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丽雯
通常来说,中小型企业的国际贸易业务会经历三个重要的发展时期,第一个时间段是改革开放初期,为了满足国内客户的外向性经济发展需求,优化中小型企业的外贸服务功能,中小型企业会不断引入外资贷款,扩大外汇存款,提供外汇借款,推行国际结算业务。这一时期的企业经营国际化主要体现在外汇存贷款以及国际结算业务的办理量上。第二个时间段是,当中小型企业结构不断升级时,企业自身综合实力和地位不断提高,此时企业扩大了外币资产投入,并广泛开展国际金融合作,在国际金融市场大规模集资、融资,设立国外办事单位,不断向外延伸企业专项服务。第二个时间段是中小型企业参与国际货币资本市场的重要表现。第三时间段是中小型跨国企业完全的国际化经营阶段。在该时间段内,中小型企业建立了遍布全世界的分子公司、构建了复杂的营销网络,拥有庞大的客户群体。但是,我国福建自贸区的中小型企业的跨国贸易水平较低,影响了企业在国际结算业务和模式上的综合竞争力,中小型企业的国际结算模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随着国内外金融和政策形势的不断变化,福建自贸区的中小型企业加强了对外贸易的资源整理力度,持续开发国际贸易市场,加强与对外贸易客户的交流、管理并控制外币资产,提高国际业务的发展水平,不断优化国际贸易的结算模式。近年来,国际结算业务市场竞争处于白热化阶段,虽然福建自贸区的中小型企业仍然占据着大部分的国际结算业务的经营权,但国际结算业务的增长速度开始放缓,业务分流趋势相当显著,国际结算业务格局正发生着巨大变化。当前,福建自贸区的中小型企业有1273 家,共设立了3589 个营业机构,总资产为8291 多亿美元,占全省总金融的24.7%,企业整体国际结算能力呈现下降趋势,中小型企业在国际结算业务市场上的优势正不断丧失。截止2017 年,福建自贸区的中小型企业国际结算业务的市场份额为41.44%,其他58.56%的市场份额业务量被大型企业夺取。
表1 2017 年福建自贸区国际结算业务量比较表(单位:亿美元)
2017 年5 月25 日,国务院出台了《我国对外贸易形势解读报告》。报告中指出,当前,中国经济持续发展,对外贸易具有了稳定的发展条件。但是,中国对外贸易仍然存在较多困难和挑战,复杂的国际形势不可低估。
从我国贸易整体情况进行分析,我国对外贸易的合作伙伴有:以美国、欧盟、日本为主的发达经济体、以东盟、南非、巴西、澳大利亚为主的新经济体。其中,欧美日经济体经历了2007 年的金融危机,经济影响较大,目前还在对消费、投资等方面产生潜在影响。相关研究表明,如果美国经济的增长速度减慢,中国对美国的贸易出口量将持续下滑。从全球金融贸易格局上分析,美国的经济不景气势必影响着欧盟和日本等经济体的复苏。此外,我国对新经济体的进出口总额保持快速增长,但新经济体本身存在较多不稳定因素,对外贸易存在较大风险。
为此,研究国际结算模式有利于我们提高对外贸易水平,增强我国对国际金融市场的控制力。但是,传统的国际结算模式存在较多弊端,已经不能适用于未来我国金融贸易的发展。具体表现为:信用证结算模式的核心地位逐渐被其他新型模式所取代。在传统的国际结算模式中,信用证模式由于有银行进行金融担保,一直占据着国际结算模式的核心地位。但是,随着全球贸易的竞争不断加剧,金融市场中的买卖双方的地位发生了细微变化,特别是在国家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阶段,扩大了对外贸易的竞争,缩小了进出口产品之间的价格差距。为了提高贸易出口额,获得国际贸易市场的主导权,有必要彻底改变以信用证结算以核心模式的国际结算模式。信用证结算模式已经失去了国际贸易结算的竞争力,国际贸易结算逐渐由“传统代付型”向“贸易融资型”转变。此外,全球经济的一体化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动了新型国际结算模式的出现,其他例如:商业信用、国际保理、包买票据等新型结算模式已经被广泛地应用在国际贸易中。
当前,国际贸易常采用的结算模式有汇付、托收和信用证共3 类基本结算模式。
1、汇付
汇付是顺汇的一种衍生结算模式,汇付根据汇款形势,付款方则自主通过银行等途径把钱款汇入收款方账下。汇付主要有信汇、电汇和票汇三种形式,其中电汇在国际结算中使用频繁。汇付相比于托收和信用证模式,其银行花费较少、手续简洁,是中小型企业所采用的主要模式。
