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满强
炒拨拉
但凡来过甘肃的人,大都知道张掖。这个丝绸之路上的重镇,不但是甘肃的粮仓,更以亚洲最大的室内泥塑卧佛,世所罕见的明代手书金经、丹霞地貌而闻名于世。
但若是提到山丹,估计知道的人不会很多。
其实,山丹也是有来历的地方。抛开它的历史文化遗存不说,单说这里的大马营草原,它横跨甘、青两省,地势平坦,得益于祁连雪山的滋养,水草丰茂,是马匹繁衍、生长的理想场所。公元前121年,西汉骠骑将军霍去病在这里设立马场,之后,这里就一直是皇家的牧马之地。直到建国后,山丹军马场仍旧稳居亚洲最大,世界第二的军马场的位置。
戊戌年十月下旬,和朋友们去马场晃悠。在马背上颠簸了三小时,回到县城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一干人又冷又饿,去寻食儿。当地的朋友有些自豪地推荐他们的名吃:炒拨拉。并信誓旦旦地称:你们出了山丹,绝对吃不上正宗的炒拨拉。十年前我曾来过一回山丹,喝过马场产的青稞酒,吃过这里的手抓羊肉,但炒拨拉这个名儿,还真是头一回听说。我是一直对新鲜事物怀有好奇心的人,便欣欣然前往。
一干人七拐八弯,到了县城小吃街,逼仄的巷道两边,一溜儿全是各色小吃,夜晚的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烟火气息,这让我有点兴奋。我瞭了一下,卖炒拨拉的大概不下四五家。朋友是这里的常客,和老板娘打过招呼之后,就径直进了熟悉的门店。
落座。老板娘倒了杏皮水,清点了一下人数之后,就开始麻利地准备食材。
喝杏皮水的当儿,我瞅了一下,地下一溜儿排着三个小火炉,炉子旁有手摇鼓风机,炉上各置一直径约一米左右的铸铁鏊子。铸铁鏊子表层乌黑发亮,应是常年食材浸渍的缘故罢。
炒拨拉的主要食材其实是羊杂,诸如心、肺、肠、肝、腰花、肚子等,先将原料洗净,切好,再佐以皮牙子、大蒜、青红椒、葱段、辣椒粉、孜然等辅料,置于铁鏊子的周围。
看老板娘做炒拨拉其实是一个很享受的过程。
待原料备齐之后,一干人都拿了小板凳围着小炉子坐了,老板娘也坐下来。将一坨大油置于铁鏊子中间,大油遇热,开始瞬间融化。但见她左手拉动鼓风机,右手开始用锅铲有条不紊地拨动边缘上的食材,来回拨拉。火苗霎时间呼呼地窜将起来,有几秒钟,整个铁鏊子上都被熊熊的火光所完全覆盖。高温在将食材迅速变熟的同时,也最大限度地保留了食材的鲜味。
在老板娘拨拉食材的当儿,问她为什么要用大油。答曰:大油和羊杂碎在一起,能产生一种奇妙的味道,用植物油或者羊油,就没有这个味儿啦!而羊油就有些膻腥味,一般人很难习惯。那老板娘,极似隐匿民间的武林高手,交谈并没有影响她手上的动作,信手翻转之间,一道令人击掌叫绝的美食已然诞生。
约摸四五分钟的功夫,浓浓的香味已经弥漫了整个小店。老板娘看我们人多,又在铁鏊子上加了一些切成长约一寸,宽约一指的白饼,继续摇动鼓风机,来回拨拉了两分钟,就招呼我们开吃。
这就好了?
