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 丽 周梦圆 吴凤颖
(黑龙江科技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儒、道、释对中国传统思想及文化的影响由来已久,犹如参天古木的三个主干,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源源不断的输送养分。其中,道家文化是一个独特的存在。班固撰写的《汉书·艺文志》中有此总结,道家学者的来源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如司马谈一类的史官,二是像庄子一类的放者,他们以不同的方式理解和发展道家文化。据此,本篇讨论的是在老庄一类放者笔下的、“文化哲学”层面的道家文化精髓对写作的影响。
早在夏商周时期,宗法制度和农耕文明就为老子的道家思想提供了丰沃的土壤。宗法制度自然而然地划分出远近亲疏,维护了王朝统治,使得当时逐渐建立并形成一种相对和谐稳定的社会形态。钱穆认为中国以农立国,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在漫长的农耕文明中,人们在与自然的相处中形成独特的时间观、生命观。老子的“道法自然”思想就是这样不断发展,形成其独特的思想内涵。春秋战国时期各种思想文化交互纵横,同时,诸侯国战争频发,使得当时社会急剧动荡,老子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希望“道法自然”可以使人民安居乐业。
至今发现的最早版本《道德经》——郭店楚简本中记载:“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由此可见,“道法自然”的概念的确是在《道德经》中提出。作为老子思想的核心,“道”的含义极其丰富深刻,老子认为“道”可以为天地母。而“自然”则是一个不断变更的动态概念,我们既不能单纯的把它理解为大自然,也不应将它和自然界完全割裂来看,它的内涵根据时代有不同的解释。我们通常将“道法自然”的概念理解为遵循自然的法则,不违背其本性,万物和人都应遵守“道”的秩序和准则。
曹魏后期,文人地位变得岌岌可危,部分文人选择以道家“自然”对抗黑暗,不流于权势世俗。其中以嵇康为代表的这类文人在某种程度上摒弃传统价值评判,追求“道法自然”,这种崇尚道家思想的风尚很快进入他们的文学创作之中。在嵇康的《与山巨源绝交书》中写道,在读过庄、老之后,重增其放,自己放任率直的本性日益凸显,即使山涛有意举荐他任职,嵇康也了当拒绝,不做出任何有违自己本性的事情。书中又以直木和曲木作比,进一步表明自己不愿意更改本性,连万物都尚且如此,更何况处在混沌之中的人呢?这种依循“道法自然”的思想一脉相承,同样表现在嵇康的其他文学创作里。我们所熟知的嵇康创作体裁众多,然而其最擅长的则是四言诗。《幽愤诗》中写道,“庶勖将来,无馨无臭。采薇山阿,散发岩岫。永啸长吟,颐性养寿。”嵇康无仕途抱负,唯有隐逸素志,以峻切的语言表达自己倔强的秉性。这正是“道法自然”带给嵇康的多面性,在自身豪迈不羁的前提下融入道家崇尚自然之法的思想,在矛盾中统一。独特的人格与其创作密不可分,相辅相成。
在文学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崇尚自然是当时魏晋文学家的共同特点,陶渊明在“出世”和“入世”中流转,然而始终秉承归隐志趣和放任自然之性。在他归隐田园的第二年创作了《归园田居》(其一),其中“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误落尘网中,一入三十年。”描述了归隐后的恬淡生活,与尘世中三十年的杂乱不堪作对比。我们很容易从简朴的生活中感受到诗人心境的变化,从矛盾逐渐走向平静,对自然的回归正是对道家思想的追寻,陶渊明用“道法自然”指导人生的选择。无论是久困于樊笼终于返回自然的动物,还是令人忘忧寄托情感的植物,都处在一种和谐平衡的状态之下。因此,陶渊明的诗作通常带给我们闲逸的田园志趣和平静的生活感受,“道法自然”又一次在文学创作中展现其独特的生命力。苏轼在《与苏辙书》中表达了对陶渊明文学创作的欣赏,评价其诗质而实绮,癯而实腴。
反观苏轼,同样为道家“道法自然“思想所影响。苏轼仕途多舛,几经贬谪,然而他并没有展现出低沉苦闷、郁郁不得志之感,相反在苏轼的文学创作中,更多的是一种旷达洒脱,对人生甚至宇宙的透悟。苏轼喜好读《庄子》,并从中吸取典故,庄子提到“乘物以游心”,苏轼进一步将它贯彻在诗作里。《赤壁赋》中诗人感叹人生的须臾和自我的渺小,读者刚刚被其生命短暂飘渺的悲叹所感染,苏轼却在转瞬间化低落为积极,又一次将道法自然融入其中,宇宙万物都处在不断地变化之中,那么还有什么好悲叹的呢?依循自然之法,寻得万物的平衡,则是苏轼创作中“道法自然”的最好体现。
所谓“道法自然”并没有统一的束缚,对于前代文学家来说,无论仕途不得志,还是人生落魄失意,总能在道家思想中找寻到匿身之处。“道法自然”的思想使文学创作一定程度上脱离庸常俗趣,以深刻的哲思和笃静的智慧不断丰富文学的内涵,对后人的文学写作发以深刻的启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