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景卿,车维汉
(上海财经大学 商学院,上海 200433)
全球价值链(GVC)自Krugman(1995)提出以来,备受学术界关注。在GVC分工模式下,各国贸易不再以产品为基本单位,取而代之的是生产工序或生产任务(Grossman和 Rossi-Hansberg,2008)。传统的国家制造已转变为“世界制造”,具体表现为工业制成品的生产工序不断细化,同一产品不同生产工序分布在不同国家(或地区)成为常态,生产链条不断延伸,中间品贸易快速发展,成为国际贸易的主流。
早在20世纪60年代,学者们指出一类商品的连续生产过程被分割成一条垂直的贸易链,由每个国家根据其比较优势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阶段分别将其附加值化,这样的全球化分工现象定义为垂直专业化。后来的“价值链条切分”(Slicing Up the Value Chain)、“外包生产”(Outsourcing)、“分散化生产”(Disintegration of Production)、“生产碎片化”(Fragmentation)、“多阶段生产”(Multi-stage Production)和“产品内专业化”(Intra-product Specialization)都是指这一国际分工形式(Hummels等,2001)。GVC中的垂直专业化,一方面使得各国专业化于某一生产环节,利用规模经济大力提高生产效率;另一方面使得各国经济彼此紧密联系在一起,各国之间的互动大幅加强。
本文系统梳理相关文献关于GVC研究从GVC贸易分工的认识出发,分析了GVC作为贸易利得新源泉的原因及路径,进而寻找参与GVC的模式选择。依托于GVC,探讨贸易行为在经济发展、国际经济周期联动性、贸易政策、出口定价策略、服务贸易等诸多领域的发展。最终给出总结述评。
伴随科技进步所带来的信息沟通的便捷性和时效性,以及跨国运输成本的低廉性,复杂生产协作的跨国特征已逐步成型。同时,关税水平下降,资本管制放松,资本跨国流动深化。以产品内分工为主导的GVC分工模式于20世纪80年代兴起,跨国公司根据成本、区位等优势将一种产品的不同价值链环节进行全球布局,该行为引发巨额要素及中间品贸易全球流动,令价值增值同传统贸易利得相分离。所以识别GVC贸易分工是探讨GVC的首要工作。
早期传统测度一国GVC分工地位的方法,比如出口行业结构、净贸易指数、显性比较优势指数等,均由于重复度量出口中所囊括的进口中间品而使各参与国家(地区)所取得的真实分工利益被“扭曲”。所以,学术界给出多种方法尝试解决上述问题。第一,垂直专业化指数(VS)。该指数最早由Hummel等(2001)提出,通过测度一国出口产品中进口中间投入的份额来计算该国嵌入国际分工的深度,但因其过度苛刻理想的假设,而受到Koopman等(2012)的批评并改进,使其更好地符合中国、墨西哥等加工贸易占比过高的国家。囿于VS在刻画一国嵌入垂直专业化全球分工的程度时以测度出口中的进口含量为主,所以此指标难以精确度量一国GVC分工地位。第二,GVC地位指数。借助于Daudin等(2011)分解一国出口产品的附加值,Koopman等(2011)构建刻画GVC地位指数,该指数通过对比某一行业作为中间品提供者及需求者的相对重要性来度量其GVC分工地位,但存在未对 “下游”环节如“市场营销、物流配送以及售后服务”等的附加值给予考量,所以,在实际测度制造业GVC地位时,如俄罗斯等高资源禀赋的发展中经济体的GVC地位高过全部发达国家。第三,出口价格及出口复杂度指数。出口价格衡量指标旨在测度两国向同一国总体出口价格的比值(Feenstra,2006)。Fontagn等(2007)认为产品内分工的重要特征是产品品质的垂直化差异,发达国家因所出口产品以高价格类型为主而位居GVC高端,发展中国家则因所出口产品更多地偏向低价格类型,自然列于GVC低端。出口复杂度设定一种出口产品所囊括的技术相关于此产品出口国的人均收入。所以,一种产品全部出口国人均收入的加权平均值即为该产品的贸易专业化指标(TSI),该指标以全球内不同出口国此产品出口占此产品出口总额的份额为权重。Hausmann等(2007)用相对比例替代TSI中的绝对比例,同时构建出口复杂度指数,该指标可被应用于度量一国出口产品、产业或总出口的技术含量,通过借助某一产品出口国的收入便可测度该产品的技术水平,成为其最大的优势。出口价格及出口复杂度指数的相同点在于将出口产品视作整体来衡量某一国家(地区)产业的GVC地位,并未考虑他国于GVC链条中的分工,所以该类方法都难以处理统计假象困扰。另外,该类方法借助较多人均指标,自然低估中国等人口庞大国家的技术能力。第四,产业上游度测算法。Antràs等(2012)提出产业上游度概念,具体为某一产业同最终消费使用之间的平均距离,可借助度量某一行业中间品在变为最终需求品前所历经生产阶段数量而刻画该行业于价值链中的地位。随后,Antràs等(2013)还给出某一行业于GVC内平均地位的两种相关指标:其一为下游度指标,即为某一行业作为中间投入的直接使用于总使用中的份额;其二为上游度指数的倒数。上游度指数的不足在于仅可说明一国于某一产业中的嵌入位置,而难以刻画其价值增值水平。