我有些狐疑地看着山丹的朋友们。她们催促我赶紧动筷子。便赶紧夹了一块送进嘴里,好家伙,果然名不虚传!辣椒和皮牙子让羊肉有了一股清香,混合着麻辣之味,肥而不腻,麻中带甜。一帮人七手八脚,霎时间便吃得热火朝天。有人吆喝着要上酒,说是炒拨拉加上扎啤,乃是世间绝配。我因为持续几日大醉,不敢恋战,在他们咋呼的同时,抓紧时间低头猛吃。
作为西北人,我是极喜欢这种吃饭场景的。大家随意围着炉火坐下来,你一筷子,他一筷子,烟火缭绕间,似乎人的内心也打开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在迅速缩短。在宋之前的很多时间里,国人一直奉行的是分餐制,分餐制体现的是长幼尊卑的思想,南唐著名的《韩熙载夜宴图》中就清晰地记载了这种场景,韩熙载和其他四名朝廷官员在一起听着小曲儿宴饮。韩熙载与其中三个坐一桌,另一个坐小桌,由此推断这几人的身份地位是有区别的。比起分餐制,我更喜欢合餐制,这种更具有市井味的方式,体现了平等、分享的理念。新疆的大盘鸡、川人的火锅、我老家的暖锅,都和炒拨拉一样,有着这种团圆和谐的意味。
说起来,炒拨拉在山丹出名,大概与军马场有着莫大的干系。山丹军马场是为国家做出过巨大贡献的地方,随着时代的变迁,军马已经彻底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很多牧马人也都改了行当,他们的后代,也大都迁居城市,不愿再回这里。但羊群、牛群、驴群仍旧在这片草原上游荡,吃草,繁衍生息。只要马场上的羊群还在,炒拨拉就会一直存在下去,并会一直撩拨着我们的肠胃和眼睛。
饭罢,和朋友聊起炒拨拉的来历。说是山丹扼着河西走廊的咽喉,以前是兵家必争之地。大概是元代,蒙古和西夏军队作战,蒙古马战死之后,馬肉都让当官的吃了,剩下的内脏分给了士兵,士兵们就地取材,用盾牌烧了食用。到后来,当地的牧民就用牛羊的内脏作为主要原料,加以改良,终于成就了今天的炒拨拉。
不曾想,当初蒙古士兵的无奈之举,倒成就了今天丝路之上一种让人念念不忘的美食。
其实,和炒拨拉一样,世间诸事,大都是阴差阳错的结果。
鸡鸣三省
鸡是国人最熟悉的物种之一,也是餐桌上的常客。
举世闻名的甘肃天水大地湾一期文化中,就存有距今8000年左右的家鸡的骨化石。而距今3000年甲骨文中,也明确有“鸡”字存在。这说明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养鸡的国家之一。我的老家距离大地湾不过半小时的车程,这里出产的土鸡,以其色纯,体大蛋多、肉质细嫩而名列全国地方名优品种之一。
有了好食材,自然就有了好吃法。乡人烹鸡,多以清炖、爆炒为主,这几年新疆大盘鸡、辣子鸡的做法也日渐让年轻人所喜欢。
而这些吃法之中,最受乡人喜好且名气最大者,当属烧鸡。
据《静宁县志》记载,烧鸡制作,始于明代。兴盛于民国年间。改革开放后,有河南,陕西及本省定西平凉等地常派人来静宁学习烹制之法。岁月流转,许多美食都渐渐成为人们心中遥远的记忆,而静宁烧鸡却长盛不衰,且近年来产量有不断增大的趋势。行走在静宁的大街小巷,烧鸡店比比皆是。甚至在兰州、平凉、西安,也有以“静宁烧鸡”为名的店铺。究其原因,这可能与静宁交通发达,过往商旅比较多有关,但最主要的,还是静宁烧鸡那让人欲罢不能的味道吧。
这种在陇东地区家喻户晓的美食,其实是卤鸡。
卤鸡的奥妙,在于卤汤。制作烧鸡的卤汤,一般选用白胡椒、丁香、大香、桂皮、草果、小茴香等香料,这种汤可以持续使用,每次卤制烧鸡时,在老汤中加入清水,制作完之后,保留一部分汤汁作为下次的引子。老字号烧鸡作坊的卤汤,有的甚至达二三十年之久,而且都有各自的配方,据说,有些卤汤中是加了名贵中药材的,具体加的哪种药材,属于商业秘密,是秘不示人的。但总体来说,卤汤越陈,做出的烧鸡味道越醇,我曾暗自揣想,这大概和老壶泡新茶是一个道理吧!