从本质上看,汇付属于商业信用结算方式,中小型企业能否按时保量得到钱款,完全依赖于购买方的企业信用。银行在汇付模式下只充当转账角色,无法具有信用担保能力。不论是预付钱款或货到付款,汇付会迫使购买方或销售方其中一方承担一定的资金压力,造成资金压力严重不平衡。即使货到付款形式可以借助银行进行出口押汇,但考虑到汇付所存在的商业信用性质,银行无法轻易地处理并解决融资风险,因此在中小型企业融资过程中,银行的汇付审核十分严格,不轻易批复融资请求。甚至在汇付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钱货两失的局面。
当前中小型企业针对汇付有如下行为:当合同订单签订之后,购买方在一定期限内把总合同额的20%~30%作为首付款结算给销售方,销售方生产相应产品并进行安全保质运输,同时将产品运输号等相关材料出示给购买方,购买方根据产品运输号等信息将剩余70%~80%钱款结算给销售方,销售方收到钱款后将发票邮寄给购买方。这种表面上看似考虑到了交易风险,但实际上还会出现不少的贸易纠纷。有些企业单纯地认为只要具有正本提单就可以控制产品运输的主动权,但实际上购买方有时甚至不需要正本提单就可以轻松地获得产品。根据FOB 理论,如果运输成本由购买方结算给物流公司,而物流公司只对付款方负责,因此只要用金钱买通物流公司,购买方在没有正本提单的条件下也可以把产品运走。因此,在使用汇付模式时一定要对购买方有所了解,在小额交易或货款尾款等情况下,选择商业信誉良好、诚信度较高的购买方进行交易。
2、托收
托收属于逆汇的一种结算模式,是企业出具债权凭证,然后委托银行向购买方收取钱款的一种结算模式,托收模式还可以区分为付款交单(简称D/P)和承兑交单(简称D/A)两种结算模式。销售方在发出产品之后,就立即将债权凭证、发票、运单等材料交给银行,然后委托银行向购买方结算产品钱款,购买方根据签订合同要求,结算收款银行的支付赎单,凭运单单据提取产品。D/P 模式实际上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单,而D/A 模式在交单的同时,还获得了购买方之后的结算承诺。
在托收结算模式中,相比汇付结算模式,银行在托收结算过程中提供了较多的服务,但本质上还属于一种商业信用模式,企业能否得到钱款,主要取决于购买方。D/P 模式更容易办理出口押汇手续,中小型企业会把全套单证质押于银行,在购买方结算钱款前,会得到一部分的偿付,其中包括了流动资金,以加快中小型企业的资金流转速度。D/P 模式能提供融资的押汇行,对于货物和钱款拥有一定的控制权。对于D/A 模式,在购买方对汇票进行承诺兑换之后,收款银行立即把货运单据提交给购买方,如果超过一定期限后,购买方不结算,企业也不需要承担责任,更多的责任落在了银行身上。因此,银行在处理钱款托收业务时会格外小心。
按照Cochrane系统评价手册5.1随机对照试验的质量评价标准[7],按照随机方法、分配隐藏、盲法和失访或退出4个方面进行评价:(1)随机方法是否正确;(2)是否做到分配隐藏,方法是否正确;(3)是否采用盲法;(4)有无失访或退出,是否采用治疗意向性分析。所有评价项目均满足者,发生偏倚的可能性最低,评为A级;如其中任何一项或多项仅部分满足,则该研究存在相应偏倚的可能性为中等,评为B级;如其中任何一项均不满足,则该研究存在相应偏倚的高度可能性,评为C级。
可以看出,托收结算模式更加有利于购买方,因为银行的托收成本不高,企业也不要预付银行押金。中小型企业可以使用此种结算模式来提高购买方的积极性,扩大对外产品贸易。
3、信用证
信用证属于逆汇的一种结算模式。与汇付和托收结算模式有所不同,信用证是一种基于银行信用的典型结算模式,银行在信用证结算模式下起到了重要作用。信用证进行融资是目前国际贸易结算过程中使用最为广泛的模式。对于购买方来说,在企业开证时,银行需要核实开证信用额度,以确定所提供的资金总额,购买方在企业开证时还需支付一定量保证金,就无须结算产品的全部钱款。在最后的结算环节中,银行审查单据无误后就会预先垫付部分产品钱款,这可以减少购买方的资金占用。
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企业提交全部的无误单据之后就可以从银行获得部分钱款。有的企业虽然拥有远期信用证,这种企业也无需立等获得钱款,也能掌握银行的结算保证。信用证结算模式,排除银行信用,中小型企业还可以享受银行的打包放款、票据贴现、出口押汇等多种企业融资服务,这对于企业来说可以进一步减少资金压力,增加国际贸易机遇。
相比于汇付和托收结算模式,信用证结算模式的优势是更加安全可靠。但信用证结算模式也有其固有劣势,主要表现:结算成本较高、手续复杂。其次,信用证结算模式的功能大部分体现在敦促购买方结算上,对于销售方能否保质保量地提供与合同相符的产品,约束能力有限。因此,在国际贸易市场中,信用证结算模式的使用频率呈现下降趋势。
1、基本国际结算模式的比较
在相同结算条件下,汇款、托收、信用证这三种基本国际结算模式在进出口的风险系数方面存在较大不同,结算风险程度分析如图1 所示。
