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教学评价是院校提升教学质量、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但当前新的形势下一些院校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影响了教学评价作用的发挥。只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才能消除认识偏差,确保评价工作正规有序,实现预期目标。
关键词:院校;教学评价;现状;对策
院校教学评价是指对院校教学工作状态和水平进行的综合性评估和专项评估活动,院校应选用适应自己院校培训任务和职能定位的指标体系对其教学活动进行价值判断,来修正管理活动,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如何健全完善教学评价各项机制,在当前仍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院校教学评价的现状
目前,各院校普遍开展教学评价,各院校的教学评价也在随着教学对象的变化和教学改革的深入不断变化形式和手段,采取的方法主要有:一是领导听课评价,主要是针对每名授课、教员进行打分评价;二是教学督导评价,由教学督导组进行课堂评价;三是教学值班检查,主要针对教员落实上课制度方面评价;四是各系考评,主要从备课、治学、民主评议等方面评价;五是学员评价,采用问卷式的方式对教员授课情况进行评价。这些方法虽然比较客观的反映了教员的授课情况,为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也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评价中存在很多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
二、影响教学评价效果的因素
(一)评价主体
评价主体的素质对教学评价效果影响很大。评价主体的素质主要包括评价主体对评价工作重要性及意义的认识情况,评价主体的道德态度及心理状态。如果教学评价主体对于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及意义认识不到位,评价观不正确,就不能严肃认真地对待教学评价。评价主体的评价态度是否公正也会影响评价的效果。评价主体在评价过程中应持客观公正的态度。评价主体的心理状态因素也会使评价效果产生误差。总之,在评价中要尽可能减少、消除和克服由于评价主体的偏好、心理效應以及素质不高而造成的可能存在的误差。这样才能有效地实现教学评价的价值目标。
(二)评价客体
如果评价客体从自己的思维定势与行为习惯出发,受世俗的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的影响,作出一种不正确的选择和判断,得出教学评价“价值不大”的结论,由此造成评价客体缺乏积极全面参与评价的动力,缺乏一种自身需要评价的愿望和要求。评价客体对在教学评价过程中所处地位的不满而形成的心理障碍。在教学评价过程中,评价客体一般处于从动的地位。加之受评对象大都是具有长期工作经验的人和知识分子,具有很强的独立意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方式,一般不愿意其他人来对其工作进行评价。
(三)教学评价指标体系
教学评价指标体系是进行教学评价的核心因素。评价主体主要是根据指标体系来对评价客体进行评价的。评价指标体系具有很强的导向性。在评价当中,主体评什么,客体必然要做什么工作;主体把评价的重点放在什么地方,客体就必然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什么地方;主体如何进行评价,客体必然如何进行教学。如果评价指标体系不科学,则可能会误导被评价者,以致把评价引向歧途,达不到评价应有的效应。
(四)评价技术、方法与手段因素
评价方法、技术和手段的先进与否,直接影响着教学评价的效果。作为一种评价,教学评价的技术、方法和手段会影响评价信息的采集、评价样本的抽取、评价客体的测量、数据的统计等,而这些恰恰是一个有效教学评价所必须的。“只有从评估对象处获得大量、真实的信息,才有可能对评估对象的工作作出比较客观科学的评估结论,达到评估目的。”现在各高校几乎都有自己的校园网,我们应该利用先进技术来采集信息、统计分析信息,及时有效地进行反馈。如果仅利用人工来做这些事情,难免造成评价方法单一,而且主观性和随意性也会增强,进而影响教学评价的效果。
三、提高教学评价效果的对策
(一)更新教学评价理念
院校教学评价的理念是在教学评价本身发展规律思考的基础上,对教学评价活动本身的内在价值追求的结果。应树立发展性的评价理念。在教育评价方式上,发展性教育评价不仅注重评价对象的工作表现,而且更重视评价对象的未来发展,重在使评价对象增值,是强调“立足现象,回顾过去,面向未来"的评价;在评价目标上,发展性教育评价更强调以促进被评者的发展为目的,是一种依据目标、重视过程、及时反馈、促进发展的形成性评价;在与评价对象的关系上,发展性教育评价重视提高评价对象的参与意识,发挥其积极性,双方建立合作型关系。
(二)完善教学评价制度
教学评价是一种靠制度机制保证事实并发挥作用的制度化、规范化举措,意在长远发展。一是落实主管负责制,强调所属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评价工作第一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主管对本单位整改建设和落实评价指标体系负有筹划设计、组织指导、督促落实、总结评估等责任。二是完善组织领导和专家机构。以专家教授为主体,发挥院校评价专家组的作用,把教学评价作为院校教学管理的基本制度,评价领带小组研究、部署、检查、督促整改建设各项工作和评价常态机制的落实,逐步走开综合评价与专项评价、总部评价与随机评价相结合的路子,使教学评价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三是建立教学评价常态化管理和奖惩制度。管理制度不仅应当规定机构、人员、职责、权利与义务等内容,还应该明确业务主管部门、教研室、教员在常态化教学评价过程中的有效协同,同时将评价与整改结果与各方利益充分挂钩。
(三)改进教学评价方法
院校教学评价的方法很多,没有哪一种评价方法和手段是绝对优异的,它们都有各自的适应范围,只有将多种方法结合起来,发挥各自的优势和作用,才能从不同的侧面反映实际状况,增强评价的准确性。一是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教学质量保障和质量提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一蹴而就可以完成的,也不是一劳永逸就可以实现的。仅仅依靠静态评价不能反映整个发展过程,也无法把握其发展方向。因此,在对院校教学质量的评价中,必须坚持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而且重点要放在对院校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进行动态评价上。二是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机制是非常重要的,但其评价结论的客观性、可信性和效果难以得到保障。外部评价与自我评价相比,其起点更高、视野更宽,更具客观性、权威性,对院校的宏观指导战略意义更大。因此,评价高等教育质量,必须将外部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并使二者相互融合与促进,如此才能使评价的过程与结果更真实、更科学。一般来说,在院校教学评价中,应先由院校进行内部自我评价,然后外部评价机构根据自评报告对院校进行检查或指导,这样既可以让学校展示其优劣点,又能节省时间,符合院校教学评价高效率的要求。同时,院校成为评价主体之一,参与评价的积极性也必将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凡是能够用一定数量确定的,应尽量给出定量要求。而对一些抽象层次高、找不到典型价值事实的评价对象,则应以定性评价为主。如评价标准中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等,无法进行量化评价,只能采取定性分析。惟有如此才有可能做到评价与控制的客观、公正和全面。
作者简介:
关世杰,教学考评中心讲师,从事教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