另外,部分文献对影响价值链嵌入位置的因素进行一些探讨。例如,Costinot等(2013)认为各国在GVC中的位置同各国的生产率相关。同样的,Upward等(2013)发现企业国内附加值与企业规模、贸易模式以及所有制类型等因素存在相关性。鉴于出口的国内附加值是企业参与GVC的反映,因而Upward等(2013)的研究说明企业在GVC中的参与程度具有一定的变动幅度。Bas和Berthou(2017)发现全球化显著提高全球范围的资本密集型产品和中间投入品进口,尤其在发展中国家。然而,进口资本密集型中间投入品需要提前垫付大量的成本,致使企业需要更强的融资能力。因此,融资约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企业对国外高技术资本品的进口,影响本国出口产品质量的跃升。Manova和Yu(2016)指出融资约束影响企业在价值链中的参与模式,融资约束较大的企业往往只能从事价值链低端的活动,通过进口国外中间品进行简单的加工组装参与价值链分工体系,影响企业的利润获取和竞争力提升。此外,部分文献还从国内制度质量、国内价值链、国际生产分割等角度给予一定探讨(Navas-Aleman,2011)。然而,上述大多文献仍存在一些问题尚待解决,比如使用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反映企业参与GVC的做法显得过于简单,而使用出口中的国内出口增加值占比反映一个国家贸易利益所得的做法也并不准确,因为较高的国内出口增加值可能仅仅是GVC参与度低的体现(Wang等,2013)。
基于GVC分工背景,分工阶段拆分并全球布局,分工边界收缩至生产环节、工序层面,最终品贸易规模被中间品贸易超越。上述变化令贸易利益从获得主体、来源到分配机制、统计测算等角度均出现深度改变,原有贸易利益内涵需重新审视。第一,贸易利益来源多样化。GVC视域下的贸易利益不仅取自贸易本身,亦有大量研究指出贸易利益取自跨国生产(Ramondo和Rodríguez-Clare,2013),同时跨国公司主导GVC分工下各国的贸易利益。外企于东道国FDI或外包而带来的跨国贸易,其贸易利益更多指向利润、劳动成本节约及加工贸易利益,但这仅为一种显性贸易利益,还存在如外资引入环境和资源成本、利润回流成本、贸易摩擦成本、内资企业竞争成本等隐性贸易利益或损失,共同组成FDI带来的实际贸易利益。不过,借助跨国生产及其利润的方法刻画贸易利益具有无法精确量化、贸易利益高估、动态贸易利益遗漏等弊端(Melitz和Redding,2014)。第二,贸易利益的获得主体微观化。宏观国家、中观行业、微观企业和要素是取得贸易利益主体的三种层次。不同于传统贸易分工模式中全部要素所获收益往往聚焦于国家或行业层面,贸易利益在GVC分工模式中更多地表现于本国要素在加入全球分工中所得的要素报酬和相关收益。因为价值增值高度相关于要素获得的报酬,所以基于该视角认知贸易利益更为精准,并令GVC模式下的贸易利益获得主体更加微观(Stehrer,2012)。第三,贸易利益分配复杂化。贸易利益在GVC分工模式下交织分配于国家、企业及要素之间,如此基于微观要素视角,方可完整厘清利益归属问题。如若还原一国借助嵌入GVC链条所获的贸易利益,一者需去掉一国出口中所囊括的国外价值增值(FVA)而得出国内价值增值(DVA),二者基于本国价值增值而分离出外企的贡献,所以一国创造的DVA往往无法彻底通过利得的途径被本国企业消化,跨国公司可借助再投资等途径移回母国,构成跨国公司于东道国创造收益及价值增值的疏漏。
贸易利益测度在GVC分工模式下主要从国家、要素及企业三种层面展开。第一,国家层面:增加值贸易和贸易中的价值增值。前者为囊括于一国出口中被进口国吸收的国内价值增值,后者指对一国总出口的价值增值分解。这里越高的出口中国内价值增值占比,越能强化出口1单位对国内增加值的拉动作用,贸易获利能力越高。出口中囊括的DVA可较为直接有效地测度一国贸易利益。Koopman等(2011)初次构建规范的增加值贸易统计框架,一国总出口可划分成DVA和 FVA。Johnson & Noguera(2012)塑造国内价值增值占出口比例(VAX)指标,探讨全球、某一国家和双边贸易三层维度VAX比值的走势。基于此,Koopman 等(2012)通过拆分国内外价值增值中的“重复计算”部分并界定其来源,指出GVC分工模式下增加值贸易统计如何修正传统贸易统计对贸易利益的偏离,从而更好刻画一国从国际贸易中获利的能力。近期,Wang等(2017)又进一步拓展出口分解模型至最终品本国消费层面,并将GVC分析框架从出口阶段反向拓展至生产阶段,更为准确的刻画国家及部门在GVC中的作用。相对而言,国内研究借助增加值贸易方法来分析贸易利益还较为有限,代表性文献如王岚(2014)等。第二,要素层面:增加值贸易的要素分解。