图1 基本国际结算模式风险程度分析
归纳出三种基本国际结算模式在手续、银行收费、资金负担、购买方风险、销售方风险、银行风险等方面的不同,如表2 所示。
表2 三种基本国际结算模式的比较
从表2 可以看出,汇款结算模式的手续较为便捷,银行不需要承担结算收款的风险及责任,因此,汇款结算模式的结算成本相对较低。信用证是3 种结算模式中结算手续最为复杂、结算成本最高的一种模式。银行必须要进行开证、验证、修定、商议、审批、偿付等工作步骤,特别是开证行,开证行承担首要的结算责任,对企业来说,结算成本最高。
2、国际保理与包买票据的比较
国际保理与包买票据是融资与担保融为一体的结算模式,这两种结算模式目前被广泛应用于中小型跨国企业。由于企业自身的发展模式有所不同,这两种结算模式在贸易领域和融资期限上相互补充,确保企业承担的风险降低到最小。国际保理与包买票据结算模式的异同如表3 所示。
表3 国际保理与包买票据的异同
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中,必须要挑选出一种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国际结算模式,这种结算模式最终是要尽可能缩小企业结算费用,降低企业结算风险,推动国际产品交易的顺利执行。根据以上分析,没有一种结算模式是没有缺点的,都存在优势和劣势。因此,仅仅采用一种结算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未来中小型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结算需求。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贸易市场,相关企业在经过结算模式的综合分析之后,需要把多种结算模式进行组合,确保账户钱款安全,提高资金流转速度,最终达成交易。
信用证与汇款相结合模式的含义是:首付款采用信用证结算模式,剩余款采用汇款结算模式。这种结算组合模式主要适用于交货合同中明确指出了一些初级交易的场景下。信用证与汇款相结合模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可以有2 种具体实现方式,分别是:信用证与物流汇款相结合、信用证与首付款结合。
这种结算模式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之后,可以灵活地选择信用证或跟单托收分别进行结算。信用证与跟单托收相结合的结算模式的实现步骤为:销售方在出货之后要开具2 张汇票,然后根据汇票的特点选择不同的结算流程。采用信用证结算的钱款要以光票结算为依据;采用托收结算的钱款要以全套单据为依据,托收结算后要把全部钱款结算后才能走交单手续。这样的结算组合模式对于跨国经济的中小型企业来说具有较高的资金安全性,能够保证货到付款,充分降低了单方面汇付结算的风险。
跟单托收与汇款相结合要求在跟单托收基本模式下,购买方让会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全部钱款的承诺。跟单托收与汇款相结合具体实现步骤为:在产品出厂之前要求购买方预先支付销售企业20-30%的保证金,然后销售方发货,购买方会获得原来支付给销售方的保证金,并通过银行进行总额结算。此种交易结算模式在出货前购买方就已经交付了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这为销售方提供了资金基础保障。通常,购买方在支付了保证金之后就不会拒收产品,因为拒收产品就会损失自己已经支付的保证金。跟单托收与汇款相结合结算模式真正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性。
任何一种结算模式都有两面性,优劣共存。中小型企业在选择结算模式上,要充分评估金融风险、贸易融资和成本控制等多方面情况,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本文提出了多种基本结算模式相结合的方式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因此,在国际贸易中,对国际结算模式的选择和组合十分重要,这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利益,甚至关系到贸易的成败。此外,不同的结算模式也关系到不同的企业信用,对于企业金融风险也存在质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