静宁烧鸡讲究“宰鲜、煮鲜、賣鲜”。待卤汤烧开之后,将肥嫩相间、宰杀干净的生鸡按照汤的多少比例下锅,大火烧开滚透,再用文火慢煮,约摸三小时左右,浓郁香味已然弥漫开来,这时候,一只只色泽明亮、热气腾腾、鲜嫩可口的烧鸡就可以正式出锅了。这烧鸡,或路途食用,或馈赠亲友,莫不为人称绝!有人曾赞之:“闻香千里外,味从鸡肉来。”
作为地道的静宁人,我吃烧鸡的历史还是很晚的。上初中的时候,在县城工作的堂姐有次买回来一只烧鸡孝敬爷爷奶奶。那时候家里人多,生活困难,即便是有好吃的,也只能留给老人,娃娃们只有流口水靠边站的份。后来看电视剧《平凡的世界》,青年孙少安因为媳妇将家里给奶奶留着吃的白面,做了馍给自己吃的时候,气急了想捶媳妇的情节,我倍感唏嘘,但凡经历过困苦生活的人都知道,那绝非杜撰,而是当时农家生活的真实折射。
因为小时候生过病,身子弱,奶奶疼我,看我站在堂屋的门槛上不走,便分给了我一截翅膀。我清晰的记得我在啃鸡翅的时候,其他姊妹们羡慕的眼神。那个味道,让我终生难忘,简直觉得就是天底下最美好的味道了。两年后,去县城上高中,周末闲逛时,偶尔经过烧鸡摊点比较多的车站一带,看着过往的旅人围堵在店门前,抢购烧鸡,我也只是远远地看一下,摸摸口袋里仅有的生活费,然后生生按下喉咙里将要伸出的馋爪来,决绝地走开。那时候想,等我自己挣钱了,一定要买一只烧鸡尝尝,以解这心头之“恨”。或许,对于像我这样出身农家的人来说,那时候上学的动力,仅仅是源于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吃一只烧鸡吧。
大学毕业之后,命运轮回,我又回到了小城,谋到了一份安身立命的差事。领到第一个月工资的时候,毫不犹豫地一路小跑到县城东关,买了两只烧鸡:一只从班车上捎给了在乡下的父母,另一只当做晚餐,我一顿居然给吃光了,总算是狠狠过了一回吃烧鸡的瘾,也是了结一个多年的心愿。
静宁烧鸡名气大,喜欢的人自然不在少数。工作后,有时候去外地,总要给师友们带上几只作为礼物。为此,还闹过一个误会。
有年去兰州出差,顺道给原《飞天》的编辑、诗人李老乡带了一只烧鸡。老乡是我的恩师,大学时代给我指点过写作,一直对他是心怀感激的。进门的时候,见他办公室里还有个年轻人,老乡说是兰大的研究生,在他那实习。就淡淡地打了个招呼,在办公室喝完老乡先生浓浓的一杯陇南龙井之后,我放下烧鸡,就起身告辞了。
学生给老师带点礼物,原是情理之中的。但可能因为我当时没怎么理会那实习生,怠慢了他,让他心怀芥蒂。多年之后,我看到他写的一篇《甘肃70后的诗歌迹象》文字,居然把我描写成了一个一手拿着烧鸡,一手拿着诗稿去找老乡老师的市侩之徒!我气不打一处来,立即给他打电话求证。谁知那家伙在电话的那头哈哈大笑:静宁烧鸡陇上闻名,你就不能给我带一只?我听他这话,又好气,又好笑。熊他:你要吃烧鸡就言喘一下嘛!在文字中损我做甚?到后来,居然和他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烧鸡吃得多了,便发现了一个秘密:腿、翅膀、脖子是比较好吃的,最好吃的部分,则非“鸡爪”莫属。外地人多美之为凤爪。鸡爪上自然也是卤过的,肉少,但味足,茶余饭后,啃上三五个鸡爪,那滋味,三言两语是说不清的。在静宁,鸡爪是单独出售的,并不和烧鸡一起售卖,一斤鸡爪的价格,相当于一只烧鸡,可想它受欢迎的程度。
日常之中,我还是个伪球迷,每每到世界杯、欧锦赛这样需要倒时差的重大赛事,我都提前备上一斤鸡爪,一罐啤酒。赛事开打后,在小茶几上摆开来,边啃,边饮,边看。啃鸡爪是个技术活,须得十分耐心,方能啃得干干净净,不做丝毫浪费。有时候看球,看到尽兴处,一不小心,不免连爪上骨头都吞咽下去,待发觉时,已悔之晚矣!诗人郭晓琦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每次去兰州,都要勾引他痛饮一场。次数多了,他的夫人就有意见。但我发现了一个秘密:郭夫人最爱吃静宁鸡爪!后来每次去,都要给她带上一包。晓琦在电话里这般一说,夫人就在那端松口,许可我们去喝一杯,只是临了还要叮嘱一番:“千万不要喝多,丢了我的鸡爪爪!”
行文至此,得解释一下题目的意思了。静宁地处陇东,和宁夏接壤,距离陕西地界,也不过100公里,作为地方名优小吃的静宁烧鸡,在这一带享有极高的知名度,但凡在国道312线上穿行的人,若是提起静宁烧鸡来,或多或少是有些故事的。这几年我在外面游走,一些朋友问我是那里人,当说到静宁二字的时候,他们的第一反应都是:你们的烧鸡好吃!所以将这篇短文命名为“鸡鸣三省”,也不为过罢!
