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告状门”看班级的权力秩序与文化气象

2019-03-20 00:29邱磊
师道 2019年2期
关键词:秩序权力班级

邱磊

“走!我们找老师评评理去!”在德育工作中,老师们难免会遇到种种质态的“告状门”事件。有些是私下哭诉,有些是公开叫板;有些是孤身迎战,有些则拉上“亲友团”;有些遵循“我弱我有理”,有些则相信“成绩好更有胜算”……可以说,这每每发轫于鸡毛蒜皮的“民事官司”,老师们能否明察秋毫,辨明是非,以及合理地表达与处置,对“原告”“被告”来说固然“兹事体大”;但相比而言,我们更需要回答的是:透过“告状门”,究竟还能看到些什么,以及未来的班级管理,该如何改善。

“告状”的心理学起源,可以从儿童天生的心理防御机制说起。当遭遇不公、误解或羞辱时,他们会自然地产生心理防御。可以说,这与人“趋利避害”的本性相关。但由于他们能力尚欠,便将这种防御转嫁为对成人的依赖。从这个意义上说,“会喊的孩子有奶吃”,“告状”对年幼的孩童维护甚至垄断某些权利是不可或缺的。作为教师,我们必须理解这一点。甚至,我们在生活中还可以看到,他们告状的对象,不仅仅包括同龄人,桌凳、餐具、玩具等一切妨碍自己开心的东西,都可以拿来向成人哭诉。不处理好这些“告状”,溺爱和纵容的温床就会由此诞生。

在学校教育中,尤其是小学阶段,孩子“告状”的初衷,依然还有幼时的心理惯性,但情况往往会变得更复杂一些。他们此时在生理保障和生存条件上,已无后顾之忧,并形成了自主和独立的个人意志。当他们进入班级大家庭,就生活于杜威所说的“雏形的社会”中,会见识各种脾气、性格、天赋不同于自己的同侪,大家在相互的磨合、交融中,必须面对和处理种种因学习、社交、情感、利益而产生的多方面关系。同时,年龄的增长使孩子们成熟于这个“雏形的社会”,并为将来成为真正的“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语,即“社会人”才是人的本质)而奠定基础。

但也是在这个阶段,孩子一生的秉性会慢慢定型,教师作为引导者,须慎之又慎。孩子懂事之后,为什么还会“告状”,仅仅是因为他们弱小吗?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这表明他们可能已经嗅到了“权力”的味道,开始利用班级政治,乃至校园的政治规则,为己所用。有些老师或许并未意识到,一个再小的班集体,本身也具有政治性,也会形成隐性的政治生态。今天,我们应当反思一下:为什么校园暴力屡禁不绝,为什么《人民的名义》里“小皮球”会背着父母去贿赂班干部?这些都与孩子间不稳定的政治平衡有关——破裂、重建,再破裂、再重建,如此反复。尽管他们并不一定知道“政治”这个词汇,但恰如亚里士多德所言:“人天生就是政治的动物。”

我们再说得具体一些。不同老师管理下的班级,多有着不同的班级政治生态。在这一生态中,权力往往兼具威慑力和魅惑力;不同的权力秩序下走出的孩子,将来的人生道路可能完全不同。比如,有些老师喜欢“专制”,他自己居于权力的中心,大到一学期的操行等第,小到日常的饮水休息,一切都须由他点头。有些老师则反之,他更注重培养学生的民主自治,权力普遍下放给由学生组成的各类委员会,自己做的更多是辅助工作。也有人折中,自己保留一部分,再适当地分权一部分。

这三种权力秩序,就好像人类社会的进化过程一样,不能简单地用“好”或“差”来评价。专制难道一定要遭到唾弃,而民主则必须赞美?并非如此,我们根本看的还是孩子在特定年龄段的成长需要。小学初始阶段,孩子年龄小,心智尚不健全,教师的“乾纲独断”有助于尽早地摒除外界的聒噪,达成古人说的“蒙以养正”,即在人生的启蒙阶段,端正态度,养成习惯。这一阶段,教师处理孩子的“告状”问题,宜速决断,正是非,树榜样。到了中高年级,孩子独立意识,尤其是自尊心日炽,学生间凡起争执,不便简单地以经验或权威压人,教师最好从裁判者转身成调停者。及至中学,由于学生的理性普遍开始觉醒,面对学生间的“告状门”,教师就更不该自作主张,而只需设定规则、划下底线,余下的是是非非,交由他们自己解决,或是由值勤班干、纪律委员會等协调完成。