基于增加值贸易框架,Stehrer等(2012)初次构建贸易增加值要素分解框架,借助WIOD的社会经济账户计算劳动及资本要素于各国贸易增加值中的份额。Gasiorek和Lopez-Gonzalez(2013)基于上述框架对中欧贸易要素给予剖析。现有国内研究对该领域的探讨仍很欠缺。其中程大中(2014)在贸易增加值要素分解框架下多角度评估中国增加值贸易隐含的要素流向扭曲程度。第三,企业层面:基于所有权的贸易统计框架。基于跨国公司角度探讨对外贸易,依据贸易是否产生于关联方之间而划分跨境贸易。此方法以跨国公司国外经营数据为基础,可从企业视角探讨贸易同投资的联系,进而依据要素的所有权在国家间分解国际经济利得。观察所有权贸易统计体系的发展过程,BEA法最受学者青睐,其把跨境贸易及附属机构销售的净收入/支出的所有权解构植入进美国整体经常项目内,进一步把跨境贸易的所有权构成划分成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贾怀勤, 2006)。所有权的贸易统计需要完整的企业海外经营数据,多数国家的企业跨国经营数据非常缺乏,严重限制此方法的应用。国内研究对此方法的探讨一者聚焦于此方法的介绍梳理,二者利用此方法调整中美贸易差额(吕婕和张子杰,2011)。
在GVC下,产品内分工带来的不同生产工序是序贯进行的(Antràs和Chor,2013),上下游之间通过投入产出关系连接在一起。大量研究证实中间投入品以及上下游间的投入产出关系在经济活动中具有关键性的作用与影响(Jones,2011;Acemoglu等,2016)。那么进一步改进全球生产链条中上下游间的投入产出关系,比如放松对中间投入品的进口约束,可能带来一些新的贸易利得。Feenstra和Markusen(1994)是首次测度出进口中间品所带来的贸易收益。近期,国内外关于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微观行为的研究主要侧重于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出口行为与绩效的影响。一些文献认为中间品贸易自由化能够提高企业的生产率(Goldberg等,2010;Brandt等,2017),其机制在于,中间品关税下降使得国内厂商可以选择更多价格低廉的进口中间品,从而为厂商节约成本,带来生产率的提高;进口关税的降低使得本国企业能够进口高质量的投入品,进而实现自身生产率水平的提升。①当考虑企业生产率异质性时,Bas和Berthou(2017)等则发现中间品贸易自由化仅仅显著促进中等生产率的企业进行技术升级。进一步地,一些文献认为中间品贸易自由化能够提高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如Kugler和Verhoogen,2012;Bas和Strauss-Kahn,2015等)。此外,部分文献还探讨中间品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出口表现、就业等的影响(如Chevassus-Lozza等,2013)。贸易自由化同时也带来进口最终品关税的下降,降低国外企业进入本国市场的门槛,国内厂商在本国市场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倒逼本国厂商投资于技术和质量升级(Bustos,2011)。另外,贸易自由化同时也带来进口最终品的关税的下降。此时,国内厂商在本国市场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进行质量升级,可以为企业带来新的利润空间。Bustos(2011)发现国内市场的竞争压力倒逼本国厂商投资于技术和质量升级。既然如此,那么中间品和最终品关税降低所带来的影响有何差异?Yu(2015)指出,总体上中间品关税减免对生产率的正向影响小于最终品关税减免带来的影响。Breinlich(2016)利用事件分析方法研究美加自贸区,发现加拿大最终品关税减免降低企业利润,而中间品关税减免提高企业利润。
GVC理论的发展已经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并引发多种新型贸易分析框架的构建。这些分析框架大体可以分为两个基本类别:一类关注价值链如何在全球布局,着重分析如何在具有不同技术水平或要素禀赋的国家之间组织生产,代表性文献如Grossman和 Rossi-Hansberg(2008)、Baldwin和Robert-Nicoud(2014)等。在该类分析框架下,产品价值链由多个(无数个)任务构成,企业被高度抽象为实现单一任务的“黑匣子”。由于生产分割的可能性、每个任务的属性(如在价值链中的位置、要素密集度等)均由模型事先设定,使得企业参与GVC的程度是外生给定,与企业异质性因素并无直接关联。另一类分析框架则关注价值链中企业组织是以跨国公司一体化或者独立企业之间契约交易形式而存在。