四大和合而成,“观身如箧,地、水、火、风如四毒蛇,见毒、触毒、气毒、齧毒,一切众生遇是四毒,故丧其命”[15]499b。五阴,即色、受、想、行、识五蕴,六衰即色、声、香、味、触、法六尘,六通即指“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神境通”“漏尽通”。道人知其为五阴六尘所染,故而不能解脱。最后“漏意尽解”,“六通具足”,得成罗汉,表现了故事中的多重寓意。整个譬喻故事“一多对应”的关系,完全是通过佛教的逻辑关系将各元素相互对应。
再如北本《大般涅槃经》卷二十九云:
佛言:善男子!喻有八种:一者顺喻,二者逆喻,三者现喻,四者非喻,五者先喻,六者后喻,七者先后喻,八者遍喻。
这里最有意思的就是八喻的分类方式,这种分类方式即是按照逻辑推断来进行分类的。如说顺喻则有逆喻,说先喻则有后喻,乃至先后喻、遍喻。每个譬喻又都是以逻辑推断的方式成立的。如以顺喻、逆喻为例:
云何顺喻?如经中说,天降大雨,沟渎皆满,沟渎满故小坑满,小坑满故大坑满,大坑满故小泉满,小泉满故大泉满,大泉满故小池满,小池满故大池满,大池满故小河满,小河满故大河满,大河满故大海满。如来法雨亦复如是,众生戒满,戒满足故不悔心满,不悔心满故欢喜满,欢喜满故远离满,远离满故安隐满,安隐满故三昧满,三昧满故正知见满,正知见满故厌离满,厌离满故呵责满,呵责满故解脱满,解脱满故涅槃满,是名顺喻。[15]536b
此释顺喻亦以譬喻的方式,即说天降大雨使沟渎满,沟渎满则小坑满,小坑满则大坑满,以此类推,则至大海满,此可看作顺喻之喻依。后说以此喻如来法雨,以使众生至涅槃满,此可看作顺喻之喻体。这是按照事物生成的逻辑顺序,由浅及深,教化众生。
逆喻则以逆向思维的逻辑,追本溯源,追溯事物的本源状态:
云何逆喻?大海有本所谓大河,大河有本所谓小河,小河有本所谓大池,大池有本所谓小池,小池有本所谓大泉,大泉有本所谓小泉,小泉有本所谓大坑,大坑有本所谓小坑,小坑有本所谓沟渎,沟渎有本所谓大雨。涅槃有本所谓解脱,解脱有本所谓呵责,呵责有本所谓厌离,厌离有本所谓正知见,正知见有本所谓三昧,三昧有本所谓安隐,安隐有本所谓远离,远离有本所谓喜心,喜心有本所谓不悔,不悔有本所谓持戒,持戒有本所谓法雨,是名逆喻。[15]536b
此与顺喻在逻辑顺序上相反,亦是以譬喻释之。大海本源于大河,大河本源于小河,小河本源于大池,以至追溯沟渎本源于大雨,此可看作逆喻之喻依。后说涅槃本于解脱,解脱本于呵责,以至持戒本于法雨,此可看作逆喻之喻体。这是按照逻辑推断追溯事物的本源状态,其目的仍是宣扬佛理,教化众生。
佛典譬喻中喻体与喻依的关系并非严格地体现为因明三支的“喻”的形式。为宣扬佛理,佛典“譬喻”常常作出适当的改变,突出“譬喻”中所明晓的佛理。因此,喻体与喻依的逻辑转换成为较为常见的现象,其逻辑转换结构大致可分两类:
因明三支中的喻基本为喻体在前,喻依在后,这符合一般的逻辑演绎方式。但佛典“譬喻”中的平行关系对此进行了转换,一般表现为两种:一是喻体在前,喻依在后;一是喻依在前,喻体在后。且多以“喻依在前,喻体在后”的表现方式为主。
4.1.1 喻体在前,喻依在后
如《杂譬喻经》云:
有能敬佛三尊,监通三世,明天堂之福,审太山之罪,至信三宝以塞三涂,强智慧之力以消三界痴冥,修六净神水以荡六患之秽,故能轻财损身口分,行等之施,以树来世之本。施一万报疾若响应,故言:“大道三界之良田也。”何以明之?