可以说,随着年段的提升,老师在处理不同时空下的“告状门”时,姿态是步步后退的。从世俗智慧来讲,“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当老师处处强势,他们有判断、有权力、有威慑,自然无往而不利,那再多的“门”也不在话下。但这充其量只是个好判官、好警察、好保姆,且争讼的事只会越告越多,因为学生让渡出了他们本应学会的妥协、礼让、思辨、反省等成长机会。等一切都推到老师身上,则“权力”之重,非“全力”而不能承担了。

显然,这条路早晚走不通。老师不如一开始就设定好游戏规则(议事、决断、执行、惩戒等诸方面的契约),下面的事交由他们自己商定,不再轻易插手。老师貌似“无为”,其实早已“无不治”了,“无之以为用”的智慧就在这里。

但我们真正想表达的,还不是这些技法器术的表层,而是想从“成人”的角度,提醒大家注意现代德育的基本之道。什么道?就是塑造真正具备独立人格、独立思维和独立意志的现代公民。可以说,这些品质几乎都是“务虚”的,没法量化测定,也没法在工作绩效中体现。但诚如康德所说:“决定我们是否富有的,不是自己拥有了什么东西,而是那些没有也行的东西。”空气、水这些广泛存在的东西,这些“不值一文”的东西,恰恰是人须臾不可离的。我们真正要给孩子的,不是是非曲直、鸡毛蒜皮的所谓真相,或是所谓的公道和慰藉,还是那些“没有也行的东西”。

比如说,当出现纷争时,学生是选择用智慧、善意、汗水去化解矛盾,还是选择“走!我们找老师评评理去”?两者之差,仅在一念之间,而且老师的办法相比之下漂亮得多,也高效得多,低年级的孩子会本能地选择后者(这一点,我们并不反对)。但前者是自己把握解决争端的权力,即使这个权力并不直接带来成功或胜利;而后者是交出主动权,自愿听命于权威。长此以往,前面的孩子走出校门后,颇具“我命由我不由天”的独立性,更懂得统筹、协调、分享,人情日久而练达,世事天长而洞明;后面的孩子步入社会后,会寻找和依靠新的权威,以便将来给自己“主持公道”,缺乏人格的独立性。

写到这里,我们看到了校园中、教室里保持一个良性的权力秩序的重要性。这个秩序的主导,就在老师手中。我们走进一间教室,这些秩序的价值逻辑无不体现在它的班级文化中。比如,有些墙上写着“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一句“人上人”,恍如还在隔世),有些在班会课上宣誓“进XX,与主席总理称兄道弟;入XX,同大家巨匠论道谈经”(读书是为了爬到金字塔尖接受膜拜?)……我们可以在坐姿、声调、面容等无数细节中,透视一个班级的文化气象,而其背后浮现的,正是老师对教育权力基本秩序的观念。当一个班级的学生,整天围绕着老师处理各种“告状门”,其核心文化多与“争”有关,培养的是尔虞我诈的投机者;当一个班级,实现民主自治,老师成天“无所事事”,成了《道德经》中“太上,不知有之”的隐形人,其核心文化多和“不争”有关,培养的是自足、自乐、自由的社会建设者。

“告状门”只是日常的德育工作中必须经历的无数道“门”之一,但我们不能等闲视之,须有长远计议。教育的权力分布与使用,儿童的心理发展与规律等,都是我们需要重视的,而这一切的改良,根本的重心在于班级的文化气象,即以优良文化的持续营造与点滴濡染,立德树人。

(作者单位:江苏南通市通州区金沙中学)

责任编辑   晁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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