例如,Antràs和Chor(2013)探讨生产流程的序贯性(Sequential)如何塑造最终产品生产商和中间品供应商之间的契约关系,以及如何设计最优契约关系以求实现最优化社会福利(Antràs 和Helpman,2004)。相较于第一类分析框架,该类分析从契约不完全或委托代理问题出发,给予“企业边界”更多关注。只有效率超过一定阈值的企业才会将部分任务外包至外国,其中效率较低的企业采用企业间契约交易的形式,而效率最高的一些企业则往往采用一体化外包形式(Antràs和Helpman,2004)。可见,在此类分析框架下,企业参与GVC的程度是内生决定的,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效率这一异质性因素。
不过,上述两类分析框架对企业参与GVC程度的模拟依旧过于简化,均假定企业只从事价值链中的一个任务,且跨国公司被视为从事单一任务的多个企业的有机结合体。因此,对于大部分企业(非跨国公司)而言,其参与GVC的程度主要取决于价值链分割程度——三个环节(Antràs和Helpman,2004)或无数环节(Antràs和Chor,2013)。但事实上,企业参与GVC的情况远比上述分析复杂得多,因为企业往往从事多个可分的任务,调整参与GVC的情况。由于上述研究难以分析企业异质性属性和参与GVC之间的因果关系,因而对异质性企业嵌入GVC的理论研究仍存在进一步推进的空间。此外,部分文献还从具体生产函数形式、生产过程构造模式等角度进一步做了探讨。Ngienthi等(2013)以波音787飞机全球制造的具体案例为突破点,指出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很难进入该全球生产链,原因在于其生产函数表现为超模形式。对于进入全球生产链模式的情况,Baldwin和Venables(2013)将离岸外包生产过程分为“蛇线型”和“蛛网型”两类,探讨了两种生产模式下贸易量、生产片段数量的不同。
全球GVC分工使一些国家专业化于创新研发,而另外一些国家则专业化于生产。企业通过FDI、垂直贸易或非股权模式如外包等途径参与到这种跨国生产模式中。那么什么因素决定了企业参与GVC的模式选择?从外部因素角度出发,经济周期联动会左右一国对于外国中间投入品供给商的选择(Pundit,2013),企业视外国经济体名义波动,会选择出口或垂直FDI方式参与全球GVC分工(Lewis,2014),而本国的经济特征通过跨国公司风险溢价渠道作用于企业GVC生产模式的选择(Fillat等,2015)。本国企业选择离岸外包模式内生于非政府组织(Krautheim和Verdier,2016),且受到离岸外包固定成本的高低的影响(Egger 等,2015)。企业参与GVC模式受到融资约束的制约,一些学者提出金融发展通过为企业带来更多的融资机会、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企业更有可能选择外包的生产模式(Feenstra等,2003)从交易成本角度出发,发现契约制度负向影响企业的垂直一体化生产模式决策,且企业融资约束越强,该负向影响也越强。但是, 该文献并未考察在契约与金融市场不完全交织的背景下金融发展对垂直一体化生产模式的影响及机制,而这一背景恰是发展中国家乃至整个国际经济所呈现的一个共同经济现象(North,1990)。未来研究或可将视角放在契约执行效率上,结合交易成本来检验金融发展与垂直一体化分工的关系。
从内部因素角度出发,较早的文献分析了知识资产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设定下如何影响企业对垂直一体化与外包生产模式的选择,之后相关文献将物质资本纳入到考虑范畴内,其中Marksun和Xie(2014)构建了一个具有非排他性知识资本和完全排他性物质资本的模型,发现当存在高知识密集型技术或者知识资本和物质资本两者之间互补性较强时,企业往往会选择垂直一体化分工模式。另外,Garetto(2013)指出企业选择跨国公司模式而非外包模式对中间投入品进行再加工,将正向相关于企业生产率分布均值、方差以及投入品差异度;Fillat和Garetto(2015)进一步模拟分析了企业选择出口抑或垂直FDI内生于企业国际地位或财务特征。
GVC分工模式改变传统贸易行为的方式,需要重新审视贸易行为的成效及影响。在此,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讨论。