化心梨
我家原来是有一棵沙梨树的。
在苹果还没有成为乡人的衣食父母之前,老家一带,以种庄稼为主,但一般人家,都会在房前屋后的空地上种一些杏儿、李子啊,苹果啊、桃等果树,乡人戏称为“嘴头子”,果子成熟了,也不售卖,主要是用来哄自家的小孩,吃不完的,就赠送与左邻右舍,亲朋好友。
这些果树之中,就有沙梨树。
我小时候顽劣,十岁左右的年纪,和村里的一帮玩伴一起,上房揭瓦,下河摸鱼的事都干过,这其中少不了偷别人家的果子。在我和小伙伴的心里,有着一张详细的果树图谱,谁家的杏子个大味好,谁家的李子味道纯正,谁家的苹果快要成熟了……都是一清二楚的。夏夜的月光下,总有三五成群的少年在乡村的地埂上游荡,胆子小的望风,胆大、技术好的负责爬树摘果子。我们有个不成文的约定,一次偷摘的果子,够大家晚上分吃就好,不能多。这样做,一来怕引起主人的警觉,二来怕吃不完带回家去,受大人的责罚。
但即便是我们把村子里的“嘴头子”树都爬遍了,对于沙梨树,却是一直没有什么兴趣。秋天的时候,沙梨成熟,黄中透红,煞是好看。但我和小伙伴们都尝过,有些中看不中吃的意思。摘一颗下来,硬邦邦的,像石头,使劲咬上一口,正如它的名字一样,果肉几乎全是沙子一样的果渣,只能勉为其难地咂一点果汁。所以,后来那些沙梨果子去了哪里,我都没有怎么留意过。
对沙梨看法改变,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
十二岁那年春节,我因为贪玩,穿得少,得了重感冒,咳嗽得厉害。老天又捂了厚厚一场大雪,去乡镇卫生院的路都被堵上了,没法取药,正在我难受之际,父亲从堂屋的桌子底下搬出一个泥罐,小心翼翼地揭开罐口封存的泥巴,取出几个黑乎乎的物什来,圆圆的,似乎还冻着。他将那物件放在凉水中,等待冰化了之后,整个儿放到茶缸里熬煮,之后递给我一杯清亮透红的汤汁,让我赶紧喝下去。第二天,奇迹一般,我居然不再咳嗽,感冒也很快痊愈。
父亲说,这是化心梨,就是沙梨树的果实。
自那以后,就对沙梨树有了好印象。觉得它真是一个神奇的东西。上初中的时候,陆续读了一些诗词,小小少年,居然有了闲愁,每年春天梨花盛开之时,下午放学之后,会兀自跑到我家的沙梨树底下,对着那一树繁花,乱想一通。
祖父那时候已经年迈,气管又不好,每年冬天都会感冒卧床,父亲总要给他熬化心梨吃。乡人收藏化心梨,有一套自己的土办法。一般是秋天沙梨成熟之时,选个大饱满、没有受伤的摘下来,在泥缸底层垫上一层麦草,然后一层一层,将沙梨摆上去。整个泥缸垒满之后,再用泥将缸盖封住,然后就交给时间。
待到腊月天寒地冻之时,经过两三个月的降解,曾经黄亮的沙梨已经变得乌黑,里面的果肉也都化成了水,成了名副其实的化心梨。吃化心梨的时候,可以轻轻将把儿拔掉,被拔掉的地儿,已经汪出许多清亮的梨水来,赶紧将嘴凑上去,轻轻吮吸一口,顿时,一股酸中带甜的汁液,会将你的心肺完全征服,我甚至觉得,“沁人心脾”这个词,就是专门用来形容化心梨的。我小时候嘴馋,祖父吃化心梨的时候,总凑在跟前不肯离去,他看着不忍,就让我舔几口,但并不给我多吃,祖父说,化心梨性凉,多吃,对长身体的娃娃不好。
祖父去世后,我家的沙梨树也老了。结的果子又小又少,父亲那时忙于生计,很少去打理沙梨树了。有年秋天回家,看到父亲拿着斧头在砍沙梨树,我有些心疼,一问原委,父亲说是这树成精了,居然秋天开花,村人说这是很不好的预兆,父亲将信将疑,索性就将它砍了。
我家虽然不种沙梨了,但入冬以后,街道上总有售卖化心梨的。每年冬天我都会买上一些,用袋子装了,放在冰箱里,以备不时之需。后来翻资料,才知道化心梨也叫软儿梨,《本草纲目》载:软儿梨有润肺止咳、凉心消痰、降火、解疮毒、暖胃、醒酒等药用功效。陕甘宁一带的人,都有冬天吃化心梨治疗咳嗽的习惯。位列20世纪中国十大书法家的于右任老人曾赋诗赞叹:“冰天雪地软儿梨,瓜果城中第一奇,满树红颜人不取,清香偏待化成泥”。
许多水果,都是以盛年成熟之色味而受人青睐,唯独化心梨不同,在黑暗中经受冷落孤獨,最后以涅槃柔软之心,而疗人之伤,以衰惫残老之相而受人尊崇,算是水果中的大器晚成的典范了。于先生这诗,也算是给貌不惊人而居功至伟的化心梨,还了一个公道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