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婷
摘要:传统教育教学理念下的小学英语课堂教学是怎样的,作为一线英语教师我们感同身受,由此引发的学生学习兴趣低沉,学习效率低迷的结果曾让我们“一度头疼”。针对这种现象和问题,作为小学英语教师的我们需要找到一个合理、高效、实践性较高的英语教学新方法来解决,依我所见,在课堂教学中积极应用情境教学模式可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在课堂教学中积极主动地为学生们创设各种学习情境,以此来引导他们进行知识学习和能力提升是十分可行的。鉴于此,本文将以小学英语课堂教学作为文章撰写切入点,结合我实践教学经验,简要分析情境教学法在小学英语课堂教学中的应用及作用,希望对广大教育同仁有所帮助,才疏学浅撰文唐突,如有不实欢迎指正交流。
关键词:小学英语 课堂教学 情境教学
一、创设自学情境,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小学阶段的学生他们的心理和生理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这个阶段他们的可塑性可以说是非常之强,在这个时候对他们进行正确的教学引导,帮助他们养成一个自主学习的知识学习习惯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作为英语教师的我们,积极主动地为学生们创设出一个合理的英语自主学习情境,让他们在自学情境中通过自己的力量进行已学知识的复习和将学新知的预习,进而培养和提高他们的英语学习自学能力。
例如:在教学《My body》一单元的Lesson 2時,我并没有向以往一样直接带着学生们翻开课本进行知识学习,而是将提前准备好的导学案发到每个学生手中,引导学生们通过导学案的帮助进行已学知识的复习和新知的预习,让他们在复习中巩固已学的知识,在预习中了解接下来这节课中将要学习的知识。本节课的导学案由词汇练习,字母书写以及新课的简要介绍组成,学生们在完成词汇的书写练习时可以将本单元所要学习的单词进行一次整体复习,并且为了规范学生的英语书写,我还在单词下方为他们准备了四线格,让他们联系字母的规范书写,从而养成一个良好的英语单词书写习惯;第三部分则是lesson 2的知识概要,包括必要的单词和短语等等,帮助他们进行知识的预习。通过预习和复习,我发现这节课的教学效率有了明显的提升,学生们的学习过程可以用“游刃有余”来形容,让我深感欣慰。
二、创设探究情境,引导学生知识探究
小学阶段的学生有一个很显著的特点,就是他们对一切事物的认知都有自己的看法,这种看法特别喜欢和他人交流出来,得到他人的肯定。因此,作为英语教师,我们需要抓住并利用好小学生特点,将他们的认知表达转换成知识的探究活动,并为他们创设合理的探究情境,帮助他们完成知识探究,提高自己的探究能力。
例如:在教学《Pets》一单元时,我以“cat”为主题,引导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关于“cat”的英语知识探究学习,可以利用电脑等辅助教学设备进行知识的检索,最终上交出一份“cat”的知识探究报告。学生们一听我的安排顿时来了兴趣,毕竟“cat”是他们生活中所喜欢的宠物之一,我也自然而然地开始走入他们身边进行知识讲解,帮助他们完成报告书写。在上交出来的知识报告中,我发现一份非常具体,该组学生首先在报告中画出了一只小猫,并用英语进行猫的各种部位的标注,然后在猫的正下方进行它习性的介绍,虽然语法有些问题,但是主要的描述词语应用还是正确的,我看了非常高兴,并夸奖了该组学生。
三、创设交流情境,引导学生知识交流
小学英语教学的最终目的是引导学生借助英语进行日常的交流,在交流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英语表达能力。为了践行这个教学目标,作为小学英语教师的我们,应该不断帮助他们创建合适的英语交流情境,引导他们在一个他们感兴趣的英语交流主题中进行口语练习,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英语表达能力。
例如:我曾以“My favorite subject”为主题,举办了一次简短的英语口语交流会,每个学生都可以上台进行一次简单的“演讲”,演讲的内容只要合理就可以。学生听了纷纷进行“演讲稿”的准备,其中一位学生说:My favorite subject is science, because it can let me understand the reason why the phenomenon of need appears in life.还有一位学生说:My favorite is English, because I hope to study abroad when I grow up……
总而言之,作为小学英语教师,我们应该将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作为我们日常工作的重点。在课堂教学中不断为学生们创设各种情境,引导他们在不同的情境中进行知识的学习和能力的提升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也是小学英语新课程改革的要求,以情境教学作为课堂教学的主阵地,在不断提高小学英语课堂教学质量的基础上,不断培养他们的各种知识学习能力,进而促进他们全面健康发展,帮助他们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
参考文献:
[1]袁正彦.创新情境教学模式下提高小学英语课堂教学效率[J].名师在线,20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