关于GVC贸易与收入增长之间的关系,学术界最初的研究视角主要放在一国出口为该国所带来的增加值量上。例如,Lau等(2007)就利用区别加工贸易的非竞争投入产出模型来测算中美两国出口对各自国内增加值的拉动效应。这些研究都试图要回答的是出口在多大程度上有助于收入的增长。随后Baldwin和Venables(2013)等进一步从理论角度阐明国民收入对于贸易壁垒和要素成本的敏感性在全球生产链环境下将有所差异。Bems等(2011)、Altomonte等(2012)等从实证角度对其给予验证。此外,部分文献亦关注GVC贸易对收入分配的影响。首先,从全球视角观察,Baldwin(2011)发现生产链成员之间中间品的交易可减弱国别间生产率差异程度,最终生产片断化将降低全球收入不平等水平。Timmer等(2012)基于WIOD数据,考虑国家间中间投入的贸易,研究各国对GVC的贡献以及全球制造业价值在世界各国(地区)劳动收入和资本收入之间的分配。其次,从发展中国家视角观察,Feenstra和Hanson(1997)发现,美国公司将中间产品的制造外包给墨西哥,扩大对墨西哥高技术工人的需求,推动20世纪80年代后期墨西哥工资差距的上升。Geishecher和Gorg(2004)通过对1991-2000年德国制造业数据的分析,发现外包降低低技术工人的工资,却提高高技术工人的工资。
此外,近期部分研究还探讨了GVC对福利的影响。Rodríguez-Clare(2010)从宏观角度理论分析富裕国家和贫穷国家内逐步增长的生产片断化和离岸外包行为的短期和长期总影响。短期分析发现,当离岸外包程度足够高时,此时离岸外包行为的进一步增加将利于贫穷国家却损于富裕国家。但是,这些影响在长期中将会出现逆转,因为这些国家会通过调整研发投入以应对增长的离岸外包。Costinot等(2013)基于无贸易摩擦的假设下研究国家在全球生产链不同阶段的内生排序和各种技术冲击的福利效应。Egger等(2015)构建一个两国一般均衡模型,其中异质性企业将生产链中的任务离岸外包给低工资的东道国。当离岸外包成本较高时,仅有生产率较高的企业会自我选择离岸外包行为,此时企业行为将引致国内劳动力重新分配于低效率部门,降低本国福利水平。
学术界有关出口贸易的就业效应的理论研究已较为成熟,从中观层面的HOS理论到微观层面的新新贸易理论,均对出口贸易的就业效应给出了广受认可的结论。当前基于投入产出分析法的研究是该领域的主流之一。从总体角度观察,Feenstra和Hong(2010)引入出口结构变动因素、生产率提高导致的工资增加因素,利用中国2000年投入产出表测算了1997-2005年中国出口带动的就业量,发现静态就业创造系数法高估贸易就业效应的原因在于出口结构变动、技术进步以及资本积累导致的生产率变化。Stone等(2011)基于GTAP数据进行跨国比较,发现在剔除中间投入后中国熟练劳动力的净出口为负,而非熟练劳动力与资本的情况相反。马述忠等(2016)将出口规模与价值链地位纳入异质性企业模型分析框架,发现出口企业价值链地位的提升对就业产生负向影响。
进一步从参与GVC的途径角度观察。首先,对于跨国公司模式而言,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就业影响的议题,最初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Kravis和Lipsey,1988),主要讨论了跨国公司向其他低成本国家的投资是否会引起所谓的“产业空心化”,进而影响母国就业(Harrison和McMillan,2006)。由于该议题的政策重要性,对于该问题的研究日益增多,不过多数研究集中于对欧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分析,研究结论不一,代表性文献如Koning和Murphy(2006)、Desai等(2009)等。然而,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与发达国家相比是不同的,产生的就业效应可能也有差异。低收入国家更多的是扩展市场和寻求技术,这种海外投资对于就业的影响与发达国家相比就会产生区别。比如李磊等(2016)发现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正向显著促进国内就业。
其次,关于外包对劳动市场的影响,Mion和Zhu(2013)利用比利时制造业企业层面数据发现,行业层面来自中国的进口竞争和企业层面外包给中国,将降低企业就业增长水平。此外,Ottaviano等(2013)检验了外包和移民对母国就业水平的联合影响,Mandelman(2016)模拟了外包和低技能劳动力移民对劳动力市场两极分化的影响。从加工贸易模式出发,Chen 等(2012)利用投入产出模型分别考察了2002年和2007年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出口的就业效应,发现由于较多使用中间投入,加工贸易出口的就业拉动量小于一般贸易出口。
