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义杰,张松梅,杨昕蒙
(1.商丘市环境监测站,河南 商丘 476000;2.广西大学 资源环境与材料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0)
商丘市地处河南省东部,属淮河流域,地表水资源缺乏,境内地表水主要功能为排涝、排污、引黄蓄水灌溉等.近年来,商丘市内河环境污染问题得到了初步控制,但水环境污染风险尚未彻底根除,水环境治理形势依然严峻.研究在分析包河水体污染原因基础上,提出整治措施,并通过2016年至2018年包河水体水质监测数据,分析整治效果,探讨了今后水体整治方向.
包河发源于商丘市黄河故道大堤南侧梁园区谢集乡张祠堂北,流经商丘市梁园区、睢阳区、虞城县、永城市和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濉溪县七县市,于濉溪县临焕集流入浍河,全长175公里,流域面积749km2[1],年径流深70~80mm,丰水年径流量可达0.694亿m3,枯水年为0.047亿m3,流向为西北向东南或北向南,为典型的平原季节性河流.
包河污染源调查基准年为2016年,调查表明商丘市包河流域内污染源主要有污水处理厂出水、城镇生活、部分工业源、畜禽养殖和种植业流失.各类污染源排污现状如下.
包河沿线现状污水量为9104.948万t/a,COD入河量为8340.584t/a,氨氮入河量为783.521t/a,总磷入河量为212.778 t/a.各类污染源入河贡献情况见表1.
表1 各类污染源入河贡献率 %
由表1可知,包河流域污水主要为污水处理厂出水和城镇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其中污水处理厂污水量占78.53%;COD、氨氮入河量主要来自城镇污水直接排放,分别占COD、氨氮入河总量的65.64%、69.88%.此外,城市径流、畜禽养殖、种植业对河流污染物的贡献率也较大.总磷入河量主要来自种植业、城镇污水直排、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分别占总磷入河总量的37.95%、34.31%、16.8%.
1)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出水影响.一般情况下污水处理厂出水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进行设计,而不是按照当地水环境容量进行设计,污水处理厂的一级A标准值(COD≤50mg/L、NH3-N≤5mg/L、总磷≤0.5mg/L)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值,包河规划为地表水V类水体,(COD≤40mg/L、NH3-N≤2.0mg/L、总磷≤0.4mg/L),而且包河采取治理措施前,水质各项指标已超过地表水V类标准值,因此,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水标准难以满足受纳水体达到水质目标的要求,影响包河目标值实现.
2)管网建设不完善,造成部分城镇污水直接排放.据调查,商丘市部分老城区管网雨污合流,部分城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导致部分城镇生活污水不能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而直接排放.同时,由于管网建设不完善,导致个别企业产生的污水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直接排入包河,但废水排放标准与水体目标值相差较大,导致包河水体污染.
3)生态流量不能保障.包河无外来天然径流,雨季靠雨水补给,旱季生态补水主要依靠引黄河水,黄河水主要保证饮用水源的供给,而且引黄水受季节影响较大,商丘市区没有设置水库等储水设施,因此河流的生态补水难以保障,导致河流断流,污染较重.
4)沿岸管理混乱,产业结构布局不合理.根据实地调研,包河沿岸管理混乱,河道内杂草丛生、河道淤积、桥涵阻水,包河城区段河底淤泥长期堆积,导致河道生态系统破坏,形成城市河道水体黑臭现象.沿岸产业布局不合理,如养殖业布局在沿岸,种植业管理不善等均可导致水体污染.
针对包河入河污染源及污染原因,为改善包河水环境质量,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1)污水截流管网改造.对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2-3].对现有老城区、城乡结合部的污水管网进行改造,设截流管改为截流式合流制,完善污水收集、配套建设工作.
2)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对现有排水进入包河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设施,使污水处理厂出水浓度满足包河水质目标值.
3)加强工业企业管理.加强对包河沿岸的工业企业管理,禁止包河沿岸企业废水直接排入包河,实行退厂入园,将原有排水进入包河的企业搬迁进入工业园区.
4)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开展污染河道综合整治,对包河城区段进行河底清淤,同时对河道边坡进行综合整治.
5)合理使用生态用水.充分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水,作为城市河流景观调节用水,雨季将雨水收集作为生态用水.