昔阿育王曾作小儿,时道遇佛不胜欢喜,以少沙土至心奉佛,由此之福故得为圣王,典主四十万里十六大国。以此明之,佛最为良田。昔佛弟难陀,乃往昔惟卫佛时人,一洗众僧之福,功德自追,生在释种,身珮五六之相,神容晃昱金色,乘前世之福,与佛同世研精道场便得六通。古人施一犹有弘报,况今檀越能多行者乎?普等之行必逮尊号,加增欢喜广度一切。[16]501a
此则“譬喻”先明喻体,以使众生明佛之福田,次说喻依。喻依常以“昔者有……”“譬如”开头,通过生动的文学性叙述得以宣扬佛理。
再如:
世间有二知识,常与人为因缘,令人得大罪,亦令人得大福。何谓二知识?一者恶知识、二者善知识。
譬如贼师造恶逆,杀害君父破乱天下,众生被毒殃无不加,与之从事令人得大罪。如释迦文菩萨发意求道救护众生,四等四恩接护一切,三界五道靡不蒙度也!所谓善知识与之从事,令人得大福。[16]502b
此则亦是先明喻体,令众生知善得大幅,恶得大罪之理;次说喻依,以贼师造恶逆令人得大罪、释迦文菩萨救护众人令人得大福为喻,其目的为广宣佛法。
4.1.2 喻依在前,喻体在后
如《百喻经》“欲食半饼喻”:
譬如有人,因其饥故,食七枚煎饼,食六枚半已便得饱满,其人恚悔,以手自打而作是言:“我今饱足由此半饼,然前六饼唐自捐弃,设知半饼能充足者,应先食之。”
世间之人亦复如是:从本以来常无有乐,然其痴倒,横生乐想。如彼痴人,于半番饼,生于饱想,世人无知,以富贵为乐。夫富贵者,求时甚苦,既获得已,守护亦苦;后还失之,忧念复苦,于三时中,都无有乐。犹如衣食,遮故名乐,于辛苦中,横生乐想,诸佛说言:“三界无安,皆是大苦,凡夫倒惑,横生乐想。”[13]549c
此则故事喻依为愚人因饥而食饼,至六枚半而饱满,便生恚悔,认为只食最后半饼即可饱满;喻体则置于喻依之后,以佛言“三界无安,皆是大苦,凡夫倒惑,横生乐想”揭示譬喻之佛理。此则故事即是喻体与喻依发生逻辑转换,喻依在前,喻体在后。《百喻经》中喻体揭示佛理常常以“愚人亦尔”“世间愚人亦复如是”之语开始。
此类“譬喻”关系中,最后还常常以佛之口吻显现佛典中的喻体。如《佛说九色鹿经》最后以“佛言”揭示出故事的喻体:
佛言:“尔时九色鹿者,我身是也;尔时乌者,今阿难是;时国王者,今悦头檀是;时王夫人者,今先陀利是;时溺人者,今调达是。调达与我世世有怨,我虽有善意向之,而故欲害我;阿难有至意,得成无上道。”[17]43(上)
通过揭示佛典“譬喻”中各人物之间的关系,尤其是佛与调达、阿难的关系,以此显现佛理。
“喻依在前,喻体在后”的譬喻爱佛典中比比皆是,兹不备举。
并列关系,即喻体与喻依同时出现在譬喻故事中,不分先后,穿插进行。为了与平行关系的佛典“譬喻”相区别,称为并列关系。其实,并列关系中一般喻体与喻依是混合在一起的。如《杂譬喻经》云:
昔有迦罗越,常愿见文殊师利。迦罗越便大布施并设高座讫,便有一老翁甚大丑恶,眼中眵出、鼻中洟出、口中唾出,迦罗越见在高座上便起意:“我今日施高座,高尚沙门当在其上,汝是何等人?”便牵著地布施讫,迦罗越便然灯烧香,著佛寺中,言:“持是功德现世见文殊师利。”便自还归家疲极卧,梦有人语言:“汝欲见文殊师利,见之不识,近前高座上老翁正是文殊师利,汝便牵著地。如是前后七反,见之不识,当那得见文殊师利?”若人求菩萨道,一切当等心于人。求菩萨道者,文殊师利便往试之,当觉是意。[16]500c
此故事喻依以迦罗越布施并设高座,与一老翁布施燃灯烧香为喻,喻体是为“求菩萨道”,教化众生,其喻体与喻依之间双入双出,形成并列关系,宣扬大乘菩萨思想。
再如《旧杂譬喻经》云:
昔有国王,出射猎还,过绕塔,为沙门作礼,群臣共笑之。王觉知,问群臣:“有金在釜,釜沸中以手取,可得不?”答曰:“不可得。”王言:“汝冷水投中,可得不?”臣白王:“可得也。”王言:“我行王事,射猎所作如汤沸,烧香然灯绕塔,如持冷水投沸汤中。夫作王,有善恶之行,何可但有恶无善乎?”[18]512(下)
此故事喻依为国王出猎为沙门作礼,喻体则是为宣扬佛教善恶之行,认为“射猎所作如汤沸”,实为恶业,“烧香然灯绕塔,如持冷水投沸汤中”则为善行。喻体与喻依之间,亦是同入同出,为并列关系。但不管哪一种关系,佛典“譬喻”中“喻体”与“喻依”的转换悉为晓畅佛理,使佛典更易接受流播。
综上所述,佛典“譬喻”在逻辑上受因明三支中“喻”的深刻影响,并在佛典“譬喻”中保留了“喻”的特性。佛典“譬喻”仍以属性相似为譬喻的基础,“喻”的表诠功能,在佛典“譬喻”中表现为排他性,体现了佛教逻辑的严密性。佛典“譬喻”本身形成了逻辑自洽的表现形式,譬喻与寓意之间存相互对应的逻辑关系,与修辞学以形象为主的譬喻并不相同。佛典为宣扬佛理,使佛典更易接受,不断转换喻体与喻依的对应关系,如二者存在并列关系、平行关系等。总之,佛典“譬喻”不但贯彻了佛教固有的逻辑,同时使佛典更偏重文学化,以达到宣传教化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