Javorcik(2004)运用投入产出表构造了FDI的垂直联系,大大推进了GVC垂直溢出效应的经验研究。Piermartini和Rubínová(2014)发现全球生产链对于国际知识外溢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且比传统知识外溢关系更显稳健。Isaksson等(2016)探讨了上游供给商创新将如何受到下游需求商创新的影响,发现需求商创新显著正向影响供给商创新,但技术差异较小的上下游企业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上述溢出效应。在间接水平方向上,Kee(2015)认为本国企业通过同FDI企业共享相同的中间品而产生间接水平溢出效应,实现自身绩效的提高。类似的机制,Eslava等(2015)通过中间投入关联分析发现,当一些企业采用新技术时,将会对其投入品的质量提出更高要求,进而激励其供给商采用新技术,溢出效应机制在下游部门同样得以实现。此外,一些研究强调了技术溢出的条件性,特别是技术吸收能力的异质性。那些吸收能力越强的地区,国外前沿技术对本国生产率、技术水平的溢出效应越大(Blalock和Gertler,2009)。
关于出口学习效应在GVC中是否存在的问题,部分文献也给予了探讨,但结论不一。比如Baldwin和Yan(2014)分析了加拿大制造业企业参与GVC对生产率的影响,发现那些与高收入国家开展经贸往来的企业,通过进入更大的市场和接触更先进的技术,可以获得更多的“学习效应”。但该文仅通过是否有进出口行为来简单划分样本中制造业企业类型(GVC企业和非GVC企业)。而张杰等(2016)在剔除了进口对企业生产率的作用后,利用中国数据估计出口对企业生产率的作用,发现间接出口企业或从事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活动并不存在显著的“自我选择效应”与“出口学习效应”。
一些研究还强调技术溢出的条件性,特别是吸收能力的影响。那些吸收能力越强的地区,国外前沿技术对本国技术水平(Blalock和Gertler,2009)、TFP(Fracasso和Marzetti,2014)的溢出效应越大。FDI技术外溢效果不显著的地区,通常是那些吸收能力不强的地区。这些文献突出吸收能力的作用,但没有将视野聚焦到技术创新。有鉴于此,另一些研究从创新绩效视角展开研究,发现国外技术引进对技术创新有一定的促进作用(Li,2011)。然而,跨国公司对东道国自主创新研究的影响并不具有一般性规律。García等(2013)使用西班牙1990-2002年1799家制造业企业数据的研究时发现,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和当地企业研发负相关;而Sasidharan和Kathuria(2011)基于对印度1994-2005年1843家制造业企业数据的研究指出,FDI和印度企业的研发概率和研发强度都无显著关系。
贸易政策方面,全球生产链关联如何影响一国施加进口保护政策的意愿?这些关联作为贸易政策的重要决定因素能否得到实证支持?为回答这些问题,部分文献给予一定的探讨。例如Antràs和Staiger(2012)探讨生产链上不同成员之间的双边议价如何影响关税、价格甚至最优贸易政策的制定。Blanchard等(2016)并未探讨全球生产链中价格决定的本质,而是将生产链关联引入到考虑贸易政策和政治经济的贸易条件模型中,理论指出任意的最终品关税都将会降低国外最终品中的本国成分;给定外国政治利益较弱,那么最终品关税也将降低本国最终品中的外国成分,贸易政策影响着全球生产链环节。另外, Kee和Tang(2016)利用中国数据研究发现,降低关税和增加FDI会扩张国内投入品种类,提高国内投入品对进口投入品的替代比例。
给予贸易政策的变化,此时出口企业针对出口定价的策略又将如何改变?明晰出口企业的依市定价行为对于了解出口企业的出口价格与利润调整行为等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这既需要现有研究中已经考虑到的各种因素外,还需注意到贸易全球化进程所带来的各国出口企业渐渐融入全球分工体系的趋势。在这一趋势中,出口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国际分工(区域与国别的分割)使其生产成本受到汇率波动的冲击,从而影响到出口企业的依市定价策略。囿于分类数据集的缺少,关于国际贸易中计价货币的实证文献相对较少,代表性文献如Gopinath等(2010)指出以美元计价的商品间的上述波动传递将明显异于以非美元计价的。Chung(2016)利用企业层面数据对英国与其他欧盟国家之间的贸易进行分析,发现中间产品进口依赖性较强的公司倾向于在出口时采用与中间品进口相同的货币结算,以规避汇率风险。类似地,Ito等(2012)基于企业层面数据的经验分析发现,日本母公司为确保设立在亚洲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工厂向海外出口产品与从母公司进口零部件采用结算货币的一致性,往往在亚洲区域公司内贸易中使用美元结算。此外,部分文献还从进口中间投入品视角考察了汇率传递问题。比如Amiti等(2014)强调了可变成本加成和市场份额之间的关联可作为引致企业间波动传递的潜在渠道,对于进口中间投入份额更大的企业其出口价格的汇率传递程度更低。
