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建
情感教育是指教师在课堂中通过合理的教学手段来增强学生积极的情感体验,促使学生在课堂学习中形成健全的人格。纵观我国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大部分教师对该学科的认知仍停留在“理念灌输”的层面,基本都选择以“说教”的形式开展教学,使得学生对千篇一律的理论学习产生排斥甚至厌恶心理。对此,教师可以尝试在该学科教学中引入情感教育,为学生打造一个真实贴切的学习课堂,让学生在积极的情感交流中树立正确的三观,最终获得实质性的心理成长。
在以往的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相关教师群体对该学科的教学并不重视,同样学生也认为该类课程是属于可有可无的学习科目,所以《道德与法治》教学实际上并没有取得显著的教学成果。而在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频繁曝光的情况下,教师和家长都开始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投入关注,学校开设的《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成为教师在学校内的具体教育形式。按照传统的教学方式,大多数学生不愿意接受单纯的知识学习,更遑论是在面对德育教育的情况中。而情感教育的核心在于“情感”二字,如果教师在教学中无法突出这一核心,那该教学模式的优势就无法完全体现。对此,教师可以从构建教学情境入手,利用情境渲染课堂学习氛围,进而引导学生学会将情感与道德进行紧密联系。
例如,在《友谊与成长同行》的课时教学中,初中阶段的学生正处于心思敏感的青春期,因此友谊成为该年龄阶段的学生比较看重的情感之一。为了使学生了解正确的友谊发展对成长的作用,教师可以构建对应情境。首先,教师在课前通过互联网搜索关于友谊与成长的影视视频,并将其整理制作成教学课件。而后在课堂教学开始前,教师向学生提出问题:“同学们,你们自己身边最好的朋友是谁?你们平时是怎么相处的?”随后立即播放对应课件,请学生认真观看。学生很快就会被课件中的视频吸引注意力,对教师之前所提出的问题也会认真思考。之后教师再邀请部分学生分享自己友谊的二三事,在此基础上再引入对应的人际关系交往的智慧与道德,让学生在和谐、融洽的课堂情境中感受到友情对个人学习生活的积极影响。
初中《道德与法治》的内容主要是围绕个人、学校、社会等现实场景进行教育设计,所以与学生的生活实际有着密切关系。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等中华民族的传统优秀美德开始变成某些不道德人士骗取同情与金钱的工具,这使得学生在学习《道德与法治》过程中容易因为理论与现实的冲突而陷入迷茫。所以,教师可以从情感教育的角度出发,引导学生在情感交流中逐渐认清当代社会对公民所要求的道德与法治的标准,从而为个人塑造正确三观打下坚实基础。
例如,在《走进法治天地》的单元教学中,该单元的主要内容是帮助学生了解生活需要、法律保障以及一些法律常识。为能使学生更正确地认识到法律与生活之间的联系,教师可以热点事件作为教学案例来加深学生的理论印象。比如以“碰瓷事件”为例,按照学生的想法将他们分为“不扶”派和“扶”派,请学生以各自想法展开辩论。主张“不扶”的学生一般都属于害怕惹祸上身,而主张“扶”的学生普遍认为“摔倒的人是弱势群体,我们应伸出援手”,两者想法都有各自的理由。此时,教师就可引入有关的法律教学,使学生明白生活中处处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此一来,学生便能在理智交流中获得更多的思考方向,最终在教师的带领下提高个人道德与法治的认知水平。
在以往的教学流程中,道德与法治的学习对教师和学生而言仅存在于课堂之中,很多学生在课余生活中都缺乏落实道德法律应用的意识。情感教育与认知教育的概念相对,其更需要教师与学生之间以更为友善良好的态度进行实际交流,如此才能让学生从心理上接受教师的教导。而教师也是学生的主要行为标杆之一,这表明教师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的成长产生不可忽视的作用,对此教师可以将情感教育与课后实践活动相结合,通过课后的师生互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例如,教师可以带领学生定期举行“我是小小纠正家”的课外活动。在活动中,教师带队与学生一起走访超市、银行、公交车站等人流密集地观察大众生活中的不道德行为。通过课堂学习道德与法治,大部分学生都知道基本的道德行为准则,但一旦落实到生活中,部分学生反而会忽视这些行为。此时教师应率先做出表率,对部分不道德行为进行劝阻,同时鼓励学生在有依据的情况下能以礼貌、友善的措辞做出具体行动。
总而言之,教师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渗透情感教育,不仅是对个人教学生涯的一种挑战,也是提高学生思想品德水平的好时机。教师在设计相关教学内容时,应该从教学情境、师生互动等角度出发,尽可能地为学生提供更为多元化的学习内容,令学生在丰富自身见识的同时也能从思想上得以蜕变,让学生成为具备道德荣誉感、羞耻感等的社会未来人才,最终为我国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带来更有效的教学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