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军
据新京报报道,在2018年最后一个工作日,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重磅文件《中小学生减负措施》,从学校、培训机构、家庭等方面作出全面的规定,包括严控书面作业总量、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坚决控制考试次数等共三十条。
从2013年的“减负十条”到今天的“减负三十条”,数字的“加码”反映减负决心和力度的加码。然而多年的政策约束效果总是差强人意,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减反增,课内减负课外增负,都在说明以往的减负政策似乎没有抓到问题的“牛鼻子”,“减负三十条”能否取得成效,真正减轻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还需拭目以待。
必须看到,在当前环境下,广大家长对优质教育的期望、对孩子升学的焦虑正与日俱增。政策一出来,网上就有不少家长认为,减负政策与他们的教育需求是冲突和对立的。政策要求强制减负,家长却希望孩子多读书。倘若脱离了广大家长的现实需求,减负政策又如何能够取得社会的支持和响应呢?笔者认为,这里实际上存在认知上的误区,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这个“负”,并与社会取得一致的认知。我们要减的这个“负”应该是一种强加的负担,即教师或家长施加的强制学习。孩子感到学习累,厌学,不是“负”带来的,而是外力强加带来的。
减负政策要求:低年级严禁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必须控制作业总量。应该说,政策的本意不是反对作业,反对多读书,而是要求教师放弃对学生学习的“强加”意志,把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学生。为什么要减负?因为学校教育在学习管理上越权了,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教师“代劳”过多,学生都被教师牵着鼻子走,学习变成了被动学习,为教师而学习。也正因此,学校的作业必须减下来,让学习成为学生自己的事。
但是当前普遍存在的担忧是:孩子在家里不写作业,学习效果怎么保证?这不是怂恿孩子少读书吗?问题的症结就在这里,我们的政策虽强调减负,却没有回应社会的关切。所以,政策的宣传应着力消除“减负就是少读书”的误读,并把减负的目的界定为“培养孩子自主学习、主动学习的品质”。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社会大众将减负与勤学简单对立起来,甚至是将减负简单等同于教育的放任自流。
我国的教育自古至今,从来不曾反对勤学,反而是极力鼓励勤学,把勤学看作是学习的第一品质。什么是勤学?无数古今中外的勤学事例告诉我们,勤学绝对不是强加的学习,而是学习有了主动性的结果。热爱学习的孩子,自然不觉“十年寒窗”之苦,相反,是乐在书中,越学越快乐。也就是说,真正的有效的勤学,即是主动学习,而勤学与乐学也并不矛盾。而今日课堂上,那些恹恹欲睡、无精打采的学生,哪一个不是觉得学习苦不堪言?可见,我们不能仅仅在减负上发力,更要在培养孩子的主动学习、勤学等品质上下功夫,将学习主动权还给学生。特别是,由于减负容易使学生滋生懒惰习惯,培养孩子的勤学品质应当作为当前减负工作的重要课题,不容忽视。
如何培养孩子的勤学品质?首先必须肯定,社会对教育的高期望值为营造勤学的大氛围提供了坚实前提。在此前提下,学校应秉持“好读书、读好书”的理念,让家长明白,只有切实减负,学生才能摆脱那些无意义的简单重复的作业,而把时间、精力放在“多读书,读好书”上。教育管理部门与学校要形成联动,着力唤醒家长对孩子学习品质培养的重要性的认识,引导适龄家庭从幼儿园开始,就将培养学习兴趣和学习主动性当作最重要的教育任务。为此,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級也应该淡化分数观念,把兴趣和习惯培养作为教育的第一要务。教师要重视学生的个体和家庭差异,将进步迟缓的学生确立为重点“帮扶”对象,主动介入和帮助家庭教育,通过锲而不舍的正面诱导,尽可能地让每一个孩子养成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孩子爱上了学习,养成了主动学习和勤学的品质,就能在学习上心开目明,他需要什么,要不要加作业,要不要参加校外培训,要不要买教辅资料,自然心中就有尺度,“减负”也就不再是一个难以破解的教育难题。
(作者单位:湖南隆回县荷香桥镇中学)
责任编辑 黄佳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