进一步具体到加工贸易生产模式,加工贸易企业与一般贸易企业在面对汇率变动时的出口定价策略选择机理存在显著差异,原因在于加工贸易企业出口的产品中包含从国外进口的中间品,并且进口中间品具体所占比例恰好正是Hummels等(2001)所定义的垂直专业化程度(Wong,2013)。在这一领域,鉴于中国具备较高份额的加工贸易,为研究汇率波动对加工贸易的影响提供很好的“自然实验”,多数相关文献注意到了人民币汇率对加工贸易进出口的独特作用,均指出其与对一般贸易的影响有所差异。然而,既有研究要么仅仅指出人民币汇率升值会降低加工贸易进口规模,但未得出汇率弹性值大小;要么汇率弹性值的方向虽然在大多数研究中一致,但弹性值大小差异较大。代表性文献如Ahmed(2009)、Cheung等(2012)等。综上所述,关于人民币汇率影响加工贸易进出口的研究文献已将诸多影响因素纳入其中,但是多数研究并未考虑本土价值率问题。鉴于我国加工贸易的国内价值率不断增大,这或许是既有研究难以取得一致性结论的原因所在。研究方法方面,在我国加工贸易的“三角格局”现状下,②进口来源国和出口流向国差异较大,如果采用双边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可能会导致偏误,而采用总体数据或许会更好一些。
当前GVC分工体系的新特点之一体现在以服务外包为特点的服务贸易上,服务要素的国际流动和重新配置成为服务业GVC的重要特征,同时也推动服务业价值链的不断延伸。把握服务贸易在全球化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准确理解国际服务分散化是首要问题。从服务运营过程来看,服务部门具有不完全竞争、规模报酬递增和产品差异性等特征(Gervais和Jensen,2013);从服务消费角度来看,服务消费具有收入弹性大、结构趋同和需求多样化等特征;从服务分工格局角度来看,与商品价值链不同,服务业网络全球分散程度并不高。所以,为较好地理解国际服务分散化,对企业特征和供给模式如考虑劳动和资本流动的统计需要改进(Lanz等,2015)。然而,无论是近年发展起来的微观测度方法还是产业层面的KWW方法,对进口中间投入的测算都主要关注于货物贸易。③为此,近期越来越多的研究主要借鉴Wang 等(2013)的贸易增加值方法来分析服务业全球分工格局,以及如何提升一国在其中的地位。一方面,国内外学者普遍认为服务贸易自由化深刻改变了服务业GVC体系,特别是通过技术外溢增加东道国资本,提升国际竞争力,以及促进产业结构升级(Markusen等,2005)。当然,不同的服务贸易模式的影响不同。商业存在、服务外包等形式的“挤出效应”不同,则对本国服务业竞争力的提升作用和效果不同。另一方面,政策因素对服务业GVC分工体系的影响亦较为重要,区域性的开放政策会推动服务要素的跨国流动,FDI对东道国劳动生产率具有促进作用,从而积累了国际竞争优势,改变贸易增加值核算的GVC分工格局(Antràs和Staiger,2012)。具体到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负面清单可以促进服务业开放程度的提升,创造新的贸易机会(Napoli,2013)。因此,作为制度因素变量,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或许会成为技术进步之外推动服务业GVC分工格局变化的重要因素。
进一步具体到服务类型层面,生产服务业成为相关研究的焦点。传统服务业无法有效提高制造业部门生产率,且自身属于劳动生产率的“停滞部门”(Baumol,1967)。相反,服务的国际供给不仅能够通过跨境交易表现出来,而且能够通过劳动和资本的流动进行贸易,其中后者能够形成本国GDP。制造业中服务作为投入品的作用程度,即服务专门化,在发达国家中占据制造业出口增加值的三分之一,在发展中国家同样也高达近26%(Lanz等,2015)。因而部分文献的研究集中在为产品生产和分配提供服务的生产服务业。从生产服务业自身特性观察,各国生产服务业的相互联系除直接贸易外,更重要的服务途径是通过依附于货物贸易的增加值输入,只有通过全球投入产出模型才可以理清脉络。Francois(2010)指出加工贸易使得中国生产服务业缺乏相应市场需求,无法得到进一步发展。其背后的理论基础是制造业对中间产品的需求是生产服务业发展的决定性动力。
现有文献还探讨相对贸易成本、需求结构、文化特征等因素对服务出口数量与结构的影响。就服务贸易自由化而言,市场开放和贸易障碍的削弱意味着更强的“本地市场效应”④(Head和Ries,2001)。对需求结构影响的研究则认为,在非位似偏好假设下,收入在个体间的不同分配情况将会通过影响需求结构来影响服务贸易的总量与结构(Fajgelbaum等,2011)。Baldwin和Lopez-Gonzalez(2015)则同时运用TiVA数据库和WIOD数据库,从直接生产投入的总量角度说明1995-2009年间国外服务直接进口对国内投入的占比上升,但其既未去除价格因素,也缺乏对跨国产业关联和包含服务价值中间品进口的考虑。
