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 华
(河北大学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河北 保定 071002)
拟阵[1]有着广泛的应用[2-6].根据Oxley[7]给出的无限拟阵内涵,独立空间(independence space)就是被研究的无限拟阵[8-14],Welsh[14]提出一个有关独立空间的公开问题:“何时两个独立空间拥有一个公共基?”.到目前为止,该问题仅对一些特殊情况给予了解决[14-15].根据文献[14,16]中有限拟阵相关问题的回答、以及文献[7]带来的启发,本文将解答Welsh的部分问题.
本文中,E代表某个任意的基数,也可能是无限的集合.对于一个集合S:P(S)是S的所有子集构成的集合;|S|是S的基数;sup{S}表示{S}的上确界;max{S}代表{S}中最大元;这里S中的偏序为集合的包含关系.对于任何的X,Y⊆E,Y⊂⊂X表示Y是X的一个有限子集.Z+代表非负整数集.
文献[7] 分别给出算子f、f*的定义,一个集合是f-独立的、f-相关的、f-支撑的、f的一个基的定义、还有幂等-交换或称IE-算子的定义.文献[7,14]给出一个准-独立空间Mp的定义、Mp中的独立集、基的定义.文献[14] 提供Mp的秩函数定义.文献[7,14]还给出一个独立空间M的定义、M中的独立集、基的定义.文献[7]有B-拟阵MB的定义.文献[7]有MB的闭包算子(closure operator)的定义.文献[14]中给出独立空间的闭包算子的定义.文献[14,16]提供拟阵MM的定义、MM的独立集、基、秩函数的定义.
引理1令(Ij:j∈J)为E上的准-独立空间族,其秩函数为ρj(j∈J).令∨j∈JIj={X:X=∪j∈JAj,Aj∈Ij},并且称这一集合族为准-独立空间(Ij:j∈J)的并,记为∨j∈JMj.可以证明准-独立空间(Ij:j∈J)的并是一个准-独立空间[14].若B1和B2都是一个独立空间的基,那么|B1|=|B2|.设M=(E,I)是一个独立空间,并且ρ是它的秩函数,还有X⊆E.那么(X,I|X)是X上的一个独立空间,用M|X表示,此处I|X={Y⊆X:Y∈I}.易证明对于Y⊆X,有r(Y)=ρ(Y),此处r是M|X的秩函数.进而X的秩r(X)将是独立空间M|X的秩[7].
(1) 易知对于∀X,Y⊆E,若X⊆Y,则ρp(X)≤ρp(Y),此处ρp是一个准-独立空间(E,Ip)的秩函数.独立空间M的秩函数ρ也如同Mp中的定义一样.从文献[7]可知,每个B-拟阵MB=(E,IB)是一个准-独立空间.因此,IB中的元也称为独立集,IB中的极大元也称为基,因而,MB的秩函数ρB与Mp中的定义一样.若M为E上的一个独立空间并且其秩函数是ρ,则有对于任意的X⊆E,ρ(X)=ρB(X)=ρp(X),此处ρB、ρp分别是B-拟阵M的秩函数与准-独立空间M的秩函数.若一个独立空间M被作为一个B-拟阵MB,那么M的基集合BM与MB的基集合BMB是一样的(MB=M).也就是说,B∈BM⟺B∈BMB成立.
(2) 令X⊆E.若f是E上的一个IE-算子,此处|E|<∞,则f是E上的一个有限拟阵的闭包算子.对于E上的一个算子f,f*是E上的一个算子并且(f*)*=f.从而,若f是一个IE-算子,则f*亦然.关于f-的独立集集合恰恰是关于f*-的支撑集的补集.关于f-的基恰好是f*-的基的补集.
(4) 对于一个准-独立空间Mp=(E,Ip),不难证明对于任意的X⊆E,有(X,Ip|X)是一个准-独立空间,记为Mp|X,此处Ip|X={Y⊆X:Y∈Ip}.另外,rp(Y)=ρp(Y)成立,此处rp、ρp分别是Mp|X、Mp的秩函数,并且Y⊆X.
由引理1以及上面的讨论,可得(M1∨…∨Mm)|X=(M1|X)∨… ∨(Mm|X),此处X⊆E,而Mj是E上的一个准-独立空间(j=1,…,m<∞).本文中,ρp(Mp)有时也代表E的秩ρp(E).
引理3设M=(E,I)为一个独立空间,且ρ为其秩函数.设ρ*是M*=(E,I*)的秩函数,此外,当考虑M为一个B-拟阵时,M*是M的对偶.那么ρ*(E)=|EB|,这里B是M的一个基.
证明从第1节中可以知道,M*是一个B-拟阵,也是一个准-独立空间.另外,对于X⊆E,必有
ρ*(X)=sup{|Y|:Y∈I*,Y⊂⊂X}.
利用定义知两个独立空间M1=(E1,I1)、M2=(E2,I2)拥有一个独立集∅.下面讨论M1和M2拥有一个大小为k的独立集的情况,其中k≠0.
若X是M1和M2的一个公共独立集,则任何Y⊂⊂X也是M1和M2的公共独立集.因此,若寻找在何种条件下M1和M2拥有一个公共独立集X,则仅需考虑|X|<∞的情况.另外有以下结论.
(a) 若E1∩E2=∅,M1和M2有且仅有∅作为公共独立集.
(b) 若E1∩E2≠∅, 需要考虑M1|(E1∩E2)和M2|(E1∩E2)拥有公共的非空独立集.也就是说,需要考虑两个定义在同一个底集上的独立空间拥有公共基的情况.
基于上面的分析以及结论(a)、(b),以下假设E1=E2.
证明如果|E|<∞,所需结果在引理2中给出.下面考虑|E|≮∞.
实验组和对照组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差异无显著性;实验组在自主学习的自我管理、学习合作维度上显著优于对照组,差异有显著性;实验组对案例教学法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较高。
令Mj=(E,Ij)为一个独立空间,fj为其闭包算子(j=1,2),设X为M1和M2的一个公共独立集.Y=f1(X)∩f2(X).由第1节,可以陈述为X是M1|Y和M2|Y的一个公共独立集;另外,ρM1|Y(Y)=ρM2|Y(Y)是成立的.反之,设Z⊆E.可以说,若X是M1|Z和M2|Z的一个公共基,则X是M1和M2的一个公共独立集;还有,ρM1|Y(X)=ρM2|Y(X)=|X|为正确的.即仅需解决若ρ1(E)=ρ2(E),则M1和M2拥有一个公共基.
证明由引理2,对于|E|<∞的情况证明略.下面设|E|≮∞.
设Mj=(Ej,Ij)为一个独立空间且ρj为其秩函数(j=1,2).将分成几种情形来回答 Welsh的问题.
情形1E1∩E2=∅.
对M1和M2,无论何种事情发生,利用定义可知:∅将是M1和M2的一个公共独立集.但是,若I1≠{∅}或I2≠{∅},则∅不是一个公共基.即在如此的假设下,M1和M2不存在公共基;若I1=I2={∅},则∅是M1和M2的一个公共基.
情形2E1∩E2≠∅.
由引理1,对于Mj的任意一个基Bj,ρj(Ej)=|Bj| 成立,j=1,2.可用两种情形证明.
子情形2.1ρ1(E1)<ρ2(E2) (或者说ρ1(E1)>ρ2(E2)).可以得到|B1|<|B2|(或|B2|<|B1|).因此,M1和M2根本没有公共基.
子情形2.2ρ1(E1)=ρ2(E2)=γ.若γ=0,则∅是M1和M2的公共基.下面将处理γ≠0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