6)加大农村面源污染的管理和控制.一是取缔近岸小规模养殖业.二是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和农业水环境污染,化肥、农药减量使用,畜禽粪污、农膜、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循环再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控制农村面源污染[4-5].三是加强包河沿岸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污染的综合防治系统.
7)加强智能化监测.在河流主要断面设置水质微型站进行实时监测,通过实时数据的传输,实现对河流的实时监测预警.
2016年底开展包河黑臭水体综合整治.研究从2016年包河水体综合整治前开始,选取包河有代表性的民主路包河桥断面、北海路包河桥断面、包河路口闸断面、包河颜集断面(包河出境断面)4个断面进行跟踪监测,选取COD、氨氮、总磷为主要监测因子,每月监测一次,以年均值为评价值,具体各因子变化情况见图1、图2、图3.
图1 COD浓度变化情况
图2 NH3-N浓度变化情况
图3 TP浓度变化情况
由图1可见:2016年、2017年、2018年民主路包河桥断面COD的监测均值分别为43.5 mg/L、31.8 mg/L、28.3 mg/L;北海路包河桥断面COD的监测均值分别为42.3 mg/L、37 mg/L、29.1 mg/L;包河路口闸断面COD的监测均值分别为35.6 mg/L、33.4 mg/L、25.0mg/L;包河颜集断面COD的监测均值分别为31.8 mg/L、31.6 mg/L、25.6 mg/L.监测数据表明经整治后,包河各断面COD值是逐年下降的.
由图2可见,2016年、2017年、2018年民主路包河桥断面氨氮的监测值分别为2.65 mg/L、2.25 mg/L、2.64 mg/L;北海路包河桥断面氨氮的监测值分别为8.5 mg/L、8.3 mg/L、3.5 mg/L;包河路口闸断面氨氮的监测值分别为3.45 mg/L、2.87 mg/L、2.01 mg/L;包河颜集断面氨氮的监测值分别为1.85mg/L、1.63 mg/L、1.27 mg/L.监测数据表明经整治后,包河各断面氨氮浓度大体是下降的.
由图3可见,2016年、2017年、2018年民主路包河桥断面总磷的监测值分别为0.34 mg/L、0.29 mg/L、0.17 mg/L;北海路包河桥断面总磷的监测值分别为1.34 mg/L、1.01 mg/L、0.18 mg/L;包河路口闸断面总磷的监测值分别为0.55 mg/L、0.50 mg/L、0.2 mg/L;包河颜集断面总磷的监测值分别为0.38 mg/L、0.37 mg/L、0.38 mg/L.监测数据表明经整治后,包河各断面总磷大体是下降的.
总体来看,采取综合整治措施后,包河沿线黑臭水体污染基本消除,河流水质得到改善.
由图中水质监测结果可知,包河内河河流水质在整治前(2016年),河流各断面COD、氨氮、总磷监测值不能满足地表水V类水质要求,以单因子污染指数计算,2016年河流水质污染因子为氨氮.
整治后,2017年河流各断面COD监测值能满足地表水V类水质要求,氨氮、总磷监测值不能满足地表水V类水质要求,以单因子污染指数计算,2017年河流水质污染因子为氨氮.
2018年河流各断面除氨氮外,COD、总磷监测值均能满足地表水V类水质要求,以单因子污染指数计算,2018年河流水质污染因子为氨氮.
1.商丘市包河环境综合整治前黑臭现象较严重,经采取河底清淤、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措施后,包河各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COD、氨氮、总磷基本呈下降趋势,河流水质总体得到改善.
2.内河整治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对包河城区段COD、总磷的去除较明显,但是对城区段氨氮的去除率效果不是太明显,城区段(民主路包河桥、北海路包河桥)2个断面在月监测中出现明显超标现象,以单因子污染指数计算,整治前后,包河水体主要污染因子仍以氨氮为主.
3.虽然河流总磷能满足目标值,但年均值基本维持在0.37~0.38mg/L,与目标值0.4mg/L比较接近,同时在每月的跟踪监测中,存在监测值超标现象,有时超标较多.
1.随着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深入进行,到2020年,商丘市包河水质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要求,对于河流城区断面氨氮、总磷超标的现象应作为今后整治的重点.
2.加强智能化监测管理,完善河长制管理,以区域河长管理为基础,加强河流预警能力建设,及时发现污染并进行治理,保证河流满足标准和目标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