近期部分文献还探讨了全球生产模式下产品要素配置、出口行为、外部性以及国内分工发展等的变化。首先,基于投入产出表的分析,Trefler 和Zhu(2010)跟踪跨国之间的中间品流动,并据此计算中间品和最终品所包含的要素含量。Acemoglu等(2012)探讨一国供给链的网络结构与宏观经济表现的关系,进一步丰富关于社会经济网络中独立政策制定效果的研究。此外,部分文献对垂直关联行业(或企业)之间的外部性还给予一定论证,比如Casaburi和Minerva(2011)发现在意大利下游行业比较集中的地方,无论是提前生产还是订货生产的规模均较大。尽管有关集聚溢出效应的研究很多,但这些研究存在两点不足:其一,缺乏对垂直行业间集聚效应的经验研究;其二,现有文献一般仅考察集聚对生产率的影响方向和影响大小,对生产率贡献有多大问题的研究不够,而这却对于充分认识产业配套优势的作用至关重要。
其次,基于外包生产模式的视角,Baldwin和Okubo(2014)指出近期异质性企业贸易模型忽视自由贸易能够通过企业国际迁移(离岸外包)改变企业规模分布的情况,指出自由贸易将导致小国高效率企业迁移至大国,进而强化大国生产率收益而降低甚至损害小国生产率收益。Michel和Rycx(2014)利用比利时1995-2004年间微观数据研究发现,货物离岸外包对生产率无影响,而商业服务离岸外包提高制造业生产率收益,但没有证据显示离岸外包会通过前后向溢出效应实现生产率收益。Taiji等(2015)则探讨企业的离岸外包决策将如何重构国内生产网络,发现生产率更高的购买商会在国内更广的区域内寻求投入品,尤其对于一般性投入品。
再次,基于国内和国际分工网络关联的视角,一些国家的经验表明,随着经济全球化,可能出现企业进行全球联系多于本地联系的趋势(Larsson和Malmberg,1999),甚至会出现全球联系增多而区域联系减少的趋势(Hendry等,2000)。全球分工网络的发展,为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分工获得发展和学习机会提供条件。但随着在全球分工网络中发展中国家产业高端发展受到制约问题开始突出,企业间的竞争已经越来越体现为其所依托的分工网络间的竞争;且在经济全球化愈加深化的今天,本土产业环境变得愈发重要,产业竞争优势越来越依赖于本地化的知识、关系以及内在动力,因此,发展中国家要在参与全球分工网络中获得发展机会,必须要完善本土分工网络(Rutten等,2007)。
总体上,梳理既有相关文献,GVC因其所蕴含的丰富福利内涵与政策含义而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依托于现有国际贸易领域针对GVC的研究文献,为充分理解这一基于产品内分工的新型贸易生产模式提供丰富的视角和深刻的洞见。从认识GVC的角度来看,随着投入产出模型的进一步发展演化,各国产品贸易数据的逐步完善以及统计信息的透明化,从GVC分工地位、贸易利益测度以及边际变化来理解GVC,为我们充分析解全球化、全球生产、全球共享等跨国经济状态提供支撑,同时也能更好地认知某一国家(地区)在全球经济中的发展水平。基于此,如何参与全球生产将成为下一个需要明确的话题。从理论研究的角度来看,随着建模技术的日益完善和产品内贸易发展实践的推动,关于GVC的理论建模已经完成了从价值链的全球布局到企业之间价值链交易的组织形式的推进。这一理论发展,不仅有助于我们更为深刻地理解产品内贸易生产分工的内生决定机制,以及其对贸易利得等方面的重要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它为我们开展相关的经验研究和政策应用提供了更为符合现实的微观基础,尤其在参与GVC的模式选择中。随后,基于GVC的应用研究也同样日渐丰富。经过梳理归纳,我们从收入福利、就业、技术溢出、贸易政策和出口定价策略、服务贸易发展以及产品要素配置、出口行为、外部性、国内分工发展等角度分析了GVC分工模式下的变化,寻找新贸易模式下的各类经济行为及利益所得将如何改变。不过,基于GVC视角下的贸易问题研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经验上,都还有待进一步深入探索。但毫无疑问的是,这些都并不妨碍GVC问题在国际贸易领域的重要性,毕竟全球化趋势不可逆行,精准分工趋势不可违背。
[注 释]
① 余淼杰等(2016)进一步发现,相对于加工贸易,贸易自由化更能够显著提升一般贸易中进口中间品的质量.
② 三角格局指在实行垂直一体化分工的“亚洲生产网络”中,中国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进口多来源于东亚国家,而产成品出口目的地则是欧美发达国家.
③ KWW方法的投入产出表中尽管包含了服务贸易进口,但中间投入分配上却沿用了HIY方法的强假设,且投入产出资料本身也需要作价格上的转换.
④ 即一国内需市场的稳定和扩大所带来的规模生产和生产率改进能够促进出口.